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现状及面临的问题_国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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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550(2003)07-0011-06

经济转轨中宏观经济运行方式与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及其局限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进行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种体制变革导致经济运行机制的相应变化,即由国家计划对企业和各种经济单位的指令性、行政性调节,逐渐转变为在市场信息影响下,以经济利益引导企业和个人进行微观决策的自动调节。在此情况下,价格、利润、成本、收益、供给与需求的协调机制产生了,计划机制逐渐让位于市场机制。

随着经济运行方式的转变,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及其形成机制也发生了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扩张和经济收缩都是由行政性的强启动引起的,因而它往往导致经济的大起大落;经济衰退一般都会带来总体经济水平绝对量的下降,(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发生了五次经济周期波动:(1)1953~1957年;(2)1958~1962年;(3)1963~1968年;(4)1969~1972年;(5)1973~1976年。其中,第一、二、三次经济周期波动均出现经济的负增长。)造成经济的重大破坏。而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四次经济周期波动(1977~1981年;1982~1986年;1987~1990年;1991~1999年)中,则没有出现经济的负增长,属增长型的经济衰退,即在经济增长率下降的最低点,其经济总量的绝对水平并不下降(见表1)。出现这一情况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即改革初期我国仍处在短缺经济的状态下,市场制约的因素几乎不存在,尚不可能出现大规模的生产过剩危机;另外,它与如下情况也有一定的关系,即随着市场机制作用范围的扩大,我国已逐步采用了宏观调控的反周期措施,从而使经济周期的波幅和波动系数缩小,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增强。

表1 中国GDP增长率的历次波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页。

然而,应当指出的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渐进式的经济改革,在较长的转轨时期中存在着两种体制因素并存的局面,这使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仍然很不完善,一些市场化的调控手段难以一步到位,经济周期波动仍呈现明显的“计划同期”(注:即国有投资的扩张与收缩成为周期波动的直接原因,经济周期为国家的集中计划所推动。)的特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的资源配置方式表现为国家以向国有企业财政拨款的形式进行投资。在这种投资方式下,企业的发展严重依赖于国家,并具有争夺国家投资的强烈冲动。因此,每次经济增长的启动,一般都同时带来经济的“过热”,从而使经济周期带有明显的人为“计划”推动的特点。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情况几乎没有改变。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的几次因经济“过热”引起的经济大波动,均起因于国家投资的扩张。其中,第一次经济大波动发生在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的1978年之后,它起因于计划者的冲动,即在当时确定了大量不切实际的建设项目。为了克服这次经济波动的后果,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基本上处于经济调整时期。

第二次经济大波动始于1984年。该年年底,我国决定把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并把部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由于我国的“预算软约束”是一种制度性的软约束,它来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特殊产权关系。因此,在国家财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体制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只是把国家投资的财政渠道改为银行渠道,是不可能结束银企之间在资金链条上的体制性“软预算”约束状态的。正因为如此,在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后,便发生了银行竞发贷款、基本建设规模迅速扩大、社会消费需求膨胀、货币发行失控的情况。当时,政府曾设想以“软着陆”的方式缓解经济生活中日趋严重的供求失衡矛盾,但实际上财政、信贷“双紧”政策几度夭折,经济继续升温,通货膨胀不断升级,并在后来演变为1988年8月爆发的抢购风潮。这次由扩张性货币政策引发的工业超高速增长,在遭遇资源制约后迅速滑落。它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即此前的两位数的高增长率和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已不复存在。当年,通货膨胀率第一次达到两位数,这迫使国家于该年第四季度不得不实行紧缩的经济政策。在经济紧缩的情况下,国有投资率先回落。1989年非国有投资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回落,有人据此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持续发展推动时代的转折”。

