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支出的收入不平等与收益分配:理论、经验与推论_寻租行为论文

收入不平等与公共教育支出受益分配:理论、经验与推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推断论文,不平等论文,支出论文,分配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共享式增长与教育公平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无论是在制度变迁还是在经济绩效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大大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从1981年到2004年间,中国贫困率从64%锐减到10%,减贫人数占了所有东亚国家的81%。尽管成绩斐然,但令人不安的是,最近十几年来,经济发展的成绩并没有均匀地分布到各个收入阶层,较好的宏观经济数据可能掩盖了大多数人生活改善不理想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期的权威调查表明,22%的居民反映生活没有提高,14%的居民生活不仅没有提升、反而有所下降。一些研究也与这一调查得到的结果类似,城市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在上世纪90年代一直呈上升趋势,农村收入分配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出现了明显恶化。[1][2]许多学者认为,制度和公共支出政策方面的原因可以解释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贫困人口处境相对恶化的情况,其中作为公共政策重要内容的公共支出则是导致贫困人口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受益相对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学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公共支出面临两大问题:增长速度过慢和公平性较差。[3]

这一发展趋势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显然是不利的。共享改革成果的问题不解决,和谐社会的构建就难实现。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公共支出政策降低社会不平等程度、使全体国民共享改革成果,就成为目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正是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自2005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讲话中提到过共享式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和一些研究机构对此也进行了诸多探索。2008年亚洲开发银行的研究报告《以共享式增长促进社会和谐》认为推动共享式增长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条有效途径。推动共享式增长就是要通过高速、有效和可持续的增长来创造机会,并保证机会平等,以惠及全体民众。

共享式增长是总结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增长理念,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而广为接受的定义。亚洲开发银行的庄巨忠博士将共享式增长界定为“机会均等的增长”;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让·皮埃尔·莱曼(Jean-Pierre Lehmann)教授则认为,共享式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地分享经济,其关键词是希望和参与,使社会上尽可能广泛的人群有共同的愿望。它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包括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前者包括作为指标的基尼系数、识字率,以及教育、卫生、基础实施等;后者包括观念和感情等不可测量的因素。尽管学者们对共享式增长的含义有不同认识,但他们都强调共享式增长的核心是公平、平等与增长并存。具体来说,共享式增长是一种能不断降低收入分配差距的增长,表现为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下降与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在共享式增长中,共享和增长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共享会带来高和稳定的增长,而增长会进一步促进机会均等与社会的共享性。

一般认为由政府来提供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和服务是实现共享式增长的重要手段。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不管是作为“慈善的专政者”还是作为“民主型”的政府,其提供的公共物品分配都被假定为是平均主义和公平主义的。然而,事实上许多重要研究显示,这一假设并不符合事实。格兰德(Grand)的研究表明在英国的教育、卫生、住房和交通等公共领域,中产阶级和富人才是主要的受益者。[4]公共支出的这种偏向性在发展中国家显得更为突出。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穷人家的孩子获得的教育机会显著少于富人家的孩子,并随着教育层次的提高呈递增趋势。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收入最低的20%家庭获得的公共教育支出仅为收入最高20%家庭的14%,一些国家收入最高20%家庭的收入是最低20%家庭的3倍以上。1997年世界银行对我国1993年初等教育支出的利益归宿分布的分析显示,无论从生均公共教育支出额的分配、享有公共教育支出份额的比例,还是教育需求的满足程度看,我国人均GDP最高的1/5地区都是最大受益者,而人均GDP最低、次低和中间的1/5地区都是公共教育支出的利益受损者。对高等教育支出的研究结果也显示,收入水平较高的城镇家庭是高等教育公共资源的主要受益者。[5]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公共教育支出并不公平,总体上是有利于高收入人群的。

