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化抑或私有化并非市场经济的单项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化论文,单项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私有化成为世界性潮流的时候,并不意味着公有制的消亡。市场经济本身要求“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同时并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及公有化的历史,实际上是企业经营方式的一次又一次的多样性选择,而且每一次都不是单项选择。对于中国目前的国企改革而言,产权学派无疑夸大了产权制度的作用。中国国企改革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让国有企业同私有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关键词 市场经济,国有企业,私有化,公有化
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困惑
随着本世纪80年代以来私有化热潮从西欧向东欧以及亚洲的扩展,许多人都认为,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由于公有制企业的诸多弊端以及方方面面的原因,目前许多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公众评判已到了一个最低的水平。国有企业搞而不活,更使私有化浪潮汹涌澎湃,甚至有些学者生吞活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权学派的某些理论,认为产权不清是国有企业缺少活力的本质所在,从根本上明晰产权的唯一途径就是私有化。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经济呈不断发展的趋势。据统计,至1995年末,全国国有工业资产总量达到47 472.1亿元,占全部工业的53.7%;工业增加值为8 307.2亿元,占34.1 %; 产品销售收入26103.1亿元,占33.8%。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总数为15 668个, 仅占全部工业企业总数的0.2%,但资产总量为39 346.4亿元,占44.5%; 上缴税金2265.5亿元,占48.8%;实现利润705亿元,占全部工业的43.1%。1980~1991年国有资产总量平均每年递增14.5%,1992~1993年平均每年递增17.9%,1994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2.4%。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扮演着主要角色,其中邮电、民航、铁路等的总额占全社会同行业比重的100%,电力、煤炭、 石油开采、冶金、化工等行业的资产分别占全社会同行业比重的91%、 90.9%、95%、79.2%、77%。国家财政收入有60%来自国有企业。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从投入产出水平来看,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不够理想。1985~1995年间,实现利润仅增长73.2%,产销率下降,10年间降低1.6个百分点,消耗水平持续上升,亏损增加, 利润率下降,1995年销售利润率3.1%,10年间下降8.8个百分点,总资产利税率6.4%,下降13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 1995年末全国工业企业流动比率平均水平为0.9981,流动资产周转天数为231天,比10 年前迟缓了80天。
据最新清产核资资料显示,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72 873亿元中,由负债而形成的国有资产就达51 762亿元,所有者权益仅为21 111亿元。另据统计,1995年全国14.8万户国有企业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高达1 36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9.5%,占所有者权益的40.9%;1993~1995年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盈利分别为365亿、347亿、151亿元;与此同时,1993年的亏损额为452.64亿元,1994年为443亿元, 1995年为540.61亿元,1996年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1996年前11个月累计,国有企业亏损面比上年扩大近6个百分点,达43.7%,亏损额增长42.1%,实现利润下降55.1%,是近年来经营效益滑坡最大的一年。另据财政部统计,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与工资总额增长的比例为:1986 年1∶1.02,1987年1∶1.12,1988年1∶1.04,1989年1∶1.18,1990 年则达到1∶3.4。
对中国来说,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柱石,国有企业的困惑就是中国经济的困惑。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到现在已过去10余年,从承包制、租赁制到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无论是“质量效益年”还是“攻坚战”,一个毋庸回避的事实就是国有企业改革不尽人意,人们不禁要问,国有企业怎么了?
产权学派往往把国有企业的弊端归结为产权界定不明确,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因公有化程度高,委托—代理层次多,初始委托人与最终代理人之间的距离越远,监督效率也就越低,政企不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经营权背离所有权的状况必然会滋生所有者与企业经理人员不同的利益取向,因而理论上存在着经营者利用手中的权力侵犯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因此,委托—代理关系天然地包容着所有者和经营者激励不相容的问题。
任何理论的成立都是有条件的,产权理论无法解释这样一个问题,即在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巨型企业往往比小型企业的委托—代理层次多,但监督效率并没有降低。如果说那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产权是清晰的,这就又无法解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国有大型企业的高效益现象。
产权学派认为,产权改革是解决诸如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问题、预算软约束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根本所在,得出的结论就是必须明晰产权,那么是否可以说产权明晰了,国有企业就自然而然地“活”起来了呢?私有化是国企改革的唯一方向吗?
