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民族工作纲要--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经验_民族问题论文

跨世纪民族工作纲要--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经验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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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0)—01—0023—05

在举国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的大喜日子里,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地总结了50年来我国民族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规律,深刻分析了民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健民族复兴繁荣的战略高度,全面部署了跨世纪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次会议是在世纪之交和我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是一次团结鼓劲、继往开来的盛会。它的召开,必将对统一全党的认识,团结和调动全国各族人民,振奋精神,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强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维护祖国统一,产生强大的推动力量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篇幅不长,但内容丰富,既有对理论问题的深入分析和高度概托,又有对实践探索的概要回顾和基本经验的精炼总结,也有对今后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全面部署,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科学的方法论,是做好跨世纪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决贯彻。

一、坚持政策和制度优势不摇

江泽民总书记从新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着眼,运用历史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在讲话中简要地回顾了中国共产党人审时度势,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以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根本保障、以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互助为核心的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向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历程,明确指出:这些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和制度是我们重要的政治优势,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改变。这一结论把以往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所强调的:我国当代的民族政策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以及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的观点又深化了一步,将政策优势和制度优势融为一体,更凸显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策的强大生命力和蕴涵着的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毫无疑问,这一观点的得出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故弄玄虚的文字游戏,它完全是对新中国50年来民族工作实践探索取得的经验和教训的理论升华。

50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少数民族的民族地区经历了两次历史性的社会变革。“一是通过社会制度变革,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旧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育程度十分落后,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还处于封建农奴制或奴隶制阶段,有十几个少数民族甚至仍然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遵从少数民族的意愿,经过同各个阶层的充分协商,针对多种社会形态并存的现实,实施了不同的改革方式,相继在民族地区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消除了少数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和剥削问题,使原来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实现了社会发展进程的巨大跨越,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成员。建国初期,党和政府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工作,40多个昔日不被承认和处于无权无地位的少数民族的身份得到了确认。同时,政府还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法律规章来保证少数民族平等地享受民主、自由权利和平等的发展权利。“二是通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党和政府采取了诸多切实措施来帮助、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不断改革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弊端,逐步建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次变革,意义更为重大,不仅进一步激活了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促使民族地区经济走向开放,走向联合,走向广阔市场,实现了生产力的第二次大解放,而且促进了各民族群众思想观念的更新,使他们增强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和发展意识,在现代化道路上走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少数民族的地区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处都呈现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欣欣向荣景象。

从国际形势来看,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以及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虽然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可天下并不太平。民族问题已成为世界的一个普遍问题。世界上的许多热点地区大都存在民族方面的因素,有的导致了动乱甚至战争,如卢旺达民族间大屠杀、科索沃危机等等,危及国家的主权和统一。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他们往往与境内分裂主义分子相互勾结和呼应,妄图以民族、宗教为“突破口”,对我进行“西化”和“分化”。另外,在我们国内也还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但在这样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我国却能始终保持着民族地区的总体稳定,原因很多,其中与我们始终坚持的正确的民族政策和不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休戚相关的。

雄辩的事实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和制度的伟大与正确,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和制度是迄今历史上最好的,在当今世界上也是最成功的,这是我们无以伦比的政治优势,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很多,但解决的主要途径归根结底要靠发展,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当然也不例外。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对加快发展经济文化的迫切要求与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因此,解决好当代民族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地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搞上去。

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改善。但是,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等多方面的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在整体发展程度上还很落后,尤其是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努力改变这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书记在讲话中开宗明义,从事关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高度,进一步突出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在民族工作中的核心位置,把它归结为制定和实施党的民族政策的目的和目标。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这种提法言简意赅,在一定速度上可以说是邓小平发展理论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延伸,也是对邓小平这一理论的发展和丰富。

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和繁荣是整体性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民族地区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讲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讲实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讲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祖国统一,都包括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实现了全国的现代化。”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全党和全社会都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对加快民族地区发展问题,小平同志曾提出“两个大局”的思想,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对地区发展差距问题,小平同志提出,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一些重要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实施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开发目标,指出实施这一战略目标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但这次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的形式再次重申上述精神。更加体现了党中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决心和力度。总书记的讲话高瞻远瞩,提纲挈领,从宏观上指明了实施这一战略任务的大政方针,朱镕基总理围绕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密切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性举措。如继续增加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与生态环境建设,集中力量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培养少数民族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等等。同时,朱总理还强调要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创造有力条件,指出:要抓紧研究和制定促进中西部地区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和完善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和依靠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既是对实施西部民族地区大开发的具体工作部署,也是对各级有关部门、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明确要求。

