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形态交替的内在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决定论论文,形态论文,逻辑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3)-0104-06
历史决定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也是当代西方哲学论坛 和当今社会实践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依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历史线索,在思 维具体中再现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从理性历史决定论、人性历史决定论到唯物主义历史 决定论形态交替的逻辑思维进程,系统阐发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理论内涵,充 分展示这一历史理论的本质和方法论力量。
一
马克思并非天生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者,而是在长期的理论研究中逐步成为唯物主 义历史决定论者。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经历了依次深化、层层递进的三种理论形态的历 史演进,在三种理论形态的更迭中,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实现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 的质的根本飞跃。
从大学时代的法哲学研究到《莱茵报》时期,是马克思的理性历史决定论的形成时期 。在这一历史时期,马克思把理性推向了至尊的地位,主张理性是国家和法的本源与动 力,是判定国家和法是否合理的唯一尺度。理性历史决定论成为马克思法学观的哲学方 法论的基石。
法学研究构成了马克思最初理论活动的开端。马克思法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是沿着费希 特-康德-黑格尔的历史轨迹深化的。在费希特看来,理性“自我”是人类历史的本原和 根据,法律不过是理性“自我”的外在表现,是从“纯粹理性形式”中引申出来的先验 范畴。按照此逻辑,凡是与理性“自我”相适应的就是法,反之,则不成其为法。费希 特从理性出发,把“应有之法”与“现有之法”僵死地对立起来。同费希特一样,在《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认为在彼岸世界存在着一个先验的法的理性原则,即不是 从经验而来的、自然存在的有关公正或正义的理性法的原则,尽管现实的各种法律制度 ,都是人类理性的创造物和体现,但是,理性之法在此岸世界却难以得到真正的把握和 实现。康德和费希特的法学体系就是用理性历史决定论的形式所表述出来的先验唯心主 义法哲学体系。马克思最初正是从把“应有之法”与“现有之法”绝对对立起来的形而 上学的思维方式出发,仿效康德的法哲学体系,把先验理性原则贯彻于私法理论中,力 图构建以理性为基础的唯心主义法哲学体系。但是,由于当时哲学理论功底的缺乏,马 克思无力从整体上使法的先验原则统摄人为法,致使他的法哲学体系的建构陷入困境。 困境使马克思迫切地感受到:“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1](P13)为了打通“应有之 法”与“现有之法”的屏障,马克思把理论研究的视角转向了黑格尔。
黑格尔认为:“理性是万物无限的内容,是万物的精华和真相。”[2](P47)国家、法 等等只不过是理性的产物和表现。受黑格尔理性历史决定论的影响,马克思也把理性精 神视为人类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主张能动的理性精神不甘封闭自己,必然要体现为 意志,去面向外部世界。自由理性与外部现实的作用,使马克思走出书斋,卷入现实斗 争的漩涡,首当其冲的是关于出版自由的问题。马克思的理性历史决定论就集中表现在 对出版自由的看法中。
首先,理性是国家和法的本源。在马克思看来,理性在法的领域表现为自由,自由的 本质是理性,它是理性的表现,法律就来源于人的自由的本性,“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 法律,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理性的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3](P129)法律又是以国 家为中介制定的,因此,自由和理性就构成了国家和法律的内在根据,它们对国家和法 起着支配作用。马克思强调自由作为理性在法的领域内的表现,决不是出自主观任意性 或个人理性,而是根源于客观自由,即在理性必然性中的自由,这就同法哲学观上的唯 意志论、非决定论区分开来。
其次,理性是推动国家和法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理性之法作为能动的精神 运动,必须借助于人为法来实现自身,从而构成自身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然而,在现 实生活中,人为法通过人的意志来表现,它时而实现理性之法,时而又与之相违背,因 此,理性之法转化为人为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随机性和偶然性, 但是,不管理性之法的发展多么曲折,它终究会借助于人为法来充分地实现自己,这是 一个不可变更的历史过程。历史上曾出现过的无数的人为法就是在这种新旧形态的交替 中为理性之法的自我实现开辟道路。可见,理性之法转化为人为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 程。在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当理性之法向前发展时,原来与之相符合的人为法就必然丧 失其现实性和合理性,新的与之相适应的人为法就会应运而生,成为理性之法实现自身 的必要环节。历史上依次出现过的人为法,就是在这种取代中发展的,并向最终实现理 性之法的人为法和理想国家迈进。理性便成为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根据和发展的动力。因 此,理性之法的实现决不是像机械历史决定论所主张的简单的照镜子式的一次完成的过 程,这就同法哲学观上的机械历史决定论划清了界限。
最后,理性是判断人为法的尺度。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在这个机 构里,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3](P129)也就是说,国家应该是政 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是合乎理性的社会存在,是理性自由实现的手段,因此,真正 的国家和法律都必须是反映自由的肯定存在。按照此逻辑,出版法就应该是出版自由在 立法上的认可,它应该顺应“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以理性之法为判断尺度,马克思 批判了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认为它违背了理性自由原则,故不包含任何合乎理性 的准则,应该予以废止。尽管马克思对自由、理性之法的认识是抽象的、思辨的,远未 洞察到国家和法律同物质利益的真实关系,但是,由于他对现实生活中人为法与理性自 由原则相违背这一社会现象的高度关注,就使他能够发现黑格尔的法哲学观同现实生活 的颠倒,重新确立历史决定论的哲学基础,这一转换是在“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实现 的。