二、市场经济不排斥公有制
前苏联和东欧的巨变以及东西德的合并不断地给人们传送这样一个信息:“市场经济让公有制走开”。有人甚至提出:市场经济规则应该判罚国有企业下场;中国的国有企业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应该寿终正寝了。但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发展史,却令人震惊:“公有化”与“私有化”潮流交替出现,私有化并没能够消灭公有企业,最多只是对公有企业进行一番量与结构的调整而已。
有人把“科斯定理”与私有化联系起来,以便为市场经济排斥公有制找到理论根据。实际上,科斯定理是中性的,它只是一种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明晰产权有利于资源配置优化的一种分析方法。它并没有直接告诉人们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最有效率。科斯把“生产的制度结构”作为自己研究的主题,提出并强调了在负外部性条件下,产权明晰对产出最大化的重要性。如果以此断定科斯这一理论是主张私有化,那是缺乏根据的。
科斯认为:“企业归谁所有在市场经济中无关紧要,不管这个企业是英国、法国还是美国人经营的公司”。他还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力的行使,而不是财产归谁所有。他的产权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存在的合法权力,而不是所有者拥有的权力。科斯在具体谈到中国的经济改革时说:“由于西方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是以私有制已经存在为假定前提的,这就很容易推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唯一前提的结论……但历史并没有对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做出结论。中国可能会找到某种替代的财产制度,这种财产制度在公有产权的基础上……如果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起市场经济,则这是真正的中国特色。”科斯还说,他的“论文中叙述的事例是针对英国或美国的制度而言的,而中国的社会制度(包括法律体系)与这些西方国家是不一样的”。如果“在中国实施全面的私有化,其改革成本肯定将会是很大的。如果改革的成本大于改革后新制度所能节约的交易费用,则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下去”。显然,不管是科斯定理,还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成功经验抑或是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激进式改革的结果,并未能证明以下观点:(1 )私有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归宿;(2)私有制比较公有制来说是最有效率的;(3)“产权改革”就一定要把公有制改成私有制。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 ·诺斯认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模型不仅可以在短期内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而且从长期看,可以随着市场经济模式的演化,不断促进技术的创新和新的生产方式的应用,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这个模型的建立,首先需要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经济市场;其次需要一个有效的政治市场来界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的产权安排;第三需要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之间的协调。
从经济市场及政治市场方面分析,对于俄罗斯经济改革模式中国尤应引以为戒。俄罗斯采用激进的“休克疗法”,依据西方产权理论制订大规模私有化政策(包括拍卖、出售中小型国有企业),对众多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向全民无偿发放上亿张可以出售和转让的私有化证券。据统计,截至1994年底,70%的工业企业已实行了私有化,有4 000多万人成了股东,100万人成了小业主。然而,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地位崩溃以后,非国有经济占主体的经济结构并未显示出预期的活力:经济中存在着非工业化现象,经济中的工艺技术核心在消失,收入水平的差别急剧扩大,生态环境恶化。从1992年到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大约降低50%,工业产值降低52%,收入在最低生活费用以下的居民已超过居民总数的20%。并且,其激进的经济改革伴随着剧烈的政治动荡,使整个社会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普遍贫困和大批失业,游行、示威、罢工时有发生,黑社会活动异常猖獗,犯罪率急剧上升,劳动热情普遍下降。
西欧是共产主义思想的发源地,然而人们却很少把“公有企业”同“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一战期间,国民经济军事化的需要曾一度使西欧各国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战后市场经济迅速恢复,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弱点却越来越明显。企业破产的浪潮以及大量的失业使得政府不得不参与市场体系的重新构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在自动调控市场方面越来越软弱无力,凯恩斯的理论得到了充分肯定。
