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4年,缅甸获得独立后,实行的是多党民主议会制。1962年,奈温将军推翻了吴努政府,开始实行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一党执政的一党制。军人政府统治对缅甸经济以及政治方面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自从1962年,缅甸军人政府获得了统治权后,到1988年上台执政至2008年期间,其对缅甸社会经济,政治结构产生了巨大影响。
关键词:缅甸;军人政府;经济;政治;影响
缅甸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缅甸政府是一个民族主义政府。它遭受过英国帝国主义的三次侵略,独立以后,缅甸历届政府都反对外界势力的干涉,执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同世界各国友好相处。缅甸是军人执政的国家。军政府执政期间,对缅甸的经济和政治发展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缅甸军人政府的历史
1962年,奈温将军推翻了吴努政府,开始实行由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一党执政的一党制。[1] 1963年初,缅甸军政府对地上众多新老缅族政党,进行黄鼠狼给鸡拜年的“诚邀和谈”,半年后就追杀围剿无赦,大规模屠杀各政党领袖。1988 年9月18日,缅甸军队接管政权以后,缅甸政治迎来了短暂春天。成立了以苏貌大将为首的军政府,取消旧的人民议会和国务委员会,成立了新的国务委员会,宣布解散原来的社会主义纲领党,废除一党制,实行多党议会制。目前,缅甸主要民主党派大约有10个,最大的是全国民主联盟,国父昂山将军的女儿昂山素季为该党主席。其次是缅甸民族团结党,由原纲领党重新组建而成。第三大民主党派是掸邦民主联合会。
但是好景不长。1990年5月,缅甸举行多党制民主大选,大选结果,大大出乎缅甸军政府的预料,以昂山素季为首的缅甸民主联盟在大选中获胜。但军政府以必须先制宪才能交权为由,拒绝交权。缅甸人民与军政府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和激化。1963年,军政府“邀请”掸邦独立军、掸邦解放阵线、克钦独立军及吉仁自卫队等到仰光协商和平。至该年11月,军政府贼喊捉贼,祭出“捍卫联邦,反对分裂”大旗,至今一直在有组织的烧杀抢劫众土族村庄,大打种族灭绝内战,这些使得各族人民更深恶痛绝大缅族沙文主义与野蛮的强迫同化政策,以及要把内战打到底的祸国殃民做法——这就是缅甸半世纪来大民族欺骗、屠杀众小民族,众小民族为求自保而坚持自决权的主要根源。[3]
近年来,军政府一面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将各个民主党派逐一瓦解、摧毁,一面组织 成立了“缅甸联邦巩固和发展协会”,作为自己的后备力量。1997年11月15日,将法律与秩序委员会改名为缅甸和平与发展委员会。[6]
二、军人政府统治下的缅甸社会经济
(一)、军人执政以来,缅甸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
1. 废除“缅甸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实行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体制
1989年3月,缅甸军政府宣布废除1965年关于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法令,之后又陆续废除了1962-1970年颁布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把建设“市场经济制度”作为发展经济的方向和重要目标。2008年5月通过的缅甸新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国家经济制度为市场经济制度”。[2]
2.实行对外开放政策
缅甸政府于1988年11月30日颁布《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同年12月7月颁布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1989年5月30日颁布的缅甸联邦外国投资委员会第一号令,规定了允许外国投资的项目,包括的范围较为广泛,涉及农、林、渔、畜牧、矿、工、建筑、运输、通讯、贸易业等。[2] 在吸引外国投资的同时,缅甸政府积极开展对外贸易,特别是同周边中、泰、印等国家的边境贸易,开设中缅边境准自由贸易区。2006年又颁布新的边贸管理条例,允许在边境口岸发放如出口许可证。
3.调整农业政策,鼓励垦殖空地、闲地、荒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农业是缅甸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达50%左右。[4] 军政府执政后,制定了有关农业的新方针、政策,决定要实现由计划种植向市场种植体制的过渡,允许农业生产者按自己的意愿种植、生产、销售农作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国家向获得土地使用权者提供有关技术、良种和其他帮助,向其提供所需的贷款,并根据种植品种和养殖情况,免征2-8年的地税;土地使用权限为30年的可申请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面积则视种植和养殖的类别,从500英亩到5000英亩不等。[6]
4.进行金融系统的改革,允许私人设立金融机构
