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震与明代首都北京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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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1)04-0146-06

迁都历来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不可随意为之。在我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王朝迁都的记载。公元前14世纪,因为黄河的频繁水患,商王盘庚将都城迁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都城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迁到洛邑(今河南洛阳),以逃避少数民族犬戎的侵袭;公元494年,北魏孝文帝从平城迁到洛阳,以加快本民族封建化进程。此外,还有东汉、东晋、宋、金、元、明、清等王朝的迁都。这些迁都对王朝的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明代迁都北京,从永乐至正统历经四代,近四十年的时间,跌宕起伏。北京的政治地位也经历了从“行在”到“京师”、再回到“行在”、最后确定为“京师”的过程。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的想法一出来时就伴随着很大的争议,但这些争议因为有了南京地震而停息。明王朝最后定都北京,也不像有些学者所讲的那样是在永乐十八年(1420)完成,而应该是在正统六年(1441)。这一政治走向的出现,笔者以为是与南京频繁地震联系在一起的。本文将尝试从灾害的角度来探讨南京地震与明代定都北京的内在关系,以此来论述灾害对国家政治的影响。

一、北京从“行在”到“京师”

建文四年(1402)六月,燕王朱棣攻下京师南京,在奉天殿即皇帝位,即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春,成祖下诏“以北平为北京”[1](P294)。同年二月庚戌,“设北京为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行部、国子监,改北平曰顺天府”[2](P79)。同时“称北京为行在……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2](P883)。此时北京作为“行在”地位存在,并未成为明朝首都。明成祖并未马上把都城迁到北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元末明初长期战乱,北京破坏严重,其建设还需时间;加上“迁都到北边最大的困难是漕运艰难,北边硗瘠,如一迁都,则人口必骤然增加,本地的粮食不能自给,必须仰给东南,烦费不资。次之重新创建城地宫阙,财力和人力耗费过多”[3](P562)。出于这种情况,北京的建设速度比较缓慢。

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一方面命“直隶、苏州等十郡,浙江等九布政司富民实北京”[1](P415),另一方面“命京卫及浙江、湖广、江西、苏州等府卫造海运船二百艘”,由“平江伯陈瑄总督海运粮四十九万二千六百三十七石赴北京辽东以备军储”。[1](P412)同时,要求刑部尚书郭资负责储粮蓄财,为营建北京做准备。经过四年时间,郭资完成了兴建北京所需的大量人工、薪资、给养的准备。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壬戌,诏:“以明年五月建北京宫殿,分遣大臣采木于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山西。”由此拉开了兴建北京宫殿的序幕。由于成祖所派官员任事严苛,求功心切,乏恤民之心,以造成民怨。由此,成祖的解释是:“营建北京,国家大计,有不得也。”[1](P1065)从“有不得也”可以看出其营建北京存有私心。即便是民怨,北京的营建并没有停止。明成祖还在永乐七年(1409)、十一年(1413)、十五年(1417)三次北巡,亲自策划监督营建北京事宜。永乐十三年(1415)二月,原本由南京礼部主持的会试天下举人改由“行在”礼部主持,这一事件“反映出冠以‘行在’二字的部分北京中央机构开始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名义上和形式上都完全可以行使中央职能,可以视为北京成为真正意义京师的标志”[4](P127)。那年会试第五名的“王翱,字九皋,盐山人”,“两试皆上第,(成祖)大喜,特召赐食”。对一位第五名的进士,成祖何以“大喜,特召赐食”,主要是“帝时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2](P4699)同年八月,动工营造西宫。史书记载:“初,上至北京,仍御旧宫。及是,将撤而新之,乃命工部作西宫,为视朝之所。”[1](P1953)朱棣第二次北巡回南京后,就诏令群臣议营建北京事宜。于是,公、侯、伯、五军都督及在京都指挥等官认为,皇上营建北京“上顺天心,下从民望……天下幸甚”。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太常寺等衙门的官员也认为,营建北京乃是“国家悠久之计……臣民之望”。[1](P1964)众奏疏上去后,明成祖从之,于是营建北京的工作全面展开。历时三年,至永乐十八年(1420)九月,“上命行在礼部,自明年正月初一日始,正北京为师,不称行在”[1](P2227)。十一月,以迁都北京诏天下,罢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署北移,不称行在。其留南京的官署加“南京”字。十九年(1421)正月,成祖在北京的奉天殿接受朝贺,正式完成迁都之举,北京成为明朝的“京师”。

