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制度理论论文

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制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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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是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之一,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0.2%。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造就一支适应边疆民族地区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于边疆的稳定、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出来,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地区和民族之间不平衡,也越来越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课题组认真调查、研究了我省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此文。

一、云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现状

建国前,云南的少数民族分别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几个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形成了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解放以后,各民族跨越一个甚至几个社会发展阶段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少数民族地区也同全国一样,积极加快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进各级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一是数量得到了较大的增加。截止1999年底,全省已有少数民族干部267407人,占全省干部总数1045963人的25.56%,是1952年少数民族干部总数5384人的近50倍。少数民族干部在全省干部总数中的比例,1952年、1991年、1996年分别是8.98%、23.43%和24.68%。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全省担任乡科级以上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已达33095人,占全省同类干部的35.6%。在省、地、县、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所占比例分别为22%、41%、37%和40%。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和197个民族乡的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61.18%、75%和81%。二是文化素质得到较快提高。目前,在全省少数民族干部中,大专以上程度的已达55071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23.27%,与1990年相比,提高了8.6个百分点;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已达96181人,占民族干部总数的42.47%,比1990年提高了8.4个百分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53701人,占民族干部总数的23.71%,比1990年下降了4.9个百分点。全省技术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有152694人,占全省总数的23.57%,与1990年相比增加了4.5个百分点。有2932名少数民族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省同职称总数的14.26%。三是年龄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年轻干部已成为少数民族干部的主体,全省少数民族干部中,30岁以下的有92412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39%,40岁以下的有162048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71.55%,50岁以上的仅占7.45%。全省最年轻的专员、县(市)委书记、县长都是少数民族干部。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为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这同时也是云南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少数民族的干部数量与其人口比例仍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的干部所占比例较低

用民族干部总数与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来衡量,目前我省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不足,1998年,少数民族干部在全省干部队伍中所占比例偏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4%,而少数民族干部总数为25.41万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25.16%,相差近8个百分点。特别是近几年,民族干部所占比例基本上在24.2%-25.5%之间徘徊,处于一种停滞状态。八个自治州民族人口占全省民族人口的63.26%,而民族干部仅占55.6%。红河州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54%,而少数民族干部仅占全州干部总数的37.9%,相差16个百分点,文山州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56.49%,而少数民族干部仅占全州干部总数的43.88%,也相差12.4个百分点。

全省除满、蒙古、纳西、白、回、基诺、怒、普米、阿昌、水等十一个民族的干部比例基本达到或超过人口所占比例外,彝、哈尼、苗、傣、壮、傈僳、拉祜、佤、瑶、布朗、景颇、德昂、布依、藏等十四个民族的干部所占比例与人口所占比例差距较大。如我省丽江地区傈僳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9.2%,而其干部仅占总人口的0.58%,文山州壮族占全州总人口的29%,干部人数仅占其人口总数的1.5%,苗族占全州总人口的12.5%,而干部人数仅占其人口总数的0.6%。

2.少数民族干部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在民族结构上,在一个民族自治地方范围内,自治民族的干部所占比例较多,非自治民族的干部所占比例偏少。

二是在层次结构上,少数民族干部上少下多,省级党政群机关少数民族干部仅占12.37%,地州市占18.41%,县市(区)占26.86%,乡镇占35.12%。

三是在职务结构上,当副职的多、当正职的少,虚的多(人大、政协)、实的少(党政班子),省级机关少数民族厅级干部仅占同类干部的16.19%,副处级干部仅占同类干部的11.81%。

四是在专业结构上,党政干部多,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科技人才少。如丽江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占总数的90.88%,而经济建设一线的部门干部仅占9.12%;迪庆州的各类干部总量中的95%集中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直接从事技术开发和经济管理的只占5%,在农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专业技术干部最为匮乏,在全州近80个国有企业中,专业技术干部仅占职工总数的1%,全州农业技术干部仅660多人,人均承担880亩耕地的技术指导任务。在科教专门人才中,教育和卫生人员又占多数;在专业人员中,中初级人才多,高级专业人员过少。迪庆州专业技术人才的总量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占总数的65.49%;丽江地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1:16:64。

五是在性别结构上,男的多,女的少。在云南,妇女干部仅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25.18%,有的地州甚至还达不到这个数字。文山州的少数民族妇女干部仅占少数民族干部的15.7%。

3.整体素质偏低

目前,我省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要求。

第一,从政治思想素质来看,有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一是对理论学习不积极、不主动、理论素养不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的系统性、理想信念的坚定性都有较大的差距;二是部分少数民族干部不同程度存在着政治纪律松懈、自律观念不强、宗旨观念和群众观点淡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三是思想不够解放,领导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我省大多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比较差,经济文化基础较为薄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比较深,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思想不解放、接受新事物较慢、开拓创新精神不强、有等靠要思想,尽管不少干部主观上也想搞好工作,但在改革开放的实际工作中办法少、思路窄,仍然停留在经验管理上,科学决策水平不高。

