论当代中国的公平观_社会公平正义论文

论当代中国的公平观_社会公平正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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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党校 顾乃忠)

1.自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提出以后,人们对它已经相

当普遍的接受了,一般都把它当作适合中国目前需要的公平观。但与此

同时,理论界也出现了一些不同意见,这种意见认为:效率和公平不存

在孰轻孰重、孰先孰后的问题,二者应该同时兼顾。于是,我们面前就

出现了这样一些问题:“效率优先,兼顾平公”口号的科学性是否不容

置疑?反对者的意见是否有道理?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对中国当

代的公平观以及反映这一公平观的公平口号进行重新审视。

2.研究公平理论,需要涉及三个基本范畴,即自由、平等和正义。

自由,就是人们运用自己的能力在法律许可之下干事业的权利,因此这

种自由是同效率相联系的,自由度越大,效率越高。平等,指的是人们

的经济和政治待遇的相同,而且主要是指结果的相同。正义,作为人们

据以指导自己行动的最高准则,同公平、公正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因此

,自由、平等和正义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效率、平等和公平之间的

3.在自由、平等和正义这三者之中,自由并不是至上的,平等也不

是至上的,只有正义才是至上的,美国学者穆蒂莫·艾德勒指出:“一

个人,对自由与平等要求的过多,会使自己不能与同事很好相处,而且

这样也超越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和平等的权限。而正义则不然,没有一个

社会能称得起是过于公正的;也没有一个人的行为能说成是,由于过于

公正,反而对自己或同事不好的。”(《六大观念》,三联书店,1991

年版第143页)艾德勒还认为,正义具有两项原则,一项是自由原则,

一项是平等原则,两项原则恰到好处地结合在一起才是正义。(同上书

,第182—184页)自由主义的错误在于以牺牲人们之间起码的平等去追

求无限制的自由;平均主义的错误在于以牺牲人们利用均等机会的自由

去追求结果的平等。因此,自由主义和平均主义的错误都必须纠正;而

“要纠正这些错误,就必须认识到自由与平等都不是第一位的,认识到

两者都是好事,但不是无限制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只有在正义的支配

下,两者才能和谐地扩展到最大限度”。(同上书,第144页)

4.艾德勒的正义理论的意义不仅在于给我们研究公平问题提供了基

本的理论指导,而且在于为我们研究效率、平等和公平三范畴之间的关

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效率、平等和公平都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但它

们并不是同一层次的范畴。社会的进步需要效率,但效率不能至上;社

会的进步也需要平等,但平等也不能至上。社会的进步只能以公平至上。

这就是说,效率与平等是并列的一对范畴,它们都统摄于公平这一范畴

之下。因此,任何公平理论都是在效率和平等之间权衡,而不是在效率

和公平之间或平等和公平之间权衡。

5.“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口号的缺陷就在于它混淆了概念的

一般和特殊之间的区别。众所周知,公平一测是一个具有多义性的概念,

有公平一般与公平特殊之分。就公平一般的概念而言,为前所述,它包

涵效率(自由)和平等两项原则,与此相适应,它也包涵效率和平等两

种涵义。就公平特殊的概念而言,它可以分别指效率和平等两种概念之

中的任何一种。比如,当上司给下属分配工作时,下属中有的人积极肯

干,超额完成任务,有的人耍滑偷懒,没有完成任务,如果上司给下属

们的报酬一样,积极肯干的人就会说“这不公平”,这里人们是在强调

效率的意义上使用公平一词的;当一个人穷困潦倒、贫病交加、上天无

路、入地无门时,他会发出呼喊:“苍天啊!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平?”

