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国有企业“国民待遇”_国民待遇论文

争取国有企业“国民待遇”_国民待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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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朱镕总理、曾培炎主任和项怀诚部长的报告,我基本赞同。如果投票,我将投赞成票。

我说“基本赞同”是真心话。如果我说“完全赞同”、“十分满意”,那是说违心的话。

从朱总理作报告时的神态和语气看,他对自己的报告也不是“十分满意”的。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感觉和推测。

我不十分满意的是,这几个报告在谈到国家的经济状况时,没有完全按照宪法的要求办事。

去年修改的宪法强调“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照宪法治国。

宪法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我国的公有制经济还有多少?在国民经济中还占多大比重?几个报告都没说。

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这里所说的“国家”,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有责任“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发展”。

我国的国有经济巩固没有?发展没有?三个报告都没有说。

我引的宪法“第七条”,是1993年3月写入宪法的。当时(1992年底)的统计,在我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占48%;在商业中,国有商业约占30%。

现在还有多少呢?1997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已降到只占25.5%,远远低于建国初期1952年(占41.54%)的水平;在商业中,国有商业已降到只占10%。1998年开始使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个概念。199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8.24%,仍然远低于1952年水平。这是与宪法的规定背道而驰的。

有人说,国有经济的比重应按资产计算,现在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占全社会总资产的一半多。还有些“著名经济学家”借此攻击国有企业,说国有企业占社会总资产的2/3,提供的产品只占全社会产品的1/3,国有企业是社会的负担。

我们来说“总资产”吧。这几年,一些部门和一些报刊经常夸耀国有企业的“总资产”有多少万亿,却避而不谈国有企业的“总负债”是多少。国家统计局1997年2月18日发表的工业普查报告说:1995年,国有工业的总产值在全国工业总资产中的比重为53.7%,比1985年(占74.6%)下降21个百分点。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总额是47472.1亿元(当年价,下同),而负债总额为31236.64亿元,占总资产的65.8%。总资产减总负债,只剩下16235.46亿元的净资产。国有工业的净资产在社会工业总资产的比重,连20%也占不到。

1998年的情况如何?《人民日报》1999年8月2日发表的《扩大技改须扩资本》一文透露:1998年我国国有工业的总资产为54063.9 亿元,总负债为35648.3亿元,净资产仅为18415.6亿元;如果扣除非生产经营性的固定资产(企业办的学校、医院等)7625亿元,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仅为10790.6亿元。这样一点资产,值得夸耀吗?

国家统计局近来给我提供了新数据:199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负债率为64.2%,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净资产为26800亿元(当年价)。如果减去非生产经营性的固定资产,我国国有工业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到2万亿元,只相当于全国居民储蓄存款的三分之一。

据报道,我国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已占到国民经济的40%。如果公有制经济继续萎缩,萎缩到50%以下,量变必然会引起质量变,中国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

这几年,各地卖掉了很多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卖了多少家,卖得多少钱,有多少钱进入国库?有关部门应当报告却没有报告。

俄罗斯搞私有化,出卖国有企业,是年年报账的。从1992年到1996年,五年间卖掉一半多,所得收入占那五年间俄罗斯财政收入的0.15%。微乎其微。

微乎其微,毕竟有个数字。我们中国出卖了大批国有企业,连数字也不报告,怎能叫人“十分满意”呢?

我说这些,不是要批评朱镕基总理。恰恰相反,我是要支持朱总理反对私有化。

朱镕基总理是真正的共产党人,是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的。他没有忘记他是共产党员,要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实现而奋斗终生。朱镕基同志到国务院工作的这几年,困难很多,压力很大。压力,主要是“私有化”的呼声太高。这种压力来自国外,也来自国内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他们猛烈攻击国有企业,鼓吹私有化。

这几年,我多次在人民大会堂和中南海怀仁堂听朱总理作报告,每次都听到他批评、讽刺“著名经济学家”的私有化主张和其他馊主意。

在首都理论界,这几年把“著名经济学家”这个头衔当作一种讽刺。真正的大经济学家,如北京大学前校长吴树青、北师大老教授陶大镛和北京大学教授胡代光等,都给我打招呼,在发表他们的文章或引用他们的言论时,千万不要称他们是“著名经济学家”。他们都不愿意与那些“著名经济学家”为伍。

严重的是,国务院体改办主办的《中国改革》月刊,去年夏、秋连发三篇“本刊评论员文章”,公然鼓吹:“非国有化是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并且宣称:“非国有化的实质就是将国有企业产权由归属全体社会成员缩小为归属一部分社会成员或单个社会成员。”

朱镕基总理严厉批评《中国改革》月刊的谬论,指出这三篇文章是错误的,直接违背十五大精神,必将产生恶劣后果。朱总理要国务院体改办批评《中国改革》月刊,并立即与《中国改革》月刊正式宣布脱钩。