法国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有着较早的历史。在18世纪法国就出现了皇家织花壁毯和地毯工场,19世纪产生了烟草和火柴“国家所有制”,并形成了国家铁路网。20世纪初,建立了国家酒精垄断。在1936~1937年人民阵线政府时期,法国出现第一次国有化运动,建立了国营铁路公司,控制了两大飞机制造厂,改组了法兰西银行,并将一些军工企业国有化。1944~1946年,法国出现第二次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法兰西银行和四大商业银行以及34家保险公司先后被国有化。据统计,至1946年底,法国国家占50%以上股权的工商企业由11家(1935年)增至103家, 此后继续扩大国营部门,国有经济在银行、保险、铁路、航空、海运、汽车、电力、煤炭、煤气、飞机、邮政、电讯等部门中逐步取得支配地位,国有资产占全国资产的1/3以上。1971年,法国国有部门的职工人数占全国就业人口的9.6%,投资额和增加值分别占国家总额的24.2 %和11.6%。1981年密特朗任法国总统后,开始新一轮国有化运动。这一轮国有化运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远远超过前两次,它不仅涉及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部门,而且还将国有化运动扩大到某些竞争部门,如尖端工业部门。法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达4 000家左右。 在金融系统,国家控制90%的银行存款和85%的信贷业务。在工业企业中,国有工业的营业额由22%增至40%,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2%增至17%,投资额由占全国工业总投资的15%提高到32%,职工人数占全国工业就业总数的比重由12%增加到23%。从具体部门看,国家控制了电力工业的90%、航空工业的85%、钢铁工业的80%、冶金工业的62%、基础化学工业的48%、玻璃工业的35%和制药工业的22%。
1982年国有化运动之后,法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国家同国有企业的关系逐步成为股东与企业的关系,除确定和审批企业重大战略决策和经营方针外,国家一般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然而,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和生产能力的过剩、资金的严重不足等使其效益严重下滑:1980年法国国有企业亏损仅36亿法郎,1984年上升到370 亿法郎,1985年又增加到670亿法郎。
1986年,在全球性私有化运动推动下,法国政府主张经济自由化,减少国家干预,对国有企业实行逐步私有化。这次私有化浪潮主要是通过“雇员股东制”、“民众股东制”、“核心股东”或“企业相互参股制”等资本主义社会化形式,希望建立一种企业里的职工既是雇员又是股东,企业不再是资本与劳动冲突的地方,而成为新型劳动者同资本相结合的场所。这次私有化浪潮呈现以下特征:(1 )私有化的国有企业大都是西欧世界级的超大型企业;(2 )纳入这次私有化计划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属于竞争性部门,尤其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部门;(3 )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时难以扭亏为盈的国有企业。1993年7月, 法国新的私有化法出台,它大大削弱了国有部门在经济中的份量。该法批准对21家国有企业集团进行私有化,涉及约1 760家企业,职工人数达66.8 万。
英国的经济改革表现为“国有化”和“私有化”交替登台,有人形象地表述为国有化和私有化的“拉锯战”。两次规模庞大的国有化高潮穿插了3次私有化浪潮,但共同的一点是, 历届英国政府都奉行凯恩斯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竭力维护私人经济和国有经济相结合的“混合经济”体制,只不过在量的比例方面不同罢了。
第一次国有化高潮是1945年7月至1951年10月, 工党领袖艾德礼上台任首相后,将许多基础工业和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而1951年保守党执政后,立即采取逆向行动,把实行了国有化的钢铁厂和公路运输归还给私人经营。1964年威尔逊的工党政府执政后,把更多的钢铁企业收归国有,把公路运输业重新纳入国家的经营轨道,成立国家货运公司,把部分机场和港口收归国有,1966年还成立了工业改组公司。接着,保守党人希思上台,转而采取了限制公有部门发展的方针,解散了成立不久的工业改组公司。1974年3月工党再次执政, 掀起了战后英国第二次国有化高潮。工党威尔逊政府对4家飞机工厂和造船厂实行公有化, 随着英国北海油田的开发还建立英国国家石油公司和国家企业局。到1979年,英国大型国有化工业公司有19家,拥有175万雇员, 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占国内固定资本投资总额的20%。
经过两次国有化高潮,英国将许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濒临破产、但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部门收归国有,但由于公营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其效率普遍低下,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严重亏损,英国政府每年须拿出40多亿英镑来维持国有企业的生存。
1979年撒切尔夫人的保守党政府上台后,大规模推行私有化政策,对国有企业实行了全面的以民营化为目的的股份制改造。到1991年底,重要的国有企业已从1979年底的23家减少到5家。1992年7月,又宣布对这5家国有企业中的英国铁路公司实行私有化。与此同时, 保守党政府还降低了国家企业局的地位和作用。