二、迁都之议和仁宗决意回銮南京

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初八,北京紫禁城内建成仅百日的奉天、华盖、谨身三殿遭雷击引发火灾。成祖为此“心惶惧,莫知所措”[1](P2263),急“诏群臣直陈阙失”[2](P100),希望“庶图悛改,以回天意”[1](P2264)。但是群臣“多言改(迁)都之故,而主事萧仪言尤峻,被诛”[5](P451)。即便如此,言官们依然认为:“朝廷不宜轻去金陵,以致此变。”[5](P86)在这些奏疏中,邹缉的《奉天殿灾疏》最为有名,言辞也较为激烈。他在奏疏中指出:“陛下肇建北京,焦劳圣虑,几二十年。工大费繁,调度甚广,冗官蚕食,耗费国储。”使农民“不得躬亲田亩以事力作”,加之官吏横征,物价上涨,“大青一斤,价至万六千贯”。营建都城,财力耗尽,灾害来时,人们“剥树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他还进一步指出:“今天意如此,不宜劳民。当还都南京,奉谒陵庙,告以灾变之故,保养圣躬休息于无为。”[6](P163-167)邹缉的奏疏较客观地反映了营建北京及迁都后出现的种种危机,但朱棣依然发怒,“谓言事者谤讪,下诏严禁之,犯者不赦”[2](P4438)。在永乐十八年(1420),户部尚书夏原吉曾言:“连岁营建,今告成,宜抚流亡,蠲逋负以宽民力。”[2](P4152)可以看出营建北京使国家的财力消耗殆尽,急需恢复经济,以安民心。因而邹缉的言论从某种角度来讲并不为过。朱棣通过这次对言官及一些主张南迁大臣们的打击,使反对迁都的声音暂告一段落。

迁都北京无疑远离王朝经济重心。为了维持北京庞大的官僚机构、宫廷皇室以及京军和边军的用度,每年必须从江南运输大量物资到北京。以致“东南转运输,每以数石而致一石”[7](P292)。所以有学者认为:“迁都北京既乏崇高宏伟之政治理想,又造成民命不堪的结果。”[8](P272)永乐二十二年(1424)七月,朱棣去世,尚未下葬,从狱中被仁宗释放出来的原户部尚书夏原吉立即上言:“当今江南民力困于漕运,请还都南京,以省供亿!”[9](P220)十天后仁宗即位,立即下诏停止各处为营造而采办木材的工作,同时将各种采办及下西洋的事务全都取消。同年九月,平江伯陈瑄上言七事,首言就是“重国本”,他指出:“南京实国家根本,不可不为深远巩固之谋,今明诏下颁,军民忻忭鼓舞,咸起回銮之望,乞留圣意,任将益兵,以严守备,为国家万年之计。”[10](P70)监察御史金庠同样提出国本问题,他说:“京师者,四方之本。……他日回銮,亦可以省东南转输劳费,此古人居重驭轻之策,不可以不加意。”[10](P84)即便是成祖非常器重的礼部左侍郎胡濙也上疏指出:“南京龙蟠虎踞,气旺地灵,水陆交通四方辐辏之地。我太祖高皇帝定鼎于此,良有以也。伏愿终丧之后,上顺天心,下慰人望,苏南方转输之劳,省北地供给之费,仍置留守于北京。以备时巡。则祖宗帝业永全,而南北之人心皆悦矣!”[10](P124)负责国家财政的户部上奏:“京师岁用粮五百万石,今江南岁运裁三百余万,而不足以供。”[10](P115)从这些奏疏中可以推断,迁都北京给国家财政乃至富庶的江南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大臣们也想借此改变这种不利的现状。所以,“曾经在南京度过十几年东宫生活的仁宗,他迁都南京的决定在臣僚们的一次次奏疏中趋于成熟”[4](P129)。对要求回都南京的奏疏,仁宗都是“嘉纳之”,表明仁宗也有回都南京之意。加之朱高炽从永乐二年(1404)被封为太子至永乐十八年(1420)回到北京,“十八年大会之前,仁宗未尝一日在顺天”[11](P124),南京可以看做是他的“龙兴之地”。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迁都北京所带来的种种不利,所以在大臣们的建议之下,仁宗命驸马都尉沐昕掌南京后军都督府诸事,又命太监王桂通率下番官军赴南京镇守。之后又命太监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洪熙元年(1425)三月戊戌,仁宗“将还都南京,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复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2](P111)。所以“长陵崩后,仍称北京为‘行在’,则南都为京师”[12](P56)。这表明北京在明成祖驾崩之后不久又回到“行在”的地位,南京再次成为明王朝的“京师”。仁宗还命皇太子朱瞻基留守南京监国,以表明他决意回銮南京。同年四月,命太监王景弘修葺南京宫殿,打算来春还都。从此回都南京的准备工作全面展开。正当回都南京的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之时,仁宗突然在五月病逝,他在遗诏中指出:“南北供亿之劳,军民俱困,四方仰咸南京,斯亦吾之素心,君国子民宜从众志。”[10](P306)表明他至死不忘回都南京,以减轻南北供亿之劳,使老百姓的困苦有所减轻,更希望君臣共同努力完成这一愿望。

