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孙犁的作家人格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格论文,作家论文,孙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0)04-0007-05
孙犁是我国当代文坛上独具一格的文论家。与中国当代文坛上众多的文论家相比,孙犁的文艺思想有两个十分明显的特点:一是在继承和发扬五四文学精神的同时,将源远流长的中国古代的文章道德精神融入了现代现实主义文论;二是其文论的重心落在创作主体之上,创作主体的修养在其文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本文拟着重讨论其作家人格论。
孙犁的作家人格论的核心是人格与文格的统一与提高。在讨论我国的现实主义传统时他说:“这个传统的特点之一,就是真诚,就是文格与人格的统一。”[1](617页)在孙犁的文论体系中,文格主要指作品的思想主题与艺术旨趣的品位和格调,人格主要指作家的品行道德、思想倾向、政治操持、人生态度的总和。人格与文格的统一,就是要求高尚的人格与高雅的文格的一致或统一。由于种种原因,文格与人格的关系颇为复杂,为了达到二者的一致或统一,孙犁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倡导。
一
作家是创作的主体。在文格与人格这一辩证的统一体中,人格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人格的高下决定作品格调与旨趣的高低。因此,要想提高作品的格调,必须先提高作家的人格修养。在孙犁看来,“提高作品的格调,就是说提高作品的思想性”,而“只有作家的品格提高了,作品的格调才会高起来”[2](161页)。为了提高作品的格调,他反复强调作家的道德品行修养。从孙犁文论的整体看,他强调的道德修养主要是指“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修养”。对待中国的封建伦理道德,我们要本着一分为二的科学态度。在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中,影响最深远、内容最丰富的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伦理道德。在儒家的伦理原则中,“仁”作为一种伦理规范时“纯粹是一种道德观念的品质”[3](66页)。这种伦理原则经孔子、孟子的论述以及后来的儒学家们的补充发挥而发展成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正己正人,成己成物”为精髓的文人修身处世的道德准则[3](107-109页)。这种道德强调个人利益与国家或“天下”整体利益的一致与和谐,要求文人由近及远、由己及人、由小到大,沿着“修齐治平”的路径来实现个人的价值,将人格的至善至美作为最高的人格范式,强调个体实践的知行合一、体用不二。孙犁奉为圭臬并要求当代作家作为人格修养准则的就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论理”中的精华部分。他对当代作家的要求是:“道德文章的统一,为人与为文的风格的统一。”[1](548页)他所提倡的这种“道德规范”或作家的“人格修养”不是一种简单的职业道德,而是一种包含着儒家文化内涵的双重理性标准:作家的文学创作要以“美化人生”和“改善人类的道德观念”为目的,要“带有比较高的思想境界地反映我们的现实”;作家在文学实践中要完善和升华自身的人格、实现自身的人格价值。这一双重标准实际上就是要求作家个体的人生实践、人格充实与时代、社会的需要、发展一致。出于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对一种崇高的文学理论的追求,孙犁反复强调这一标准。在其系列文章“读作品记”中,在评价韩映山、方纪、吴泰昌、铁凝、刘绍棠等几十位作家时,他不断申述这一标准;在他自己的作品再版、增订的“后记”中,他多次以这一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作品。从传统的道德伦理修养准则出发,他格外看重作家的“修身立命”。他说:“在历史上,不断有明哲的语言出现,成为一些人立身的准则,行动的指南。”[4](300页)然而,孙犁看重的并不是这些“明哲* 的语言”的价值,而是作家们的“立身”表现。他赞扬诗人远千里的“处世原则,待人的道义”以及他“无负于国家民族,也无负于人民大众”的一生;他在回顾自己和战友们走过的道路时说:“我们把青春献给了祖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我们因爱好文学而参加革命,这可以说是为革命而文学,也可以说是为文学而革命。”从以上议论中不难看出,孙犁标举的“修身立命”就是作家个体的知行合一的、至善至美的人格修养。