这里人们是在要求平等的意义上使用公平一词的。在“效率优先,兼顾

公平”的口号中,在前半句中强调优先的是公平(一般)的一种特殊涵

义即效率,按照逻辑对称的要求,在后半句中强调兼顾的应是公平(一

般)的另一种特殊涵义即平等。可是,在现有的口号中,在前半句中强

调优先的是公平(一般)的一种特殊涵义即效率,而在后半句中强调兼

顾的则是公平(一般)这一概念本身。由于在同一命题中将概念一般与

概念特殊相混用,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逻辑矛盾,以致于当人们见到“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口号时,都会逻辑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效率优先”是不公平的,所以才需要“兼顾公平”一语来补充;如果“

效率优先”本身已经包涵了公平,那么“兼顾公平”一语则成了多余的

6.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存在上述缺陷,所以理论界

才有人提出公平和效率不应区分孰先孰后而应同时兼顾的观点。这种观

点的优点在于,它发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口号将效率和公平割

裂开来,对立起来的缺陷,并且力图克服它,但它没有发现上述口号产

生这一缺陷的原因,并且在方法论上与上述口号犯了同样的错误,即也

把公平概念一般和公平概念特殊之间的关系搞错了。这种观点为什么主

张公平和效率应该同时兼顾呢?因为在它看来,公平和效率是互为条件

的,只有强调公平,才能产生效率,只有产生效率,才是真正的公平。

换言之,在这种观点看来,效率即公平,公平即效率,公平和效率是一

回事。既然公平和效率是一回事了,当然应该同时兼顾而不应区分孰先

孰后了。可见,效率与公平同时兼顾的观点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观点的区别仅仅在于,后者把公平一般的概念和公平特殊的概念完全

对立起来了,前者则是把公平一般的概念和公平特殊的概念完全等同起

来了。把公平一般和公平特殊完全对立的结果产生了“效率优先不公平”

的结论,而把公平一般和公平特殊完全等同的结果则产生了公平中只有

效率而没有平等的结论。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点是不科

学的,效率和公平同时兼顾的观点同样是不科学的。这两个观点的无法

克服的缺陷再次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公平理论只能在效率和平等之间权

衡,而不能在效率和公平(或平等和公平)之间权衡,否则必然要导致

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混乱。

7.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构成某种公平观,是因为只有平等

和效率才能真正的构成社会关系中的一对矛盾。艾德勒在解释公平的两

个原则时指出,所谓平等原则,在经济领域里,就是“把根据自然权利

属于大家的东西还给他们自己。所有人都有一种自然权利去得到过好日

子所需的经济物资,使他们不因某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贫困潦倒”。所谓

效率(自由)原则,就是“把每个人生产的财富归还它本人”或者准确

地说,就是“按照每个人对大家协同生产创造财富所作贡献的大小,进

行分配”。(同上书,第182、183页)显然,平等和效率是互相矛盾的。

强调平等,强调按照人们的自然需要进行分配,必然会影响人们劳动积

极性的发挥,从而降低效率;要提高效率,就要实行按劳分配,而在按

劳分配中由于人们劳动能力的差异,必然导致收入的悬殊,从而影响平

等。当然,平等和效率也有相互统一的时候,比如,当对富者课税过重

足以破坏其投资积极性的时候,就会影响到贫者就业的数量和质量;又

如,那些既有助于提高生产力,又有助于非熟练工人增加收入的技术,

则可使社会在平等和效率两方面齐头并进。但总的说来,平等和效率则

是处在彼此矛盾和相互冲突之中的。正因为如此,阿瑟·奥肯才把对平

等和效率的平衡看成是一种比治理通货膨胀和减少失业之间的权衡“更

加棘手、影响也更加广泛的权衡”,“这是我们最大的社会经济权衡”。

(《平等与效率》,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页)

8.任何一种公平观都是在平等和效率之间权衡,但并不是任何时候

都将二者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有时候需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

获得更多的平等,这就是平等优先;有时候需要以放弃一定的平等为前

提而谋得更高的效率,这就是效率优先。一个社会究竟是以效率优先还

是以平等优先,是由于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的状况综合决

定的,其中经济的发展水平则是主要的决定性因素。一般说来,在经济

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政治体制和思想文化也趋于保守和封闭,与之

相适应的公平观往往更强调平等优先。比如,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公平观。而当经济