三、南京地震与回銮无望

仁宗即位后的几个月中,南京地震十分频繁,即便在仁宗重新确立南京京师地位时,南京地震依然不断,但这并未阻止仁宗回都南京的决心。然而,“天人感应”及“灾异天谴”思想使当朝的皇帝和大臣们产生恐惧心理。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曾在《灾异占》中指出:“天下主失德,名山崩,地动。”[13](P60)人君之过,为政之失,上天会用灾异来进行谴告。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民以及皇帝都受到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这些也必然会左右皇帝决策。如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甲午夜,北京顺天府地震,明成祖因此对臣子曰:“北京、山西地震,神道贵静,占法地震主兵,数动人不宁。上天示戒不可不谨,宜抚绥军士严固城池,伺察人情,不可怠忽。”[1](P467)永乐二年(1404)十一月癸丑夜,京师地震,济南府城西地震有声。第二天,明成祖以京师地震召文武群臣谕曰:“隆古圣王之世,山川鬼神莫不宁,皆由君德修于上,臣职修于下,感应之机不诬后世,君臣不能如古,故灾异数见。今地震京师,固由朕之不德。然卿等亦宜戒谨修职以共回天意。”[1](P625)从这两则材料我们不难看出,明朝皇帝面对自然灾害的发生,认为是自己的“不德”造成的,所以上天通过灾异的方式给予警示。仁宗曾说:“天人感应之机,神矣!惟天心仁爱人君常示变以警之,惟明君必敬天于所示警,皆有惕励修省之,诚未尝忽也。”[10](P216)表明仁宗皇帝同样不敢忽视上天的警示。洪熙元年(1425)春,南京屡奏地震,仁宗谕廷臣曰:“南京国家根本之地,灾异如此,天戒可畏,朕当亟往,但皇考新复山陵,何忍遽违。”[14](P7)最后由皇太子朱瞻基去南京监国。太子朱瞻基在南京监国是南京地震最为频繁之时。据《明史》记载:洪熙元年(1425),“南京地震,凡四十有二”;宣德元年(1426),“南京地震者九”,宣德“二年春,复震者十。三年,复屡震。四年,两京地震。五年正月壬子,南京地震。辛酉,又震”。[2](P494)这些地震严重威胁着身处南京的太子。如果要回銮南京,对于宣宗来讲,无疑是与死神握手,与魔鬼拥抱。常人尚且难以居住,何况是贵为天子的皇帝!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出这一时期的地震情况,笔者对洪武元年至正统六年这74年间南北两京的地震做了一个统计(见表1)。