英国政府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提出以下目标:(1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以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高。(2)宣传推广股份制,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人,使股权分散, 避免股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防止少数人操纵和控制企业。(3 )鼓励国有企业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遍工人)购买和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增加他们对企业经营的关注和参与,同时有利于获得国有企业职工对股份制改造的支持。(4)通过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与政府分离, 消除政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干预和控制,让国有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5)通过发行股柰,企业能获得足够资金偿还贷款, 使其资产负债率趋于合理。政府可以停止对国有企业补贴,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还可以通过出售国家股权获得一大笔财政收入。
英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其主要表现为:(1)经过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政府财政状况有较大程度的改善。这包括:政府通过出售国有股权而直接获得的收入超过600亿英镑;每年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及其它支出43亿英磅; 每年从这些企业增加税收28.6亿英镑。(3 )企业职工收入有较大提高;同时由于90%以上职工购得了本企业股份,增强了参与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4 )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得到英国各社会阶层的支持,包括工党和反对党。社会公众持股人数由300万人上升到1 000万人。(5)改善了公用事业企业的服务, 使消费者和用户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战以后,前联邦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为整个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协调发展起到了决定作用。德国著名经济学家和国务活动家路德维希·艾哈德成功地将社会市场经济理论构想化为现实的经营制度和经济政策,因此被誉为“社会市场经济之父”。
1948~1966年,前联邦德国基本上是在艾哈德的领导下重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及其法规在实践中得到了发展与完善,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1966~1967年,二战后第一次经济衰退后,前联邦德国经济政策明显倾向凯恩斯主义。因此,从1982年起,联邦政府的经济政策又重新回到供应学派经济政策的路线上。尽管联邦政府在各个不同时期经济政策有所偏重,但社会市场经济的主旋律始终未变。
二战后以来,前联邦德国进行过3次私有化。第一次是1959 ~1965年,以四大公司的私有化开始拉开了序幕,即出售大众汽车公司、德国煤钢联营公司、电力与矿山联合股份公司和汉莎航空公司中的国有股份。第二次私有化浪潮出现在1970~1976年,以产权归市镇所有的公共企业私有化为重点。第三次私有化始于1982年,科尔政府决定降低国家干预经济的程度,缩小干预范围,提出一整套私有化方案。在这次浪潮中,有100家国有企业被私有化。
前联邦德国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整改革的主要目标是:(1 )逐步减少国家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完善市场竞争机制;(2)根据形势需要, 修订国有企业公共任务的目标;(3 )完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职能;(4)减少对国有企业的干预,增强其竞争力, 以适应欧共体内部统一市场建立的新形势。
在西欧各国中,前联邦德国经过3 次私有化浪潮后的国有企业的比重已相对较低。1985年,国有企业在联邦德国各类企业的投资总额中只占16.8%,在总产值中只占11.1%,在职工人数中占10.1%。然而,由于国有企业的分布比较集中,因此在某些部门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以总产值为例,1985年国有企业在公用事业和交通部门中占63.7%,在银行业中占54.7%。在其余行业中,所占比例较小,且分布不太集中。
据德国学者戴特·波斯的研究,前联邦德国在1984~1990年私有化期间,私有化累积收益仅占年均国内生产总值的0.5%, 大大低于西欧其它国家,详见表1。
表1西欧9国私有化收益情况比较
国家 私有化时期
在私有化时期,私有化累积收益占
年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奥地利1987~1990 0.9
法国 1983~1991 1.5
前联邦德国1984~1990 0.5
意大利1983~1991 1.4
荷兰 1987~1991 1.0
葡萄牙1989~1991 4.3
西班牙1986~1990 0.5
瑞典 1987~1990 1.2
英国 1979~199111.9
资料来源:〔德〕戴特·波斯:《欧洲国家私有化方式比较》,载《经济与管理译丛》1993年第4期
