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特征及其发展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论文,上海论文,对策论文,特征论文,企业技术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五”期间,上海民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2005年底,上海私营工商企业47.4万户,较2000年底净增33.58万户;注册资本7209.3亿元,净增6016.59亿元;私营个体经济占上海市GDP的比重由6.2%上升至16.4%;私营企业和工商户就业人数占全市总就业的比重由19,34%上升至42%。
上海民营经济产业能级和产业技术水平则相对滞后:涉及重化工领域、重大装备行业的民营制造企业不多,生产加工业务大都处于产业链细分环节,主要依靠成本优势和经营创新为国有、外资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其技术研发内容基本上属非产业主流技术和核心技术;民营科技企业资本实力和研发资源相对不足,技术设备不先进,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有限,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障碍众多,部分民营科技企业举步维艰;民营服务企业创新意识强,但主要集中于低端行业,其经营中的自主创新往往受制于现行的政府规制,创新方式、手段的技术含量低,极易模仿,难以形成核心技术进而获得创新绩效。总体上,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尚处于短腿状态,是一种能力缺陷,但企业实力、规模的扩大又为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提供现实可能和具体条件。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于2006年对上海市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特别是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了大规模调查研究。调研选择18个区县1000户民营企业作为调研对象,其中制造企业800户(其中科技型企业400户,一般制造企业300户,出口加工企业100户);服务企业200户(信息技术及信息服务企业100户,其他服务企业100户)。被调研企业具有创业历史较长,经营规模相对大,技术水平较高以及企业的经营绩效良好等特点,注册资本以500万元以上为主,营业收入亿元上下居多,科技型企业占总样本的40%,高于全市该比例的平均值,因此,调研结果尚不能代表上海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客观状况,但能全面反映上海综合营运状况较好的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进展、绩效及现存的问题。
在发放的1000份问卷中,收回975份,其中符合行业分布等要求的有效问卷703份。问卷回收率达97.5%,有效问卷回收率70%。问卷涵盖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现状、动机、条件、方式、障碍及绩效,包括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环境约束和干扰因素,也涉及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对政府的希望与诉求①。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仅就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特征及其对策建议进行研究。
一、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特征
(一)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一般特质
1.技术创新原动力强,创新活力可持续,创新技术成果易于积累提升,创新潜力大
我国民营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所需的人才、资金、设备等研发资源有限,得到政府的政策优惠和相关服务较少,但是,以私人投资为主的民营企业天生的逐利性质一旦依托经营、管理或技术手段,具有实现企业利益目标的可能性,其经营或技术创新尝试便具有不竭的动力,而技术创新成果归属以及成果作为资源与资产的双重性质,又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持续积累和逐步提升。这同国有产权体系中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同跨国公司在华合资独资企业的技术分工和研发定位相比,具有本质的差别。认识民企技术创新的这一特质,上海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战略目标、实现路径上应当逐步基于民营企业。
2.技术创新基于市场,服从于需求和竞争,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现实可能性大
国内外资企业的技术研发服从于跨国公司的技术战略及其分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研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意向,国内高校院所的应用研究开始注重市场,但又明显带有学科学术导向,因此,在技术研发创新的若干市场主体中,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最充分,更有效,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形成新产品、新业务以及实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的可能性更大。只要技术成果应用环境良好,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这一特质与其原动力强、可持续提升的特质相衔接,将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我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脱节、生产应用与产业化发展难以递进衔接的矛盾。