第二,从科学文化素质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还比较低。一是从学历来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全省少数民族干部的23.27%,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干部占了相当的比例。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少数民族干部还有20%左右,一些地州的比例更低,如迪庆州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19%,红河州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9.3%,中专、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0.7%;二是从知识结构来看,我省少数民族干部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学文史、农林医、党政管理的多,而学经济管理、外经外贸、法律、金融的则比较少,知识面比较窄,知识老化的现象较为突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管理方面的知识、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及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都十分缺乏。文化水平偏低,知识结构单一,知识更新缓慢,极大地制约少数民族干部能力和素质的增强,使他们不能很好地发挥决策和领导作用,进而影响到自治权的行使。

第三,从心理素质来看,部分少数民族干部还比较缺乏开放的、宽阔的、敢于竞争、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心态,封闭保守、固执本位、不求进取的心态还比较突出。

(二)原因分析

我省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即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即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原因。

1.从主观方面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未真正到位。

如前所述,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云南省的大多数领导干部是高度重视的,但也有部分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首先是对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与自治条例有关规定的差距,对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差距缺乏紧迫感,没有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放在重要的位置,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平时缺乏深入全面的培养的基础性工作,到配班子才来查档案翻名册,临阵点将。其次是一些干部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问题上的片面观点也在很大程度影响了这一工作的顺利推进,如有的同志忽视了我省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民族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片面强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也要严格标准,各民族干部应一视同仁,不要搞什么平衡照顾,甚至认为实行特殊、倾斜政策会妨碍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而另外有些同志则只注重少数民族干部“按比例尽量配备”而忽视了少数民族干部素质的提高;第三是还有的干部在对干部素质构成的认识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和简单化倾向,有的比较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品德素质的提高,而对科学文化素质和知识能力的培养上力度不够,有的仅仅对提高干部的学历层次比较重视,而对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研究不够,措施不力。总之,对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的完善和提高缺乏战略性、系统性的统筹和基础性、规范性的工作。第四是部分领导班子对少数民族干部三支队伍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少数民族的企业家队伍和科技干部队伍建设极为薄弱的现状以及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省委有关部门虽然作了一个《云南省1995-2000年人才规划》,对企业家队伍、科技干部建设都有一些要求,但在地州基本上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是工作不到位。

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导致工作力度上的差距,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省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上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特殊性研究不够深入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数的30%多,这些民族由于社会历史、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原因,不仅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就是同一民族的内部也存在着差距。不平衡性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中要注重研究该地区、该民族的特殊性,包括他们成长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历史环境,特殊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心理特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领导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式方法上,一般化、常规化的办法多,适合不同地域和民族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办法少,针对各民族特点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对一些民族的干部进行专门培养,重点培养,个别培养的力度不够。

(2)尚未真正形成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有效机制,重使用、轻培养,重选拔、轻教育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

第一,重选拔使用,轻培养教育。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中,对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十分积极,对能力强的干部用起来担子压得非常重,而从发展的角度对干部进行教育和培养就十分缺乏。在调查中,一位非常优秀的曾担任过某民族自治县县长的干部就十分苦恼地告诉我们,他自己非常渴望在任职期间,有一定的时间,哪怕是一个月半个月去学习培训,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可是上级领导总以工作走不开而没有同意,更谈不上让他自己去参加学历培训,以致于上级组织考虑准备让他进州领导班子时,他只有中专学历。他自己也感到目前的学历水平和理论水平,要胜任新的领导岗位有较大的难度。

第二,培训、锻炼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效果差。从培养目标来看,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少数民族干部要达到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是不一样的。从培训对象来看,同一层次、类别的少数民族干部也有民族、经历和素质的差异,培养的方式方法、思路途径应有所不同。但从目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来看,却存在着明显的模式化和简单化的现象。在培训上,现有不少地方是培训内容不分层次,上下一般粗,不看对象,针对性差。在培养锻炼上,不是把握少数民族干部各自特有的经历、业务专长及培养要求来设计合理的培养途径、确立培养锻炼的必经岗位。

第三,经常性的管理教育薄弱。这些年来,我省和各地州对包括少数民族干部在内的干部管理制定了一些制度、措施和办法,对我省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大多数是宏观的、一般性、原则性的,具体化、可操作的则比较少,而且难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管理也基本上是实行静态的事后管理。本来,少数民族干部由于其素质和心理的特殊性,应通过经常性的管理,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帮助,使他们能够顺利成长。但实际情况是不少民族干部一旦提拔上来,只要不犯错误,就放手不管了,在问题暴露甚至造成严重危害后,才进行“秋后算帐”式的处理。这极不利于少数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调查中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就深有体会地谈到缺乏日常管理所产生的问题,没有组织的过问,他们常常感到不踏实,自己做得如何?群众评价怎样?应如何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不断前进?一位从乡长直接走上县长岗位的少数民族干部非常希望组织上的关心帮助,遗憾的是组织上对他上任后的情况却很少过问。

