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基金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_基金论文

科技发展基金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_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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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就是第一生产力的实践过程。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要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实现向生产过程的转化,如果只是科学研究成果本身,是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的;其二还要看科技成果转化后对生产力提高的程度和效益。如何创造性地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大多数为实验室成果,一般还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转化活动,也就是要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才能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新产业。历史上蒸汽机、电气技术和电子技术的许多重要发明,都经过很长时间的转化,才生产出产品,成为巨大的生产力。实际上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是一个涉及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的广泛、环节多、关系复杂的系列化活动。每一过程都要解决许多问题,如后续的中间试验、工业化试验问题,资金的注入问题,另还涉及到技术转移、生产管理、市场交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只要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就有可能前功尽弃,造成整个转化工作失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获得多方面的保障措施,目前大家公认的资金缺乏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科技投入经费总量不足和投入主体与渠道不畅。在西方国家,不仅政府大力提倡发展科技,不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而且形成科技投入的社会化机制,实业界、产业界、跨国公司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多种私人的、民间的科技投入也十分活跃。尤其是多种科技社团、金融机构、风险基金的介入,使科技投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和行为。目前我国发展科技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拨款、地方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引进外资及用户订购等。重点依靠国家的高投入的路子是不可取的,即使在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对科技产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也是有限的。由此看来,随着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应成为科技开发投资的主要形式。也就是说,筹集科技开发资金的根本出路是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通过市场经济的多种运作手段,把企业和社会上闲散资金吸引到科技开发领域来。社会上出现的“科技开发银行”、“风险投资公司”、“科技创业基金”等都是积极探索解决科技开发风险投资资金的重要途径。

几年来,清华大学在利用各类“科技开发基金”(也有的称“创业基金”、“投资基金”、“产业化基金”等)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及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目前学校已经落实并实施的“开发基金”有7个,总经费达数千万元, 基金开发项目数十项,还有数个与地区合作的“科技开发基金”正在讨论和洽谈中。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广东清华科技创业基金。基金由广东省政府和清华大学双方共同筹集,由于学校本身投资用于科技开发的基金有限,清华大学在创业基金中所占的份额是较低的,主要是广东方面的资金。清华大学有专人常驻广州参与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清华大学的多项科技成果向广东地区宣传推广,已有“高性能低温烧结多层陶瓷电容器材料(MLC )”、“微型绿光激光器”等“863”科技成果向广州地区成功转化。 如基金支持的“陶瓷电容器材料”转让到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厂推广应用,仅1995年产值就超过2亿元,节汇1300万美元,新增利税3000多万元, 这一材料及其产品还以其优良性能价格比出口美国,展现了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此外基金管委会还根据广东省经济发展中提出的需求,组织协调校内专家教授和技术骨干承担了“广东省科技信息网建设(广东省金科工程)”、“广东省科技图书馆建筑设计方案”、“高华CAD 软件开发”等项目的开发研究,均已取得很好的结果。

2.河北清华科技开发基金。1996年3 月省校双方共同商订设立河北清华科技开发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向河北地区转让和与河北地区签定的科技项目的二次开发和产业化建设。基金由省政府划拨,在省经协办设立基金管理办公室,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的同志参加基金管理工作,1996年底清华大学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推荐20个项目,基金办公室批准第一批基金支持项目17项,支持基金300万元。基金项目总合同额近500万。近一年来,第一批基金支持项目进展较快,特别是“电池用高活性球形氢氧化亚镍”转让河北静电塑粉厂,1996年已建成年产100吨的Ni (OH)[,2]的一期工程,产品性能质量指标均已达到九十年代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工艺流程的主反应器设计制造及母液复用技术在国内外均属独创。短短的半年多时间,清华大学已从该项目的转让费提成及产品的利润提成中获得150万元的效益。目前年产800吨Ni(OH)[,2]的二期工程正在兴建。鉴于1996年基金项目进展良好、效益显著,河北省政府已决定将1997年的河北清华科技开发基金扩大到500万元, 计划重点支持一批对河北省经济发展起重要引导和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

3.盐城清华科技创业基金。基金由盐城市政府筹集,一半来自盐城市政府,另一半来自市属重点企业。用于将清华大学有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向盐城地区转让开发。出资的市属企业与清华大学签定的开发转让项目可以优先获得创业基金的支持。从1995年1 月基金建立以来,清华大学与盐城市每年均召开两次项目发布和需求项目洽谈会,以清华大学科技处和盐城市计经委为牵头联系单位,组织清华大学的教师和盐城地区企业间供需双方进行科技信息的交流与沟通。为学校科技成果的开发转让和企业急需解决的难题攻关牵线搭桥。基金支持的首批开发项目“轻型智能电动三轮车”进展较迅速。经费到位后,三个月内就制成了第一辆样车,计划1997年年底按期将定型样车送日本检测,准备开拓日本市场。

4.清华永新高科技投资基金。香港永新公司关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和清华大学的发展,曾为清华大学的基础性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捐资赠款。为发挥各自优势,保持双方合作的长期、密切、深入,永新公司投入数千万港元作为清华永新高技术投资基金,支持清华大学技术含量高、综合性强、市场前景广、效益好的项目进行开发、中试和产业化。该基金为风险投资,基金项目开发转让获利后,永新公司向清华大学返回一部分利润捐资助学。永新公司在北京设专门机构运作清华永新高科技投资基金,清华大学配专人密切合作,基金建立后仅数月时间,永新方面已就“花木无土栽培技术”和“生物单克隆抗体研究开发”签定了开发合同。清华大学科技处也从技术、市场、效益等角度重点遴选了10个开发项目,并经专家评定,向永新正式推荐。