二、公共教育支出的受益分配:经验证据

最近吸引西方学者注意的一个现象是:收入不平等是和公共教育支出的受益分配不平等相联系的。如波索尔(Birdsall)和朗德罗(Londono)发现,人力资本不平等(尽管并不特指公共教育)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负效应。他们通过古巴和丹麦的大样本数据研究发现,1960-2000年间教育不平等程度的下降是导致这些国家随后出现显著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6]波索尔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一般基础教育支出要少于高等教育支出,而高等教育支出的主要受益者是富人。在拉丁美洲和非洲,这个问题尤其严重,而这些地区也一直以收入分配不平等著称。爱得森(Addison)和若何玛(Rohman)曾尝试系统解释穷人和富人间公共教育支出的巨大差异,他们的研究发现这其中收入不平等起了很显著的作用。尤其是当控制人均收入、人口密度和其他几个变量不变时,基尼系数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支出比就下降0.2个百分点。[7]

在我国,据有关调查显示,上世纪80年代,我国大学生来源城乡之比大体为4∶1,至多不超过3∶1。[8]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当时我国城乡人口比例的平均水平为1∶3.2。换言之,占我国总人口76.2%的农村人口中大学生所占比例仅为20%,而占总人口23.8%的城市人口中的大学生所占比例则高达80%。因此可以说,收入水平较高的城镇家庭是高等教育公共资源的主要受益者。根据1999年香港中文大学对北京、南京和西安三城市14所高校13500多名大学生的调查,大学生来源城乡之比为52∶48。[9]对照当年的《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占总人口30.4%的城市人口中大学生所占比例为52%,而69.6%的农村人口中大学生所占比例为48%。如果将二者调整到可比水平,上世纪80年代城市青年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农村青年的9倍,90年代则下降至2.6倍,不公平程度虽然显著下降,但仍很明显。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如果将上海市样本包括在内,农村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不足15%,也就是说,近70%的农村人口享受高等教育的数量占学生总数的比重不足15%。如果将上海市样本扣除在外,近70%的农村人口享受高等教育的数量也只有20%左右。可见,目前高等教育的受益者主要是收入水平较高的非农村家庭。虽然我们还没有数据显示寻租在这其中所起的作用,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家庭收入不平等强化了子女在公共教育支出中的受益不平等。

2004年一项针对浙江、江苏、甘肃、陕西、北京、湖北、湖南和四川等8个省份18所高等院校的问卷调查显示,家庭平均收入与能否上好大学显著相关。[10]出生于高收入家庭的学生进入好大学的机会高出低收入家庭的很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500元左右是一个转折点,当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这一点时,子女进入好大学的机会都很小,概率不超过0.15。而超过该点后,进入好大学的机会立即随着收入增长而快速增长。家庭月平均收入2500元在中国普通城镇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而在农村属于绝对的高收入水平,并且用于文化教育的支出与升学率具有一致性。如果这项调查有足够的代表性,就说明绝大部分家庭的孩子进入好大学的机会都不超过15%。计量分析的结果说明:进入好大学的机会与家庭收入和父母受教育程度显著正相关,家庭收入对子女的影响体现在他们的学业表现之中。

以我国义务教育中的“择校”现象为例,家庭作为教育的需求者,为了获取政府及学校手中的教育租金(享受优质的教育)就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择校寻租活动。他们的活动边界是享受优质教育所带来的预期收益大于其进行择校活动所花费的成本。由于我国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跨区择校,因此择校收费大都是暗箱操作。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高收入家庭也未必能自由择校,但要想获得这种稀缺的优质公共教育资源还是要付出经济成本,这是另一层次上的寻租,也是以权择校产生的温床。一般而言,家长除了要交择校费外,可能还需要在疏通关系、找关键人物帮忙等方面进行不少支出,最终家长付出的成本要远远大于名义上的择校费。[12]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由于家庭收入存在巨大差距,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对公共教育的寻租能力悬殊,随着择校收费水平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低收入家庭不得不退出择校的行列。也就是说,最终家庭收入分配不平等强化了公共教育支出中的受益不平等。