2.从宏观原因来看,也存在着问题

从自然条件来看,我省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的高原山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山高谷深,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从社会历史发展来看,建国前,民族地区除小部分和汉族一样地步入封建地主经济外,其他地区分别处于封建农奴制、奴隶制和原始社会末期等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上,社会发育程度很低。自然环境封闭、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状况,极大地制约着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和素质的提高。

一是经济文化落后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滞后,导致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萎缩,后备干部明显不足。一些边疆、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基础教育非常薄弱,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少,文化程度低,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十分困难。如文山州富宁县苗族人口居全县第四位,但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经济来源少,学生辍学问题严重,全县苗族适龄儿童2682人,在校读书的有2580人,占96.7%;在读的初高中生2732人,但毕业仅占62%,考取大中专以上学校的仅占0.23%;文山州边境一线小学生辍学率一般都在10%以上,个别乡高达12%,中学生辍学率一般都在12%左右,个别乡甚至高达27%,这种情况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同样存在。

二是经济文化落后导致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稳定性差,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缓慢。由于少数民族大都居住在集“边、山、穷”为一体的贫困地区,贫困面大,经济基础差,工作条件艰苦,人才待遇难以提高,导致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外流严重,比较优秀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一般很难回到少数民族地区,致使民族地区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以及企业管理、科技人才十分紧缺,也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来源渠道受到影响。同时,由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观念封闭保守,安于现状,不思上进,在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种思想观念和心理素质使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和发展缺乏一种内在的动力,因而使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十分缓慢,客观上也给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三是经济文化落后使民族地区地方财政困难,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由于地方财政紧缺,很多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规划和措施都难以最终落到实处。这在云南贫困边远的民族地区,如文山、迪庆、怒江等地尤为突出。1999年,文山州生产总值仅62亿元,人均660元,排全省第十四位,人均倒数第一位。州财政收入3.49亿元,人均104元,属全省最低,州财政支出12.9亿元(也属全省最低),只能勉强维持干部职工工资,干部车旅费每年3月后就难以报销,有的干部出差费甚至连续三年未能报销。尽管近几年每年发展速度都高于全国水平(年均增14.8%),但由于基础差、起步晚,目前八县都吃财政补贴,州内统计贫困人口约260万(省里承认170万)。

三、进一步加强云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我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已引起省委的高度重视,中共云南省委1999年4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定》中突出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任务,明确提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要注重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要大力培养选拔适应民族地区建设需要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增加少数民族干部在省、地、州、市级国家机关中的比例;用8-10年时间,使民族干部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基本适应;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完成省委的这一目标要求,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认真落实。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

1.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认识。要通过学习中央、省委的文件,进一步解放思想,从过去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误区中走出来,进一步强化包括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在内的民族工作具有全局性意义的战略观念;强化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既要坚持标准,又要有所倾斜的辩证观念;强化培养选拔民族干部一定要注重各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各民族特殊性的求实观念。

2.要以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手段,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把省委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和特点进行分解,列入党委和有关部门年度的目标管理。要把能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作为考核和衡量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3.要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准,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列为工作重点,要专题调查、研究这一工作。各级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尤其要重视选拔少数民族的科技干部和企业管理人才,要克服过去那种有计划、有目标,但无检查落实的不足。建议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对各地州落实省委《九五期间——2010年人才规划》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今后应切实做好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力度。

(二)要以改革的精神,全面提高云南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武装少数民族干部,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关键是加强理论教育的实效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省民族地区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逐步拉大;二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教育科技落后、经济结构和城乡结构失衡、财政困难等问题仍然相当突出;三是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境外敌对势力和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破坏日益加剧,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仍比较突出,直接危害着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切实提高他们政治理论素质,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这是当前和今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着力点。解决好这一问题,一是要建立少数民族干部定期离岗培训制度,切实解决过去那种需要学习培训的干部走不开,来不了的状况;二是进一步改进对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方式方法,要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使理论培训真正能够回答少数民族干部普遍关心的问题,解决他们思想上的困惑和模糊认识;三是建立考试考核制度,在强化理论学习督导机制上下功夫。要规定考试考核的基本内容,明确考试考核的办法,对干部的考试考核成绩要建立专门档案,并将其作为少数民族干部选拔、留用、晋升、奖惩的一个重要依据,以此真正推动少数民族干部重视理论学习,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