在国家财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体制下,国家与企业间的预算关系必然使企业表现出对资金的旺盛需求,即所谓投资“饥渴症”、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把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看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并把由此可能出现的坏账寄希望于由国家的财政拨款冲抵,因而往往导致国有部门投资资金的无限供给。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调整期间,银行的信贷规模受到控制,但它并没有挡住又一次经济过热的到来。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三次经济过热主要是由社会集资规模的急剧扩大和国有银行资金大量以非贷款方式流出(银行办企业等)引起的。而在1991年下半年国家重新启动国有投资(以比非国有部门高出10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增长),并带动非国有部门投资的增加(其中1993年的增长率高达72%)后,经济过热很快形成(1992年和1993年,GDP增长率分别高达14.2%和13.5%)。1993年7月,政府不得不从减少国有投资入手,开始实行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从而出现持续多年的经济“软着陆”。

以上情况表明,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渐进式的改革,在转轨时期,旧体制因素仍广泛存在。它们对我国的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方式仍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

1.国有投资的扩张与收缩仍是经济周期波动的直接推动力。资料表明,在1979~1997年期间,我国实际投资增长与GNP的实际增长的相关系数高达79.5%,即GNP实际增长波动的近80%可用投资来解释;名义投资与名义GNP的相关关系系数则高达99%,投资与经济增长的波动基本一致。(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课题组:《投资、周期波动与制度性紧缩效应),载《经济研究》,1999年第3期,第16~17页。)而在经济景气循环中,国有投资总是起着经济启动和收缩的先导作用。在国有投资确实启动了经济景气时,非国有投资才会跟进;在国有投资收缩从而结束了经济景气时,非国有投资才会快速退出。

2.经济发展从“计划-财政主导”阶段向“银行融资推进”阶段过渡,未能解决预算软约束的问题,即对国有部门投资资金的无限供给会通过信贷膨胀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使用国家的财政拨款与使用国有银行的贷款并无本质区别,资金来源渠道的改变并未形成对企业资金使用的硬约束。在此情况下,企业仍强烈地表现出“投资饥渴症”,只不过是从争夺财政拨款转而表现为争夺银行贷款而已,而且,即使在银行贷款的规模受到国家的硬性限制时,企业也会力图通过其他形式筹资,如银行办企业、企业非法集资等。而一旦经济过热难以为继时,国家只能采取强制性的紧缩措施来控制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经济的剧烈震荡。

3.经济中的“软预算”约束源于政府与国有企业的特殊的产权关系,因此,只要企业归国家所有,企业的经营损益就最终仍由国家承担。当企业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时,企业的经营损益直接由国家财政承担;当企业的资金来源于国有银行的贷款时,企业的经营损益通过国有银行这一中间环节间接地由国家财政承担。正是由于这种“软预算”约束,造成国有企业仍然缺乏竞争性和经营效益。这从国有企业的高额微观负债可以明显看到。1980年,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为18.7%,到1994年,对12.39万户国有企业(含商业、金融业)清产核资,资产负债率高达75.05%,若扣除实际损失挂账,则高达83.3%。1995年国有企业亏损与赢利基本持平,到1997年,亏损则比赢利高出近1倍,国有企业基本上丧失了偿债能力。据工商银行调查,1989~1996年共受理破产案8138件,其中后两年为5128件,占受理总数的63%,在破产加速后,银行的亏损率达85.1%。(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课题组:《投资、周期波动与制度性紧缩效应》,载《经济研究》,1999年第3期,第19页。)在此情况下,国家财政不仅必须(如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金,而且要承担国有企业高负债导致的国有银行的坏账损失,国家成了潜在的国有企业债务的最终承担者。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微观负债最终总是要转化为政府的宏观负债的。很显然,宏观经济能否平稳运行,宏观经济政策能否奏效,不仅取决于宏观政策本身,而且还需要微观层次的制度保证,即企业产权制度的明晰化。

1998年以来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转折及其效应

如上所述,由于转轨时期存在着两种体制因素并存的局面,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在从传统的直接调控走向通过市场中介的间接调控的过程并不顺利,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使经济发展从“计划-财政主导”阶段向“银行融资推进”阶段的过渡也受到严重的障碍。更为引人关注的是,在1998年以后,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向甚至发生了重大的逆向转折,即通过发行长期国债,增加对国有部门的投资,重新强化了国家主导经济发展的因素。