朱总理批示之后过了三个月,没有见到大报大刊批评《中国改革》月刊的谬论。国务院的同志把情况告诉我。我坚决支持朱总理的断然措施,约请经济学家杨德明写文章,在我主编的《真理的追求》月刊上发表,对《中国改革》月刊评论员的谬论进行了严肃批评。

今年元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3月2日,“两会”开幕前,江泽民同志对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负责同志讲话。他们都谈到当前几种错误的思想观点,其中之一是“鼓吹私有化,否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他们都谈到,对这些错误的思想观点,“绝不可掉以轻心”,要“严肃批评,及时处理,不能听之任之”。

我认为,这是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对朱镕基总理的工作的支持。

鼓吹私有化的人举出的主要理由是: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低,天生搞不好,只有实行“非国有化”。

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如私营企业,是没有根据的。

我们先看世界资本主义企业的经济效益。

人民大会堂东大厅的咨询服务台,免费提供美国《财富》杂志发表的“世界500强企业”的统计数据,还出售《国际统计年鉴》。

1997年,“世界500强企业”中,除3家中国企业外,其他“497强”都是资本主义企业。“500强”的资产总额是341,878亿美元, 而总营业额为114,535亿美元,只相当于总资产的33.5%,效益很低。“500强”的总利润额为4520亿美元,是总资产的1.32%,是总营业额的3.9%。这样的经济效益多么低啊!“500强”中有46家亏损,亏损面为9.2%。

1998年,“世界500强”的经济效益进一步下降。“500强”企业的总资产为389,893亿美元,总营业额为114,634亿美元,只相当于总资产的29.4%。也就是说,100万元资本,做了29万多元生意, 效益太低了!“500强”的利润总额为4403亿美元,是总营业额的3.84%,是总资产的1.129%,只有我国银行存款利率(年利2.25%)的一半。这样的经济效益,低得太可怜!1998年的“世界500强”中,有65家亏损,亏损面为13%。还要指出一点,1998年的“世界500强”中,有6家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全都盈利。如果只算那494家资本主义企业,经济效益还要低!

再看我国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国统计年鉴》里载有我国国有工业历年的“资金利税率”。近来,国家统计局提供给我的材料,补充了“利润”与“创税”的数据,情况如下:

中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

年份资金利润率资金创税率资金利税率

1952年 14.5%

10.9% 25.4%

1957年 18.5%

16.1% 34.6%

1966年 19.2%

15.3% 34.5%

1970年 15.8%

14.8% 30.6%

1975年 11.1%

11.6% 22.7%

1978年 12.0%

12.2% 24.2%

1984年 10.8%6.9% 17.7%

1988年 8.3%

12.3% 20.6%

1990年 3.3%9.1% 12.4%

1992年 4.1%5.6%

9.7%

1995年 1.4%6.6%

8.0%

1997年 1.6%4.7%

6.3%

这里要说明两点:一、表中所说的“资产”指企业的固定资产与定额流动资金之和,与“世界500强”的“资产”大体相当。二、 表中所说的“利税”,是指“税金”和“利润”之和。1978年以前,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利税总额”中,“利”和“税”大约各占一半。1988年后则是“税”大于“利”,而且越来越大。

从上表可以看出,1995年、1997年是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最低的年份,“资金利润率”只有1.4%、1.6%,仍然比“世界500 强”1997年、1998年的“资产利润率”高得多。“世界500 强”是世界各国企业中的佼佼者,“强”者尚且如此,“不强”的资本主义企业的情况可想而知。怎么能说我国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很低,不如资本主义呢?

从上表可以看出,1990年以后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急剧下降。原因何在?需要写长篇文章来论述,我今天的发言受时间限制,只能讲诸多原因中的一个原因:纳税不平等。

1995年的《中国工业经济》杂志,刊登了中国工业协会的调查,很能说明问题。让我们念一念。

1989年我国各类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比

A.每百元产值的税金和利润:

税金 利润 利税合计

国有企业

13.28元9.58元 22.86元

其中的大中型企业 13.71元

12.54元 26.25元

集体所有制企业 5.52元 5.47元 10.99元

其中的乡镇企业

4.88元 4.99元 9.87元

中外合资企业

5.06元 8.66元 13.72元

外资企业

2.41元 8.31元 10.72元

B.每百元销售收入的税金和利润

税金 利润 利税合计

国有企业

9.28元 6.69元 15.97元

其中的大中型企业10.63元 9.72元 20.35元

集体所有制企业 5.26元 5.26元 10.52元

其中的乡镇企业

5.08元 5.18元 10.26元

中外合资企业

4.75元 7.81元 12.38元

外资企业

0.02元10.90元 10.92元

(喻注:此表已请国家统计局核对无误)

从这张表可以看出,在各种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国有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好,“世界500强”简直不能望其项背。 按“每百元产值的利税合计”,国有企业比外资企业高1.2倍到1.5倍,国有企业交纳的税金却比外资企业高4.5倍至4.7倍。按“每百元销售收入的利税合计”,国有企业比外资企业高一半到一倍,而国有企业交纳的税金是外资企业的464倍到531倍!

