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消除对特区认识的几个误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特区论文,误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的话:对于经济特区,从她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有种种议论甚至非议。经济特区也是在冲破、消除一些疑虑和非议中发展壮大起来的。
最近一段时期,在学术界出现了一种观点,认为在特区实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得特区与其他地区间的竞争是不平等竞争;认为特区的存在不利于消除已经出现且在扩大的地区间的差别;甚至有一种取消特区的论调。
这种种对特区的认识上的分歧,不仅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特区的发展,因而大有澄清的必要。我们今天发表周文彰同志的文章,该文对目前的种种观点作了分析,针对性强,说服力强。欢迎读者继续来稿。
内容提要:
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先行区和试验场;它和我国其他地区的关系不是竞争关系。因此,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规则丝毫不影响特区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客观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各地区的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一部分地区的先行发展和富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并不在于弱化甚至取消特区,而在于强化包括特区在内的发达地区的“辐射”和“带动”功能;
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恢复的确会消弱特区的某些优势,但特区不会因此而成为内地,内地不会因此而成为特区;特区将仍然保持它的固有意义与价值。
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一项开拓性事业,从诞生到现在,人们对它一直抱有不同认识。最初的疑虑集中表现为:特区姓“社”还是姓“资”?这个疑虑,随着邓小平同志1992年视察南方讲话精神的宣传和普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全面推开,已逐渐转化为这样的共识:特区姓“社”不姓“资”。
近年来,虽然“特区姓什么”的疑虑少见了,但新的虑疑又产生了,这些疑虑在少数同志那里似乎又变成了肯定性的结论:(1)市场经济的规则之一是平等竞争,但特区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它和全国其他地区的竞争是不平等竞争;(2)我国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特区的存在不利于缩小这种差距;(3)我国迟早要恢复《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而我国一旦“复关”,特区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这些想法或议论,在特区引起了“特区还能办多久”的疑问,在学术界使一些同志发出了取消特区的呼声,在投资者那里,则引发了要不要到特区投资的疑惑,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鉴于这些疑虑和议论直接关系到特区的前途和命运问题,关系到我国各地区如何共同富裕的问题,也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如何继续向前推进的问题,因此,在深圳特区建立15周年之际,对这些疑虑和议论作一番研究和探讨,以求消除误解,统一认识,就格外显得必要和紧迫了。
一
众所周知,特区是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特殊举措,在小平同志的倡导支持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小平同志的战略构想中,设立特区绝不仅仅是为了特区自身的发展,而蕴含着更深层的目的和意义,这就是:通过特区这个“窗口”,引进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展示和调整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通过让特区先行一步,“杀开一条血路”,用特区的开放带动全国的开放,用特区的改革带动全国的改革,用特区的发展带动全国的发展;通过特区这个试验场,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对外开放道路,有中国特色的体制改革道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一句话,创办特区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样,特区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被赋予了“窗口”、“先行区”和“试验场”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特区后来的实践一再证明着这一战略构想的正确性和深远意义。特区大胆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的通行做法,全方位地对外开放,同时围绕开放深化改革,大胆进行体制创新。超前的和扎扎实实的改革开放使特区建设超常规发展,成就举世嘱目。特区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坚定了小平同志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信心和决心,在他的倡导和支持下,“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区——沿海沿江沿边和省会城市全方位开放”这一开放格局很快形成。与此同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等各个领域的改革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最重要的改革目标在1992年被确立起来,此后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的改革更是全面展开。在这一过程中,特区改革开放的许多成功经验被广泛地借鉴和应用。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特区的“窗口”、“先行”和“试验”作用,我国现有的对外开放局面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恐怕要推迟很多年。
显而易见,特区不是作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竞争对手出现的,而是作为其他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先行区”和“试验场”出现的,因此,特区和我国其他地区的关系不是竞争关系。如今,我国对外开放虽然迈开了更大步伐,但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踏上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征程,但毕竟刚刚开始;虽然现代化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仍然任重而道远。这些情况客观上要求特区在更高的起点上和更深的层次上继续进行试验和探索。特区过去、现在和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先行区”和“试验场”。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特区的率先试验和探索只会有助于推进我国其他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而不会妨碍或延缓这一进程。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规则丝毫不影响特区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恰恰相反,在全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任务,要求特区进一步强化它的固有地位和作用。那种认为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规则要求取消特区的观点,纯粹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推论,根本不了解我国特区产生的特殊背景和它所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因而是一种脱离实际的错误观点。