1997年7月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重大的冲击,也给我国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应当指出的是,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尚未开放,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外贸易方面(1998年,我国外贸的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并于该年5月曾出现负增长)。因此,客观而论,我国之所以在1998年采取高强度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国内的经济形势。

自1993年7月实行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后,我国经济的增长率一路下滑。1993~1997年,GDP的增长率分别为13.5%、12.6%、10.5%、9.6%和8.8%,而且,这种下滑趋势在继续(1998年和1999年分别为7.8%和7.1%)。在市场长期疲软的情况下,企业的兼并、破产加剧,失业人数剧增,国有企业下岗分流的人员每年约达1000余万人。与此同时,由于制度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制约,旨在刺激经济增长的密集运用的货币政策的效果不佳。自1996年5月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中央银行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在1998年初采取了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改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降低准备金率、颁布积极实行贷款支持的指导意见等措施。但所有这些措施都没有产生明显的政策效果,经济下滑的趋势依然。很明显,货币政策的操作余地已相当狭小。

在此情况下,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连续数年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1998~2002年,我国共发行长期国债6500亿元(注:②这一数字尚不包括用于临时财政支出的特殊国债。例如,1998年,为了提高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国家一次就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各年的数额分别为:1000亿元、1100亿元、1500亿元、1500亿元和1400亿元),用于安排国债投资项目。这种超高强度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同效应。

1.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成效

应当肯定,在遭遇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经济增长滑坡的情况下,我国有必要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而且也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

首先,较大规模地扩大了投资需求,从而遏制了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局面,拉动了经济的继续发展。据有关部门测算,国债投资对GDP增长率的拉动,1998年为1.5个百分点,1999年为2个百分点,2000年为1.7个百分点,2001年为1.67个百分点左右。按照这个比例计算,1998~2001年,国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在各年GDP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28%、21%和20%。(注:杨继绳:《凯恩斯依赖症》,载《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6月22日。)在外部经济环境趋紧、国内市场疲软的情况下,这对于保持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无疑是必要的。

其次,国债投资建成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缓解了长期以来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而引起的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其中,在国债投资的支持下,我国对大江、大河、大湖进行了大规模的堤防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仅在1998~2003年3年中,全国共完成堤防加固16369公里,完成江河控制性枢纽工程25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5项、蓄滞洪区安全区建设22个,并拓展节水灌溉面积6500万亩。这些工程已在经济中发挥实际效用。在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方面,1998年以来的3年中是我国公路、铁路、民航建设发展最快的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公路新增通车里程约17.4万公里(其中新增高速公路10230公里),使我国公路总里程达14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为1.5万公里),铁路新增长度2070公里(其中复线里程586公里),水运航线、民航机场建设等也完成了一批新的工程项目。此外,粮食仓储设施、农村供电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

最后,部分国债资金被用于改革成本的支付。例如,在1998年增发长期国债后,预算中原准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资金,被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等。该年发行的高达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则被用于充实国有独资银行的资本金。这些均属于改革成本的支付,它对于缓解改革风险、保持社会安定以及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都有一定的作用。

2.扩张性财政政策导致转轨进程中某些旧体制因素的复归

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也有明显的负效应。这种负效应是多方面的。这里我们首先要分析的是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负效应,即它重新强化了国家对经济的垄断和控制,甚至在某些方面导致旧体制因素的复归。

其一,强化了一些部门的垄断趋势和国家机关的行政控制。

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一种国家垄断和政府控制的经济,经济改革的基本取向就在于不断打破国家的经济垄断和放松政府对经济的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市场化和活跃经济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然而,执行凯恩斯主义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使国家成为主导经济增长的主体,是与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向相悖的;特别是国债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门,更强化了国家对这些部门的垄断性控制,并进而强化了整个国家的行政垄断和直接管理。在推动扩张性财政政策过程中,我国出现了行政控制明显加强的趋向。例如,在粮棉购销体制改革后,由于个别地方出现抢购现象,国家曾经又恢复了对粮食和棉花的收购体制,取缔和禁绝私商的相关活动,由粮食部门和供销社垄断粮食和棉花的经营;当一些产业部门出现生产能力过剩时,价格的下跌本是正常现象,但国家在此情况下不是通过鼓励正常竞争促进产业集中和产业进步,而是倡导搞所谓行业“自律价格”,实际上是想通过价格卡特尔来抑制竞争,等等。

