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亟待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版社论文,制度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本质上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版行政管理机关为适应出版管理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出版管理手段。
专业分工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当然要求和必然结果,也是出版业优化结构的当然要求和必然结果。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版体制的出版专业分工,必须是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出版规律。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则未必如此。深入分析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我们发现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原发性。按照专业分工的一般规律,专业分工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竞争日益激化的必然结果。从中外出版史来看,在发展和竞争的双重车轮的驱使下走向专业分工,是出版社专业分工形成的一般途径。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的形成则与此不同。在旧中国,我国并无明确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我国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是和新中国出版框架的建立同时建立的,并随着新中国出版框架的扩大同步扩大。这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并不是在社会主义出版事业高度发展之后并以竞争为杠杆逐步实现的,而是与生俱来的,即一家出版社一成立,就自然而然地有了专业分工。我们可以把这种专业分工称为原发型的专业分工。
第二,外生性。专业分工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专业分工的原动力来自生产方式的内部,是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的动力则主要来自外部的行政指令,并通过外部的行政强制力维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为造成的专业分工。我们可以把这种分工称为外生型专业分工。
第三,附属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必须以出版社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为前提条件。只有这样,出版社专业分工才能既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又符合出版自身的规律。而我国现在的出版社基本上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从隶属关系讲,我国现在的出版社可分为三大类:署局直属、部委直属、团体直属。第一、二类出版社作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不言而喻,第三类出版社由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和群众团体双重领导,行政附属性也很明显)。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的范围基本上又是按行政隶属关系来确定的,这就使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与一般意义上按学科划分专业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有很大的不同,明显地表现出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专业”的特点。我们可以把这种专业分工称为附属型专业分工。
第四,主观性。专业分工的前提条件是对“专业”做出明确的划分,并按同一标准去衡量不同的企业。而我国现行的出版专业分工则缺乏这一前提条件。“出版社专业分工”的“专业”是什么?没有人能说明白。实际上,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按隶属关系划分,分为署局直属、部委直属、团体直属等类;按学科划分,分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类;按读者对象划分,分为一般读者、青年、少儿、妇女、军人、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类;按文种划分,分为中文、外文、少数民族文、盲文等类。我国现在的出版社虽然都有自己的专业范围,但由于划分的标准不同,许多出版社实际上已没有专业限制,如青年出版社以青年读物为出书范围,但青年人什么书不读?还有,综合性大学的出版社,因大学是综合性的,其出版社自然也就成了综合性的。即使在按照学科划分专业范围的出版社之间,专业分工也是非确定性的。虽然我们可以对学科门类做出明确的划分,但谁也无法对每年数以万计的图书品种做出准确的学科划分,因为同一品种的图书往往可以分属不同的学科,也可能是多学科的混合物。总之,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其专业划分缺乏客观的统一的标准。我们可以把这种专业分工称为主观型专业分工。