2.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要按中央提出的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党性修养的要求,全面提高全省各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干部队伍。目前,要采取措施,在增强少数民族干部的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培训,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学历结构层次低的民族地区,尤其要重视这一工作;二是要针对少数民族干部知识结构单一,知识老化现象突出,严重缺乏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问题,强化少数民族干部知识更新的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与理论培训结合起来,也可专题培训,但应像理论培训那样,要有总体的规划、切实的措施以及考试考核的办法来推动和保证少数民族干部科学文化和知识能力素质的不断提高。

3.加强实践锻炼。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要从少数民族干部和外界接触少、见识少、思维方式单纯、工作方法简单、思想不够解放、思维不够开阔这一实际出发,可采取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锻炼方式。如到沿海或经济发达地区去挂职,到上级机关代职或在本地区轮岗,到基层锻炼等。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锻炼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这方面云南已有一些好的做法,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这样的方式,尤其是到发达地区挂职和到上级机关代职的方式覆盖的面太小,我省从1990年到1999年,仅有143位少数民族干部到发达省区参加挂职锻炼,每个地州平均每年一个名额都无法保证,建议今后应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安排与有针对性提高其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与锻炼同步考虑、协调实施,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经验的全面提高和成熟。

4.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格要求少数民族干部上下功夫。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的少数民族的干部本来选拔就很困难,但由于缺乏日常的监督管理,一旦走上领导岗位,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权力,不久就蜕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实在令人痛惜。有些少数民族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心理素质不稳定,随着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思想情绪和心理往往容易出现波动。因此,要有的放矢地对他们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日常的惩戒谈话,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今后应在这方面建立起一定的制度规范,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的顺利成长,如定期谈话诫勉制度、思想汇报制度、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考核考察制度等。

(三)要硬化保证措施,以确保新形势下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有新的发展

江泽民同志说:“做工作没有目标不行,有些工作没有硬性要求不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落实。在一定时间就需要有点硬性要求”。培养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也同样如此。

1.要制定硬性规定,从政策上保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落实到位

云南省委1999年47号文件,就新形势下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这就为今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提供了过硬的政策依据。各地州市应根据省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硬性的规定,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偏少、素质偏低的地区,更应有一些可操作的硬性规定。

2.要制定过硬的制度和工作程序

省委提出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目标,对其结构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大力培养选拔适应民族地区建设需要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二是增加少数民族干部在省、地、州、市国家机关中的比例;三是注重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这些都是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难点。事实上,这些问题前几年就突出出来,党委和组织部门也提出了要求,但由于缺乏过硬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这些问题的解决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因此,建议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在制定过硬的制度和工作程序上作文章,下功夫,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

3.要确定过硬的资金投入制度,从经费上保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任务落实到位

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无论是学历培训,理论、文化知识的培训,还是实践锻炼,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都靠各地州市自己解决是有一定的困难,尤其是一些贫困边远的民族地区困难更大。这次省委在1999年47号文件明确提出了省财政安排培训专项经费,就比1994年省委组织部和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提出的“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要尽可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予以照顾,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各种业务培训、对口交流、考察学习等所需经费,应积极支持”,就更加硬性一些。但目前应当根据省委的要求,形成一个硬性资金投入制度,对财政如何安排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否则资金的安排难以落实。另外,除省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外,我省应积极向中央争取少数民族干部专项培训资金,正如一位知名学者指出的那样,为了确保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卓有成效,中央应该像给予西部基础设施等方面一定的投资一样,对西部人才资源开发项目也应给予一定的投资,否则贫困的民族地区难以走出干部素质与经济文化发展相互制约的怪圈。

(四)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必须从基础抓起,从最基层抓起,从少数民族干部产生、成长的源头抓起

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必须解决基础和源头问题,不解决源头和基础问题,就不可能有大量的有文化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要抓基础、抓源头,就必须从小娃娃入学、升学、巩固率抓起,要强化少数民族教育意识。要抓好普六教育,逐步建立适合民族特点的多层次,多类型的民族教育体系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从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到大专以上的成人教育等方面,采取若干特殊政策和措施,为民族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最优惠的学习条件。除学费、杂费全免外,再发给教材和必要的生活补助费,使每一个小孩在家中无钱的情况下,也有上学受教育的机会。要扩大民族中学和民族师范学校及民族中专学校的规模,降低录取分数线,放宽考生的报考年龄,增加招生名额,提高补助标准,使少数民族学生至少有达到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可能。

(五)要从制度和立法上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使之做到制度化和有法可依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各民族自治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对稳定边疆、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组织人事制度的改革,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也必须建立竞争机制。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并以法律法规的方式固定下来,以推动和保证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制度的连续性、规范性和长期性可以使我们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再规范化、更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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