5.其他科技开发基金。清华大学还与地区和企业建立了一些专项的开发基金。清华大学与彩虹集团存在着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八五”期间,彩虹集团每年拿出50万元建立清华彩虹科技开发基金,“九五”期间扩大到每年100万元,为企业现阶段生产中的关键技术、工艺、 设备的改进和长远的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服务。目前我校电子系利用该项基金进行新型平面发光显示材料的研究,就是为该企业的骨干产品更新换代、发展新型大平面显示器件做储备。1996年清华大学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合作建立了清华上汽集团科技开发基金,上汽集团出资 200万元,以清华大学汽车系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基地,联合学校其他学科,共同完成上汽集团委托的科技研究开发任务。今年我校与深圳华为集团建立的清华华为科技开发基金的目的和任务,也和上述企业开发基金类似。

(二)科技开发基金在清华大学的科技工作中的作用和问题

1.粘结剂作用。科技开发基金促进了清华大学和地方或企业的科技紧密合作。以科技开发基金为结合点,清华大学与基金设立单位均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合作范围除与科技合作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外,还涉及到人员互访、联合办学、共建实验室、高级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经济建设规划、地区(企业)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等,在双方全方位的合作中,互相信任、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随着开发基金的建立,一般成立了相应的基金管理办公室。由于组织落实,保证了双方合作的健康发展。开发基金建立使双方形成了紧密型的产学研结合体。

2.润滑剂作用。学校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应用一般应进行中试,中试具有很大的风险,若完全由科研人员承担,由于经济方面的压力,会使他们“望而却步”。我国大多数企业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对科技进步要求的迫切性不大,此外我国企业本身技术开发能力比较薄弱,科技投入(人才、经费)有限,对科技成果中试的风险性也有顾虑。科技开发基金支持项目一般均经基金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专家认真地进行技术、市场、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有利于消除双方因技术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举棋不定”。此外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双方合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分歧,需要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从中进行调解和斡旋,科技开发基金有利于消除上述转化工作中的顾虑和矛盾,其数额虽不大,但却象润滑油一样,注入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主要环节中,起到极好的润滑减磨作用。

3.催化剂作用。科技开发基金的催化剂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科技开发基金部分消除了转化工作中的风险顾虑,使项目得以立项启动。项目启动后,其他各项配套基金才得以落实。如我校河北清华科技开发基金项目“电池用高活性球形氢氧化亚镍”,基金投入仅30万元,年产100吨的一期工程总投资800多万元,均是由企业自筹、地方政府支持、银行贷款、国家科委重点推广项目拨款等多条途径筹集的。目前兴建的二期工程估计需集资1800多万元,30万元基金的催化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另一方面科技开发基金大多作为特定的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的开发研制,一旦关键技术和设备取得突破,将会带动配套技术、配套设备、配套厂房等整体工程项目的建设。由于开发基金解决了最急需、带动全局的转化过程和环节,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速度,提高了转化效率,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

科技开发基金是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一种新的投资模式,是一件极富挑战性、开创性的工作,多年来我校利用科技开发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做了一些探索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产生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1.科技开发基金的风险性体现不够。科技成果转化本身有风险,国外转化的成功率仅20%~30%,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中受影响的因素多,转化的成功率还要低。但目前国内科技开发基金的提供方风险意识薄弱,搞风险的能力弱,总希望基金支持的项目万无一失,前怕狼,后怕虎,手里拿着基金不敢投项目,或把风险基金变成贷款资金。如何树立成果转化中的“高技术、高风险、高效益、高回报”意识,如何体现科技开发基金的风险性,如何科学地进行风险诊断,提高把握和预测风险的水平,已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中面临的迫切课题。

2.科技开发基金的总量投入不够。据有关资料统计,发达国家研究、开发、推广经费的配比约为1∶10∶100。我国科技成果推广转让的经费远少于研究开发经费,非常不成比例。拿我校情况来说,1996年科研经费达3亿元,但从哪里去获得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的开发推广经费呢。我校开发基金项目的资金投入也严重不足,1996年河北清华科技开发基金共300万,分散在17个项目上,平均一个项目不到20万, 要完成二次开发和产业化,显然资金的投入强度是不够的。

3.转化过程长期性、艰巨性的思想准备不够。基金的提供方急功近利、短期效益思想严重。由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不成熟性,一般均应经过二次开发、中试放大等过程,通过商品化、产业化阶段,还要经过市场检验,才能显现出经济效益。上述全过程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但投资方早等不及了,总想投入的基金尽快得到回报,一下子就抱回个金娃娃,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长期性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

4.项目形成的规模生产能力不够。没有规模生产就形不成较大的生产能力。没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就难以取得最佳的投入产出比,最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利润。我校的开发基金支持项目投入小,难以形成大的生产规模和广阔的市场,难以获得大的经济效益。

5.开发项目转让企业实力不够。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科技成果开发转让工作中应选择那些思想解放、技术创新能力强、风险承担耐力大、市场开拓能力强、人员素质、技术装配等条件均好的企业作为成果转化的基地。我校地区开发基金项目合作单位多为小型企业,有些甚至为乡镇企业,它们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均有一定的局限,特别是人员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企业接受新技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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