依照黑格尔的理性历史决定论的法哲学观,国家是普遍理性的产物和表现,是调节私 人利益的自在自为的伦理实体。家庭和市民社会是“有限性的两个领域”,皆属于私人 利益的范畴,它们依附于国家。当私人利益与普遍利益发生冲突时,国家作为普遍利益 的代表,能够调节和化解两种不同利益的对抗和冲突,使私人利益服从普遍理性。林木 盗窃法的辩论使马克思发现,莱茵州议会为了私人利益,不惜践踏理性之法,国家和法 已经沦为私人利益的工具。马克思愤怒地指出:“一切国家机关都应成为林木占有者的 耳、目、手、足,为林木占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3]( P160)此种国家不符合国家的概念,有悖于国家的本质。对此,马克思尖锐地指出:“ 应该为了保护林木的利益而牺牲法的原则呢,还是应该为了法的原则而牺牲林木的利益 ,——结果利益占了法的上风。”[3](P179)私人利益的支配作用使马克思同自己曾经 信奉过的黑格尔的理性历史决定论发生了尖锐的冲突。此时,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 质》一书发表了。费尔巴哈指出:“我们只要经常将宾词当作主词,将主体当作客体和 原则,就是说,只要将思辨哲学颠倒过来,就能得到毫无掩饰的、纯粹的、显明的真理 。”[4](P102)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历史决定论的法哲学观的批判,就采用了费尔巴哈 的主客体颠倒过来的方法,这一方法彻底转变了马克思历史研究的视角,结束了理性历 史决定论独占统治地位的历史,为从根本上揭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之谜,指明了 方向。从此,马克思开始“离开黑格尔走向费尔巴哈”,[5](P386—387)从理性历史决 定论转向了人性历史决定论。
二
从《莱茵报》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是马克思的人性历史决定论的形成 和发展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马克思从对国家和法的批判深入到市民社会,再由市民 社会深入到异化劳动,基本上形成了人性历史决定论的理论形态。
针对黑格尔的理性历史决定论的法哲学观,马克思强调:“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 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conditio sine quanon[必要 条件]。”[3](P252)“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 ;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3](P250—251)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成国家和 法赖以建立的现实基础,从而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历史决定论的唯物主义基 本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历史决定论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的确立并不意味着理论体系的 建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只是形成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这一抽象的基本 命题,其理论体系还远未建立。也正是由于马克思仅仅确立了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基 本原则,因此,他不得不借用费尔巴哈的人性历史决定论批判黑格尔的理性历史决定论 ,力图从市民社会出发去解释人类历史之谜,这就使得这一时期的马克思的人性历史决 定论从不曾以纯粹的形式存在过。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演进明显带有双重性质:既有人 性历史决定论的思辨呓语,又有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天才火花,人性历史决定论与唯 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紧紧地缠绕在一起。
既然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那么,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根据何在?市民社会如何 决定国家和法?由于当时经济学知识的缺乏,马克思所做结论是天才的,论证却是抽象 的。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私有财产的分析还相当粗陋;用费尔巴哈的人性历史决定论无 法战胜黑格尔的理性历史决定论,理论和方法的局限进一步妨碍了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 深化。于是,马克思从哲学领域进入经济学领域,把针对“副本”的批判推进到针对“ 原本”的批判。马克思认识道:“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 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 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的时 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P741)
异化劳动理论是马克思从哲学转向经济学研究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在《1844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劳动是人的本质的合理思想,批判地继承了国民 经济学关于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原理,汲取了费尔巴哈的感性的、肉体的、活生生 的人的观点,清洗掉了黑格尔劳动观中的思辨唯心主义的内容,克服了国民经济学劳动 价值论中非历史主义的因素,剔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中的抽象的、自然主义的成 分,从中剥离出劳动范畴,得出了“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 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论断,[7](P46)朝着在劳动发展史中找 到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前进。这还使马克思关于要到市民社会中去寻找理解人类历史 发展的奥秘的历史决定论的唯物主义原则更加具体化,从此,马克思在一个新的支点上 ,开始了对历史决定论的研究和探索。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理论包含着丰富的唯物主 义历史决定论的因素。其主要思想如下:
1、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初步确定了一条从劳动中寻找对人类历史和社会解 释的道路。什么是历史?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 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8](P131)正是在异化劳动中,形成了自然 与人、人与人关系之间关系的颠倒和对立,尽管在这种性质的劳动中,人还没有成为真 正的人,自然还未转变为属人的自然,但人成为人,自然成为人化的自然,是通过人类 的全部活动形成的,其中包括以异化的形式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全部发挥出来的结果。这 种看法,虽然没有完全摆脱人性历史决定论的局限,但包含着合理的思想,即马克思把 劳动和历史结合在一起,认为人类历史是在劳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劳动构成 了人类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就为马克思进一步从劳动出发,科学地阐述人与自然 、人与人的真实关系,揭示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铺平了道路。
2、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写道:“宗教 、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 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8](P121)在马克思看来,形形色色的社会关系是在物质生 产活动中形成的,它们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内容。在这里,马克思把生产劳动看成是 社会生活的本质,看成是上层建筑诸因素存在和变化的根据。尽管直接用物质生产劳动 来解释上层建筑现象,缺乏对社会领域内诸因素相互作用的机制和中介环节的阐发,还 不能使复杂的社会生活现象得到科学的说明,但研究的方向是正确的,为马克思的历史 决定论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基石的奠定,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毫无疑问,在异化劳动理论中,马克思把劳动看成是不受肉体需要制约的内在需要, 是一种与现实劳动有着本质区别的自由自觉的理想化活动,并把这种理想化的劳动视为 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表明马克思并没有达到对劳动的科学理解。因此,在异化 劳动理论中无疑包含着人性历史决定论的因素,不能成为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可靠出 发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所蕴涵的人性历史决定论的思想表现在:
1、人类历史是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历史。
马克思从人的本质出发,用人的本质解释历史,必然把历史的根本内容归结为人的本 质和人的存在的矛盾。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存在与本质本来是同一的,当社会发展到一 定的阶段,产生了私有制,私有制导致了人的本质和存在的二元分裂和对立,结果人丧 失了自己固有的本质,人不再成其为人。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本质与存 在才能达到高度的统一,最终使人的异化出去的本质复归于人自身。这种对历史的抽象 的认识必然掩盖了社会的现实矛盾,歪曲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动力,使人类社会真实 的历史成为人的本质的倒影,历史发展的规律,变成了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规律,历 史便笼罩在神秘思辨的罗网中。
2、人的本质是判定社会制度合理性的依据。
从人的本质出发,用人的本质解释历史,必然把人的本质看成是衡量社会关系、社会 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人的本质的实现就成为历史的终极目标,一切为了实现人的本质 ,一切必须符合人的本质。按照这个思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现实化不是历史规律运 动的结果,而是人的本质复归的内在要求,“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 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复归”;[8](P120)不是生产力的高度 发展以及旧的分工的彻底根除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是人作为人就应该全 面发展。事实上,把人的本质作为评判历史的尺度,只能是一种主观的、毫无现实根据 的尺度,因为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人们对人的本质的界定各不相同。资产阶级启蒙学 派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使人的自私自利本性得以充分的张扬,因此, 它是最好的社会制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则主张,只有共产主义才是发育和培植善良 人性、造就完善人格的社会制度。结果只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历史认识领域的 这种状况,严重妨碍了人们对历史现象和过程进行客观、科学的研究和分析,不能达到 对历史的科学理解,阻塞了如实揭示历史规律之路。
由此可见,马克思从异化劳动出发,以异化劳动作为一种理论和方法,去探索人类历 史之谜,就不得不带有浓厚的费尔巴哈人性历史决定论的痕迹,这表明:人性历史决定 论还占据相当地位,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还远未形成,两种形态的历史决定论 是交织在一起的。马克思这一时期历史决定论自身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决定了马克思将 走出一条摆脱人性历史决定论,发展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道路。
三