3.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较低,因此民营企业积极寻求技术合作,主动接受外部支持的能动性极强,便于形成市场化、高效率和稳定的技术研发协同机制
民营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各类资源相对不足,在资本、市场和技术三大方面,资本能力相对不足,技术能力还是一条短腿。在企业目标和市场环境的双重作用下,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尝试起始于企业内外部资源的结合,善于整合利用外部条件,并已走上了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协作实施技术研发的轨迹。这种研发创新方式比政府牵头、国企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更有效率,与技术水平高和技术外泄有限的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对增强城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性功能的现实作用更大。
(二)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特点
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特点参照国企外企等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比较江浙等外省市民营企业,同时还基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城市功能。此外,由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内、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分析比较的内容众多。因此,把握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特点,既要有全方位视角,又要概括归纳。
1.技术创新的主体数量庞大,分类明晰,涉及行业领域众多
2005年底,上海共有民营制造企业近10万户,民营科技企业4.5万户,两类民营企业总量不仅在我国各大城市中遥遥领先,与江浙两省同类企业数相比也毫不逊色。从技术创新进程分析,上海民营制造企业创业在先,技术创新随后,这与江浙民营制造企业相同。上海民营科技企业数量特别多,创业过程与技术创新同步并举,且研发与创业对同类或可替代产品的竞争压力十分明显。得益于上海城市功能、产业构成和科教资源,上海民营制造企业的行业分布宽于其他省市,民营科技企业种类和技术源丰富。这是其他省市民营经济难以赶超的,也是诸多江浙民营企业将研发机构或技术创新组织移入上海的背景性原因。
2.因市场机会容易瓜分而成本压力难以消化,从事技术创新的迫切性日渐明显
中国民营企业低成本竞争之路还有潜力,因此在许多省市,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可继续以“一流设备、二流产品、三流价格”循环往复。而在上海,民营企业的成本优势原本不足,商机虽多,但除了本地民营企业和国有、外资企业,其他省市尤其是江浙民营企业已经大范围进入,各类产业市场的竞争强度日益提高,市场机会转瞬即逝。同时,上海土地稀缺,劳动用工成本高于其他省市,上海民营企业曾作为主要竞争战略的低成本战略已无潜力,一般加工制造类民营企业已被迫在转移生产能力或扩大生产规模间作出选择:前一种选择是在外迁生产加工能力之际保留并加强企业在本地的研发设计等技术功能,后一种决策则以大规模投资为前提,同时也为企业从事技术创新奠定规模经济平台和更宽的成本分摊机制。上海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或研发合作在相当程度上基于这一特定背景。
3.企业技术创新的行业领域较宽,但创新成果与区县主导产业缺乏关联性,产品及工艺技术的总体水平和核心技术尚落后于江浙民营先进制造企业,且在产业集群及前后技术链上的技术创新协作能力低下
上海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业,制造和科技企业的创业历史较短,生产规模不大,行业涉及面又较宽,产业链的区位集聚不足,因而在产业主流技术、关键技术上的研发能力弱于江浙民营企业集群,产品、工艺技术创新主要由个别或少数企业单打独斗,缺乏产业内既竞争又协作的区域集聚与前后衔接机制,且与区县产业发展的重点并不一致。问卷调查的703家企业分别涉及40个中类行业,按行业小类划分标准,企业数最多的才8户。因此,从技术创新角度分析评价,可以发现上海有一批在产品、工艺技术创新中取得绩效、技术水平先进的典型民营企业,但迄今还难以发现在产业技术领域取得研发创新绩效且技术水平领先的民营企业集群。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及其重大的研发创新项目主要由国企承担,一般制造业及其研发创新由多种所有制企业承担,民营企业的技术研发创新目前还相对集中于细小行业、工业部配件和某些产品工艺技术,技术创新主体量大面广及其活力和技术创新内容的广泛性,仍是上海民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生力军的主要支撑,其非产业主流技术和创新技术的边缘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性改观。
4.企业技术创新总体上处于高效率模仿改良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阶段,善于利用委托研发合同实现创新成果的产权归属,体现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自主性质
调研表明,企业购买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工艺一般要在5年左右才可能再创新,而再创新往往表现为两种情况:高效率模仿、局部技术改良或二次开发创新,并伴有推出自主品牌、型号等现象。少数民营企业引进消化国外技术的时间较长,产销规模较大且稳定,或企业自行研发、改良技术的积累较多,才独立进行原始创新或产权占有为主的协作性原始创新。由于上海民营企业以单一产业属性为主,民营集团公司不多,因此,集成创新尝试很少且以有限技术工艺的嫁接为主。从理念或研发组织的角度看,出资购并国有科研院所的情况不多,大部分民营企业家把明确成果产权(使用权)归己、出资委托高校院所研发的技术创新活动视为自主创新,包括具有原创性的技术项目合作。这是一种现实的理念和积极的态度,但要逐步依靠自己的资源、能力从事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或要达到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团队指标(300名研发人员),上海民营企业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5.以市场化产学研合作为主要方式,积极利用外部研发条件,充分发掘内外部资源,并在技术研发协作中体现出多样性目的