从表1来看,南北两京的地震在永乐迁都前各为6次,到了仁宗洪熙元年(1425),南京却频发地震,而北京一次都没有。《明史》记载那年南京地震“四十有二”①,月平均达3.5次。即便在仁宗决定恢复北京“行在”地位、称南京为“京师”那天,南京却地震依然。从仁宗在三月初一命皇太子去南京监国到太子离开南京的五月底,南京共发生过地震25次,一些地震还“有声如雷”,可见地震的级别还较大。而这段时间太子正好身处地震中心区,其感受可想而知。仁宗在位的十个月中,尤其是洪熙元年(1425)前五个月,南京共发生了30次地震。仁宗紧锣密鼓地准备回銮南京,而南京地震的消息却不断传来。在灾异天谴的思想的影响下,地震给予帝王的警示作用可想而知。然而天不遂人愿,仁宗皇帝天不假年,在位不到一年就去世了。尽管宣德时期南京地震不像洪熙时那样密集,却依然不少。前五年为34次,后五年南京仅发生过一次。从表1中可以发现,明太祖在位的31年中,南京地震只集中在洪武五年(1372)和八年(1375),且仅3次。永乐时期地震比较分散,南京地震每隔几年才出现一次。从洪武至永乐时期来看,地震在南北两京相当,很难比较出何处更有利于建立国都。但从南北供给角度来讲,南京建都的优势无疑要比北京好得多。明太祖正是首先拥有资源富饶的南方而问鼎中原,最后一统华夏的。在太祖统治时期出现了史学家所讲的“洪武之治”。但还是有历史学家认为,若奠都南京,江南形势不足以控制西北,使帝国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然而洪武时期的状况与我们多数史家的观点恰恰相反,不但是经济发展,国家安定,而且对元朝的遗留势力给予了有效的打击。正如朱鸿所强调的那样:“只要位居南京的朝廷具绝对的权威,能有效地节制藩王及沿边将领,一如洪武朝之情形,定都南京并不一定会造成权力结构的不稳定,使帝国面临危机。”[8](P265)如果讲在中原的王朝容易控制整个中国且寿命都很长的话,那么秦朝、西晋、隋朝的瞬间而逝,我们又该如何去回答。同样定都中原,周朝有八百年江山,汉朝有四百年寿命。同样是南京,大多王朝只能是偏安一隅,而明朝却可依此而统一中国。因而,“帝国的发展,首都位置的选择固然重要,惟首都地点之恰当与否殊难纯粹由政治地理的理论来判断。地理有影响历史发展的力量,但不可被过分的强调”[8](P265)。如果在洪武、永乐时期看不出南北两京的孰优孰劣,那么在洪熙元年南京持续频繁的地震却让人会认为定都北京是更好的选择,而且如此之多的地震恰恰集中在仁宗回都南京准备工作全面展开时爆发。永乐十九年(1421)的三大殿突然遭受雷击而烧毁,使永乐皇帝为之畏惧,并下诏求直言。朱瞻基为太子在南京监国时经历了这次可怕的地震,这也为他后来回銮南京带来了心理阴影。

以上仅从洪武至正统时期南北两京地震状况进行的分析,尤其是在洪熙和宣德时期的地震。笔者以为对整个明代南京地震进行统计,更能说明洪熙和宣德时期南京地震的频繁。

从表2可以看出,正统六年(1441)之前,南京的地震总共为81次,而且主要集中在洪熙和宣德年间。在之后的204年(1441-1644)里,南京有地震记载的仅仅只有30次,还不足洪熙元年的39次。从这些数据对比来看,笔者以为,正是洪熙至宣德年间南京的频繁地震,使明朝没有马上回都南京,也使原来在迁都之议中要求回都南京的大臣从此不再提及回銮之事。

