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中独立价值:性质、任务与培养目标_普通高中论文

论高中独立价值:性质、任务与培养目标_普通高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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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已经来临。作为学校教育制度中的中等教育阶段的高级部分,普通高中是义务教育后的、与职业技术高中并列的基础教育,我们应该怎样恰当地定位它的独立价值,这对于设计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指导普通高中的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普通高中的性质、任务与培养目标这三个方面阐述其独立价值。

一、普通高中的性质:促使实现人之“中成”的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教育是指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相区别的一种教育。众所周知,教育通常可按层次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也可按类别分为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世界上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时期对教育分类虽大致上相同,但在具体所指上不一而足。不过,在从层次与类别标准分类的框架内来讨论普通高中教育既是可靠的,也可足以说明问题。普通高中教育兼容按层次分的“中等教育”与按类别分的“普通教育”两重性质。

如果把小学、中学与大学对人的发展的价值相对划分为促使学生小成、中成与大成的话,普通高中是促使实现人之“中成”的教育阶段。从教育类别上看,普通高中的普通教育性质,显而易见地区别于旨在培养职业技能技术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进行继续教育的成人教育,这是没有异议的。从教育层次上看,普通高中既与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初等教育为普通高中奠定了初步的基础,高等教育为普通高中提供了发展的出路。但普通高中又与二者存在着质的区别,初等教育培养学生生存所必备的最基础的文化素养,使之达到“小成”;而高等教育通过专门化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使学生达到“大成”;普通高中则是介乎两者之间的教育,培养学生超越文化素养但又不是专门化的基本素质,使之实现“中成”。小成—中成—大成,体现了由低到高、由浅到深的学校教育价值,是环环相扣、一脉相承的。然而对于“小成”和“中成”来说,“小成”仅是“中成”的基本前提。由于自近代以来,“小成”之人直接走上社会后的发展空间一直在逐步萎缩,这也是个体和社会要求不断提高受教育程度的原因之一。对于“中成”和“大成”来说,“大成”是在“中成”的坚实基础上来实现的,失去了“中成”的基石,就难以达到“大成”。开展“中成”教育的普通高中既是初等“小成”教育的延续、高等“大成”教育的基石;又是使其学生德性、才能、见识、学问、身心等素质基本成形可以为用的“出口”型教育阶段,因为在现在或将来相对长的一段时期内,“中成”之人是国家社会所客观需要的,源于产业结构、人力资源结构使然,发达国家的实践更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几乎公认,初等教育是基础性的,高等教育是出口性的,由于初等教育仅仅使学生心智、习惯、身心等得以“学步”式培养,尚不能“独立行走”;高等教育则可以说是使学生品格、思维、言行等方面学会“跑步”,在一轮教育循环中它既不会也无必要再充当基础,学生从这里走出了正规教育系统。而普通高中教育实现使人“独立行走”,能够独立行走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既可以去学习“跑步”,也可以走出教育系统进入社会,从而普通高中既有初等教育的基础性亦有高等教育的出口性。当然,基础性也好,出口性亦罢,它们都是以实现人之“中成”为依托的,舍此便沦为空谈,这便是普通高中存在的独立价值所在。

普通高中的价值既然指向促使实现人之“中成”,就必然面对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这一永恒的教育主题,即人认识、适应和改造社会的现实力量与社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它主要表现为:在方向上,社会发展的方向总是规定人的发展方向,人的发展方向也不得不接受这种规定,但人的发展又总是想不同程度地超越某种社会规定。在水平上,社会发展的水平总是制约着人的发展水平,人的发展水平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为基础,但人的发展水平又总在试图超出现有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1]在可能性上,有时人的发展存在某种可能而社会发展却暂时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有时社会发展提供了某种人的发展的可能而人的发展实际状况又没有与此相应的条件。在法律上,社会发展的规律既可能有利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实现而促进人的发展,也可能冲撞人的身心发展规律而阻碍人的发展;人的身心发展规律能否得以实现总受到社会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但又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矛盾引发了教育史上的“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两种对立的观点,普通高中教育也不例外。对于我国普通高中来说,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是属于非对抗性质的,在严格的意义上讲是统一的,教育活动在关注社会对个人个性发展的要求、规范及限定的前提下,实现个人个性沿着社会所需要的方向前进,引导个人形成顺社会的个性,抑制逆社会的个性。