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方式的技术研发是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之路的特点之一,而市场化的产学研合作又是上海民营企业有别于国有企业的区别之处②。由于上海科技资源非常丰富且便于利用,因此,与江苏民营企业曾经盛行的“星期日工程师”模式和浙江民营企业直接购并国有研发机构的途径稍有不同,上海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采取了多种合作方式,包括企业间乃至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与高校院所、专业团队、专家教授个人的合作。在合作的具体意向和最终收获上,上海民营企业不仅综合利用对方的技术支持能力,还单单利用对方设备、信息、研发辅助人员或某一专利,且从中提高企业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甚至物色到对方有潜质的技术骨干。可以这么认为,上海民营企业若离开了高校院所的技术资源和研发能力,上海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难以越过模仿他人技术的低级阶段,甚至研发过程也会受阻。
6.关注技术研发的实用性和时效,而地域文化特点在提高技术创新尝试可靠程度的同时,又相对制约了技术规划的战略性,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技术研发着眼于近中期目标
上海民营企业十分重视技术研发成果的实用性和时效,防范研发风险的意识极强,技术选择谨慎,投入预算可控,在技术创新与生产经营上以并行推进为主,很少有企业因研发投入过大、资金统筹梗阻而陷入经营或财务困境,强调技术研发尝试的安全可靠是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明显特点。正因为如此,大部分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不太重视技术战略规划,研发目标和创新组织主要围绕企业的中短期目标。调研情况反映,上海民营企业不敢投巨资研发,也无实力大规模更新生产设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以及研发能力的提高均采取小步不停的方法,讲究各要素之间的平衡。这与上海国有企业以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提升技术含量,江浙民营制造企业大规模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的方式方法相比,上海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形成了风格上的特点。
7.企业家理念及其判断左右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机构、团队正在形成,激励创新的方法主次分明,技术成果自我保护意识良好,但缺乏实现技术成果价值的有效对策
迄今为止,上海民营企业在技术研发战略规划与工作方案、机构设置与人才配备、财务预算与激励机制、绩效评估与风险预期等方面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体制与机制,技术创新尝试和重大的技术研发投入主要由企业家个人或少数投资人决策,这与上海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致的。由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已经被相当一部分企业家接受,在技术创新方面,研发人员的作用正在显现,研发团队正在形成,技术研发机构已在部分企业设立,以货币奖励为主、员工福利为辅的激励机制形式虽不完善但很有即期效率。同时,在法律意识较强、法制环境良好的上海,民营企业家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自我保护,并采取直接参与研发、期权承诺和研发内容分工等具体方法,预防技术成果非正常外泄。但是,由于我国大部分产业市场和出口业务均处于供过于求的低价竞争格局,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潜在价值在应用中难以充分实现,而核心技术缺失及品牌缺陷也制约了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绩效,加之仿制、假冒等不良市场行为尚未有效遏制,企业提高竞价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对策有限,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普遍低于预期。
8.政府鼓励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明显增加,用于技术创新的财政资源越来越多,但支撑技术创新的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偏弱③
近来,更多的民营企业关心技术创新,尝试技术研发,申请项目认定和争取政府资助,政策引力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已经显现。但是,由于大部分民营企业习惯于关注市场,关注于经济优惠政策,技术创新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引起企业的普遍重视。同时,以往的优惠政策规制带有某些所有制歧视的痕迹,享受优惠扶助政策的门槛将大部分民营企业排斥在外,受惠民营企业实际得到的优扶力度远远不如国有技术研发主体,即在促进技术进步的政策效果上的所有制歧视依然存在。此外,另一个相当重要却容易被忽略的原因是,在相当增加值总量中,上海民营企业的税收额明显高于江浙两省,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低于江浙民营企业同行。因此,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潜力向能力的转化,创新能力表现为技术应用绩效,既未得到必要的政府助力,又受自我积累能力的束缚,从而制约了民营企业在上海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差异性
