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致富之路--论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及其实践_共同富裕论文

中国人民致富之路--论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及其实践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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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中国,对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个著名的“大政策”、“大原则”、“新办法”——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可谓是家喻户晓。

自实行这一大政策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令国人激奋,世界瞩目。但同时出现的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的拉大加剧,几十万元户、百万元户、千万元户脱颖而出,亿元大户亦开始崭露头角的状况,又成为社会各阶层关注、议论的热点。

现实要求我们更好地、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把握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以解疑释惑,更加坚定前进的方向。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问题展开的;对“什么是”、“怎样建”进行的锲而不舍的思考,是邓小平同志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关键。

那么,是什么“迫使”邓小平同志要对这个问题进行锲而不舍的思考呢?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两个字——“贫穷”:国家的贫穷和人民的贫穷。邓小平同志1987年4月26日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理什特劳加尔时就说过:“我们过去固守成规、关起门来搞建设,导致的结果不好……很长时间处于缓慢发展和停滞的状态,人民的生活还是贫困。……这才迫使我们重新考虑问题”。

众所周知,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为什么要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为了摆脱在资产阶级统治下的被压迫、被剥削、“一无所有”的社会地位,如恩格斯所说:“用建立新社会制度的办法来彻底铲除这一切贫困”。《共产党宣言》说得很清楚: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恩格斯还科学地预言,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然而,截至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近三十年,中国还没有告别贫困,人民也还没有告别贫困——“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还处于贫困状态。”

造成这种令社会主义中国“尴尬”状况,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

中国革命是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取得成功的,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但是,自我国1956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二十年时间里,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我国对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认识不清,甚至有误解。主要表现在:一是把不断变革和完善生产关系摆在首位,一味地追求生产关系的改变,搞什么“一大二公三纯”,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穷过渡”;二是离开生产力的发展讲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从所谓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出发,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甚至发展到搞“文化大革命”;三是把追求所谓的“平等”摆在首位,搞平均主义,“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正是上述的这些对社会主义目的、本质的根本误解,导致了过去我国经济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人民生活长期停留在很低的水平。

邓小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求实精神,对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来的经验教训和挫折失误进行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论思考,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贫穷还是应该富裕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上,进行了划时代的“拨乱反正”。

首先,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批驳了“四人帮”之流的那种以极左面目出现的主张贫穷的假社会主义。他指出:“‘四人帮’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穷共产主义’,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简直是荒谬之极!”“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他“拨云见日”,掷地有声地提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

邓小平同志进而指明社会主义的目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的本质。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论”,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富民的总纲,它指出了富民的根本途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规定了富民的基本性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明确了富民的总体目标——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邓小平同志不仅把“共同富裕”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作为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而且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他所提出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既是强国的战略,又是富民的战略,即第一步,到八十年代末,解决温饱,摆脱贫穷;第二步,到本世纪末,实现小康,走向富裕;第三步,到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民的生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从富民的角度,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是社会主义富民的科学理论;是邓小平同志开辟了一条中国人民的致富道路,并带领我们走上了这条辉煌的致富之路。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笔者认为,每一个中国人也应该认识到:没有邓小平,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贫穷中挣扎更长的时间。

从何着手,才能使我们这个受“左”的思想束缚多年,共同贫穷、共同落后的大国、穷国,经济尽快发展起来,人民尽快地富裕起来呢?邓小平同志还提出了一个独到的“新办法”,这就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并且“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因为,它凝结着社会主义各国的实践,尤其是中国前三十年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刻教训,关系到我国能否走出旧经济模式的泥淖。

人们知道,还在科学社会主义没有付诸实践的时候,一些资产阶级学者就曾经预言:社会主义可以实现社会平等,但同时也就取消了为个人利益而奋斗的动机,懒惰之风就会兴起,社会生产就会停滞不前。

不幸,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竟不同程度地被这些预言言中了。各社会主义国家革命的车轮比预料的都要快,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车轮都先后不同程度地受到低效率的羁绊。苏联经济为生产率低下、怠工、旷工所长期困扰。我国自“大跃进”以后,出工不出力或者干脆不出工的现象在农村、工厂越来越到处可见,语录、口号、运动已不再能焕发出人们自觉的劳动热情。社会主义的人民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变成了共同贫穷。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两条:一是忽视物质利益原则,甚至把物质利益原则与走社会主义道路对立起来;二是前面已经谈到的、片面追求所谓的公平。在分配上大搞平均主义、“大锅饭”。