德国托管局是德国政府负责前民主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专门机构。成立托管局的目的是使国有企业转向股份制。1990年6月, 前民主德国人民议院通过重组资产和私有化法律,同年7月, 两德实现了货币联盟,同时加快了私有化的进程。德国统一后,中心任务是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1)托管局根据前联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原则, 有目的地拆散前民主德国国营企业和联合企业的结构,将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股份公司的形式迅速出售。(2)根据有关的法律, 托管局配合联邦财产局、财政部,将前民主德国地方政府的财产、部分全民财产移交给乡镇、市、县和州政府或有关的官方机构。(3)托管局将1972 年公有化的全民所有制中小型企业重新私有化。(4 )对前民主德国不再适应经济结构发展的企业进行调整,并令其转产或关闭;对有希望的企业给予资助,待整顿后再出售。(5)为企业提供贷款, 鼓励前民主德国人开办私营企业。(6)参与托管股份公司的领导。
前民主德国原有1.1万家国营企业,东西德统一后, 其中一批自行或被迫倒闭,其余的到1994年已全部实现私有化。统一之初,其总资产被托管局估算为7 000亿马克,最后定为负2 100亿马克。改革前在世界上排名第十位的经济强国,经过“彻底摧毁”式私有化改革,全部资产被当作垃圾处理了。德国经济1993年严重衰退,1995年再次停滞。东西德经济统一后前3年是彻底休克,接着转趋活跃,曾有过连续2年7 %~8%增长速度的辉煌,然后又陷于低增长。德国联邦统计局(FSO)资料表明,1996年德国经济增长率降至1.4%,比1995年和1994年的1.9%和2.9%更低。就德东地区而言,由于营建部门生产下降,德东地区的GDP成长率由1995年的5.3%降至1996年的2.0%;而德西地区的GDP 年增长率则由1995年的1.6%降至1996年的1.3%。 另据德国联邦劳工局(FLO)资料,1997年1月份德国未经季节因素调整的失业总人数达466万人,比1996年12月份增加51万人,失业率由1996 年12 月的10.8 %上升到1997年1月份的12.2%;就德东地区和德西地区比较, 德东地区失业率由1996年12月的15.9%上升至1997年1月的18.7%, 同期德西地区的失业率由9.6%上升至10.6%。
为了培育德东地区的市场经济体系及解决大规模私有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德国从1990年起至20世纪末每年支付1 500 亿马克的资金供德东地区重建。然而,在两德正式统一已满5周年之际, 《法兰克福日报》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有37%的德东人仍无法体会到民主政治的好处,对改革后经济的认同率仅为34%,比5年前的77%有大幅滑落。 同时,由于支持德东地区经济转轨的融资数额大部分靠财政借贷承担,结果财政赤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又从1989年的0.5%上升到3%强。1994年3月,国家总债务已达15 872亿马克。 统一后不断恶化的财政问题将成为德国经济发展的长期隐患。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公有化或私有化选择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并且不仅仅是经济学家们的问题。不论是俄罗斯的“休克疗法”还是德国“彻底摧毁”式的私有化改革,其共同点就是,改革者的良好愿望并未得到改革实践的认同。现代社会经济结构日趋复杂,如果把改革的内容仅仅理解为所有制的“公有”或“私有”,并且非此即彼,那么,这种改革注定是要失败的。
三、公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的比较
分析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体例,不管是公有化还是私有化,改革的直接起因无非有两个:一是政权的更替及执政党的经济改革政策不同所致(这方面以英国最为突出);二是市场经济自身规律要求所致(这方面以法国最为典型)。当然,上述两方面往往是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的,然而,其共同点是,人们对公有化还是私有化的认识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已越来越淡化,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整个经济的有序进行。从经济理论方面分析,各国政府既重视“看不见的手”,也不排斥或同样重视“看得见的手”,只不过在采用何种干预手段、对哪些部门实行国有化或私有化、两者之间的比例如何划分等方面有不同的选择而已。同样,私有化有比较成功的,如英国,也有不太成功的如德国、俄国等;国有化亦然。
公有企业同私有企业的比较是一个令经济学家头痛的问题。首先,比什么?持“小政府、大市场”观点的经济学家立即回答:比效率。财务指标虽然不是反映公有企业经营实绩的完美指标,但它却是能够反映企业贡献以及对国家财政依赖程度的重要数量指标。然而,反对派经济学家却认为与私有制企业相比,不管是西欧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承担着一部分“特殊”功能,而功能不同的两件事是不能相互比较的。还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从伯利和米恩斯的著作于30年代初出版以后,至少在统计意义上,人们还没有发现有力的证据证明管理者占主导的公司,在诸如使用资产生产利润等企业行为方面与所有者占主导的公司有明显的不同。私有企业的目标是单一的,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国有企业的行为目标却取决于多种因素,这些因素与政府的经济政策与企业的宏观经济环境、大多数人对公共利益以及对其所关心的企业性质的理解方式有关。然而,不管怎么说,抛开社会性质的因素就世界范围而言,公有制企业确实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为:(1)政企不分。 政企不分是国有企业的遗传性疾病,政府过多的干预导致企业缺少自主权,经营不灵,反应迟缓,决策程序复杂,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烈竞争。(2)国有企业在制度上是有缺陷的, 这种缺陷包括归属不明的剩余索取权、过高的代理费用,以及缺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3)由于国有企业通常是在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往往是其通病。(4 )国有企业没有私有企业那样强硬的产权与预算约束机制,如经营管理不善,容易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