因为文格的高下取决于人格的优劣,所以孙犁要求作家保持自己人格的纯洁与高尚。他特别注重为文之道。他认为,在创作中技法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作家要知道并坚持为文之道。他引用缪荃荪的一段话“吾闻文章有不当为者五:苟作一也,循物二也,欺心三也,蛊俗四也,不可示子孙五也”,表达了他的为文之道的要旨[1](401页)。他尤其重视“不当者五”之中的不循物与不蛊俗。他说:“要想我们的工作有艺术性,就是说想真正成为一个艺术家,必须保持一种单纯的心,所谓赤子之心。”[1](394页)不失“赤子之心”,就是“不为名利所动,自甘为文的寂寞道”。由于多种原因,我国新时期的文学创作在一定范围内一度出现过以名利为重的不良倾向。有少数作家的社会责任感淡薄,他们不再将创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作为自己的职责和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途径,而是将其作为沽名钓誉、名利双收的工具和手段。孙犁对这些不良现象多次提出批评。他最痛恨那种为了一己之利而“今日为程朱,明日为娼盗”的胡编乱造,他说:“文学创作虚假编造,虽出自革命的动机,尚不能久存,况非为了大众,贪图私利者所为乎?”[5](371页)从创作主体看,以名利为目的的创作会使作家放弃自己对人格价值的追求和自身品行道德的完善,最终使人格堕落;从客体方面看,由于作家不顾创作的社会功利性,作品因此而风格猥琐、格调低下。因此,他强调:“欲提高作品格调,必先淡化作家的名利思想。”[6](184页)为了不失“赤子之心”,他反复告诫作家不要随波逐流,不要“赶浪头”。他说:“文学,就其终极目的来说,歌颂人民精神生活中高尚的东西,是它的主要职责。……作家要有主见和主张,不能轻易受外界的影响,动摇自己的信心,这是作家的道德规范。”[7](《谈作家的立命修身之道》)宋代文人韩驹云:“诗言志,当先正其心志;心志正,则道德仁义之语、高雅淳厚之义自具。三百篇中有美有刺,所谓‘思无邪’也,先具此质,却论工拙。”[8](800页)孙犁强调保持“赤子之心”与韩驹的“先具此质,却论工拙”可谓殊途同归。作家只有不失“赤子之心”或“思无邪”,才可能保持人格的高洁,继而保证其文格的高雅。
一般的德行与品格的完善也是孙犁所提倡的品行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在这一方面,他主要强调了作家为人的质朴、正直。他说,做人与作文一样,也要“质胜于文”[9](379页)。80年代初他在改变一个写作计划后说:“以百纸写小人之丑事,不若以一纸记古人之德行,于身心修养,为有益也。”[5](379页)由文及人,他十分敬佩欧阳修、柳宗元等古代文人的品行。例如,他赞扬欧阳修的传记文章的质朴切实与“立论宏远正大”,称赞他力挫时弊的勇气与正直,敬佩他“动必行礼,不求赫赫之誉”的品格[1](580-584页)。
二
孙犁认为,文格的高低还与创作主体的人格是否真实地外化密切相关,因此,他格外注重创作主体的真诚,他说:“创作的命脉,在于真实。这指的是生活真实和作者思想意态的真实。”[2](241页)所谓“生活真实”,主要指作品的真实性;“作者思想意态的真实”,是指创作态度的真诚或者倾注于作品之中的情感的真实。就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而言,只有创作主体的真诚才可能使作品反映出生活的真实。因此,在二者关系的探讨中,孙犁格外注重主体的真诚。他认为,真诚既是一种人格追求,又是一种艺术追求,作家表现生活和反映现实要“出之以艺术家的真诚”。真诚,在创作主体临文之际一般表现为一种急切的人格投影欲望。这种欲望是一种急切的文学实践渴求——创作主体要求自己的人格内涵伴随着生活内容以情感的形式真实外化,期求通过文学实践实现自己的文学理想和自身的人格升华。作家的情感,既包括他体验和感受到的生活内容,也包含他对生活的认识评价,这两种蕴涵都深深地打上了作家的人格印记。