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是很注重人民的物质利益的。毛泽东同志经常教育全党:“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毛泽东还说:“离开经济工作而谈‘革命’,不过是革财政厅的命,革自己的命”,并告诫全党:“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用之者疾,为之者舒,是要塌台的”。正是由于我们党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注重人民的切身利益,劳苦的人民大众才从“打土豪、分田地”等切身实际中深深感受到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大救星”,使得共产党得到了劳动人民的衷心拥护,才出现了“母亲送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的动人局面,使党和军队不断壮大,最终夺取了民主革命的最后胜利。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们党保持了注意经济工作,关心人民生活的优良传统。但是后来也开始忽视发展生产力,也忽视人民物质利益的满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绝对地对立起来。同时,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患寡而患不均”作为社会主义原则、特征。无论在农村还是工厂,基本上都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忽视物质利益原则加之大搞平均主义,近乎堵死了人们追求富裕生活的道路,当然也就极大地抑制、窒息了人民群众劳动生产的积极性。懒惰之风在素以勤劳著称的中华民族中滋生、蔓延。消极怠工大大降低了生产效率,低效率又使得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只能停留在低水平;生活长期停滞在很低的水平又加剧了人们的消极怠工,消极怠工又加剧了生产的低效率,形成了低收入—低效率—收入停滞—经济停滞的恶性循环。循环的结果,是共同贫穷、共同落后。以至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不少农民劳动一天,工分只有一、两角钱,甚至几分钱,更有甚者,劳动一年反倒欠生产队几十元;工人的工资也只是够养家糊口,逢年过节“改善生活”时才能用鸡鸭鱼肉一饱口福,孜孜追求的家庭三大件,仅仅是三件生活必需品: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

邓小平同志是一个非常热爱人民,十分关注人民群众物质利益的无产阶级政治家。对人民物质利益的倾心关注和对历史教训的反思,使得在粉碎“四人帮”不久,邓小平同志就把关心人民物质利益和反对平均主义的问题尖锐的提出来了。他说:“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又指出:“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正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的坚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走上富裕的道路,邓小平同志进而提出了提倡、允许先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构想。

回顾中国十八年来的改革开放的历程,人们不难看到,正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这个政策,犹如划破寒冬的春雷,使中国人民从严重的“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先是推动了农村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而在城市中掀起了改革开放的大潮,给原来僵化、半僵化的企业、事业单位注入了活力,并催生了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经济特区的起飞,使得全国亿万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被前所未有地调动起来,竟相在致富道路上迅跑,也才赢得了十八年来国内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大幅度提高。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这“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就不会有我们改革开放的今天。

不能否认,改革开放十八年来,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确实也出现了一些相当严重的问题,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社会分配不公、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的拉大加剧。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万户居民的调查,1989年城镇居民最高收入户(前10%)与最低收入户(后10%)的收入之比为3.399倍,1994年数值又扩大到3.8323倍。而且,我国拥有100万元以上资产的人已超过100万人,与此同时农村却有6500万人人均年收入不足300元,城镇居民有2000万人平均月收入不到200元。

面对这一状况,人们议论纷纷,认识很不一致。有人认为这种差距是必然的,总体上是合理的;有的人认为这种差距已经相当悬殊,必须坚决加以抑制;有人则认为中国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对此忧心忡忡。有些同志甚至认为这是执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政策所导致的,于是对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富民思想、富民政策产生了疑惑。

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中国人民致富道路上出现的社会收入贫富差别的拉大加剧呢?

正确认识这种现象,首先应该看清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它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伴生现象,是一种富裕程度的区别,是先富与后富的区别,因此,在本质上它与中国人民的致富实践活动是同向的而不是逆向的。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是133.6元,1995年达到1577.7元,增长了近12倍;1978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615元,1995年达到5500元,增长了9倍多。1978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8.1平方米,城市3.6平方米;1995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1平方米,城市8平方米。1978年城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为零台,1995年达到89.8台;1978年农村每百户拥有电视机为零台,1995年达到80.7台。1978年城乡平均每人储蓄存款余额21.9元,1995年达到2461.9元。从1978年到199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1995年的6500万人。这一系列统计对比数字有力地表明,改革开放十八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有了原来想也不敢想的大幅度提高。如果说,这种平均数统计还不能充分说明问题,那么另外一种非平均数统计方法所提供的数据也同样证实了上述结论。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统计,1995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占总家庭数36.1%;年收入在10000~30000元的占总家庭数50.1%;两者相加,占总家庭数86.2%。而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仅占总家庭数的3.8%。这就表明,80年代中后期以来出现的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的拉大加剧并不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降低一部分人的收入为代价的,它并不导致贫的越贫,富的越富。只不过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一部分人富裕程度更高一些,更快一些。这与资本主义制度中建立在剥削剩余价值基础上的两极分化,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笔者认为,观察与思考这个事实,需要破除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积习,如果死抱着平均主义观念,把它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来加以固守,眼睛只看到别人的钱包鼓胀了,而看不到自己的钱包也在渐渐丰满,心理失衡,就不容易对这种现象作出科学的、理性的判断。