英国亚当·斯密研究会1985年2月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 英国私营工业的生产成本平均要比公有企业的生产成本低33%;在前联邦德国,类似比例为50%;对西欧25家最大公有企业和25家最大私营企业的调查也表明,公有企业盈利率大大低于私有企业。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马姆德·阿里·阿尤布认为,除去与公有制直接相关的某些因素以外,还有4 个方面的因素直接影响公有制企业的经营实绩:(1)缺乏一个健全的竞争环境, 包括政府对公有制企业的过度保护和公有制企业处于一种自然垄断地位;(2 )公有制企业的财务自主权和财务责任制不完善,包括企业通过非市场渠道融资、财务目标不具体、社会目标不明晰、政府补贴无限度,以及资本结构不合理、缺乏健全的绩效度量体系等;(3)管理自主权和管理责任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为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局面难以维持;(4 )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管理士气不佳。上述因素又互为因果,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尽管公有制企业存在以上诸多问题,然而公有制企业的存在价值却一再为实践所证实,任何私有化浪潮也没有能将其彻底冲跨。这是因为与公有制存在先天缺陷一样,市场机制也存在先天性缺陷,“看不见的手”在调控经济活动时并非随心所欲,公有制企业作为一种具有独特功能的调控器必不可少。50~60年代意大利“经济奇迹”的出现,法国经济的迅猛增长,不能说与当时蓬勃发展的公有企业的宏观调控无关。就是在日本,公有企业同样发挥了重要调控作用。和私有企业相比,公有企业的“独特功能”还主要表现在:(1 )政府为了保障获得用于某些开支的收入,借助国有企业对一些行业实行国家垄断;(2 )借助国有企业对自然资源进行垄断;(3 )国有化有利于使重要的工业部门管理合理化,这是各国政府一贯采用的政策手段之一;(4 )国有化有利于促进并协调全国不同地区经济的发展,政府创办的国有企业能比政府机构本身更好地完成某些具有商业性的公共服务;(5)集中财力物力, 加速经济发展,以达成管理者的预期目标;(6 )填补私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留下的缺口。
由于公有企业具有以上私有企业无法取代的职能,就世界范围而言,它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相对稳定的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制作为一种有着普遍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而被广泛采用,各国经过许多年的摸索,已基本找到一整套适合本国、本地区特点的国有企业股份化经营管理制度。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而言,股份制改革试点正蓬勃发展。至1996年底, 全国以国有企业为主改建和新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已达9 200家,股本金6 000亿元。有人认为, 中国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造实际上就是缓慢地私有化改造,这种看法未免有失偏颇。首先,我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是在国有股份不退出的前提下吸收新的出资者入股,而且在一些重要的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后国家仍保持控股的地位。譬如,截至1996年12月,我国上市公司共530家,其中373家国家控股,83家集体企业控股,国家和集体控股的企业总数占上市公司总数的85%,坚持了以公有制为主的原则。其次,国有企业改制后通过多元股东持股,多渠道补充资金,调整了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负债率,从而达到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目的。
表2西欧10国国有化程度比较
注:本表所列系近似数,A为全部国有,B为3/4国有,C为1/2 国有,D为1/4国有,E为全部私有。
资料来源:〔英〕《经济学家》1978年12月30日。