仁宗去世之后,南京的营建工作并没有停止。洪熙元年(1425)秋七月,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南京修葺宫殿的民夫不够,请求再启用一万。十一月,吴中再次提出南京修理殿宇未完,请从原来下西洋的军士中抽调一万过来协助,宣宗予以同意。到了宣德元年(1426)二月,又增加两万民夫进行协助。一年后,南京修理殿宇的工作基本完成。襄城伯李隆向宣宗上奏,修理南京殿宇将完,请将原来借用平江伯陈瑄运粮的七千官军放遣。但是回銮南京却迟迟没有到来。洪熙元年(1425)闰七月,湖广岳州府华容县儒士尹崧曾提出回都南京,他认为南京“江山雄固,水陆兼通,国用所需民力易办,供输漕运与夫四方朝贡道理适均,天下咸以为便,乞命勋旧将臣于北京训练精锐,缮修城池,坚利甲兵,广开屯田,聚积粮储,以备边防,皇上回銮南京则深慰军民之望”[14](P174)。宣宗皇帝命行在礼部议行此事。但讨论的结果如何,史书上并没有记载。然而从宣德前期南京殿宇的不断修葺,我们可以推测,宣宗并没有改变仁宗遗愿。但宣宗为何没有回銮南京,万明曾指出:“宣宗在位十年,并没有明令定都北京。史载阙如,恐有难言之隐。”[4](P130)对于宣宗皇帝到底有什么样的“难言之隐”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当时南京大量的地震来看,笔者以为,其难言之隐可能与地震有关。仁宗皇帝遗诏中指出要求回銮南京,并且是“四方仰咸南京”,希望太子能够完成他的心愿。所以宣宗曾言:“其大经大法,皆祖宗建置,永笃钦承,罔敢逾越。”[14](P627)但南京频繁的地震使宣宗选择在北京办公,而不愿回銮南京。宣德二年(1427)十一月,宣宗令:“凡有告讦者,俱送北京。惟京城军民词讼许其鞫问。”[14](P847)使南京的司法完全失去了其作为京师的实际意义。宣德三年(1428)八月,宣宗下令革北京行后军都督府及行部,使北京的行在六部的权力更为明晰。由此可以看出南京虽为京师却无京师之实,北京虽为“行在”,却行京师之权。宣德五年(1430)二月,“建‘行在’礼部于北京大明门之东,时五府六部皆未建,以礼部所典者,天地、宗庙、社稷之重及四方万国朝觐会同者,皆有事于此。故首建之。其地位规制皆如南京”[14](P1481)。这种种迹象表明,宣宗正在改变仁宗回都南京的遗诏,加上宣德四年和五年南京地震又再度频发,地震达12次之多。因而在定都问题上,宣宗采用了中庸之法,他一方面保留北京“行在”地位,一方面却不回南京理政,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也未能重修,典礼仍在奉天门举行。当然迁都又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一旦迁都可能会引起蒙古势力的乘虚而入,这对明朝统治不利。加上回都南京的耗费巨大,这在朱棣时期的迁都已经体现。英宗即位后,由三杨(杨荣、杨溥、杨士奇)主持朝政,他们都是守成之臣。对于他们来讲,国家的稳定是国家幸事。如果重新迁都南下,必然会引起朝野极大震动。而英宗即位年仅九岁,迁都对他来讲,更是天大风险的事。他不会像他的祖先一样有这样的魄力。而作为辅政大臣的三杨也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杨士奇多次强调南京是根本之地,但在回都这件事上却很难下这个决心。

