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其原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原因论文,结构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 F12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人民在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这一史无前例的历史实践中,我党勇敢地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这对于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就是所有制结构理论不断突破,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过程。
一、改革前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状况及成因
解放初期,我国曾存在着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合作制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就形成了以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模式。公有制经济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由建国初期(1952年)的44.7%迅速增加到1957年的73%。现在看来,当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向是正确的,它解放了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从1958年开始,由于“左”倾思想的干扰,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理论产生了片面的、教条主义的理解,盲目地向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发展。除了60年代调整时期比较注意发展其它所有制形式外,我国所有制结构发展的总趋向是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这种“左”倾思想至“文化大革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就使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更趋单一化,几乎形成工业和商业由全民所有制企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到1978年,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城乡私营经济几乎不复存在,个体经济也为数很少,外资经济也因这段时期闭关锁国的对外政策一直近于零水平,城乡99%左右是公有制经济。总的说来,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所有制结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排斥其它所有制形式的单一的公有制为特征的。这种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建立起来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严重挫伤了劳动群众的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全面纠正“左”的错误,纠正所有制结构过于单一化的弊端,并努力探索和建立适合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55-56页。)“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55-56页。)以后又逐渐提出,我国应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外资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党的十四大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注: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第23-24页。)依据这些理论,我国在近20年的时期里逐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从各经济成分的绝对规模看,随着我国经济近20年来的快速增长,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和私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都有了明显的增长。据统计,从1978年到1995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从3201.4亿元增加到29504.8亿元,以平均每年18%(未扣除物价指数)的速度在增加;其工业总产值从3289亿元增加到31220亿元,以平均每年约15%(未扣除物价指数)的速度在增加;与改革前相比,国有企业的资产净值和工业总产值均增加了9倍左右。集体经济的增长幅度还要大一些,其工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948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33623亿元,在18年中增长了约35倍。个体和私营经济从无到有,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中一支引人注目的生力军。外资经济在经历了80年代的起步探索阶段之后,在90年代也进入高增长阶段,投资总额迅速增加,截止到1996年底,外商实际投资累计总额已达到1748.84亿元,总产值也达到了10972.8亿元。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经济在资产规模、总产值等总量指标方面都呈现出全面增长的势头,这是改革2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具体体现。
(2)从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相对地位的变化来看,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表现出以下特征:首先,国有经济的份额有所下降,1978年,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为77.6%,1990年为54.6%,1996年为28.5%。80年代平均每年下降约2个百分点,90年代以后,下降速度有所加快,平均每年下降约4个百分点左右。其次,集体经济的份额有所上升,1978年为22.4%,1990年为35.6%,1996年为39.4%。平均每年增长约0.8个百分点。第三,个体、私营和其它经济形式的比重上升较快。其中,城乡个体经济工业产值在总的工业产值中的比重,1985年为1.8%,1990年为4.8%,到1996年为15.5%左右。平均每年增加1.5个百分点左右。其它经济类型(包括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也保持了每年近2个百分点的增长,到1996年,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已达到16.7%。
从各种经济成分的总量和相对变化两方面来看,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仍然稳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总体格局已经基本形成,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正在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近20年来,我国在调整所有制结构以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方面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的。
(1)思想解放是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的第一推动力。回顾我国近20年来思想领域发生的变化,1978年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讨论,否定了“以阶段斗争为纲”和“两个凡是”,保证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贯彻,这是第一次思想解放。1992年的南方谈话,甩开了“姓社姓资”的诘难,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是第二闪思想解放。通过这两次思想解放,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正确认识了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并从“生产力标准”出发,变革“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明确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理论。把非国有经济从排除在“体制外”到放置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体制内”,在理论上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开辟了空间,使非国有经济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迅速增加,成为推动我国所有制经构变革的现实动力,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2)我国较低的生产力水平要求有多样化的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正如邓小平所说:“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科学技术力量很不足,科学技术水平从总体上要比世界先进国家落后二三十年。”(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我国现代工业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国家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任务远没有完成,还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而且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具有多层次性。大生产和小生产、机械化半机构化和手工劳动、现代化自动设备和原始的生产工具并存。同这种生产力状况相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必然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水平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必然要求。
(3)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也是我国开放的必然结果。世界经济正在走向一体化,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也必然被卷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实行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发展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为必然的选择,并在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