在这样不平等的征税比例下,国有企业能够活下来,不能不说是奇迹!为什么国有企业困难?为什么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下降?原因之一就是税负不平等。

我国国有企业职工是好样的,在这样的不平等待遇下,仍然努力为国家创造财富。

据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7月1日公布的年检报告:1998年,北京市的国有企业中,盈利的共盈利271亿元,亏损的共亏损75亿元, 盈亏相抵,净盈利19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1.99%;外商投资企业中,盈利的共盈利60亿元,亏损的共亏损101亿元,盈亏相抵, 外商投资企业净亏损41亿元。

为什么我国有那么多“著名经济学家”和“高参”大喊大叫,要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要国有企业“非国有化”呢?因为外商投资企业竞争不过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更竞争不过。我国那些“著名经济学家”和“高参”的呼声,自觉或不自觉地代表着外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国有企业退出了,外资企业就可以独霸中国市场了。

现在来说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

据《深圳商报》1999年1月6日报道,深圳市作过详细调查,1998年中,深圳市的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批发商业中占83%,在零售商业中占93.5%,在饮食网点中占94%,在工业总产值中占18.75%; 而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交纳的地方税,只有全市地方税收入的9%。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优惠太多了吧?

全国的情况如何?据《中国资产新闻报》1998 年3 月11 日报道:1997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在GDP(国民生产总值)中占24.2%, 加上外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占GDP三分之一; 而非公有制经济总共纳税540亿元,只占全国工商税的7%。也就是说,93%的工商税是压在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头上。这公平吗?国有企业能不困难吗?

我国的国有企业不光是给国家纳税,还要把利润上交给国家。国有企业上缴的税金和利润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高——

1971─1975占87.5%

1976─1980占86.3%

1981─1985占82.6%

1986─1990占72.8%

1991─1995占71.4%

(喻注:此表已请国家统计局核对无误)

1996年,国有工业的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而提供的利税占全国的2/3;国有企业的税负比集体经济高1.7倍, 比股份制经济和合作经济高6倍,比外资企业高3.1倍,比个体、私营经济高14倍。(喻注:引自宗寒文章《中国国有经济五十年》,已请国家统计局核对)

国有企业的负担如此沉重,它怎能不困难?国有企业困难,国家财政必然困难。

如果国有企业“全面退出”了,或者被搞垮了,被私有化了,国家财政就失去了主要支柱,将会有更多的公务员和教师不能按时领到工资,国家将面临严重局面。

说起拖欠公务员和教师工资这件事,我这个共产党员感到痛心,感到羞愧。新中国成立后的40年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拖欠公务员和教师工资的事,连“三年困难时期”和“文革时期”也没有拖欠过。近七八年,却在好些地区,好些市、县出现,而且拖欠的面相当宽,拖欠的时间相当长。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令人心情沉重的问题?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两棵“摇钱树”被压得萎缩了,或者被卖掉了,变成了私人的企业。

昨天和今天,全国政协召开全体会议,有好几位委员在大会上发言,呼吁给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可惜,有机会在大会上发言的委员中,没有一个人为国有企业争“国民待遇”。

什么叫“国民待遇”?就是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平等的待遇。“国民待遇”首先是税率平等,你上多少税,我也上多少税。现在是国有企业的税负奇重,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负奇轻,最需要争取“国民待遇”的是国有企业啊!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市场竞争,要求平等。天天鼓吹市场经济、市场竞争的“著名经济学家”和“高参”,却要求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不给国有企业平等待遇。这是什么逻辑?什么用心呢?只能说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代表外国资本家和国内私营企业主的利益。

1999年的情况怎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资料,1999年,各种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合计1009.3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上交548.74亿元, 占54.36%;集体经济上缴172.71亿元,占17.13%;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共上缴287.71亿元,占28.54%。 (喻注:这是国家统计局四月下旬提供给我的材料)

仍然是严重的不平等啊!

我们社会科学界支持国务院的工作,支持朱镕基总理的工作,就应当按照江泽民、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严肃批评私有化思潮,为国有企业声辩,争取平等待遇;同时,要深入研究国有企业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帮助国有企业搞好改革,使国有企业能像宪法规定的那样“巩固和发展”。

2000年3月8日于京丰宾馆会议厅

2000年6月工休日修订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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