垄断的加强除了强化政府部门的行政控制外,还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如在电力、通讯、铁路、民航等部门,这种利益集团往往依仗对国家经济资源的实际占有,千方百计地阻止民间资本的进入;它们画地为牢,排斥竞争,阻碍要素的自由流动,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垄断会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造成垄断租金:一是通过垄断价格体现出来的社会福利损失,二是行业垄断部门巧立名目非法收取各项费用,将自身低效运行的成本和发展投资的负担转嫁给广大消费者。根据一些人的研究,1985~1996年,我国垄断行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大大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同期内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却大大高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1995~1999年期间,我国电力行业每个职工比其他行业职工多收入14294元,平均每年多收入2859元,该行业每年平均多支出的工资额为79.1亿元。1996年,在垄断行业的价格与1985年相比有大幅度上涨,而且上涨幅度大大高于通货膨胀率的情况下,我国电力工业的资金利税率却仅为7.33%,与1985年相比下降了54.58%。铁路运输亏损13.8亿元,与1985年赢利64亿元相比,减利120%。市话亏损35.6亿元。邮政亏损70亿元。(注:过勇、胡鞍钢:《不可低估行政垄断造成的经济损失》,载《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7月13日。)由于垄断行业上缴的利润中包括了政府从国有投资中应得的回报、政府给予国有企业的大量补贴以及所得税返还、减免等优惠,因此,垄断行业多年来不仅耗散了本行业的巨额租金,而且也耗费了大量国家本应得到的财政收入。

事实表明,垄断的加强正在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当前,大部分被用于扩充国有经济的国债投资,实际上是民间资本转化而来的,这部分投资的增加直接削弱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而当国有经济的发展加剧了经济的垄断时,垄断部门的寻租活动又必然阻滞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转轨过程中,在市场经济体系已初步确立的情况下,行政垄断的加强一方面表明国家计划经济权力的扩张,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垄断部门市场经济利益冲动的加剧,它实际上是这二者的结合。在此情况下,垄断行业的企业往往通过制定垄断价格,或依仗其垄断地位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最大限度地谋求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寻找并耗散其垄断租金。据2001年11月末的统计数字,国有企业赢利的82.6%集中于22家企业大户,其中,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海油、国家电力公司五家企业的赢利合计占重点企业赢利总额的58%。(注:杨继绳:《凯思斯依赖症》,载《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6月22日。)有人担心,在当前的情况下,长期推行凯恩斯主义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有可能使中国经济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二者的弊端。这种担心或许不是没有道理的。

其二,过分倚重财政扩张强化了转轨时期中金融市场的集中和行政控制,使信贷资金进一步集中流向国有部门。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神经中枢。在新经济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凯恩斯主义进行全面批判后,西方国家已逐渐摆脱在刺激经济增长中对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倚重,转而着重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我国在实行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后.也较好地处理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从而使宏观经济管理逐渐由传统的直接控制转为政府通过市场中介而进行的间接调控。在此情况下,提高金融调节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本应是实现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在国债投资日增、财政亦字扩大和银行不良贷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金融风险的积累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加之人们对行政控制仍心存依恋,因而在金融运作方式和监管方式上出现了集中的行政控制的强化。(1)金融发展出现了某种纵向一体化的倾向。例如,贷款权的上收,(注:1998年,在配合国债投资扩大信贷发放的同时,信贷也明显向国家银行集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明显上升。该年1~11月,国家银行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达78.5%,比上年同期高7.7个百分点,为近4年来的最高值。)城市合作银行的合并,关闭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场外交易等等。(2)经济启动主要依靠增发国债和银行的间接融资,一些限制性安排和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并得到强化,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为了刺激投资,1998年在不到9个月时间里连续三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并放宽了利率浮动的幅度。三次下调利率使贷款利率共平均降低了2.22个百分点,由此减轻企业(主要是国有大企业)利息支出600亿元以上,降低国债利息负担300亿~400亿元。然而,对利率浮动的规定却对中小企业存在明显的歧视,即规定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现行的10%扩大为20%,最低下浮幅度10%不变。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现行的40%扩大为50%。(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中国货币政策分析》,载《经济研究》,1999年第3期,第28页。)很显然,关于利率浮动幅度的规定对中小企业(主要是非国有企业)的融资是不利的。与此同时,民间金融仍基本上处于非法地位,这更使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金融控制的加强和金融政策的进一步倾斜使信贷资金更加集中投向国有部门,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的垄断地位。

