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协“三化”建设,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协论文,三化论文,能力论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必须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能力。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关键在于实现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特别是“三化”建设,是提高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
推进政协“三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政协章程》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基础,以程序建设为抓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协各项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三化”建设既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又紧密联系、相互统一。
制度化建设是核心。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就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即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律、规章、文件、决议等形式,对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化,使之严肃、稳定、长效地发挥作用,而不因人、因事、因时而异。
规范化是制度化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说,规范化是制度化、程序化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就是要通过规范各方关系特别是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系,规范政协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节、工作步骤和工作职责,使政协履行职能的运作过程有板有眼、有条不紊。
程序化是制度化的延伸、补充和具体化。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程序化,就是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工作步骤、顺序、方式、操作规程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一定的运作规范,并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办,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规范的有效性。
总之,只有整体推进“三化”建设,确保政协各项工作有制可依、有范可守、有序可循,才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推进政协“三化”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三化”建设有效性、权威性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必须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制化的全局。宪法是国家的根 本大法,政协章程是政协开展工作总的准则和基本依据,政协“三化”建设必须贯彻落 实宪法精神和政协章程规定。要根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有关精神、原则和规定,认真梳 理、补充、修改和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适合各地实际、与宪法精神和政协章 程规定相一致的各项规章制度。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制度可行性和有效性的保证。制度建设必须体现规律性和目的性的统一。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制度,无论愿望多么美好,设计多么高明,也是行不通的,甚至会造成严重危害。在这方面,我们有过许多教训。因此,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系统性原则。推进政协“三化”建设,要求政协系统与党政系统之间的配合和互动。各级党委是领导核心,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和职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方面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政协“三化”建设,努力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之间以及政协系统内部,建成一个内外联系、上下呼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履行职能的规章制度体系,以进一步增强政协“三化”建设的全面性、协调性、配套性和整合性。
针对性原则。推进政协“三化”建设,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做到有的放矢。要深入调查研究,搞清当前影响和制约政协“三化”建设问题的症结所在;分清轻重缓急,抓住当前政协履行职能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关,加以突破;针对新的工作领域、新的工作内容、新的工作方式,形成新的工作程序和机制;大力加强专项规章的建设,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可循。
可操作性原则。政协“三化”建设要从大处着眼,实处着手,提高可操作性。要制定确保职能作用发挥的各项具体实施细则,把任务加以分解,把定性要求通过定量来加以界定,把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结合起来,把工作的环节、步骤、方法、规程、时限和范围加以明确。同时,把责任落实到工作主体,严格责任追究,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部门。
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必须以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为出发点,以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为目的。
以大力拓宽履行职能的平台为基础,进一步增强发展民主的能力。不断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努力体现和发挥我国社 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人民政协的职责所在。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确保 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张得到充分反映,切实保障各民主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 在政协中的民主权利。要发扬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实行民主协商、求同 存异的工作原则,承认差别、顾全大局,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大力发扬民主的作风,营造团结的氛围,弘扬诚挚的风尚, 营造宽松的环境,倡导务实的态度,鼓励开拓的勇气,努力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 工作局面。
以严格程序为抓手,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的能力。政治协商是我们党创造的一种政治文明形式,也是我们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地方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制 度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政治协商程序,增强政治协商能力,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和 有关方面的人士,围绕协商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协商讨论,有组织有计划地把 政治协商引向深入,为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协调各方意见,形成统一意 志提供制度保证。
以提高组织化程度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的能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确立“监督就是服务,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克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状况,积极探索“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帮助有关部门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推动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要科学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探索民主监督新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加强与其他监督方式的结合,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通过听证会、双向交流、群众代表旁听政协常委会议等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设立政协专栏和专题节目,促进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结合,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重大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的结合,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领域。
以提高意见建议采纳率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 见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参政议政制度建设,确保政协参政议政渠道 的畅通,推动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要积极探索参与中心工作、融入全局工作的方式方 法,围绕核心、贴近中心,针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 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努力提出真知灼见,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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