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建设的大计中,在不断总结土地开发整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树立了宏观开发的理念,走科学有序开发的新路子,土地开发整理的进度明显加快,质量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措施
1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和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模式实行一种新型的项目代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从中选择合适的单位对土地进行开发和管理,在项目投资、管理质量以及日期确定后,进行实施,竣工后交给使用单位。我国土地开发和管理工作始终存在着政企不分的现象,政府对于土地开发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始终流于形式无法深入的落实,代建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的增强土地开发管理工作的前期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土地开发管理项目投资的风险意识。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应当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几方面。土地整理指的是对现有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在整理中增加耕地的面积,使土地的利用率得以提高。土地复垦指的是对由于生产或者建设等原因而被破坏的土地,采用一定的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能够提供农业生产的状态。土地开发指的是对没有被利用的荒废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使其具有使用价值。
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原则
2.1 项目实施管理原则
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如下。
(1)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
2.2 项目实施管理依据
为保证管理的有效性,明确管理的重点,要详细知道土地开整理项目实施依据。
(1)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还有省级有关的政策文件。
(2)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文件: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预算书、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核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项目管理制度、有关施工记录、所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之间合格文件、年度验收意见。
(3)技术标准与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TD/T1013—2000)》、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环保、交通、城镇(村镇)建设等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措施
3.1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为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县、镇两级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国土、财政、水利、审计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小组成员;项目所在地镇长任镇领导小组组长,镇国土、财政、水利、审计部门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耕保、规划、地籍、开发所、财务、监察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镇两级政府及国土局领导机构的成立,一是体现了县、镇两级政府的重视,二是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2 现场勘查,制定实施方案
项目申报入库前,县国土资源局抽调耕保、地籍、规划、开发所、测量队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每个项目区核定项目区范围、确认新增耕地面积、测算施工的工程量,核算工程所需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施工方案,确保项目能够按设计方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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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聘请专业人员,科学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为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能够按照省、市要求,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县国土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公司专业骨干作为技术指导,对项目的规划设计、现状图、规划图等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修改,并亲临现场指导施工中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确保了项目能够按照规划设计,规范施工、科学实施。
3.4 明确分工,实行责任制
为确保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实行了分工负责,耕保科负责内业资料整理、项目审验工作;开发所负责外业施工工作;测量队负责项目勘测定界工作;规划科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地籍科负责审核确认新增耕地面积的数量及图斑变化、地籍台帐核对工作,各项工作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3.5 落实制度、规范实施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五制”的要求,落实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项目的合同制等五项制度。
3.5.1 项目公告制
项目在实施前,将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内容在项目区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3.5.2 项目法人制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镇长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招标、工程实施及资金使用等工作,按照项目公告制、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合同制的要求做好项目的实施。
3.5.3 项目招投标制
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县政府网站招投标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按投标单位报名、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综合评估等程序,完成了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3.5.4 工程监理制
项目工程监理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监理单位备选库中指定,监理公司对项目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直至工程结束并完善一整套监理材料。
3.5.5 项目合同制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与每一个施工单位都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确保了项目的规范实施。
3.5.6 严格程序,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均建立了专门账户,由项目所在镇财政所专人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拨付资金,项目实施结束后财政部门进行了工程财务决算,审计部门进行了资金审计,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保证了项目资金用到了项目上。
3.5.7 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巡查制度,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为及时发现解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耕保、规划、地籍、开发所等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做到每周到施工现场巡查一次,及时掌握、指导和解决各个项目的进度和出现的问题,查出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召开调度会,及时与各镇及各施工队沟通情况,及时协调,确保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要注意的问题
(1)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特殊施工需要技术指导和监理工程师到场,确保施工质量。
(3)资金使用要以收定支,节约开支。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与管理措施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进入建设阶段后对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进行的控制,是保证项目计划、质量标准、进度安排、预算执行顺利实现的保证。因此,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文件、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来进行实施管理,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时保质的完成。
参考文献
[1]刘晓峰.探索土地整理模式实现资源持续利用[J].吉林农业,2011(03).
[2]邱国锋.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实践与探索[J].经济地理,2013(03).
论文作者:孟令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1
标签:项目论文; 土地开发论文; 土地论文; 项目实施论文; 工作论文; 招投标论文; 工程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