3.扩张性财政政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隐患

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不仅强化了国家的行政垄断,导致了某些方面旧体制因素的复归,而且也给正常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隐患。

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导致财政赤字的迅速膨胀。1997年,我国的财政赤字为582.42亿元。而在1998~2001年期间,各年的财政赤字则分别达到922.23亿元、1743.59亿元、2491.27亿元和2598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58.34%、89.06%、42.88%和4.28%。2001年的财政赤字为1997年的4.2倍。2002年的财政预算赤字更达30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25%,并首次突破占GDP3%的国际警戒线。(注:杨继绳:《凯恩斯依赖症》,载《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6月22日。)

由于国债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过长的回收周期和过低的投资收益率导致短期内难以获得投资收益,这就往往导致借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使国债规模越来越大。2000年底,我国内债余额已达13000亿元人民币,外债余额达1500亿美元,内外债共计25000亿元人民币。2001年和2002年,债务余额进一步增加。(注:杨继绳:《凯恩斯依赖症》,载《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6月22日。)而且,上述数字尚不包括大量隐性债务,而这种隐性债务确实存在。它主要包括:(1)各级政府拖欠的公务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欠款,以及国家粮食经营亏损挂账,等等。(2)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财政通过各种不规范的方法举借的债务(估计有1000亿元人民币)。(3)国有银行剥离出的1.4万亿元不良债权,经处理后,乐观估计能收回4000万亿元,损失的1万亿元将最终由国家财政承担。因此,我国的实际债务余额比公布的显性债务余额大得多。2002年3月,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回答与会者的提问时表示,当年我国的债务余额为8000多亿元,只占GDP的18%。显然,这里指的只是显性债务,如果加上隐性债务,比例将高得多。据楼继伟透露,到2002年,我国包括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在内的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世界银行曾估计是50%~70%,比较乐观的估计是40%~50%,而比较悲观的估计则达70%~100%。国外的经验数据表明,积累的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一般不应超过60%,我国的债务余额显然已突破了国际警戒线。

更为严重的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使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于财政支出的扩大,特别是国债的增加。200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当年GDP的比例为36.81%,国债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8.63%。到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比例增长到38.43%,而国债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则高达65%。这表明,GDP的增长主要是靠投资特别是国债投资推动的。中经网2002年8月2日刊载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宋国青的文章表明,1998~2000年的年平均总需求即名义GDP的增长率为6.3%,其中实际增长7.7%,价格下降1.3%。而财政支出增长率为19.8%,财政赤字增长率达62.4%(因债务利息支出记账方式的改变,这里的财政支出和赤字的增长率略有高估)。很显然,以每年近20%的财政支出增长率和60%多的财政赤字增长率来支持7%左右的总需求增长率,肯定不是一种可持续的增长方式。

还应指出的是,随着国债利率的下行,持有大量国债的金融机构积聚的风险更是不断增大。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于2002年8月2日发布的《2002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明,到2002年5月末,金融机构持有的国债9367亿元(不含财政对商业银行发行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比上年增加1022亿元,增长12.2%,占国债市场总量的比重达56.7%,较上年末上升3.3个百分点,占其资金总运用量的比重为5.5%,比上年末上升0.3个百分点。在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成为国债市场上最主要投资人的情况下,存贷款利率的下行,一方面,大大压缩商业银行的赢利空间,对其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国债品种、期限趋同的情况下,一旦风险突现,变现遭遇困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几点启示

