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难点和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蒙古论文,再就业论文,难点论文,对策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统计,从1995年到今年一季度末,全区下岗职工累计总量已达到73万人,尽管在此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已经分流安置了46.55万下岗职工,但目前仍有26.2万下岗职工等待重新就业,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所占比例达到74%。
目前,在我区经济总量狭小、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经济财力不充裕的条件下,再就业压力会更加沉重,就业形势会更加严峻,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会更加艰巨,如果解决不好这一日趋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将难以突破,经济将难以发展,社会将难以稳定。对此,我们必须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找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难点和障碍,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就业政策和就业措施,以促进自治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进步。
一、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难点、障碍
1.实施再就业工程最大的难点来自于沉重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岗位的短缺
我区再就业工程的压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流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约有23.2万人进入城镇要求就业;二是企业富余人员隐性失业逐步显现的压力。近两年我区下岗职工虽然不算少,但企业要求精减的富余人员与已经下岗的职工人数仍相差甚远,据初步测算,目前我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拥有富余人员100万人左右,按照国有企业改革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后三年将逐步分流下岗;三是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供给量近38万人的就业压力;四是在政府登记的近15万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同时还交叉着26.6万下岗职工自身要求再就业的内在压力。劳动力人口总量过剩、就业岗位短缺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这一矛盾将成为阻碍我区再就业工程实施的根本性因素。
2.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另一难点源于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
(1)体制转轨所带来的劳动关系补偿问题是阻碍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个深层次原因。目前,下岗职工和富余人员的安置,原则上要求企业对其进行劳动关系补偿,然而在实施运行过程中,许多企业并没有制定明确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内容,下岗职工与企业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分离,他们对原有企业仍抱有希望,不愿进入市场化的就业领域。
(2)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制度改革滞后于体制转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缺乏坚实的基础保证。截止到1998年6月底,全区养老保险综合覆盖率仅为59.6%,其中国有企业为90.2%、集体企业为41.7%、个体私营企业为1.8%。全区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为68.5%,要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基金收支缺口达2.78亿元。
(3)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缓慢。下岗职工如果进入非公有制部门,就不得不面对巨大的保障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再就业工程进一步实施。
3.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机制不健全,成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主要障碍
目前,我区劳动力市场发育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能实现平等原则,劳动者没有代表自身合法权益的组织,在就业中经常处于不利地位,一些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为下岗职工提供法定的社会保障待遇,这种以牺牲社会利益作为牟利手段的现象,已成为阻碍下岗职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的主要障碍:二是劳动力市场调剂范围窄,作用不明显,下岗职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的比例较低,劳动力市场蓄水池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三是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4.再就业的另一主要障碍来自于下岗职工自身,涉及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落后、择业行为不当、自身素质偏低和对收入心理预期过高等方面
按目前我区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就业机会,是可以解决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但部分下岗职工在新的就业面前却做出了自愿失业的选择,究其原因:一是下岗职工择业行为的表象背后仍然隐藏着“公有制情结”。二是下岗职工择业观念和劳动价值观念相对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就业需求的变化。传统的劳动用工制度造成了下岗职工择业观的片面性,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认为只有到国有经济单位工作才算工作,从事服务性工作或到个体私营企业就不算工作,对竞争性强、流动性大以及脏、苦、累的工作不愿意做。另外,下岗职工自身整体素质也增加了再就业的难度。目前,我区下岗职工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年龄偏大,30~50岁年龄的下岗职工占全部下岗职工的57.2%;二是下岗职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下岗职工占60.8%;三是下岗职工长期以来在国有企业内部从事简单的重复性劳动,知识老化,技能较为单一,缺乏对社会其他职业的转向能力、适应能力和在市场上独立谋生的能力。下岗职工对再就业的收入心理预期过高也是阻碍其进入再就业领域的另一个原因。目前,不少用工单位为降低工资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宁可使用工资报酬要求低、且更能吃苦的农民工和外地民工,使得很多再就业机会远离下岗职工而去。
二、实施再就业工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注意再就业工程的特殊性和阶段性,避免下岗职工产生错觉,把再就业看成一项纯粹的安置工程,过份依赖政府和企业
在解决再就业问题时,政府应更多地在客观层次上发挥调换、引导和推动作用,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扩大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培育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上来,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把市场择业、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作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方式,不能再次形成“政府包就业”的现象。
2.要特别注意研究目前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增长与就业需求增长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制定一种以就业促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
我区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依赖度不断减弱。1995年我区经济增长所带动的劳动需求量比实际从业人员多出8.3万人,1996年多出5.6万人,到1997年,劳动需求量比实际从业人员减少0.7万人。这就明,目前我区经济发展同就业增长已经出现相互脱节现象,就业弹性呈逐年下降趋势,而且这种趋势在“九五”期间还会继续下去。因此,政府在制定今后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扩张方式时,要充分考虑现实的就业需求,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发展状况,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制定一种以就业促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现行工业发展策略进行适度调整。
3.注意研究下岗职工“隐性就业”对再就业工程所产生的负面作用