三、公共教育支出受益分配的均衡收敛路径:基于寻租理论的推断

我国的公共教育支出政策是在政府主导下制定的,其决策过程不可避免地也存在寻租行为。那么,寻租行为是怎么发生的?又对公共教育支出政策有什么样的影响?我们不仅要探寻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更要研究寻租行为如何导致公共教育支出出现偏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寻租行为进行更具有针对性的约束,进而实现我国的公平教育与共享式发展。

本文假设:公共教育支出作为政府决策的产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寻租的影响。虽然高收入不是寻租的充分条件,但由于信贷市场的不完全,高收入家庭具有天然的寻租优势,他们通过寻租可以获得更大的公共支出受益份额。这种寻租对教育资源分配机制有多大的影响取决于政治决策方式。

这里我们界定两种极端情形:当寻租对公共支出的边际效应可以忽略不计时,称之为共享型社会;当寻租对公共支出的边际效应极大、社会极不平等时,称之为排斥型社会。通俗地说,在共享型社会,所有的家庭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教育资源,也就是说,现存的制度安排能有效地阻止寻租可能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在排斥型社会,受教育机会完全取决于父母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取这种机会,即在公共教育领域内的寻租行为。

施蒂格勒用利益集团对政府管制的需求来解释寻租行为,认为政府的政策将会被寻租者俘获;集体行动跟个人行动一样自然,一旦“公共品”被控制,特殊利益集团将发展起来。行为体通过寻租行为促使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发生偏移,导致利益集团与政治结盟。利益主体正是通过寻租行为,使公共支出的分配和受益不均等,以致政策制定出现偏向从而使其获益。

那么,寻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许多学者都进行了基于经验检验或是定量分析的大量研究,基本的共识是:在短期内,寻租有可能提高局部领域的经济效率,可能促进经济增长;但从长期看,寻租给社会带来了限制和约束,导致资源非有效配置,对经济增长有负面影响,甚至阻碍经济增长。在公共教育支出领域,寻租者通过寻租投资使公共教育支出发生偏离,获得寻租利润,部分政府官员也获得寻租利润,这样的结果使公共教育支出对一部分家庭具有偏向性,从而使公共教育支出的公平性受到损害。从长期来看,整个社会的福利状况会恶化。

再回到我们的假设,在共享型社会与排斥型社会这两种情况下,增长与分配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相对于排斥型社会而言,共享型社会趋向于抑制收入不平等和提高教育支出的代际流动性。短期内这种增长效果并不确定,因为它主要取决于父母的财富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转移给子女;但就长期效果而言,共享型社会更易于达到高水平的稳态人均收入。换句话说,当父母对子女的生产能力影响相对较小,整个社会的教育资源配置将更为有效,共享型社会会带来更高的经济增长率。由此可以推断:共享型社会降低了下一期及以后各期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相对于排斥型社会而言,它将导致更快的收入增长率,此时家长因素对孩子的影响相对不显著。同时,长期内,共享型社会达到高水平稳态均衡收入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社会处于排斥与共享兼容的状态,而且家庭越富裕越倾向于选择排斥型社会,而收入等于或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家庭更倾向于选择共享型社会,因此我们必须要考虑可能存在的由政治力量决定的公共支出的决策方式。也就是说,任何选择旨在促进公共教育支出更公平以实现共享型社会的政策,如增加基础教育支出比重的政策,必须要将可能存在的政治上的反对力量纳入分析中。