第五,垄断性。专业分工不可能是绝对的,在专业分工基础上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表现出专业分工的相对性。而我国现行的出版专业分工则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即一家或部分出版社被确定了某一专业范围之后,就对这一专业具有了垄断权,别的出版社是不能插足的,更不允许自由竞争。因此在垄断欲望支配下产生的排他倾向,与在“反垄断”口号下发生的“蚕食”行为的冲突,就形成了我国出版界的一大景观。我们可以把这种专业分工称为垄断型专业分工。
第六,终身性。专业分工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旧的专业分工格局会不断发生变化,甚至被打破。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可以说是“终身制”,即一家出版社一经被确定某一专业,就不允许更改,就算它自身的条件发生了多大变化也不能“改行”。因此,对中国的出版社来说,决定其兴衰荣辱的关键因素除了它自身的主观努力,还有它与生俱来、不可改变的“身份”。我们可以把这种专业分工称为终身型专业分工。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在中外出版史上独树一帜,表现出原发性、外生性、附属性、主观性、垄断性、终身性的特点;这些特点突出地表明,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本质上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版行政管理机关为适应出版管理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出版管理手段,与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出版规律的出版社专业分工体制还有较大的差距。指出作为出版行政管理手段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和作为出版体制的出版社专业分工的这种差别,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和全面认识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在理论上有很多漏洞,在实践中则是一柄双刃剑。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在理论上的最大漏洞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如果说,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人为的、强制性的出版社专业分工的必要性得到合理的解释,那么,在已把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基本模式的今天,还认为人为的、强制性的出版专业分工合情合理,就不可思议了。因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公平竞争,人为的、强制性的专业分工在公平竞争面前是很难站得住脚的。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在理论上的另一个漏洞,是把作为出版行政管理手段的专业分工当成了作为出版体制的专业分工。出版社实行专业分工,毫无疑义是现代化的出版事业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但这种专业分工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符合出版自身的规律。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与此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差距也就是本文第一部分指出的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的特点,其中主要是人为因素起主导作用、运用行政手段划分、通过强制性措施维持、按行业划分专业等。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在理论上的第三个漏洞,是缺乏一种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扬弃的内在机制和动力。因为这种分工是按照行政机关的意志从外面强制性地推行的,并不是作为出版主体的出版社的自主的、自觉的行为,这就使出版社专业分工缺乏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并缺乏随着出版事业的发展适时地进行自我完善并最终自我扬弃的内在动力。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多弊端。主要表现在:
第一、造成了出版社之间严重的苦乐不均。出版社之间经济上的严重苦乐不均,固然与各出版社的主观因素有关,但专业分工的不同也是重要因素,甚至是关键因素。试想,一个四五十人的小社、新社一年的利润可以上千万,而一个近百人的大社、老社一年的利润只有二三百万,究竟做何解释?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很多,大家也有目共睹。但并不是谁都能够并且愿意看到严重的苦乐不均产生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对人的基本价值观念的挫伤。例如,经济效益好的出版社职工的工作环境、生活待遇自然也较好,这在经济效益差、职工工作环境、生活待遇自然也较差的出版社中产生了追逐利润的强大吸引力,也就难以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更有甚者,有的人为追逐利润以追赶“先富起来的人”而铤而走险,就更令人深思了。
第二、限制了出版社之间合理的公平竞争。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在扼制盲目的、无秩的竞争的同时,也扼杀了各出版社之间必不可少的合理的公平竞争。这对我国出版事业的整体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为被“保护伞”保护着的出版社创新意识、开拓意识不可避免地要减弱,而被“隔离墙”隔离开的出版社也将逐步失去对“外面的世界”的敏锐反应能力。