正确认识这种现象,还应该看到,它是一种多层面的复合现象,其中有些是必然的、合理的,有些是必然的、未必合理的,有些是既不必然也不合理的。

首先,社会各阶层收入和贫富差别一定程度的拉大,是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曾经指出,按劳分配的实质在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质和量是其取得个人收入分配量的唯一尺度,而这一“平等”的分配尺度,是以默认个人之间体力、脑力及工作能力上的差别这种“天然特权”为前提的;不同的个人在体力、脑力或工作能力上的差别,必然导致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从而出现“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的现象,在这里,还特别需要指出,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按劳分配这个原来作为宏观经济范围的课题,已经演化为企业微观经济范围的课题。不同企业的劳动者尽管付出了相同的劳动的质和量,却由于他们所在企业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的差别,会在收入分配上表现出很大的不同。这种由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导致的收入差距拉开,对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是完全必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其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存作为根本的经济方针,决定了在社会分配方式上必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长期并存。非按劳分配方式的存在,特别是按资分配、按经营分配方式的存在及其作用,客观上必然使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这些收入虽然大部分属于非劳动收入,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加大资本投入的情况下,这在客观上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它也是合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

其三,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造成社会收入贫富差别的拉大加剧,也有工作上缺乏经验、政策不到位、体制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的原因。譬如,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为权力资本化提供了机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由于政策、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一些人乘机偷税漏税、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大搞假冒伪劣,以牟取暴利,很快暴富起来。上述这些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现象,是人们反映强烈的社会分配不公的表现,尽管有些在客观上难以避免,但却都是既不必然又不合理合法的,因为它们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收入差距扩大的产生还有历史的原因。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这在客观上必然导致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而且在发展中使之进一步扩大。

指出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具有某种客观上的不可避免性,绝不意味着应该忽视它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任其加剧发展下去。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到一定程度,特别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会严重挫伤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这显然有违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追求效率的本意,有违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本意。更严重的是,它会在根本上扼杀效率,阻碍改革,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

需要强调指出,上面提到的一些既不必然又不合理合法的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现象、社会分配不公的产生绝不是邓小平同志富民思想及其实践的结果。恰恰相反,它正说明,我们需要在完整准确地把握和贯彻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上下更大的功夫。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他提出的富民政策,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提倡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是一条富民的捷径。(二)根本目的是“共同富裕”。(三)鼓励、提倡、允许的是正当的、合法的“先富”。(四)允许先富的对象首先是工人农民。(五)对先富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点限制。(六)先富要激励、带动、帮助后富。邓小平同志还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七)要防止两极分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同志在提出“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之初,就已经预见到了可能出现的问题。他不断地提醒人们,“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此后,他又针对现实中已经出现的一些苗头,反复强调防止两极分化。应该说,对于邓小平同志富民思想的这些要点,我们有些部门、有些地方、有些同志缺乏全面、充分的理解:在贯彻执行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时,忽视了先富的根本目的;在允许提倡以什么样的途径和手段先富起来这个重要问题上,认识模糊,头脑不够清醒;对于先富起来的个人如何加以引导和采取一点限制,缺乏有力的政策和办法,等等。上述这些状况是在实践上导致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纵观改革开放十八年来中国人民生动的致富实践,应该说,成绩巨大,这是主流;同时,问题也比较突出,令人关注。今后的道路怎么办,摆在我们面前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继续坚持以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为指导,努力探索先富带后富、后富赶先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和规律,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促使全国各阶层人民大步向共同富裕迈进。

首先,必须始终如一地,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努力增加生产总量,加快物质财富积累,推动早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