缅甸政府颁布了《缅甸金融机构法》(1990年4月)、《缅甸农业和农村银行法》(1990年7月)、《缅甸联邦中央银行法》(1990年7月)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4月)、《缅甸联邦中央银行法修正案》(1992年1月)以及《缅甸储蓄银行法》(1992年6月)等有关金融、银行的法律。[5]
三、军人政府统治下的缅甸政治的变化和发展
近20年来,缅甸的政治斗争始终围绕着军政府,“民盟”为主的反对派和少数民族武装集团这三者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展开,在这三者的接触对抗和较量中,军人集团推出了一系列的措施与方针,使得缅甸的政治产生了变化和发展。
(一)、民族武装同政府和解,内战基本结束
多数反政府的民族武装已经同军政府达成了和解,缅甸国内大规模的内战已经基本结束,实现了和平。
1988年9月以来,在国内外新形势的影响下,军政府改变了奈温时期以军事围剿为主的政策,对地方民族武装组织的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采取了一系列灵活有效的措施,以“扶”与“和”为主,能扶则扶;对坚持与军政府对抗的,动用武力解决。[3]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第一,恢复1948年缅甸独立时就确定的“缅甸联邦”的国家称号,提高少数民族在国家事务中的地位,允许少数民族政党和组织参加大选和选派代表参加国民大会;
第二,对地方民族武装采用软硬兼施的策略,以和谈和安抚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方针;
第三,不断加强军事实力,改进武器装备,抓紧军事训练和设防,增强对少数民族地方武装在军事上的优势,并逐步向地方民族武装组织控制的边缘地带进行渗透;
以上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先后有17支地方民族武装与政府达成了和解或签订了和平协议。缅甸的民族关系有了较大改善,地方民族武装组织与政府长期对立的局面得到了缓解。
(二)、军政府不断扩充统治机构,加强武装力量
1992年4月军政府第一次调整后,丹瑞上将取代苏貌将军,担任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主席、政府总理和国防部长,内阁增设电力部、军队事务部,任命了22名部长。缅甸军政府上台以来,一直把军队视为命根子,一再强调要建设一只强大的军队,以维护国家主权,确保国内的和平与稳定。1988年缅甸军队大约有17万人,1996年时激增到321万人。[2] 在军人执政后的第五年,即1993年1月才召开了以制宪为目的的国民大会。在2007年9月通过了宪法基本准则,新宪法草案在2008年初完成,并在4月10日全文公布,草案文本完全体现了制宪原则和细则。确定缅甸未来国名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制衡的多党民主制度,首都为內比都。宪法原则的内容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保障军队参政和军队地位的内容。[7]
(三)、提出了政治改革的路线图和根本方向
2003年8月30日,新任命的缅甸国家总理钦纽上将在接见各部门负责人和协会代表时,提出了“缅甸的政治改革路线图”。[4] 路线图所说的有充分秩序的民主和近几年军政府领导强调的要实行有纪律的民主,建设有纪律的繁荣的民主国家,实质上就是强调军政府对国家政治的控制。
四、小结
综上所述,军人政府的统治对缅甸的经济和政治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军政府统治之下,缅甸的经济体制正在由旧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演化,具有复杂,很不完善和带有过渡的性质。由于缅甸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差,受国内政局和西方制裁的影响,经济发展、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成效还不显著。但缅甸已经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在政局稳定的前提下,缅甸的经济仍将保持中速增长,而走上稳健、快速的发展道路。而对于政治方面而言,军人政府执政后实行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使得缅甸国内基本实现了和平,缓和了国内各派势力的纷争,争取了一个有利于缅甸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加强了军队管理和建设,积极发展促进对外关系,使缅甸以一种新的姿态屹立于东南亚这片土地上。
参考文献
[1] 贺圣达.东南亚南亚研究[J].1998,04期(4):1-8.
[2] 贺圣达.南洋问题研究[J].2009,03期(1):1-11.
[3] 贺圣达.东南亚文化发展史[M].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
[4] 李孝冀.东南亚南亚研究[J],1990,04期(4):15-1.
[5] 《东盟经济导报》[N].2007,第24卷01 期(3):49.
[6] 联合国:《亚太统计年鉴》[N].1990.
[7] 钟智翔.缅甸研究[M] . 军事译文出版社, 2001.
论文作者:杨晓娇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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