对于公有企业的低效率问题,我们也应客观地评价。首先,效益有显性效益与隐性效益之分。在私有企业的高盈利率背后,往往隐含着对诸如吸纳劳动力、保护环境等隐性效益的忽视,在政府监管不严的情况下尤为如此。其次,公有企业大多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政府出于某种动机而建立起来的,它必须首先为达成这种愿望而努力。除财务指标外,它们还必须同时兼顾社会公益目标、国家安全目标、均衡增长合理分布和有序运行等一系列目标。再次,即使在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公有企业实际上只能接受一种不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由于种种原因,优胜劣汰机制往往失灵,作为一种宏观调控工具,政府自然要为公有企业付出代价,因此,许多公有企业只接受政府政策的调整或通过自我调整来保持活力。而私有企业却要完全面对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把经营不善者无情地一一罚出界外,存活者都是竞争中的优胜者。这也许是人们通常意义上认为私有企业高效而公有企业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顾名思义,公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密不可分,故研究国有企业时不能脱离开其母体进行个案分析,抛开遗传基因去研究个体既不全面,也易出偏。有人说公有企业的经营情况是政府素质和效率的一面镜子。在西欧各国中,意大利和法国政府的腐败内幕频频曝光,而德国政府的运作则较为有序,这3个国家公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恰恰也印证了上述论点。 因此,搞活国有企业应和提高政府素质和办事效率结合起来,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表3英国公有企业私有化前后盈利能力比较
(付息纳税前利润,单位:百万英磅)
资料来源:V·V·拉曼汉姆:《私有化:全球概观》,罗特利奇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
四、结论
当私有化成为世界性潮流的时候,它并不意味着公有制的消亡,反之亦然。从市场经济的特性来讲,并不能完全抛弃和否定公有企业抑或是私有企业。从经济组织方式来看,公有制已越来越少意识形态的色彩,而私有化也不意味着非此即彼。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及公有化的历史,实际上是企业经营方式的一次又一次的多样性选择,而且每一次都不是单项选择。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虽然经历了几次私有化浪潮,同时也经历了几次公有化浪潮,但没一次将产权完全私有或公有。首先,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要求产权形式的多元化,产权明晰并没有排斥公有制;其次,公有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利,具有中性特点,它仅表现为政府在宏观调控手段上的一种选择。一方面公有制是对私有制的否定,另外一方面又是一种补充,反之亦然。因此,西欧国家公有化和私有化的交替登场或同台献技正好说明了二者之间谁也少不了谁,市场经济本身要求“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同时并用,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当然,公有化的程度、私有化的范围以及混合经济的比例到底如何界定最为科学,既要考虑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又和本国政治、人文及历史传统不无相关。第三,对于中国目前的国企改革而言,产权学派无疑夸大了产权制度的作用,似乎产权问题解决了,国有企业的一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实际上,在重视调整国有企业的外部治理结构的同时,必须以同样的力气抓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国国有企业的搞活更应该从解除企业面临的各种烦琐的政策性负担入手,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和充分的外部竞争环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让国有企业同私有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Dual
Choice
in
Market
Economy: Public Ownership andPrivatization
Song Zhiyi
AbstractIt does not mean perishability of publicownership even though privatization has been a world trend.The market —oriented economy itself needs a
concurrentemloyment of an "invisible hand" as well as a "visible hand".The history of highly —developed
capitalist
countries'privatization and transfer to public ownership is one of amultiple choice
among
different
modes
of
enterprisemanagement,none of which is a monolateral choice. In termsof the pesent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he"schoolof ownership" has,beyond a shadow of doubt, exaggerated therole of ownership.The first thing that the state —ownedenterprises in China is faced with in their reform is thatthey and private enterprises should start at the same scratchline.
Key words market—oriented economy,state —ownedenterprises,privatization,transfer to public ownership
本文于1997年4月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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