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税收对策_税收论文

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税收对策_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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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综合实力和经济素质已进入全国大城市前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4000美元(1998年人均GDP 达到33289元,约合4030美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达到164.9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1.2:49.7:49.1, 产业结构中高新技术产业已占有相当比重。如果用美国社会学家英克尔斯关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10项指标来衡量,除每百人大学生比例偏低外,其余9项指标均已达到。此外, 深圳的法制建设已取得成果,城市基础设施正向世界一流城市迈进,可以说,已经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产业基础、思想基础和体制基础。深圳在中国现代化长跑中已进入冲刺阶段。另一方面,深圳仍任重道远,必须进一步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为全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的示范和经验。

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税收对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对策。

深圳虽已率先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其资源配置比计划经济时期优化很多,但许多方面仍然表现出不成熟的特点,在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高科技化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市场秩序还不尽完备,与香港和新加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正如李长春书记指出的那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不是轻而易举的,这是一场硬仗,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我们必须在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上实现制度创新,使深圳的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二、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规范经济活动,建立运行有序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税收对策。

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政治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税收法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为此,要加快税收立法速度,提高税收立法质量,用税收法规来规范政府、企业、个人的各种行为,真正做到依法治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厉打击偷逃税活动,加大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震慑力。对一些偷税、骗税的典型案件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暴光,以促进依法纳税良好风气的形成。税收法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政府治税观念的彻底改变、税收法制体系的重新构建和税收法制环境的根本改善。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树立税收法治思想;强化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利,明确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权利,促进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全面提高;构建和完善税收法治的社会环境,建立良好的税收法治新秩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税务警察和成立税务法庭。

三、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增创产业新优势的税收对策。

从深圳经济增长的阶段来看,产业结构调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估计,深圳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53%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达到40%以上,就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促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深圳的第二产业有强烈的增值和扩张能量,第三产业则后劲十足。为此我们需要继续发展三高创汇农业,巩固提高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把深圳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旅游胜地,这是深圳产业发展的基本导向。从我国全局来看,应顺应潮流,调整国内产业政策,并实行相应的税收政策。如当前国内产业政策调整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什么?发达国家将放弃哪些产业?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哪些传统产业?并针对我国科技水平和生产水平的现状确定我国产业调整的重点以及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对接程度。明确我国哪些产业能够走向国际市场,生产和需求主要以国际市场为主,哪些产业我们还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能力,但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才能使其最终有能力走向国际市场;哪些产业我们目前还不具备开发生产能力,其国内需求主要依靠进口解决,从而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寻求产业保护的税收对策,大力推进产业扶持,建立产业冲击的税收预警系统,实现对冲击产业产生严重损害的产业保护;对特定行业分别对待,进口实行差别关税;寻求国际比较优势,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四、加快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增创科技进步新优势的税收对策。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与现代化的大趋势合一,其中的关键就是高新技术革命浪潮的蓬勃兴起。要积极引进国外风险基金发展深圳的高科技产业,以解决高新技术和创业资金的来源。从全国来看,我们的财税政策需要:( 1)根据国家有关科技立法,制订财税部门鼓励科技进步条例,使财税支持科技进步的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道路。( 2)税收鼓励应该遵循服从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原则、不使被鼓励者产生依赖性的原则、同等鼓励的原则、财政承受能力的原则。(3 )凡经财税机关会同主管科技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允许其建立科技准备金,以便专项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的需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在世界上,大中型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低于销售额的5%,就难以有竞争能力,而我国的大中型企业至今还难以拿出1%投入研究和开发。连续三年全国的研究和开发经费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5%(1992年,美国为2.8%,日本为3.1%,发达国家平均为2.5%, 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5%)。可以这样说,用于研究与开发、教育、 培训的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成为一个国家未来经济发展趋势的重要标准,也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关键。(4 )中间试验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鉴于其投资大,产品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产品,可考虑给予优惠。(5)完善科技税收扶持方式, 逐步实施多元化税收优惠政策。首先,要正确确定享受优惠的年限,依据其科技含量不同核定相应的优惠年限。其次,要加大科技税收优惠的力度,灵活地运用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改变过去一律减免税的做法,快速折旧、税前扣除等多种办法可相机采用。(6)严格科技税收优惠管理, 确保科技税收扶持政策到位。首先,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被认定的科技项目,要单独建帐,专项计算盈亏。其次,严格按税收管理体制办事,各类科技项目应享受的政策优惠,必须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然后先征后退。还可考虑实行税收信贷。( 7)实行结构性税收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方向、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产品开发的方面,实行有条件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即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税收政策应有结构性调整空间。