中西部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地区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深刻领会总书记和总理讲话精神,从当地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思路,把自身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有关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紧紧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意识,做好各项工作。发达地区要摆正位置,牢记对口支援的责任和义务,继续一如既往地做好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快速发展工作,为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作贡献。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与否事关民族强盛和国家兴衰。总书记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以比较长的篇幅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他指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这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

毫无疑问,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是不可能的。民族工作的现实也告诉我们,民族团结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是增强民族团结的基础,民族团结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离开了民族团结,就不会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离开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也不会得到巩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逐步提高,不仅得益于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得益于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从一定意义上讲,各民族之间的密切团结本身就是构成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所以,正确处理好民族关系,不断加强民族团结,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重视的大问题,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忽视。要坚持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和教育活动,使之成为国民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避免走过场,真正提高广大干部和党员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论水平与实际水平,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种成功的举措,是一种好形式,今后还要进一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巩固和完善这一成果,要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维护社会稳定,是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好,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如果没有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为此,我们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社会环境。要切实解决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运用团结、教育和疏导的方法,正确处理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防止损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现象发生;要加强法制建设,维护法律尊严,把法律作为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有力武器。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在御外侮、反内乱的斗争中,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并不甘心失败,他们无视历史与现实,利用民族和宗教旗号,进行西化、分化中国的反动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特别是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国际国内大小气候的变化,国内外分裂势力相互勾结,活动更加变本加厉。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江总书记明确提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对此,我们必须时刻铭记。要提高辩别是非的能力和警惕性,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来及时揭露国内外分裂势力的反动图谋,让更多的人认清他们分裂祖国和民族的真实本质,不给他们提供进行活动的温床。对于分裂活动必须针锋相对,加大打击力度,要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依法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各种渗透、分裂和颠覆活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大部分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民族问题往往同宗教问题相互交织。正因为如此,宗教就成了国内外分裂势力可资利用的又一种手段。所以,在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同时,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信仰政教育是非常必要的。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实施政策教分离的原则,把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巩固和发展党与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把信教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当地的现代化建设上去。要坚决反对国内外分裂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兴教活动,确保宗教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的手里,使宗教活动能够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以及现代化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江泽民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深受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江总书记就此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强大的政治生命力量,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如何坚持和完善,总书记提出了明确的思路,那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要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国家要依法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健全民族法制建设,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江泽民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民族干部的状况又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干部已经达到270万人,他们在各个领域, 为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还不能完全适应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干部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民族理论为指导,加强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少数民族干部把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同热爱本民族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努力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民族干部结构,重点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队伍的建设,并把少数民族中、高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和国家后备干部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强调政治素质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少数民族科技、经济等方面的管理和应用人才。为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必须采取一些硬性措施,如制定具体的培养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多门类地强化培养工作,建立一定数量和一定规模的民族干部培训基地,增加这方面的专项投入等等。

江泽民总书记在强调进一步做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同时,还提出要加强对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的培养,并把它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联系起来,指出:“无论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是党和国家的干部,都要以党和全国人民的事业为重,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为各民族群众谋利益。”这是对干部工作尤其是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要把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凝聚起来,形成一股合力,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各族群众为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和祖国的繁荣富强努力奋斗。可以相信,民族地区有了这样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干部队伍,就一定会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五、加强对民族问题的研究

正确的理论,对正确的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江泽民总书记从提高民族工作水平的高度,向全国,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重视和加强对民族问题的研究。他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研究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世界民族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努力掌握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很显然,不研究问题,就难以把握问题的实质,进而在实际工作中就会无的放矢,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民族问题研究得到了全面而广泛的开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问题研究理论体系,结出了累累硕果,有些成果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有的成果直接或间接转化为政策和法律措施,为在实践中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指导,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实事求是地讲,与时代飞速前进的步伐相比,从国家和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向我们提出的要求而言,民族问题研究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在具体的理论问题研究中,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对新事物的出现往往缺少敏锐的洞察力;解放思想不够大胆,开创性不足,缺少新思路,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实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甚至对一些较为敏感的领域不敢涉足,人为地设置研究禁区;民族问题研究的队伍建设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综合素质亟待优化。对此,我们必须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克服。

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目标,呼唤新的突破、新的思路、新的手段。民族问题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和广阔的领域,其中有许多重要问题需要探索,有许多任务需要完成,我们从事民族问题研究的同志应该勇敢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这是民族研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础原则,是保证研究结论正确与否的根本。其次,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注重应用研究,一定要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事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具体地说,就是要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与团结进步的重大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主要课题,紧紧把握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部民族地区大开发、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全局性问题,以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问题。通过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理论的能动作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为中华民族复兴与共同繁荣服务。

〔收稿日期〕199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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