(4)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也是我国改革20年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2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为主的国有经济,是与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又由于体制转轨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直未能取得与市场经济很好适应的有效模式。加上国有经济的历史包袱重,税收负担、社会责任明显高于其它类型企业,尽管存在对国有企业的政策优惠,但其增长潜力仍然受到很大影响,不仅其总量规模的增长幅度低于其它经济成分,经济效益总体上也处在较低水平。集体经济相对来说,与市场经济的相容性高一些,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要好一些,其增长速度较国有经济高也是正常,并且集体经济的较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有经济地位下降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影响。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与市场经济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的。市场导向调动了个人增加收入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理论上的突破为他们提供了创造和积累财富的广阔空间,从而使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可能。正是由于不同的经济形式适应市场能力的差别,才得以使各种经济成分根据“适者生存”的原则展开竞争,共同发展,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趋于合理。
三、我国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调整的依据及变动趋势
党的十五大在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所有制问题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公有制内涵及其实现形式的认识,有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与以往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相比,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
(1)以公有制为主体。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这种定义扩展了公有制的内涵和外延,纠正了人们的片面认识,依据实践的发展突破了传统经济理论关于公有制经济只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框框,提出了应把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包括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的论断。这种理论创新,打开了人们的眼界,拓展了改革的空间,使改革可以更深入地进行。关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报告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更要注重质的提高”是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更为准确的描述。关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模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关于公有制经济含义和主体地位以及实现形式的重大创新,使人们的思想又一次得到解放,将进一步推进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
(2)国有经济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国民经济发挥主导作用。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十五大报告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据统计,截止1995年底,我国国有资本总量中,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的不足3万亿元资本,分布于几乎所有的工商领域的29.1万户企业中,平均每个企业拥有的能够用于生产经营的资本数量仅为1000万元左右。这种在社会产权结构中资本分布过于分散的局面,削弱了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阻碍了市场主体的形成和市场作用的发挥,所以,国有经济必须从过于广泛的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收缩战线,保障重点,集中力量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以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今后国有经济只需要在战略产业性部门、经济命脉部门占有支配地位,相应地在其它非重要经济领域,不必在数量上追求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将大量的国有小企业放开、放活,把资金、技术、人力集中到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国有经济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大放小,才能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3)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我国要长期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主要是由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们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细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3页。)怎样在中国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一直是建国以来我们碰到的需要很好解决的根本问题。在1978年以前,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搞了许多超越阶段的过急做法,走了不少弯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981年,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出发,十五大报告对非公有制经济作出一个新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论断:“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和雄伟目标,就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力,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非公有制经济都可以发展使之为实现现代化服务。因此,应当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以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加证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
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将推进我国所有制结构进一步变化。
首先,国有经济的比重会继续下降。因为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不是通过它在社会产权结构中的比重来决定的,而是体现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的强弱。从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进行分析,目前这种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仍然偏大,明显超过了国有经济存在的合理数量界限,应当继续下降。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参照国际上的数据,我国国有经济规模在社会产权结构中的数量比例选择在30%左右是比较恰当的。这种所有制结构不会影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因为30%的国有经济加上40%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公有资产规模和经济规模仍占70%以上,而且随着国有产权对非国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国有产权可以控制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经济规模,控制和引导混合经济的健康发展。从全国不同地区大量数据的分析证明,国有经济的比重过大,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从而制约宏观经济实力的增强。1985-1995年间,全国不同地区工业增长的差异来自于国有工业下降的速度和比例。国有工业下降快的地区,一般是工业增长快的地区,而中西部地区国有工业份额下降较为缓慢,工业增长速度也较为缓慢。因为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这说明国有经济规模过大,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发展缓慢。所以我们只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收缩战线,保障重点,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其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将会进一步多样化和市场化。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会在人们的反复摸索和实践中不断地涌现出来,比如已经出现的合作经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近年来兴起的劳动者社会保障基金等社会财产组织形式。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将多样化,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改组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改革,国有经济也将因此而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中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将减少,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大量增加,并逐步成为主导形式,与此同时,混合所有制自身的具体组织形式会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最后,非公有制经济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由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在十五大报告中确立了它们的合法地位之后,将在长时期内存在,并且得到进一步发展。一般来说,个体经济是同分散、细小的生产力相适应,但是它能同社会化大生产的某些环节相联系。它应该在那些群众需要而国家和集体又不能有效经营的行业中,长时期地大力发展。在公有制还不能有效地把一切生产要素组织起来的情况下,私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发展经济。再加上我国建设资金十分短缺,技术比较落后,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利用外国资本及其先进技术就可以弥补这些不足。为适应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个体、私营、外资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国民经济影响力的加强,必然会对我国所有制结构带来直接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也必然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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