五、加快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税收对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质是生产和分配关系的调整,是宏观管理的微观基础改革。税收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立条件。(1 )要为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提供前提条件。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成为一种新的支持、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你倒闭我同情”。政府从分配领域,影响市场信号,引导企业行为,对资源有效配置利益合理兼顾,加快经济发展的总体制约。(2)税收要为企业创立平等竞争环境, 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主体,按照公平、规范、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划,平等参与竞争。建立市场经济的税收制度,对企业获取稀缺资源的竞争,应做到税负公平、政策公平、体制公平。(3 )为企业全力提高经济效益创立条件。政府依法向企业和个人征税并按治税程序通过政府预算将其转化为公共产品,为企业和居民创造良好的投资和生活环境。(4)为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提供保障。 从分配环节制止“三乱”,转变“企业办社会”,调整企业税负,扩大社会保险。

六、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增创开放新优势的税收对策。

深圳具有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大力推进深港经济合作,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合作,对于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实现经济生活的国际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还要注意大力扩展同欧美、日本等大跨国集团的直接合作,提高对外引资和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和销售市场结构,改变贸易方式,提高出口水平,快速进入国际销售网络。深圳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是全国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较集中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是深圳加快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由于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国际金融信息化发展,金融市场加速扩展,金融工具不断创新,资金交易的规模和速度前所未有,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大规模的兼并、收购,外汇、信贷、期货、期权、证券市场发展风起云涌,基于此,必须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例如,如何对跨国金融活动,尤其是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征税,如何划分资本所得和其他所得、已实现和未实现所得、股息所得和利息所得之间的界限;对两国因划分标准不一致产生的重复征税如何解决等。对外开放的扩大还要求我们对外国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因此,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迫在眉睫。并改现行比例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有效利用累进税率机制,对不同发展水平地区、不同资源状况、不同资本状况、不同技术装备状况等形成的差别利润进行调节。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我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采用国际惯例的一种尝试,是鼓励进口、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国目前出口产品退税制度不完善,操作上还有很多缺陷,致使出口退税机制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表现在退税与征税相结合,征多少退多少的设想与实际相去甚远,专用发票没有防止骗税的发生,反而加重了出口企业的负担。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负面影响,进一步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建立能自动适应“足额退税、防止骗税、提高效率”的新型机制。要尽快加强涉外税收协调与合作,制定独立的税收政策,积极参与国际税收管理协调、研究和探讨欧元启动的税收政策。如颁布《税收国际协调法》,严格规范跨国纳税人的申报程序,加强本国居民企业国外所得的申报管理,强化居民税收管辖权以便对居民的全球所得征税,限制资本弱化的利息扣除,对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进行规范并推行预约税制,对避税港投资税收加强监控,对受控外国公司未汇回的当年利润按汇回的征税,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调等。

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税收对策。

指导思想是: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调整,使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根本改变我国单纯追求数量的传统发展模式,逐步实现集约化发展,在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同时使工业化对环境的损害达到最小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讲,就是根据我国资源现状和特点,促进企业按物耗少、占地少、能耗小、运输少和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原则发展产业,加强对能耗大、用水多、占地多、污染严重的重化工业的管理。具体可开征以下税种:

(1)开征环境保护税。 环境税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对环境污染破坏程度进行征收,或对保护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强度进行减免。具体设计是,以排放“三废”和生产应税塑料包装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及塑料包装物为课税对象;对不同的应税项目采用不同的计税依据:对“三废”排放行为,以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从量课征,税率应高于企业控制污染的边际成本;对应税塑料包装物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税率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开征环保税后,停止征收排污费,环保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环保税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保开支。

(2)改革消费税。目前消费税只对汽油、 燃油各规定了一档税率,对其他资源产品尚未涉及。可以考虑取消消费税中对汽油、燃油的课征,全部改征燃油税。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收负担,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采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小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别对待,以促使消费者作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消费选择。

(3)扩大征收范围。对非再生资源、非替代资源、 稀缺资源课以重税。我国的资源税范围太窄,只考虑级差地租收益的因素,不包括绝对地租,更不考虑资源合理利用的因素。必须在扩大资源税范围的同时,考虑上述因素,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4)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环保工作。 如对污水及垃圾处理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工业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为治理污染进行的设备改造项目给予投资抵免;对从大气污染限制地区迁出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所得税;对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标准的按一定退税率给予奖励;将环保产业的发展在一段时期内作为其它产业发展的前提,对环保产业、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或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在投资和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在环保产品的出口政策上给予更大的支持等。

(5)其它配套措施。注意将税收调节与其它经济、 法律手段配合在一起,提高环境保护和治理效果。征收环保税的地税部门要注重与环保部门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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