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哲学的贫困》时期,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 的形成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马克思彻底摆脱了费尔巴哈人性历史决定论的束缚,进 入了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全面创立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新时期。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产生的历史界碑。马克思对 费尔巴哈由肯定转变为批判,这表明马克思离开了费尔巴哈人性历史决定论这一中间环 节,开始创立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其转折的关键在于科学实践观的形成。马克思写道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P56)从劳动作为人的内在本质到生产实践 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马克思确立了一条从生产实践中揭示人类历史之谜的道路。马克 思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生长点已经形成。物质生产实践是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 定论生长点的哲学概括。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深刻基础,人类 历史要世代更迭下去,就必须每日每时地进行这种活动,这种活动对人类历史的必要性 就如马克思所言,它“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 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9](P31—32)要进行物 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就必然形成“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 ”。[9](P33)自然关系是指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社会 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 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9](P33)前者构成了生产力,后者则形成了生产关 系,马克思强调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存在 和发展的基本规律。脱离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抽象的历史规律,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中 是根本不存在的。马克思把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视为社会结构变迁、社会制 度变革以及社会形态交替的最终原因,从而同神学历史决定论、理性历史决定论和人性 历史决定论划清了界限。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从纵向发展上是一个受历史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从横 向结构上是一个由有多种因素构成的复杂整体。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要说明历 史规律是否存在、如何存在的根据以及所起作用的机制,就有必要深入到社会结构内部 ,阐述参与相互作用的要素所形成的种种关系。马克思把社会有机体看成由生产力、社 会关系和意识构成的有机结构,认为“三个因素即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 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7](P83)随着生产力的获得,人们就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生 产产系。马克思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决不是一一对应的机械关系,分工构成了二 者作用的寓所和中间地带。一方面,分工为生产力所决定,它表明着生产力发展的程度 。另一方面,分工是生产关系和一切社会关系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因为分工意味着劳 动材料、工具和产品在不同的人们之间的分配,从而决定着财产所有权关系和他们之间 的关系。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通过分工制约着生产力,但是,分工和所有制关系是由生 产力发展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的。通过分工这一中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作用更加 具体化、精致化了。随着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人们就使整个社会结构包括观念、范畴 革命化。马克思把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看成既受生产力制约,又制约上层建筑各因素的 中间环节,使历史规律起作用的机制得到科学的说明。
人类社会是在历史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中形成的,历史主体和客体的交互作用构成了 历史规律的实现方式。只有从社会结构上升到历史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之中,才不至于把 历史规律神秘化、把社会结构绝对化。历史是人们实践活动的历史,人类社会领域中的 一切关系、方面都是历史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创造物,历史规律就是人们活动的规律, 是在历史主客体的活动中形成的现实的必然的联系,离开了实践活动,历史规律将无从 依存,人类社会将不复存在。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中进行的 。一方面,历史主体的人是现实中的个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 人”。[9](P28—29)另一方面,历史主体不可能凭空创造历史,每一代人所遇到的一定 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是历史主体创造作用得以发挥的现实基 础,这些条件对于每一代人来说都不是自我设计的,而是既定的、无法选择的东西,人 们只能以此为基础创造历史。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决不否认历史主体的能动作 用,在马克思看来,“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这种观点表明: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9](P43)在19世纪90年代,德国资产阶级学者不理 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真髓,把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看成是忽视人的主体能 动作用的机械历史决定论、历史宿命论,“说什么在马克思那里历史是完全自动地形成 的,丝毫没有(正是创造历史的)人的参与,并且说什么经济关系(但是它们本身就是人 创造的!)就像玩弄棋子一样地玩弄这些人”。[10](P97—98)这是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 历史决定论本质的严重歪曲。