据调查,我区下岗职工中,约有23%下岗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隐性就业”。隐性就业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它对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是削弱和分散了政府实施再就业工程包括财力和人力的扶持力度,使本不宽裕的再就业基金和帮困资金难以落实到真正困难的下岗职工身上。其次是影响了政府再就业政策及有关决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第三是由于隐性就业的下岗职工与原有企业单位仍保留着合法的劳动关系,在目前情况下,尽管已经就业,但企业仍然承担着职工的下岗生活费和社会保险等费用。按企业一般年均为每名下岗职工承担费用3000元计算,企业将为已经隐性就业的下岗职工多支出1.8亿元,而使用这部分下岗职工的单位却逃避了这部分费用。从市场竞争角度看,大量隐性就业的存在会进一步加剧国有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之间竞争的不平衡性,增加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
4.要注意解决企业安排职工下岗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问题,以减轻下岗职工对社会的集中冲击
政府应该从宏观上调控下岗人数总量。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条例,强化职工下岗的调控手段,规范下岗程序和行为,建立职工下岗申报制度。另一方面,又要考虑社会吸纳剩余劳动力的容量,注意把握下岗职工的排放时间和排放规模,使企业富余职工有计划地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免过多的下岗职工滞留社会,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目前,我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效益普遍不好,安置能力较为有限,职工下岗的力度不宜过大,需要科学地测算社会可能调剂和创造的就业岗位,然后制定规划,对企业内部滞存的大量富余人员采取有步骤的渐次排放和地域控制、行业控制。鼓励企业就地培训下岗职工,再相互实行流动配置,最后向社会排放的做法,使职工下岗从无序走向有序,以减轻下岗职工对社会的集中冲击。我们认为,就目前情况看,我区当年下岗职工人数不应超过职工总数的10%。
三、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对策思路
1.把加快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容量的突破口放在调整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上来
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最根本对策在于加快发展经济,扩大经济运行规模和效益,增加社会有效就业容量。当前的关键和重点应是调整现有的投资结构,把有限的投资投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上。一是在确保我区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立足我区资源优势,将发展经济的重心放到农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上来,为提供就业岗位创造有利条件。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投资少、见效快,转产变型较为灵活,在目前经济调整时期,只要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就可使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和稳定下来,形成中小企业群,使其成为未来吸纳劳动力的主力军;二是加大对环境保护产业的投资,充分发挥其劳动替代资本弹性高的优势,优先安排下岗职工重新上岗或临时上岗;三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的特点,制定有力度的政策,促进一些在资源、技术和产品方面有“垄断”或“独有”性质的企业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扩大其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以期达到带动自治区经济发展之目的。
2.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就业空间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二产业还会有大批富余劳动力被分流转移出来,寻找新的就业岗位。第三产业对拓宽就业范围,增加劳动需求,降低失业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997年全区第三产业所吸纳的从业人员比1996年增加23.7万人,如果我区第三产业比重在现有水平上提高到40%的水平,那将创造出400万个就业机会。因此,政府在今后的经济发展战略中,应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第一增长点,实施以扩大就业为重心的产业政策。加大对第三产业特别是重点服务行业的投资力度,安排部分投资作为发展第三产业的引导资金,促进简单劳动力的流动,扩大就业规模,缓解再就业压力。
3.调整所有制结构,加速发展个体和私营等非国有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国有经济在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方面有着更实际、更长远的意义,有着更广阔的就业天地,它将是我区解决目前和未来就业问题的主渠道和主力军。资料显示,1997年全区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共吸纳了74.8万人就业,占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17%,如果再加上其他形式的非国有经济安排的就业人员,就业效果更为可观。应尽快促成个体私营企业上档次、上规模,努力改善目前市场条件下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不利条件,为其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4.进一步加快以养老、失业、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社会保障体系
应加快我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各类企业普遍推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解除下岗职工后顾之忧,促进他们以各种方式实现再就业,对过去的连续工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时的养老保险待遇在政策上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目前迫切需要政府制定严格的就业申报制度、失业申报制度和相应的工资制度。
5.实施再就业工程,政府应重视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致力于下岗职工的培训与开发,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从长远的角度看,再就业工程的核心是提高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其有效途径是不断加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和对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我们应制定实施人力资本投资的长远规划,特别要不断加大在科技、教育方面的投入,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用新技术,并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这样才能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有效提高,进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我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目前再就业情况看,文化低和技能低的职工不仅很容易下岗,而且再就业也很困难。据调查,下岗职工认为自己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占70%,仅有30%的人可以找到与自己原先所掌握的技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而70%的人必须到自己不熟悉的新行业找工作。这就是说,对下岗职工进行强制性的再就业培训是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中之重。在今后若干年,各级政府应把这项工作摆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来抓,建立切实有效的再就业培训体系,结合市场发育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方向和培训重点,在形式上要多种多样。
6.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工介绍中介机构及劳动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应在继续深化就业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对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预测规划,加快以劳动力市场的规划、立法、监督、管理和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推动我区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发展,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企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一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状况、流动就业状况等监控体系;二是要加快有关劳动力市场的立法进程,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以及企业用人行为、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大力发展职业介绍中介服务事业,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和信息传递,加强不同形式、不同地区劳动机构的信息联络,合理有序地引导下岗职工和企业富余人员的转移,提高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率;四是要放手发展以民间为主的劳动力市场,劳动等职能部门要及时加以引导和管理,逐步形成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力市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目前应建立科技人才市场、技术工人市场和一般劳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