简括地说,普通高中阶段中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矛盾的解决途径是把人的发展水平提高到社会发展所要求的水平上来。应该承认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矛盾是人类众多实践活动中共同面临的矛盾,也是教育实践活动所面对的基本矛盾。人类在解决这一矛盾的不同实践中尽管可以有不同的切入点,但教育只能着眼于培养人,通过促进人的发展来解决这一矛盾。普通高中正是首先把其所面临的外在性的人的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转化为教育的内在矛盾(即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进而把对学生来说属于外在性的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学生自身发展的内在矛盾(即受教育者发展要求与学生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对社会来说,它为之造就着符合一定发展要求的人,对人来说,它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着人的社会化。普通高中在其基本矛盾中的中介地位和解决矛盾时的着眼点,决定了它区别于其他社会机构的质的特点是培养人。由此我们不难进一步推出,普通高中主要是培养人成为“中成”之人,这又正是它有别于其他教育阶段的质的规定性。普通高中教育的根本功能是育人,是促进青年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它的其他社会功能是通过育人这一功能实现的。我们不应该以其他类型的层次教育的需要来作为普通高中教育的价值取向,普通高中教育具有它自己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类型和层次的教育的价值。同时,也不应该以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其价值取向,如果这样就会把培养“中成”之人这一本体价值本末倒置。

二、普通高中的任务:以培育素质统整各项任务

长期以来,人们对普通高中任务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升学”与“就业”的双重任务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此亦有多次的规定。1954年1月,教育部召开的全国中学教育会议上正式确定中学教育的“双重任务”是,“不仅供应高等学校以足够合格新生,并且还要供应国家生产建设以足够的具有一定政治觉悟、文化教养和健康体质的新生力量。”1963年3月公布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新生;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中学计划草案》中,对中学任务的规定仍然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新生”。可见,我国对高中教育“双重任务”的规定,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此类规定较为一致的根据在于,一是我国普通高中规模过大,学生人数过多,只能少数人升学而多数人就业,双重任务是不以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要求;二是如果以单一升学任务替代双重任务,势必导致片面追求升学率;三是一旦变普通高中“双重任务”为“单一升学任务”,就必须大量缩减普通高中而以极具实力的职业高中来替补,但这又是我国国情所不及的。

前述观点虽然反映了我们的现实局面,但并非问题的全面而仅仅是部分侧面。这样说是基于:第一,系统外的不等于是系统内的。普通高中系统外赋予普通高中的任务,不宜“拿来主义”地直接内化。否则,一些普通高中为了完成向高校输送新生的任务,竭力学术化,随意增删课程内容,提高深难度,加大作业量,把普通高中变成大学预备教育、应试教育;另一些学校则为了完成向社会输送合格劳动力的任务,又竭力职业化,追求其学生毕业就可以就业,不同程度地削弱了职业道德、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素质的培养。这两种偏向严重阻碍着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正常发展。

第二,存在的不等于是合理的。衡量普通高中“双重任务”是否合理,不光要考虑外部要素,还要考虑普通高中的课程体系是否存有满足双重任务的可能。实际的情况是,为了落实已成定论的双重任务,普通高中、家庭和社会花费了大量人、财、物力搞重复教育,为高考落榜生办就业培训班和复习班,学生的失落情绪和普通高中的低效益已经质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

第三,部分的不等于整体的。双重任务在实际贯彻执行中被为数不少的普通高中学校将向高校输送合格学生简化成自己的全部任务,导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当然其中有社会、家庭、学生期待效应的影响。虽然教育行政部门一再强调端正普通高中的教育思想,然而全国性的“片追”现象愈演愈烈,尽管这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双重任务”的过分突出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观照普通高中“双重任务”的困境,出现了要么“升学”、要么“就业”两种类型的“一重任务论”。实际结果证明,学校依然盯牢“任务”而教育,在传统的“升学”与“就业”的惯性作用下,其效果并未表现出人们期望的理想状态。高中毕业生不适应社会、教育同社会生活脱节、片面追求升学率等现象依然“故我”。

从根本上说,普通高中与“任务”相关的种种现象有两个主要根源:一是本文第一部分所分析的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似乎“升学”是实现了人的发展、“就业”是实现了社会发展,其实它们都是围绕着社会发展这一轴心而很少甚至几乎没有真正考虑人的发展这一面(这里不再重复);二是混淆了社会对教育的选择功能和教育的育人(本质)功能。高中毕业生在走向上不是升学就是就业,的确是一种自然的走向,也是一种社会选择功能作用的结果,而不是高中教育本质功能的体现。虽然高中办学质量的好坏、水平的高低,影响其毕业生升学人数的多寡或就业适应性的强弱,但是一所高中有多少学生升学及升入何种高校,有多少学生就业及从事何种职业,这些在更大程度上是由多种社会因素所决定的,而并非一所高中所能决定的。至于新生合格与否,实际上是以高考分数线为准,也不是高中随意制定的。因此,向高校输送合格新生很难作为一项任务完全由普通高中来完成,高中仅能向高校提供可供选择的对象。类似地,高中毕业生能否就业就由就业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和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即使就业训练搞得很好,无就业机会,高中也无能为力。显然,“向社会输送劳动后备力量”任务,单纯要求高中去实现也是困难的。