长期以来,这种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简单化、庸俗化理解和运用的倾向 ,在国内外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在罗素看来,马克思对经济优先地位的强化使得人们对 社会生活的理解日益僵化起来,他强调说:“关于这种僵化,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就是一 个突出的例子。”他力图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考察历史,他坚信:“那要比马克思更接 近于真理。”[11](P153)西方当代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在其《开放的社会及其 敌人》等著作中,也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曲解为否定主体能动地位的经济决 定论、历史宿命论而大加鞭挞,他写道:“马克思把历史舞台上的人间演员(包括所谓 ‘大’人物)都看做是被经济线路——被他们无法驾御的历史力量——不可抗拒地推动 着的木偶。”[12](P168)因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不过是否定意志自由的“ 宿命论的特殊形式”,“是关于历史趋势的宿命论”。[13](P40)与此相反,他强调: “那些构成我们的知识的观念——比生产的较为复杂的物质手段更基本。试想某一天, 如果我们的经济体系(包括全部的机器设备和社会组织)被毁灭了,但是科学技术方面的 知识却还能保存下来。在这个例子中,它要获得重建(在一种较小的范围内,经过无数 人饿死之后),可想而知用不了多少时间。然而,试想有关这些事物的一切知识都消失 了,而这些物质的东西却保存着。这好比是一个野蛮的部落,占据了一个高度工业化却 又废弃了的国家所发生的情形。它很快就会导致文明的物质遗迹的完全消失。”[12](P 176)卡尔·波普的主张有二:其一,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是经济决定论、历史 宿命论。其二,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我们认为,卡尔·波普的上述两个主张是错误 的。首先,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不是经济决定论。由于在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 决定论产生之前,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在社会历史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因此,马克思 在最初的理论创造活动中,把主要精力放在从大量的上层建筑现象中,揭示决定这些精 神现象的基础性的东西——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并视其为支配一切社会关系、意识形态 的最原始的、根本的关系,进而把一切形态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从社会历史领域驱逐 出去,把历史牢固地置于现实的基础上。马克思最初对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基本内涵的 规定,总体上都是突出这个理论重点的。如果卡尔·波普能够从动态发展的历史角度, 把握马克思历史决定论演化的每一个关节点,同其所处的历史条件密切结合起来,就一 定能够理解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真正本质,了解恩格斯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通信中反复强调的历史过程中主体的能动作用及上层建筑诸因素的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 观点的真实用意,那么就不难看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同庸俗的经济决定论 有着天壤之别。就这一理论的方法论意义而言,马克思把物质的、经济的因素视为社会 结构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终于找到了人类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原因,奠定 了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石。其次,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论断难 以立论。对于这种类似于卡尔·波普所持的把科学观念、科学知识的作用置于经济关系 之上的抽象的科学进步观,早已被恩格斯所摒弃。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 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在德国,可惜人们撰写科学 史时习惯于把科学看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14](P732)科学知识、科学观念无疑对人 类历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们起作用的机制是十分复杂的,物质生产活动 才是它们存在和发展的真正源泉和动力。卡尔·波普抽象的科学进步观,是为他的非决 定论作论证的。在我国学术界,部分学者通过对传统的历史理论的反思,深化了对马克 思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一系列理论问题的探索和研究,但同时存在着一个不可忽视的倾 向,这表现在对作为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基本核心的历史规律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认为 “如果还是固守着传统唯物史观那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的客观历史发展规律, 那就不能埋怨历史学家会逐步离开它了。”[15]借口批判经济决定论、历史宿命论,否 定了历史规律的存在。否定了历史规律,无疑就是抽掉了唯物史观理论大厦的基石,这 样必定会在理论研究领域引起混乱。
总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彻底结束了理性历史决定论、人性历史决定论在 社会历史领域的统治地位,以其深邃的、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论,超越了机械历史决定论 、历史宿命论与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唯意志论的两极对立,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革 命。
收稿日期:20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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