1.扩张性财政政策所引起的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地位的加强,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下宏观经济运行方式的复归。因为,这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实际上是预算软约束在新时期的一种表现,它仍源于政府与国有部门的特殊的产权关系,是新时期国家以财政资金推动国有经济继续发展的一种形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资金直接来源于财政拨款,这是预算软约束的典型表现。在经济发展从“计划-财政主导”阶段向“银行融资推进”阶段过渡后,国有企业的资金来自国有银行的贷款。当国有企业无力还贷时,其损失最终仍由国家承担,因此,预算约束依然是软的。而当企业竞相争夺银行贷款造成信用膨胀并引起经济过热(如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情况)时,国家不得不采取包括限制银行贷款在内的强制性的紧缩措施。然而,国有经济的低效率使它不可能依靠正常的积累机制获得发展。为了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率,以缓解巨大的就业压力,启用赤字财政政策成了难以避免的选择。国债投资无论用于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改革成本的支付,还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都是国家财政对国有经济的输血。但是,赤字财政政策不可能无限制使用,当它难以为继时,经济震荡就会到来,大起大落的所谓“计划周期”也有可能重现。这是必须高度警惕和极力避免的。

2.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本质上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破坏力量。如上所述,自1993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年增长率一路下滑。出现这一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市场长期疲软,社会需求低迷。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制度障碍引起的经济发展内在活力的不足。其中一个最主要的方面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使经济主体(主要指国有企业)缺乏产权约束机制。然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不仅无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而且使之进一步加剧。首先,它强化了政府的行政控制和国有部门的垄断地位,削弱了各种经济主体的平等竞争,从而进一步抑制了经济的活力。其次,它把大量经济资源投入低效率的国有部门,抑制了非国有经济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此外,它还使财政赤字和国债负担迅速扩大,从而使经济的正常运行面临巨大的风险。总之,扩张性财政政策因其“挤出效应”日渐明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正在减弱,而它对经济运行带来的隐患和风险则日趋严重,因此,它应在政策调整中逐步淡出。至于货币领域,当前的货币供应量是适宜的,因而应慎防转而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以免导致通货膨胀。

3.推动经济继续稳定增长的出路在于制度创新。我国的经济发展之所以遭遇市场疲软、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其根源在于制度改革滞后。中国的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GDP都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百分之几。(注:据瑞士国际管理学院提供的数据,2001年,中国的人均个人消费支出只有407美元,而美国为24794美元,日本为18404美元;中国的个人消费支出仅为美国的1.64%、日本的2.2%、瑞士的2.0%、英国的2.6%。同年,中国的人均GDP仅相当于美国的2.5%。)面对如此低下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扭转市场疲软的关键在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促进各种经济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扩大社会的有效需求。在我国新、旧体制因素依然并存,制度因素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制度创新就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推动力。关于我国当前的制度创新问题,应另文详加分析,限于篇幅,这里仅提出若干要点。(1)建立能够为创新活动提供激励的产权制度。任何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的积累,离不开创业。我国当前市场低迷,经济发展缺乏内在动力,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国内资本收益不足,资本形成机制乏力。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就必须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即除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企业等领域,仍继续保留国有企业外,原则上国有资本应从所有适于商业经营的部门和领域退出。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领域,并真正消除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以促进其正常的发展。(2)加速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通过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组合,实现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中,金融服务起着核心的作用。因此,加速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在当前具有迫切而重大的意义。在这方面,除了应允许民间银行的发展外,还应促进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3)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国家机构的改革。现代政府的主要功能在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市场的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为此,政府应尽量减少乃至取消配置资源的权力,让市场来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只有如此,经济才能有活力。因此,政府应取消一切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并相应进行机构改革,以实现精简、效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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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现状及面临的问题_国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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