第三、不利于出版社之间的协作和融合。我国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作为一个整体,有赖于出版社之间的团结协作;从出版发展的前景来看,不同的出版社从协作走向联合甚至融合,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如果说80年代的“大社分小社”是新中国出版事业发展的一大里程碑;那么,在世纪之交,中国的出版事业要走向世界,“小社并大社”将是必要的步骤)。而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在各出版社间设置了一道人为的鸿沟,使不同专业出版社之间的协作变得极为困难,更使不同专业出版社之间的融合难以成为现实。
第四、对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缺乏竞争,一些垄断性的图书品种的质量难以得到最大的保证;二是由于缺乏竞争,不利于科学文化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一些学术著作,常常碰到“想出的出版社不能出”、“能出的出版社不愿出”的遭遇;三是经济效益的巨大差距,使一些有优秀作者、优秀编辑的出版社(特别是一些老出版社)难以发挥优势,出版尽可能多的优秀图书,而一些作者、编辑队伍相对较弱但财大气粗的出版社,则可推出一套套形式上规模宏大、装帧优美,内容上大打折扣的“精品”图书。
第五、对出版人才的成长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受专业分工保护经济效益又较好的出版社,人的松懈、懒怠情绪有可能增长;而在受专业分工限制经济效益又不好的出版社,人的消极、散漫情绪则可能增长,这极不利于人才的成长;二是因专业分工的不同,人才成长的道路比较狭窄,对人的全面发展设置了人为的障阻。
改革专业分工的一些建议。
从以上对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的特点和利弊的分析中,我们已深切地感觉到对这种专业分工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接下来的问题是:改革的原则和措施在哪里?对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进行改革是出版界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这样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不可能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解决办法。在这里,我提出一些思路,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一、把作为出版管理手段的专业分工改革成作为出版体制的专业分工。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建立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出版规律的专业分工体制,即把作为出版管理手段的专业分工改革成作为出版体制的专业分工。这里的关键是要认识到手段和体制的根本区别,如手段是外部的,体制是内部的;手段带有主观性,体制带有客观性;手段对出版社来说是被动的服从,体制对出版社来说是主动的选择;手段是靠强制力推行的,体制是靠自觉性维系的;手段以行政命令为主,体制以法制规范为主。这些区别不仅仅是字眼上的不同,它包含丰富的不同意义。
第二、从以指令性专业分工为主转到以指导性专业分工为主。在建立出版社专业分工体制的过程中,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种作用主要不应是依靠行政权力强制性地划分“势力范围”,而在于对专业分工实施宏观调控和微观引导。从宏观方面来说,主要是制定专业分工的“游戏规则”,除了少数需要进行指令性的专业分工的出版社以外,对大部分出版社来说,则不必强行规定它们的专业范围,而让他们根据“游戏规则”和自身的特点去自主地做出选择。从微观方面说,主要是对一些重要的出版社给以帮助和扶持。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思维误区,即总认为如果没有指令性的专业分工,天下就会大乱。其实,绝大部分出版社都有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的强烈愿意,大家所不满者,不是专业分工本身,而是专业分工中的指令性。
第三、从以强制性专业分工为主转到以竞争性专业分工为主。改指令性的专业分工为指导性的专业分工,是从总的趋势和总的状况来说的,它并不否认对某些专业实行强制性的分工。中小学教材和一些比较容易涉及敏感题材的专业(如宗教、民族、外交、党史等),就不是任何一家出版社都可以任意出版的,对它们实行强制性的专业分工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样的专业终究是少数,受到专业分工限制和保护的出版也是少数;对绝大多数专业来说,则可以放开限制,让出版社去公平竞争,通过竞争去形成出版社各自的专业分工。
第四、从以确定性专业分工为主转到以限制性专业分工为主。强制性专业分工的实行,也有一个方法问题。我国现行的强制性专业分工,是以确定性分工为主,即明确规定一家出版社的出书范围(只能出什么书)。这种分工很难做到公平合理、准确无误,且不说确定专业分工时很难有一个客观的、统一的标准,一年的图书品种数以万计,也很难确定每一种图书分属什么专业。限制性专业分工是明确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图书只能由那些出版社出,别的出版社无权出版(不能出什么书)。因为限制的范围远比确定的范围小,操作起来就容易得多。对于大多数出版社来说,从明白自己“只能出什么书”,到了解自己“不能出什么书”,这样绝大多数出版社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当然就无怨无悔了。