因为,道德品性、思想情操、政治立场、人生态度等构成人格内容的基本要素总是左右着作家对生活的选择标准、观察角度以及他对生活的评价、认识。于是,作家的情感外露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人格的外露。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作家的情感可真可假、可实可虚。就一般的创作情况看,伴随着作家情感外化的人格大致呈现出三种情形:一是作家展示自己的实际人格;二是作家文饰或拔高自己的人格;三是作家展示自己所向往或仰慕的人格。这三种以不同方式展露的人格可分别称为现实人格、矫饰人格和理想人格,其中后两种人格又可称为“文本人格”。情感的真实虽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但创作主体的真诚是情感真实的内驱力,它要求创作主体的人格真实外倾,因此,孙犁反复强调创作主体的真诚。为了达到情感的真实,他要求作家“写自己”。他说:“所谓感情真实,就是如实地写出作者当时的身份、处境、思想、心情,以及与外界事物的关系。”[7](《关于散文创作的答问》)“你没有见过的,就不要去写。你见到了,没有什么感情反响,也不要急着去写。你的思想没有那么高,不一定强把它抬高,暂时写得低一点”。尽管孙犁“如实地写自己的”观点值得商榷,但他从真诚的角度出发提出的两条情感真实标准不容忽视。
首先是不能为文而造情。“没有见过的”,就是作家既没有直接体验又没有间接体验的东西。“见到了”而没有“感情反响”的东西,是还没有经过作家情感化、人格化的东西。如果作家在这样的条件下开始创作,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会导致作者向作品倾注做作、虚假的感情。这对创作会带来不良后果。对于创作主体来说,情不动于中,就无情“形”于言,那么主体的真实人格就不可能外化;对于作品而言,由于写进作品的内容没有或者没有彻底情感化、人格化,作品就会显得情感淡薄或情感虚假,作品就会显现出人格投影空虚或模糊。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导致人格的失诚和艺术的失真。
其次是不能“矫情虚饰”。“你的思想没有那么高,不一定强把它抬高”。这一要求强调的是作者的情感表达与外露要伴随着真实人格的外倾。但矫情虚饰则是人格的作假与“思想意态”的虚伪。所谓“思想的抬高”,在孙犁看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家夸大自己的生活感受,夸大自己对生活体验的深度和广度。孙犁批评那些乐于创造警句的作家:“有些人总想把话说得与众不同;把话说得充满哲理,以便别人看出,这不是一般人能够说出的,只有天才的作家,才会说出这样的语言。”[10](《后记》)哲理性的语言是思想的火花,它来自作家踏实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生活体验和深沉理性思考,它往往体现着实践者思想的深邃和人格的挺拔。然而,刻意“创造”哲理性语言的作家,则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自己的思想深度,拔高了自己的人格。因此,孙犁认为这种创作行为是人格作假的表现。“抬高思想”的另一表现是虚饰自己的现实人格——将理想人格充作现实人格。作家的现实人格是作家的道德品质、思想情操等人格内容的现有层次、品位;理想人格是作家通过典型塑造等艺术方式在作品中表露出来的自己所向往、所仰慕的高品位、高层次的道德、品格、情操。作家的现实人格不可能与作品中的理想人格完全一致,我们也没有必要强求一致,因为塑造理想人格是文学的重要使命,作品的道德审美作用与作品的陶冶功能正是来自于理想人格感召力或者产生于理想人格与读者的现实人格的张力之中。然而,如果作家有意模糊二者的界限,将理想人格附会为自己的现实人格,即“抬高思想”,那么这就是人格的虚饰。例如,我国古代有不少品格卑微的文人在其遣兴抒怀之作中将自己描述成高洁之士,在以“我”为视角的当代散文创作中,总不乏“热中人”作“冰雪语”。孙犁强调“作者思想意态的真实”和如实地写出作者当时的身份,其针对之一就是这种人格虚饰现象。
孙犁要求作家“写自己”和“如实地写”,其追求就在于由主体真诚与客体真实的统一而达到人格与文格的一致。但是,“自己的东西”往往瑕瑜并存,所以孙犁进一步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作家的职责在于真实地、带有比较高的思想境界地反映我们的现实”;二是“作家的个人生活,如不能透视出时代、社会的特色,则少写为好”[1](486-487页)。在此,孙犁强调的是:作家要发扬和展示自己人格中高尚的东西,以高尚的人格精神去观察生活、体验生活,反映生活中美好高尚的东西;作家情感化了的东西,一定要是反映了时代、社会的本质并具有典型性的东西。