1.类别差异:民营科技、制造和出口加工企业的比较分析
上海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行业涉及面宽于一般省市,不同类别的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中除了面临诸多相同的问题,还形成了某些差异。
按选项数与受调查企业数的比较分析,民营科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研发与新产品开发能力(81.9%),研发目标及其战略设想明确(92.2%),执行情况相对良好(52.6%),自主创新的比例高(81%),曾采取产学研合作方式的比例较高(64.4%)且主要与著名大学合作,但在消化吸收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的再创新活动偏少(47.4%)。在研发资金来源上,民营科技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的项目资助,又因难以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研发与经营活动间的调剂,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反而高于一般制造企业。值得关注的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将有效的技术战略及计划视为决定企业技术创新成效的第一要务。
民营制造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依靠市场判断和营销能力,但技术研发与新产品开发则成为第二大竞争力支撑点。在技术创新尝试面、技术研发机构建设以及设备和人员配套方面,民营制造企业明显不如科技企业,战略设计与实施过程比较随意,但作为未获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制造企业,其技术创新的意识和投入大都超过人们的想象。民营制造企业普遍重视市场目标和营销能力,其提高产品质量工艺的动机与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有较高关联度。由于这些企业同时面临行业内众多竞争对手,从事技术研发的直接动因明显集中于竞争意图,源于用户需要的考虑弱于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自主性方面,民营制造企业略落后于科技企业,委托高校院所的研发项目少,但与国内其他企业上下游合作研发的项目较多。部分民营制造企业之所以尚未从事技术研发创新,其主要担忧集中于设备、人才无法保障(内因)和应用环境不良(外因),企业的规模实力和企业家理念是其启动研发创新的两大主因。由于销售业绩良好,民营制造企业容易得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便于企业将利润积累用于技术创新,技术研发的资金压力因而低于科技企业。
民营出口加工企业追求大规模生产加工能力以获得低成本优势的动机更强,从事技术创新的研发设备优于制造企业,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的比例稍高,技术战略意识稍强,技术人才也稍充分。民营出口加工企业极少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上海民营企业出口结构仍处传统型。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目的与国际市场开拓和提升质量工艺的关联度明显,环保意识还略强于科技企业,为此,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比例明显高于一般制造企业并在更大程度上借助中介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民营出口加工企业对高校院所慢节奏的运行机制抱怨更多,对委托研发费用高的不满程度较低。相对而言,民营出口加工企业对技术创新意识更加明确,对增购生产技术设备的欲望强于其他企业,对消化吸收技术和再创新的迫切性也高于其他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应用环境的担忧较少,创新绩效略好于一般制造企业,对国内外同类技术及创新信息更加关注。由于生产过程大量采用业务外包方式,因此在研发、应用和产业化阶段,技术创新中前两个阶段的困难较大,与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阶段障碍形成明显差别。在技术创新尝试中,出口加工企业在规模扩大、生产流程设计、成本节约方面的效果优于一般制造企业,形成新业务、新市场的成效超过科技企业,遥遥领先于一般制造企业,因而总体创新绩效领先于其他两类民营企业。当技术创新成果与市区两级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不尽一致时,民营出口加工企业更希望通过工商联组织协调工作。此外,出口加工企业的专利状况不如其他两类企业,但商业性秘密的持有状况良好,遭受侵权的比例反而高于其他企业,即出口品牌、样式等更容易被假冒。
2.阶段差异:研发、产品化、产业化阶段的比较分析
企业技术创新全过程分技术研发、技术应用和技术成果产业化三个阶段。不同行业、创业历史,经济实力和技术内容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各阶段所面临的内外部障碍和实际问题稍有不同。具有技术研发能力是民营科技企业创业的基础和主要资本,研发过程并不是这类企业最难跨越的阶段,而缺乏市场经验和商业网络的民营科技企业,具有知识分子特点的民营科技企业家,棘手问题大多是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过程,市场推广阻力、资金缺乏和用户可接受价格低成为诸多企业发展中的拦路虎。在成果的产品应用阶段,民营科技企业对获得足够场所和生产设备问题缺少办法,而这实质上又与其资金能力有密切关系。
民营制造企业在研发阶段的困难成倍于其产品应用和产业化阶段,而具体障碍则与科技企业略有差异:资金压力略低于科技企业,人才瓶颈严重,研发设备尤为短缺。在技术成果产业化阶段,民营制造企业的资金、人才、设备矛盾趋缓,销售阻力凸现但困难小于科技企业,其中行业垄断壁垒是较大的阻力,用户不愿支付较高价格的情况虽然也较严重,但企业自认为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相对而言,民营出口加工企业技术研发全过程的反差最大。其研发阶段的困难最多,难度更大,而产业化过程因订单落实和委托加工能力较强,企业普遍认为现存障碍尚不会让大部分企业裹足不前,研发阶段的人才瓶颈更甚,产学研合作时效不能保证,成果应用阶段技术成果要得到进入国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认定认同是一个不小的障碍,且外国客户同样善于压价。
