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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市场化改革滞后地区,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是提高市场化水平的关键。但目前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和债务三大负担严重阻碍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发展。三大负担不解除,国企改制将无法实现。我们要立足于体制和制度改革,来解除三大负担并消除产生三大负担的体制根源,进而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步伐。
一、国有企业三大负担严重地影响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发展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主要包括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和债务三大负担。近期对吉林省部分国有企业三大负担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目前吉林省近一半的企业仍存在着大量的富余人员。其中,多数企业的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另有统计资料表明,东北三省现有承担社会职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1424户,每年办社会费用支出192.7亿元,绝大多数需要企业和地方财政补助。更为严重的是,目前,辽、吉、黑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平均负债率超过了50%,相当一部分是超过100%的“壳企业”。可以这样说,沉重的三大负担阻碍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改制和发展的步伐。
首先,国有企业要改制发展,必须改变以往那种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局面。而解除大量富余人员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其次,国有企业要改制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规则,但企业办社会负担严重侵蚀企业用于改制发展的资金,混淆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所应具有的性质和目标,也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原则;最后,国有企业严重的债务负担使其根本无法去考虑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无法实行技术创新等一系列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措施。
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的三大负担还影响了外部力量介入对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的动机。这是因为,面对一个社会负担沉重、债务累累甚至于濒临破产的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外部投资者即使想投资也会望而却步,这样的教训我们经历的并不少。所以,不仅从增强国有企业自身改制发展的力量来说,还是为了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本促进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发展,切实解除国有企业现有的各种政策性、历史性负担都将是振兴东北的重大任务。
二、国有企业三大负担阻滞了整个东北地区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和经济发展
所谓“市场化”就是指在观念和行为上彻底摆脱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路径依赖,使经济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源、生产资料、资金、技术、产权等由计划配置为“主体”向由市场调节和配置为“主体”的根本性转变,实现其自由流动。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国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绩效,根本原因不仅在于技术创新,更重要的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我国自推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0%左右,这使得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另外,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说,所有发达国家的历史都已证明,建立和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来说,市场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具有较明显的相互促进关系,市场化程度越高,经济发展速度往往也越快。而对于像东北老工业基地这样一个仍处于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地区来说,市场化水平更可以作为衡量其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
东北地区作为受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最深重的地区,国有经济尤其是国有企业在经济体系中占据了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水平直接影响了整个东北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现在东北地区的市场化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2000年辽宁省的市场化总指数在全国各省区的排名是第10位,吉林省是第18位,黑龙江省是第21位,总体来看东北地区属中间偏后;而同期广东排名第一,浙江第二,上海第六,远远高于东北三省。可以说,东北老工业基地落伍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化水平低、市场化制度变迁缓慢,而阻碍这一进程的关键原因就在于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缓慢。所以,要提高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市场化水平,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而这些都必须以三大负担的合理、快速的解决为前提。解除三大负担,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改制和效率的提高,而且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有利于提高东北地区的市场化水平。
三、我们应立足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解除国有企业三大负担的对策
对于三大负担问题,虽然我们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大多数措施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的作用,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国有企业三大负担的处理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必须把三大负担的解除建立在促进机制和体制改革的基础之上,以此才能消除国有企业形成政策性负担的体制和制度根源,并能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此,我们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三大负担问题:
1、采取大动作加速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企业减员增效、转换经营机制解除后顾之忧。
只有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办社会和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为国有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最终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前提条件。今后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立法步伐。根据十六届三种全会精神,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做好“三条保障线”衔接。为了解决目前面临的巨额资金缺口问题,国家必须给予大力的支持。建议国家拨出专项基金用以补充东北地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所需的资金缺口,同时,在政策上建议国家给予地方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如允许地方减持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用来筹措社保资金。另外,要逐步扩大社保试点的范围,在总结辽宁省社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启动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工作。
2、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积极引进外部资源,大力发展就业密集型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新增就业能力。
从东北地区的客观实际出发,要缓解就业压力,首先,要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就业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劳动力资源开发与配置机制,立足于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基本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对劳动力就业的管理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章。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薪酬决定机制,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其次,必须大力重视“就业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发挥其吸纳劳动力多的优势,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最后,在深入开展再就业工程的同时,要大力引进外部资源,加快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借助外部力量减轻东北地区的就业压力。同时,要积极开拓对外劳务市场,促进不同层次的劳务输出,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
3、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消除产生国有企业政策性债务负担的体制根源,并为切实减少企业债务负担给予体制上的保证。
在财税体制改革上,首先,国家要给予财政支持。每年应按一定比例从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列出一定数量的财政支出作为注入企业的资本金,以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同时,中央银行应从每年的货币发行利润中划出一块,用于充实银行的呆账准备金,增强银行核销呆账的能力,通过核销企业的历史负债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其次,降低国有企业的税赋负担。目前,国有企业比其他性质的企业承担着更多的国家和地方税赋,削弱了其偿还负债以及改制发展的能力,针对东北国有企业负债严重的现状,国家要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支持,增强其还债和改制发展能力;最后,国家要优先考虑给予“贷改投”和“债转股”等政策支持,也就是将1983年以来的基本建设贷款、技改贷款和科技贷款等凡是借款来源于财政性收入的贷款改为国家对企业的资本金投入或转化为股权。另外,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外部约束条件,若要从体制上改变预算软约束的弊病,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实施相应的金融体制改革。要重建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切断与国家财政的制度性联系。
4、对国有企业承办的具有经营性质的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机构实行市场化体制改革,对于不具有经营性质的机构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由政府来承接。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一项与教育体制、医疗卫生制度和企业制度改革有直接关系的系统工作,因此,我们首先要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同当前的各项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相结合。对于具有经营性质的机构,我们可以按照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原则来分离,也就是把原来由“无偿”或“低价”提供变为“有偿提供”,逐步实现这部分职能机构的经营体制向市场化和社会化转变。对此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承包、租赁、联办、出售等多种方式进行改制。对于一些不具有经营性质的机构,可连同资产和人员彻底移交当地政府管理,而这应该以提高政府的承接能力和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在政府财政收入水平既定的条件下,要提高政府对国有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职能的接受能力,必须调整政府财政的支出结构。目前东北地区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中经济建设的项目所占比重偏高,而相应地社会文教费等社会性、公益性支出所占比重偏低。因此,要转变政府的职能,要把政府的职能定位于服务于经济而不是直接干预经济的运行。
5、加大开放程度,吸引外资以及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重组,这样不仅可以解决缺少承接主体的问题,而且,可以促进东北地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进而提高市场化水平。
目前东北地区的开放程度很低,不仅存在着利用外资规模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地域上还存在着市场分割的问题,以及在所有制成分上仍然存在着对非国有经济的歧视问题。我们要清楚的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关键是开放,开放战略是优先战略。在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制缺乏资金以及承接力的情况下,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和内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是加速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制发展的捷径。可以说,东北的重新振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开放的规模和程度。只有不断扩大开放,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改造资金相对不足、改造起点不高以及非国有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才能更快地增强东北地区企业适应市场竞争机制、适应国际化竞争的能力,从而才能加快东北地区的发展步伐。
总之,正是由于国有企业三大负担的束缚,许多国有企业活也活不好,死又死不起。这些国有企业产品已经市场化了,但是它的经营机制,它的各种生产要素,很难市场化,如不加快改革,尽快解除它们背负的沉重负担,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只有等死。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度为国有企业松掉绑绳,卸掉包袱,让其轻装上阵,与其他企业进行公平竞争,这样它们才能更好地获得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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