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人民摆脱贫穷,走向富裕的根本前提;人民摆脱贫穷,走向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生产力发达虽然并不必然导致人民共同富裕,但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却一定要建立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只讲发展生产力不讲共同富裕不是社会主义,只讲共同富裕不讲发展生产力也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不仅是推动人民不断走向富裕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甚至悬殊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社会收入和贫富差别拉大加剧,既是我国社会生产力由于改革开放有了巨大发展而出现的伴随物,又是由于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并未发展到足以解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而产生的一种结果。目前我国社会成员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分配上的不平衡现象,归根到底缘于各地区之间、各企业之间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而且,由于我们的“蛋糕”还不够大,国家财力有限,调节二次分配时常常捉襟见肘,加快扶贫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就多少有些力不从心。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将是我们长期面对的主要矛盾和巨大压力。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生产与消费、生产与分配的关系,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置于最优先的战略地位,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切不可离开生产力发展就消费谈消费,就分配谈分配,单纯从政策完善、思想教育等环节寻求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别的办法,再回到过去那种贫穷的公平的老路上去。

第二,坚持党的富民政策长期不变,努力维护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支持和鼓励人民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舆论环境,进一步调动各阶层人民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强国富民的可持续发展。

十八年来,中国人民之所以能从整体上摆脱贫穷,走向富裕,关键在于我们贯彻执行了邓小平的富民思想和富民政策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致富无罪,致富光荣,支持和鼓励人们想致富、敢致富,要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舆论环境,人们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像火山喷浆般崩发出来。这个局面来之不易。所以,要继续发展,推动人民早日实现共同富裕,就一定要珍惜、维护这种舆论环境,坚持党的富民政策,切不可因为前进道路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惊慌失措,进而动摇我们的方针。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调动一切积极性,支持、鼓励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人积极致富,支持、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继续坚持多样化的分配政策,努力形成一个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致富局面。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使思想还有些保守的人们转变观念,开阔视野,克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养成的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开致富道路,想致富办法。对于先富起来的人们,只要是勤劳致富、合法致富,要继续给予支持、鼓励,使他们坚信党的富民政策不会变,引导他们克服把挣来的钱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主要投入消费的不良倾向,扩大再生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第三,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后富”问题,着力加快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致富进程,着力帮助、带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这是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因为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的主人翁地位,使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也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运用宏观调控办法,通过合理的二次分配,保障社会公平。当前,尤其要集中力量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切实把国有企业中的工人群众特别是骨干行业、企业和一线工人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在改革中,对职工持股、劳动入股、技术入股、劳动与资本结合的各种探索,应给以允许和支持。尽快拓宽广大工人群众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致富的道路。要对内地采取更有力的倾斜政策,支持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开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加快经济发展。要十分重视解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对当前国企改革中困难企业的职工、下岗待业的困难职工以及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离退休干部、职工等,必须及时制定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对处于相对贫困者和绝对贫困者予以社会救助。

第四,强化政策的规范、约束、调节作用,对先富者中的高收入者、暴富者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合法手段进行有效调节、抑制,对非法收入要坚决打击和取缔。

要加强税收对分配的调节。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严格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防止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同时要早日建立严格的个人应税收入申报制度并以严格税收稽查相配合;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要通过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工商行政手段,对偷税漏税、行贿拉拢、坑蒙拐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牟取暴利的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以规范市场秩序,制止非法收入。政府必须切实转换职能,真正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从根本上防止利用特殊权力谋取私利。要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第五,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廉政为民,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先富与后富的关系,自觉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领导人民走向共同富裕。

以权钱交换为主要特征的党内腐败现象,是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表现,它毒化社会风气,造成人们的心理严重失衡,招致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痛恨和不满。为此,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仅要充分认识廉洁自律对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更要深刻认识廉洁自律对领导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取信于民。共产党人还必须始终懂得,作为社会中的先进分子,自己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虽然是正当的、合理的,是无可非议的,但决不能以自己先富为目的,为终点。党员心中必须始终装着共同富裕的大目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致富,影响群众致富,帮助群众致富。在处理先富与共富、先富与后富关系上具有博大胸怀和崇高境界。还要精通致富之道,善于带领群众致富。

改革开放十八年来,中国人民已经健步走上了邓小平同志开辟的致富之路。我们深信,只要我们坚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邓小平同志的富民思想和富民政策,中国人民的致富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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