在自身技术研发资源和创新能力不足时,三类民营企业的选择也存在差别:科技企业最善于利用他人的技术成果,出口加工企业借外力的态度也比制造企业积极。出口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最看重提升产品质量与性能,更关注扩大规模以降低生产成本,其市场目标在更大程度上寄希望于技术创新。这也说明,民营出口企业的销售市场环境比国内市场环境更有利于技术创新及成果应用,且这类企业在难以独自利用技术成果时,最愿意以技术转为承受方股权,并利用其海外市场优势获得出口代理利益。
二、促进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即非公经济36条),上海随即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简称38条)。上海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具备了更好的政策环境。但是,从近年来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践看,相对于十万以上的民营制造、科技企业,普惠效果尚未充分体现;在技术创新中,对受惠民营企业的聚焦及优扶力度明显不足。为此,本文从增强创新动力、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合力、强化政策引力和改善创新成果应用环境为主线,提出以下建议。
(一)将民营企业真正纳入上海技术创新体系,在部分产业领域,将技术创新的基础和重心逐步移向民营企业
上海政府及管理部门应客观评价民营企业现实作用和短期功效,通过政府规制、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不断增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将民营企业真正纳入上海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在部分产业领域尤其是一般制造业,逐步地、有选择地将技术创新的微观基础移向创新潜力充分的民营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要充分重视和激发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原创能力,同时关注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与创业过程;在科技园区,要特别关注创业初期的民营科技企业,增强完善孵化服务功能,优扶重心下移,具体措施落实。只有将技术创新的重心移向企业,移向民营企业,才能推动更多的市场主体从事技术创新,协调政府与市场在促进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分工,全面推动上海的科技进步,增强城市创新活力。
(二)改善管理,普惠规制落实到位,聚焦优扶加大力度,便于民营企业按政策导向从事技术创新,提高优惠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上海市各级政府尤其是科委、经委等主要职能部门,应在研发和成果应用两大环节加强服务,改善管理。其中属于普惠原则的规制措施要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重点抓好某些政策措施面上的落实工作,强调市场化和操作程序,防止个人、部门的偏好影响优扶条件的兑现。属于聚焦原则的政策措施,市区两级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统一掌控用于优扶的公共财政资金,防止扶助资金运用中产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缺陷。而对获得政策聚焦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一定要增强扶持的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技术创新中面临的某些具体困难。
(三)加强协调,实现优扶手段衔接,具体措施匹配,作用合力提升,完善社会化、综合性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要求通过立法规制、优惠经济政策和必要的行政助力措施相结合,全面改善促进技术进步的经济和科技管理体制;它不仅要求财政、税收方面的激励机制,更重要的是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技术创新投融资机制,促成财政与金融机制的合力;要求在要素资源和创新过程提供综合性的社会服务,即如果技术创新全过程的资金瓶颈不能克服,人才、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难以产生普遍性效果。与此同时,针对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学研为主的合作研发,针对原创、集成和二次创新,针对研发、产品化、产业化阶段的技术创新,立法规制、优惠政策、财政或投融资机制以及要素供给服务和行政助力,应当形成作用分工和力度差异,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对支柱产业、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或劣势产业中的技术创新优扶对象及项目,也要有所选择,防止错位。总之,对上海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政府要形成远景轮廓,提出若干可评价的原则与指标,并运用规制政策和要素资源供给,构建和完善社会化、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就上海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政府的引导和扶助一定要采取差别对策以适应现阶段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引导经营规模较大且仍有成本优势的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尝试技术研发创新;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增强融资能力和市场经营能力;鼓励资本实力强并已具产业投资基金雏形的公司更多介入技术创新项目的投资购并;积极扶植创业阶段的民营高新技术小企业,使之更高比例地成为投资者关注的对象;而对经营活力充分的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服务企业,则要鼓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创新成果。
