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中的“亚洲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亚洲论文,经济合作论文,模式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亚洲模式”形成的历史背景
(一)国际经济合作中的“亚洲模式”指的是什么
进入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国际经济合作迅速发展。欧洲建立了欧洲联盟,北美建立了自由贸易区。亚太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步伐也在加快。但亚太地区的情况完全不同于欧洲和北美。亚太国家,主要是东亚国家的人民,以他们独特的智慧,在本地区多年的经贸合作实践中,摸索出一种适合本地区特点,不仅为亚洲发展中国家所接受,也为亚太发达国家所接受的合作模式。人们称这种独特的经济合作模式为“亚洲模式”或“亚太经合组织方式”。“亚太经合组织”(以下简称APEC)成立于1989年,现有成员18个,至今已举行过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许多次部长级会议。《人民日报》社论曾把APEC运作中的“亚洲模式”概括为以下几句话:“亚太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合作,必须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坚持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自主自愿的原则。”[①]
(二)亚太地区的特殊情况是“亚洲模式”形成的基础和依据
亚太地区在两个方面不同于欧洲和北美。一是亚太地区存在明显的差异与多样性,二是亚太各国和地区有要求和平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强烈的共同愿望。
1.亚太地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
第一是地理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差异。亚太地区通常指西太平洋沿岸地区,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广义上也可扩大到大洋洲和北美太平洋沿岸。这一广大地区东西横跨11个时区,南北涵盖寒、温、热带,分布着几十个大小国家和地区,自然条件各异,资源分布不平衡,人口密度差异很大。有的国家幅员广阔,如中国和澳大利亚;有的国家面积很小,如新加坡和文莱。有的国家得天独厚,自然资源丰富;有的国家却很贫瘠。有的是海洋国家,如印尼和菲律宾;有的是内陆国家如蒙古、老挝。
第二是民族、文化、宗教方面的差异。不仅不同国家由不同民族组成,而且不少国家是多民族国家。从文化和宗教上看,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在亚太地区都有广泛影响;文化传统有儒家文化、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等等。
第三是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差异。亚太地区有美国、日本这两个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中等发达国家,有以“四小龙”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有经济正在起飞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和东盟一些国家,还有“特别贫困的国家”。最富的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2~3万美元,而最穷的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过200~300美元。在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占绝大多数,世界上72%的贫困人口居住生活在这里。
第四是社会、政经体制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包括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西方价值观与东方价值观的差异等。
2.亚太各国和地区有和平与发展的共同要求
亚太各国和地区尽管情况各异,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要求本地区保持和平与稳定,要求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亚太地区,特别是东亚大多数国家,在历史上都曾遭受过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和奴役,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这些国家的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顽强和艰苦的斗争,赢得了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近二、三十年来,东亚多数国家和地区经济高速增长,成为世界上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
东亚各国人民过去曾饱尝战乱和贫困之苦,他们特别珍惜和平,有着迅速摆脱贫困、发展经济的强烈愿望。东亚各国都先后把发展经济作为国家的战略重点,把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作为各自国家的首要目标,因而,它们需要本地区较长时间的和平与稳定,并希望加强本地区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亚洲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源地,亚洲各国把这些原则看作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不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致力于维护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为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所谓国际经济合作的“亚洲模式”,正是在亚太地区上述两大特点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亚太地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产生经济上很强的互补性,而亚太各国要求和平稳定和共同发展的愿望则提供了经贸合作的前提。
二、“亚洲模式”的基本精神和特点
亚太各国和地区之间的明显差异和多样性是客观存在,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对待它。亚太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本身就蕴藏着巨大的潜力,这就是经济上的互补性。例如,美国和日本是世界上头号、二号经济大国,它们的经济发达,科技先进,资金雄厚,但劳动力不足,需要市场;“四小龙”是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经济和科技相对发达,并拥有一定资金,但资源贫乏,市场狭小;中国和东盟一些国家经济正在起飞,劳动力丰富,市场潜力巨大,但缺乏资金和技术。显然,在这几类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很强的、多层次的互补性。在文化领域,也同样存在如何对待差异性的问题。东西方文化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与发展的,彼此之间存在差异是很自然的。不同的文化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从而有利于各自的发展和提高;而不应把文化当作一种工具向不同文化的国家施压,企图把自己的价值观和模式强加于人。那些“文明冲突论”的鼓吹者,实质上是认为只有他们的西方文明是至高无上的,排斥和贬低东方文明。这种态度是亚洲国家所不齿的。
笔者认为,“亚洲模式”的基本精神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一是相互尊重。世界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各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多样性。要尊重各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多样性,提倡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把某个国家的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强加于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参加经贸合作的各方不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也尊重别人的利益,以谋求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
用APEC“名人小组”的话来说就是:亚太大家庭“非常尊重本地区文化、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差异”,“旨在消除各经济体之间经济交流的阻碍”。[②]
二是平等互惠。参加本地区经贸合作的各方是自愿和互惠的。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趋势使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日益加强。参加合作的各方是自主、自愿的,而非强制性的。各国的地位平等,都能从合作中获益,并不存在一些国家是单纯的援助者,而另一些国家是受援者的关系,或一方对另一方的恩赐关系。
三是求同存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和模式各异,对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也不同,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分歧是很自然的。对于这些问题和分歧,只有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耐心的协商求得一致,而绝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或动辄挥舞大棒,以制裁相威胁。
在近几年APEC的亚太经贸合作的实践中,充分体现了“亚洲模式”的精神,在做法上表现出如下特点:
(一)自主自愿,协商一致,兼顾各方利益
亚太各国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是多层次的,差异很大,彼此的不同利益只能通过协商一致来协调,而不可能一刀切,强求一律,更不能由一两个大国说了算而强加于其它国家。APEC的做法是在充分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承认各国的差异和多样性的基础上,本着合作和共同发展的愿望,相互尊重,互利互惠,平等协商,兼顾各方利益,以求达成一致。几年来的实践证明,APEC各成员国和地区通过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多次协商,一般能够就有关区域合作和共同发展的一些问题达成共识。在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允许各方保留意见,以待进一步磋商。在实施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时,不是采取强制性办法,而是在APEC行动计划指导下,以各成员国和地区自愿自主的单边行动为主,辅以经过适当协调的集体行动,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到行动上的协调。这种合作方式不需要象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那样签定条约和协定,而是协商一致,作为各成员国和地区领导人的承诺,以共同声明的形式公布,同样具有约束力。最近一届APEC领导人会议的东道主、菲律宾总统拉莫斯把这种合作方式称之为“亚洲作法”,认为它比正式的政府条约更为有效。[③]
(二)坚持开放性,不搞排他性集团
欧盟和北美贸易集团多少带有排他性,对自由贸易区以外的国家有一定程度的歧视。而亚太多数国家和地区主张“开放的地区主义”,首先在本地区各国和地区之间互相开放,实行非歧视性原则,谋求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而对区外国家也实行非歧视原则。也就是说,APEC不仅致力于促进亚太地区的发展,而且要促进全球的繁荣。
(三)方式灵活多样,循序渐进
在合作形式和渠道上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有APEC这样的官方组织,也有“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之类的半官方组织,还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论坛。在合作层次上有整个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组织,有次地区的组织如东盟,也有更小区域的各种经济圈以及增长三角区、开发区、工业园地等。不同层次的经济合作相互促进,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在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主要根据区内各国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以渐进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