第五、从以身份限制为主转到以资格限制为主。对于大多数出版社来说,“不能出什么书”并不意味着除此以外的什么书都可以出,这里还有个限制的问题,只不过限制的方式要改变。在我国现在的出版社专业分工中,一家出版社能出什么书,不能出什么书,主要取决于它的身份,而它的身份又主要由它的隶属关系决定。这种以身份为主确定专业限制的做法的最大弊端是把专业分工绝对化、永久化,因为身份是不可改变的。而以资格为主进行限制的做法则不同,因为资格是一个变量,它以一定可变的条件为基础,条件变了,可以丧失原有的资格,也可以取得新的资格。我们可以对某一类图书(如小说)的出版确定一个资格,任何一家出版社都有权利(如果它愿意)创造条件去取得这种资格,从而取得出版这种图书的权利。这就为出版社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还要指出的是,出版资格则由人员素质、经济实力、物质技术水平、社会声誉等方面构成,主要由人员素质决定;而一家出版社人员素质的高低又主要取决于该社责任编辑素质的高低。所以,出版社的资格实际上是责任编辑的资格。如果一家出版社拥有了能够编辑小说的责任编辑,应该说,这家出版社就具备了出版小说的资格。在这里,建立责任编辑资格制度就是必不可少的了,这种制度的根本点在于确定具有什么责任编辑的出版社才可以出版什么类型的图书。
第六、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到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允许绝大多数出版社在专业分工上自由竞争,有可能出现大家“一窝蜂”式地往经济效益较好的专业挤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单有资格限制的手段,就不一定灵验了,因为经济效益较好的图书往往是普及性、通俗性的,达到出版这类图书的资格并不难。为弥补这个缺陷,与其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不如采用引导性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可以有多种,主要的是差别利税制和出版基金制。前者是不同种类的图书实行不同的利税率,后者是从经济效益较好的出版社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补贴某些因特殊原因导致经济效益较差的出版社。经济杠杆作为出版社专业分工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将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是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都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进行。“依法治业”不应是一个空洞的口号。
第七、从以行政处罚为主转到以公平竞争条件下的自然淘汰为主。既然是竞争,就必然有胜利者和失败者。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一家出版社因为竞争失败而主动或被迫关闭(有的只是因为“违规”而被撤销),这绝不是正常的、合理的现象。这是出版界缺乏公平竞争的结果。如果高悬起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这柄达摩克斯之剑,就会对出版社产生巨大的压力,从而为推动出版事业的发展形成强大的动力。
第八、逐步建立“以专业性出版社为主,以综合性出版社为辅”的出版格局。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逐步建立“以专业性出版社为主,以综合性出版社为辅”的出版格局。在这一格局中,我国的大部分出版社将形成自己的专业化模式。这种专业化,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是强制性的专业化,即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把少数涉及敏感性题材的图书和中小学教材等指定给某些出版社出版,从而形成一些特殊的专业出版社。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的排斥性,而这种排斥性,既表现为排他性,也表现为排己性,即它既不允许别人“侵犯”它的“领地”,它也不“侵犯”别人的“领地”。第二种是半强制性的专业化,即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主办(或主管)的出版社。它们因受其主办(或主管)部门的指令而不得不确定和自己的主办(或主管)部门的职能相符合的专业领域。这类强制性的专业出版社的特点,一是其专业领域基本上和其主办(或主管)部门的职能相一致;二是其强制力主要来自其主办(或主管)部门,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纵使不对它们做出专业分工的规定,它们也会受其主办(或主管)部门的强制力而确定自己的专业范围;三是其专业性并不具备排他性,即它并不排斥别的出版社“侵犯”其专业领域,也并不排斥它向别的专业领域“侵犯”的可能性(只要它的主办或主管部门允许)。第三种是非强制性的专业化,即出版社根据统一的“游戏规则”和自己的特点,自主地选择专业化道路。应鼓励并引导现在署、局直属的出版社走这条道路。这种专业化有许多特点,如没有人为的、强制性的因素;既不具备排他性,也不具备排己性;可随着形势的变化随时调整专业化方向等。至于综合性出版社,它们的数量不应太多,因此应做出严格的条件限制。还应该指出,专业性出版社(第一类专业性出版社除外)和综合性出版社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所谓专业性出版社,是说它必须具有专业性(必须为本部门本学科服务),而不是说它只能具有专业性(只能为本部门本学科服务),在保持专业化的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具有某些综合性的特点是题中应有之义,而且在由专业性向综合性迈进的道路上也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同样,所谓综合性出版社,是说它可以是综合性的,而不说它必须是综合性的,综合性出版社自觉、主动地走向专业化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国现行的出版社专业分工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应该积极而又稳妥、大胆而又谨慎地探索改革的路子,在实践中求得一个比较满意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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