如果讲发生在洪熙、宣德年间的频繁地震使回銮南京变得艰难,那么宣宗得急病而逝,让未成年的英宗即位,使回都南京成为泡影。北京在洪熙和宣德两朝一直被称为“行在”,到了正统时期,北京又进行了一次大的修建。正统元年(1436)十月,英宗命太监阮安、都督同知沈清、少保工部尚书吴中率军夫数万人,修建北京九门城楼。三年春(1438)正月,又拨五军、神机等营官军一万四千修葺北京朝阳等门城楼。至四年(1439)四月,工程全部竣工,“焕然金汤巩固,足以耸万国之瞻矣!”[15](P1048)正统五年(1440)三月建奉天、华盖、谨身三殿,乾清、坤宁二宫。六年(1441)八月,浙江宁波府知府上奏指出:北京历经四朝,现在仍称“行在”,“名实未当,请正名‘京师’”。礼部尚书胡濙则认为:“行在,乃太宗皇帝所定,不可变更。”[15](P1642)这与他在仁宗时期主张北京为留守行在以备巡守之用的意思是一样的,说明他依然主张回都南京。九月,三殿二宫成。十一月,帝颁诏大赦天下,决定“定都北京,文武诸司不称行在”[2](P132)。南京各衙门增“南京”二字,北京为明朝国都、京师。成祖之后,历经洪熙、宣德、正统三朝,长期悬而未决的国都问题,至正统六年(1441)尘埃落定。其后,因“土木之变”有言回都南京者,都被原来一直力主回都南京的礼部尚书胡濙给予驳回。于是北京作为明朝的国都地位终于得到巩固。

四、结语

明朝定都北京历经四朝三十多年,但明朝定都北京却带来了重大的影响。明末著名思想家黄宗羲甚至将明朝的灭亡归为其迁都失算,他说:“北都之亡忽焉,其故何也?曰:亡之道不一,而建都失算,所以不可救也。”同时,黄宗羲列举了迁都北京的危害,指出:“有明都燕不过二百年④,而英宗狩于土木,武宗困于阳和,景泰初京城受围,嘉靖二十八年受围,四十三年边人阑入,崇祯间京城岁岁戒严。上下精神敝于寇至,日以失天下为事,而礼乐政教犹足观乎?江南之民命竭于输挽,大府之金钱靡于河道,皆都燕之为害也。”[16](P20)其理由虽然有些夸大,笔者以为其中也不无合理因素。但是从永乐之后,明王朝在决定回都南京时,因南京地震频繁而北京相对稳定,使回都南京成为了泡影,可见自然灾害对政治的影响是巨大的。商朝因为都城周围的灾害频繁而使盘庚迁都殷。明太祖也因为频繁的“河决开封”⑤,而没能定都“北京”⑥。中国政治中心东移以及经济重心南迁无不与自然环境恶化有关,不管是长安、洛阳,还是开封都面临着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而明朝正是因为南京频繁地震,使回都南京由“可能”成为了“不可能”。正是这一时期的地震,改变了明朝的政治走向,也改变了南京的命运。笔者以为,假如没有洪熙、宣德时期南京的频繁地震,或者说假如这一时期是北京地震频繁而南京相对稳定,那么仁宗皇帝回銮南京的遗诏就有可能变为现实。不过,南京地震只是明朝最后定都北京的一个重要因素,并非本质原因。

注释:

①按:依据《明实录》统计,南京地震为39次。而《明史》的记载为42次。笔者以为这两本史书记载的差距不是很大。具体原因不是本文要讨论的范围。

②表中数据依据《明实录》统计。由于洪熙元年的大多数月份南京都有地震发生,故笔者按月来进行统计。出现“复震”或“屡震”,笔者按一次来统计。

③按:笔者依据《明实录》进行的统计。由于有些时期没有关于南京地震的记载,所以就没有在表格中体现。有些地震虽然发生在南直隶,但不是在应天府或南京,也没有统计。

④按:从正统六年(1441)算起,到明朝的灭亡(1644年)就204年。笔者以为,黄宗羲所讲的二百年就是从正统六年算起的。

⑤按:有明一朝,黄河经常决口,且经常在开封的周围决口,所以史书上经常有“河决开封”的记载。黄河的大决口有时会一夜之间将开封城掩埋在泥沙之中,黄河的水患严重地阻碍了开封的发展。在明朝,黄河决口的年份达246年,而开封却每每首当其冲。

⑥按:洪武元年(1368)三月,明太祖朱元璋攻下开封,改汴梁路为开封府,改开封为北京。洪武十一年(1378),撤销开封的“北京”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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