真诚,即真实诚恳,对于创作而言,它还要求作家有正直的艺术良心,因为正直的良心能促成高尚的创作动机,有助于人格的真实外化。孙犁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的。他说:“艺术与道德并存。任何时候,正直与诚实都是从事文学工作必须具备的素质。”[1](512页)“写作是一种庄严真诚的事业,是有影响的工作。黑字印在白纸上,对生活和人民,对于历史和将来,都要采取负责的态度。”[1](384页)“我们说的作家的道德,主要是指对我们的时代,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读者采取一种真诚而严肃的态度,要说老实话,不要欺骗我们的历史,不要欺骗自己。”[11](62页)从以上引述中不难看出,孙犁所要求的艺术良心,就是一种为人为文的良知良能,它要求作家以神圣的态度对待文学创作,从“美化人生”和“美化生活”出发描写人生和反映生活——人的心理与情趣既有人性的闪光面,又包含着动物的本能,而文学艺术的主要任务就是弘扬其闪光的一面,摈弃其庸俗的一面,“文以载道,给人以高尚的熏陶”[2](101页)。孙犁一向视文学为一种神圣的职业,他赞许“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的文学观;他晚年标举“不加定语”的现实主义,他认为现实主义的作家或作品,“都具备一种艺术效果上的高尚情操,表现了作为人的可贵的良知良能,表现了对现实生活和历史事实的严肃态度”[1](532页)。显然,孙犁在此是从另一角度敦促创作主体的人格真实外化,即强调客体的真实性以及真实性的艺术价值或功利性,要求作家在创作中时刻不忘自己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反映现实,要衡之以天理,平之以天良”[1](522页),以致作家在这种高尚的艺术追求中和艺术使命感的敦促之下,其人格自我升华并真实外化,从而达到文格与人格的一致。
要求作家的人格真实外化,由主体的真诚达到客体的真实,孙犁的这一艺术倡导之中包含着丰厚的传统的道德文章精神。从“读作品记”的某些章节中和从《读柳宗元、欧阳修的散文》等文章中,我们不难发现:孙犁实际上在反复强调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所倡导的一种文章道德精神。韩愈云:“夫所谓文者,必有诸其中,是故君子慎其实”(《答尉迟生》),“根之茂者其实遂,……气盛而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柳宗元曰:“君子病乎无内而饰其外,……无乎内而饰外,则是设覆为阱也,祝孰大焉”(《送至卢膺秀才南游序》)。自然,韩、柳等人将文章的“载道”、“明道”作用摆到绝对的位置的做法值得我们考究,但他们强调作家的人格修养与创作态度的真诚,要求作家的人格真实地外化,这些倡导无疑是应该肯定的。孙犁的倡导正是对这种古朴的文章道德精神的弘扬。不过,孙犁将这种古朴的文章道德精神融入了当代精神文明建设对当代文学艺术的要求之中。
孙犁既是理论家又是创作家,他的文艺理论有丰赡而扎实的创作经验作为后盾,因此,其理论更准确、更细致入微地揭示了某些文学创作的内在规律,具有更大的指导实践的意义和价值。在体系林林总总、观点五花八门的当代文艺论坛上,鲜有以人格论文和人格文格相提并论者,孙犁的作家人格与文格的理论建树无疑弥补了当代文坛的一大缺撼。同时,该理论融合了以修齐治平或修身立命为精髓的古代文章道德精神和以文学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为宗旨的当代现实主义文学精神。孙犁的作家人格论具有精湛独到的见解,体现出一位德高望重的文艺工作者剀切而高雅的艺术追求。因此,在文学自身的性质和文学的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的今天,其作家人格论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特殊的实践意义。
收稿日期:199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