二
不可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拉大。这种情况在东西部地区之间表现尤为明显。要求缩小这种差距,是完全合理的。问题在于如何去缩小。
我们知道,地区之间在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方面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这种客观差异有的十分巨大。这就决定了各地区的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因此,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各地区的发展也一直是不平衡的,基础设施、科技水平、经济实力等各方面的差距都非常明显。这两方面的因素——客观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差异,加上历史形成的发展差距,决定了即使在各地区实行同样的对外开放政策,但政策的效应是肯定不同的。有的地区投资者蜂涌而至,有的地区则少有问津;有的地区对外开放能很快开花结果,有的地区则会见效甚慢。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首先选在靠近港澳台的广东和福建,继而再把步伐迈向沿海、沿江、沿边地区,逐步全面推进,这种战略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与此相联系,客观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各地区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可能同步富裕。我国过去的教训证明,追求同步富裕只能意味着共同贫穷。现实的选择只能是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去影响、带动和帮助“后富”,从而走向共同富裕。实践证明,小平同志为我们确定的这条合乎我国国情的共同富裕之路同样是正确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部分地区,特别是特区和东部沿海地区先行发展富裕起来,而这些先富起来的地区又有力地影响和带动了其他地区走上发展和“奔小康”的道路,出现了我国各地区都在向前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发展速度和富裕程度上的差距在拉大,但比起过去那种在共同贫穷层次上尽管很小的差距来,今天这种局面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历史性进步,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重大成果。
那么,究竟如何去缩小我国地区间的发展速度和富裕程度上的差距呢?解决的办法可以有多种:一是可以遏制或减缓包括特区在内的发达地区的发展,把我国发展战略的重心转向欠发达地区;二是可以采用行政手段“一平二调”,要求包括特区在内的发达地区无偿支援欠发达地区,重新支起“大锅饭”;三是可以继续鼓励和支持包括特区在内的发达地区以更大的步伐向前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强化它们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同时,国家在保证不削弱发达地区发展势头的前提下,采取扎实措施,支持、引导和帮助欠发达地区开发建设。显然,第一种办法削足适履,伤害现有发展活力,不仅有害,而且难以实施,难以凑效。第二种办法可以实现,但却极端有害。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作法只能使我国重新走回改革开放前的老路。只有第三种办法才是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的正确选择。
因此,即使单从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的角度看,特区的继续存在和更快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实际上,特区的继续发展对于其他地区是利还是弊,不应当看它把其他地区拉了多远,而应当看它是有助于还是损害或破坏其他地区的发展。如果是有助于其他地区的发展,即使特区和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今后继续拉大,也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显然,特区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妨碍或损害其他地区的发展,只是对其他地区起“辐射”和“带动”作用。更何况,共同发展不是共享一碗水:我分享多了,留给别人的就少了。发展是一种创造,特区的发展可以不妨碍或损害其他地区的发展。出于同样的原因,取消特区并不意味着其他地区必然会大踏步发展——特区诞生以前的情况早已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把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与取消特区联系起来,是没有任何根据和道理的。当然,特区应当时刻不忘自己承担的历史重任,加强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包括到欠发达地区去投资办厂,开发利用当地资源,输送信息、技术、人才,为当地资源、产品、劳动力开拓市场,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致富。
三
我国仍在进行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努力,倘若“复关”目标实现,特区果真没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了吗?回答同样是否定的。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调整大多数国家间关税与贸易政策的政府间的多边协定,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实施无条件的多边最惠国待遇,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如果我国的缔约国地位得到恢复,特区的现有优势的确会受到某些削弱,这主要是:(1)中国关税将普遍降低,使特区进口关税率与内地进口关税率的差距相应减小;(2)外贸自由化将使企业外贸经营权可能不再是特区的特有便利;(3)关税的普遍降低,将使特区作为转口贸易港的优势受到影响。由于这些变化,特区对内地企业从事贸易经营的吸引力会有所减弱,同时,对以绕过关税壁垒为目的的外资企业的吸引力也可能会下降。
然而,尽管“复关”会使特区对内地的相对优势发生上述变化,但特区不会因此而成为内地,内地也不会因此而成为特区。因为,特区之为特区,并不仅仅特在进口关税税率和企业外贸经营权方面。特区的大部分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仍然会保持其固有的优势。特区靠近港澳台的地理环境优势,特区多年来形成的体制优势、人才优势、基础设施优势、经济实力优势、对外影响优势、现代观念和思维优势等等,是无法取代的。这些优势,决定了特区终究还是特区,特区的固有地位和作用不会发生根本改变,特区仍不失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不仅如此;“复关”还将会赋予特区以新的历史使命和任务。“复关”既为我国带来一系列改革机遇、开放机遇和发展机遇,也会带来许多冲击和挑战。我国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都将面临如何抓住和利用“复关”机遇,对付“复关”的冲击和挑战的崭新课题,恰恰在这一方面,由于特区的政府和企业长期处于对外开放的前沿,养成了善抓机遇的敏感,增强了对付冲击和挑战的能力,积累了应付市场风云变幻的经验,了解国际经济动态,熟悉国际惯例,因此,能够在“复关”后所应采取的对策方面,再次发挥“窗口”、“先行区”的“试验场”的作用,为我国“复关”后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江泽民同志重申,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变,从而为特区未来的前途和命运作出了最权威的裁决。对特区认识存有的种种误解应当由此而消除,不利于特区前进和发展的种种议论应当由此打住。从大局出发,爱护特区,支持特区,办好特区,以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应当成为我们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