高度发展,社会有可能为其成员提供较多的产品进行平均分配的时候,

社会则又有可能实行平等优先的政策。比如在西方某些发达国家,企业

对员工的病假和省亲假期给予的补偿达到员工工资的90%,甚至更多,

显然这种分配政策是以平等优先了。如果以社会经济状态进行划分,大

致说来,在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阶段,往往需要平等优先的公平观,在

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阶段,则往往需要效率优先的公平观。

9.我国目前正处在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由统制经济向市场经济

过渡的阶段,与之相适应,公平观也必须实现由平等优先向效率优先的

转变。在“文化大革命”及其之前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国的公平观显然

是以平等优先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处处强调结果的均等而不注

重机会的均等,人们希望彼此的收入相同,即使有差别也不能太大。在

这种公平观的指导下,人们正当的物质利益被忽视,社会经济运行的动

力不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是某种道德观念。与此同时,企业和劳

动者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地位被否定了,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的国

家却成了社会经济运行的主体。这种以道德和行政力量维系的经济体制

必然是僵化而无效率的。因此,严格地讲,我国在“文化大革命”及其

之前几十年时间里的公平观不是一般的、自然的平等优先,而是某种人

为的平等优先,实际上是平等至上。这种平等至上的公平观虽然在一定

时期内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却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要发展经济,特别是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以机会均等的公平观

取代结果平等的公平观,鼓励人们利用各种机会创造效率,提倡等价交

换和按劳分配。尽管在市场经济中,由于竞争者能力的不同,会出现贫

富差别和某种程度的两极分化,这也是应该承认和容忍的,非如此不能

创造效率,也不能发展市场经济。因此,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观应

该是效率优先。

10.效率优先不同于效率至上。 效率优先是把效率原则作为公平观

的主要原则,效率至上是把效率原则作为公平观的唯一原则,因此前者

是正确的,后者是不正确的。因为社会除了经济领域以外还有非经济领

域(如基础学科研究领域),除了竞争行业还有非竞争行业(如社会福

利行业),在这些领域和行业中,不能实行效率优先原则,只能运用政

府调节这一行政手段,通过社会二次分配这一渠道,对于经济领域中创

造的财富进行调节,以使这些领域与其他领域相比也能达到某种程度的

平等。这种平等原则虽然不是公平观中的主要原则,但却是完整的公平

观所不可缺少的。没有它,社会将缺乏长远发展的目标,更重要的,社

会将因缺乏起码的稳定的秩序而不能长治久安。

11.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我们需要的公平观应该

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这一公平观既克服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论的把效率优先排斥在公平之外的缺陷,又克服了效率和公平同时兼顾

论的把平等原则排斥在公平之外的缺陷。因为在这里,效率原则虽不是

唯一的,但却是第一位的;平等原则虽是第二位的,但却是不可缺少的。

12.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我们同“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论和“

效率与公平同时兼顾”论之争,决不仅仅是口号之争,更不是无谓的文

字游戏,而有着实实在在的具体内容。我们注意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

中同时存在着两种片面倾向。一方面,不少人对正当创造效益者犯“红

眼病”,认为这不公平;在对“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口号的

理解上,着重点不是放在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上,而是放在共同富

裕上,与此同时,又将共同富裕理解为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另一方面

,又有人把效率原则当成公平观的唯一原则,主张在物质生产领域和非

物质生产领域都应贯彻效率原则,不顾及起码的社会平等。上述两种错

误倾向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前者与“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有关;后者与效率和公平同时兼顾的口号有

关。因此,为了规范我们的行动,首先必须规范我们的口号。

我们主张,适合中国当代需要的公平观应该是:效率优先,兼顾平

责任编辑:吴涌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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