由于公共政策大都是以整体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基本准则,在初始状态下,一人一票的政治制度使所有家庭对政治结果都有相同的影响,共享型社会将会是大多数穷人家庭的初始选择;但随着家庭收入的增长和中产阶级群体的壮大,中产阶级的投票相对具有决定性。换句话说,有利于富人的政治影响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此时,排斥型社会将获得多数人的支持,公共教育体系的公平性被破坏了,使人们对公共教育制度的合理性和效率产生了根本的怀疑。于是促使人们要求政府进行更多的干预以弥补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从而导致更多的家庭从事寻租活动,产生更多的不公平竞争。可以这样理解,寻租是通过非生产性的行为实现自己的利益,是既得利益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再分配的活动,正是由于这种再分配效果,使人们对共享型社会的政治支持并不坚定。很显然,初始收入更高的家庭在公共教育支出的寻租活动中占据有利地位,拥有更高收入的家庭可以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寻租。也就是说,寻租行为与公共支出政策的变化是相互影响、相互强化的过程,当公共支出出现组内溢出效应时,寻租对公共支出的边际效应极大。寻租对公共教育支出的危害表现出恶性循环的趋势,将进一步强化公共教育支出的不平等程度,从而出现社会不平等和经济低增长。

这表明,可能存在一种多重均衡,它取决于初始收入分配和初始政治力量分配。若初始收入不平等程度较小,则共享型社会将获得更多支持。因此,收入分配的低差距会强化对共享型社会的支持。相反,如果初始收入不平等程度较高,排斥型社会将赢得具有更大政治影响力的富人的支持,并将导致下期收入不平等程度上升,因而富人可以通过确保对排斥型社会的支持来强化其政治优势。由此可以推断:当偏向于富人的政治力量足够强时,可能存在多重均衡,这取决于收入分配的初始不平等程度。如果初始不平等程度较低,则共享型社会将赢得社会支持,并且经济趋向于较高的平均收入和较低的不平等程度。反之,如果初始不平等程度较高,排斥型社会将赢得社会支持,并且经济趋向于较低收入水平的稳态。

结语

相当多的实证研究已经证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将扩大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13][14]但少有人关注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更可能是由极端的收入不平等所导致的。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初始收入不平等水平决定了均衡的收敛路径,公共教育支出领域的分配不平等将降低长期经济增长率,并且还会强化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从寻租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根据对经验证据的推理,由收入分配不平等所引致的政治偏向可能会导致投票者对排斥性社会的支持,进而家庭从事寻租活动的努力程度决定了其获得公共教育支出份额的大小。伯纳班(Benabou)和费雷亚(Fereira)等人的研究与这一结论相似,[15][16]本文与上述文献的区别在于我们指出这种均衡的多重性特征是由政治压力集团决定的,这种压力对公共教育支出的一致同意性有破坏作用。

本文认为,即使实施了旨在促进教育公平和长期经济增长的公共教育支出政策,但由于公共政策中的寻租活动,公共教育支出可能依然不利于穷人,这意味着由极端收入不平等引起的政治偏向可能是现有制度安排改革的主要障碍。因此在研究如何实施共享式教育改革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家庭收入不平等问题,对低收入家庭实施更具针对性的政策。

公共教育领域中寻租现象的发生机理表明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失灵”。对于这一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已经达成了基本共识。公共教育中的政府失灵,意味着政府的教育干预没有促进教育的公正和谐发展,反而人为地扭曲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因此,对公共教育寻租的治理,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对“政府失灵”的治理,就是要杜绝政府和学校的主动或被动“设租”。此举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放松其对经济活动的管制,从而缩小乃至消除寻租空间,而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培育和发展民间优质教育力量,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教育。民间教育力量的崛起,使人们的教育消费不再是被动的,从而丰富主动的教育选择机会,使教育的发展走向均衡与公平,教育的“租金”也就无处可寻。

虽然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照搬西方国家教育制度,但可以结合我国实际适当予以借鉴。比如,建立健全学校各种委员会,将学校的管理置于委员会的监督制约之下,避免学校权力的过度集中。西方学校的董事会制度已进行了较为成功的探索,可为我国学校法人化治理的改革提供参考。

标签:;  ;  ;  ;  ;  

公共教育支出的收入不平等与收益分配:理论、经验与推论_寻租行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