社会对教育的选择功能与高中的育人功能虽密切相关,但并不是一回事。这倒不是说不承认高中生毕业后的这两种去向,也不是反对普通高中教育为他们的去向做必要的准备,我们的主张是作为育人的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着与社会相应的更广泛的使命与任务。如果把普通高中办成“升学教育”或“就业教育”,那么必然急功近利,也就必然不仅不能解决升学与就业的矛盾,反而会使它们更加复杂、尖锐或激化。因此,需要重新确认、准确理解普通高中现时代的任务。

第一,普通高中客观上存在着一个任务体系。这一体系除包容“升学”和“就业”外,还应包含培养素质、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任务。虽然这些任务之间存在着交叉,但并不能以其中的部分来取代整个任务体系。当前,世界上其他国家普通高中的任务也在朝多样化方向发展,如日本的综合选择制高中:在同一校园内设置两所以上的高中,各所学校都有自己的不同特色,学校的设施设备可以共同利用,教师可以相互交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科目,学分可以互换。德国完全中学的高级阶段则由以往的一元制任务模式转向双重文凭制,承认人的差异是客观存在,学生之间有能力差异,普通高中要通过各种努力发挥学生各自的聪明才智。以往理论与政策上对“升学”与“就业”的显化、突出,势必引起实践中对其他任务的淡忘、忽视,从而致使普通高中沦为高一级教育或社会用人单位的附庸而失去了自己的独立品性。当然,必须说明我们的本意不是反对任务之间普遍联系、对立统一的辩证法,但允许任务多样性地相互依存是值得给予充分重视的。

第二,普通高中的基本任务是履行其育人职能。有人说普通高中的一系列任务最终体现在“升学”和“就业”上,这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把时空上的终点简单地不加分析地上升为“任务”问题的核心。升学和就业与其他任务相比的终点位置恰恰说明了它们的外生、延展性,如果以这种“治表不治本”的“症状解”为圭臬,那么注定要陷入就问题谈问题、就任务论任务的巢臼。事实上,升学和就业在深刻意义上并非普通高中的终结性、不可分解性的任务,而是在普通高中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发展自身中培育、提升人的素质基础上完成的任务,应该说是“任务的任务”。实际上,普通高中的众多任务是分层次的,其中培育人的素质是居于核心的位置的,正是它使普通高中成为一种高级中等教育机构而不是升学助考班或就业培训机构,也正是它使普通高中的其他任务得以实现,这一道理是不言自明的;而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是内在的基本任务,升学和就业则是外在的直接任务。可见,正如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论及高中教育时要求的“在确保‘两基’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特别强调“为初中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2],普通高中牢牢把握育人职能并以其为基本任务,是真正完成其使命的理性选择。

第三,普通高中的任务是发展变化的。“培育人的素质”任务毕竟是抽象的、普通的,在我国的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或不同地区的不同时间会有具体化、特色化的任务形态,如香港最近规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一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二为学生将来升学和就业作准备。这些细化的任务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着变化,而且强烈地表现在培养目标的确定上。

三、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四个学会与社会化、素质化、个性化

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解决的是培养什么样的人,培养这样的人又是为了什么的问题。这些是由其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普通高中任务的具体化,为什么培养这样的人又是普通高中性质的进一步诠释与解读。当前普通高中除了对其性质和任务作出恰当判断和准确的识别外,需要关注一些直接关联的变革:一是经济社会的巨大转型。我们正处在既面临着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化的严重挑战、同时又叠加了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置换的重大困难与加入WTO带来的民族经济向全球经济过渡的巨大变革的转型期,知识经济社会的科技化、国际化、信息化的程度对每一个将进入社会的人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人格特征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这仅仅靠初等教育和现在这样的普通高中教育是难以达到的。二是普通高中教育对象的明显变化。宏观方面,义务教育的逐步实施和巩固将为高中阶段教育输送更多的新生,普通高中教育会日趋普及。微观方面,大众化高等教育时代的来临,高中生在考虑社会需要的同时已有条件考虑自身的自由发展、个性的充分展现,他们更倾向于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完善的人。三是教育科学理论的重大突破。首先是终身教育学说的成熟与被重视,使普通高中毕业生是升学还是就业对于他个人而言,不再是人生唯一的决定性选择,他们不再背负以往那样沉重的心理负担。其次是心理学的发展证明高中生的差异不仅表现在智能方面,还表现在人格方面,人格不健全同智能缺乏一样地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上述变革说明普通高中教育正面临着远远超出它们现有效能之外的但又是合理的种种需要,如果无视这些需要就等于置自己于失去存在合理性的境地。为此,现时代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应特别强调以下这些要素:

第一,四个学会。在现代化、全球化、知识化的今天,怎样确定“中成”之人的标准是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的直接依据。在此,我们借用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的“四个学会”作为参考,即学会认知(Learning to know)、学会做事(Learning to do)、学会共处(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学会生存(Learning to be)。[3]具体地说,掌握足够的普通知识与深入研究少数学科结合起来,而且了解不同于自己的文化,尊重各种文化的价值,作为世界公民平等地与处于不同文化中的人打交道;成为一个主动的学习者和研究者,具有良好的理智品质、自学能力与强烈的学习愿望、理性的精神,独立思考,追求高水准、精益求精、一丝不苟、高投入和敬业;能意识到自己同他人的依存关系,在尊重与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尊重他人的利益,以公平的心态、互惠的原则处理事务,谋求共同发展;要谋生存求发展,还需优异的人格心理品质,自主而不自附、自信而不自负、自强而不自贱,有积极的自我意识和价值观,能从容应对变化与挫折,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有良好的自我调控能力,较好地处理压力。

第二,社会化。普通高中作为促使学生从儿童走向成人的最后准备阶段,怎样使学生个体更好地社会化以参与成人社会的生活是义不容辞的使命。因此,普通高中应促进学生个体在下列四个方面的社会化。一是社会生活知识的社会化。高中生在成为社会一员的过程中首先要学习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社会生活知识,做到能够基本自理生活;如果再想为社会所接受并成为一个社会需要的人,则还得学习社会交往知识、职业性知识等,完成从“自理生活”到“自谋生活”的社会化。二是行为规范的社会化。高中生的行为规范社会化包括特定社会的基本共同规范即法制、社会组织的章程、社会公德以及特定范围内的习俗等,努力使自己明了在团体中的地位、扮演好不同的社会角色。三是价值观念的社会化。高中生的价值观念通常具体表现为对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利与害等的判断,对他们是否遵守社会规范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生活目标有决定性的影响,应力争内化成为社会接受并符合社会要求的价值观念。四是理想目标的社会化。指高中生能够把那种与整个社会的目标和发展相一致的、又符合自身客观条件和需要的理想视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并学会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和方法。

第三,素质化。培养目标上的“工具论”与“本体论”的争论可谓由来已久,并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普通高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上。新中国成立后,在“左”的指导思想下,包括普通高中在内的教育更多的时候成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工具,“文革”期间更是如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强调了教育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尽管从此由于重视了教育的生产性,从而重视了人在生产中的价值和作用,探讨了人的发展问题;但总的来说,只是把教育主要作为阶级斗争工具转移到主要作为生产斗争工具而已。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人们开始了对教育中的人的研究,出现了“人是教育的出发点”、“教育要以人为本”等观点。我们这里的“素质化”就是从“工具论”与“本体论”的结合上来考虑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以发展人的素质为基点,以全面提高人的社会效能为最终目的,培育普通高中生具有自觉的社会责任感与爱国主义精神,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力,初步的全球意识与国际视野,终身发展所必备的文化科学知识与技能,批判思维与创新精神,人生规划能力,创业意识与敬业精神,以及健全的身体心理素质。培养目标素质化,强调人的发展、人的潜能的发挥、人的能力的培育,体现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

第四,个性化。素质化的核心,实质上就是培养普通高中学生的个性才能。个性的发展也是人的发展的基本内容,是人心理活动的最本质的方面。个性是指学生个体相对稳定的心理动机、气质、性格、能力等方面心理特征的总和。从个性的倾向性上看,它反映了一定社会的要求,是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在这个意义上,人的个性化,也就是人的社会化。普通高中生的个性化是使他们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毅力,坚定的意志,丰富的情感,浓厚的兴趣,独特的好奇心,强烈的进取、开拓、创造的精神。简言之,普通高中毕业生应成为一个既有丰富知识、健康体魄、高尚道德,又具鲜明个性的人。惟如此,普通高中才是培养出能适应和促进呈现了信息化、现代化、高科技化、全球化、民主化、多元化等特征的社会发展的“中成”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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