(四)增加政府投资,广泛吸引、集聚民间资本,以多样化投资方式积极发展具有特殊功能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增强上海服务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能力
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根本。但现阶段上海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障碍仍是资金。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并不存在资金障碍,但上海民营企业的成长和技术创新确实存在资金瓶颈。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很不发达,风险投资仅少数外资企业有限尝试,商业银行不可能满足高风险的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而政府资金又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国有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在这种背景下,上海应当大力支持引导具有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又可能介入技术创新项目投资的特殊行业。政府可以发起筹建这类公司,鼓励现有类似功能的民营企业参与,广泛吸收民间资本介入,且在经营业务上主要由民营企业运作。在这种产业投资公司的运作中,政府可以利用人才、信息、担保、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服务与便利,为这类企业的投资对象清除成长中的障碍。在技术创新聚焦服务中,上海不仅要向项目企业聚焦,而且有条件向这些类似“工作母机”的投资公司聚焦,形成产业集聚,促使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倍加绩效。在具体做法上,一是可以改造科投、创投、工业投资等国有投资企业;二是发起组建国有股权占一定比例、经营业务由民营投资主体负责的新的投资公司,赋予其担保公司的职能,税收方面的优惠则允许投资对象返补或部分返补给投资公司,在投资公司与技术创新主体之间架起资金和其他多种经济通道,弥补上海风险投资、三板市场的缺失和产业投资基金的不足,切实改善上海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环境,增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能力。
(五)政府可在研发人才、研发合作、维权服务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有所作为
1.对享有优惠政策聚焦的民营企业,可根据其技术创新绩效和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人事部门给予若干名额指标,允许其从外省市引进学历、职称未达标准但确实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不可或缺的专门人才。
2.对民营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增加政府扶助资金的投入额,扩大享受面,可按上海民营企业上缴地方税收的比例确定用于民营企业技术研发或产学研项目的政府资助额比例。对以企业出资为主的产学研研发项目,提倡技术成果产权归企业所有,保留高校院所、研发团队享有成果应用效益的利益分享权。对市场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政府参与和优扶,将促进民营企业实施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合作的效率与效果。
3.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改善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的法律环境,在进一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基础上,政府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应当对享受优惠政策聚焦的民营企业加强个案服务。
4.以政府规制的方式,将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创新成果尤其是自主技术创新成果以及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上海市政府采购倾向于国有供应主体,因此,对部分重点聚焦扶植的民营企业,政府应给予更多的市场机会和采购中的优惠与便利。
5.发挥市区工商业联合会的政府助手职能,利用其联系民营企业广泛、会员往来密切的优势,为具有技术创新潜力、推荐值得政策聚焦的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第一手材料,为评价促进技术创新的规制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反馈信息。
(六)民营企业尤其是企业家们转变观念,健全创新机制,走持续创新与发展之路
1.培养创新精神,确立技术创新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地位,是上海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转变观念、提升理念的关键。上海民营经济技术创新理性而讲究实际,略显保守,企业家冒险精神和坚韧性不足。在企业家理念中,技术创新尚处于从属地位,在企业发展中,技术创新的引领性功能还不明显。因此,转变观念的核心是民营企业对技术创新功能的再认识,关键是民营企业家是否敢于承受更高的技术创新风险。
2.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两条腿走路,进一步注重企业的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内部资源依托上有所突破并与外部资源的利用形成新的格局,在研发设施、研发机构、研发人才和研发组织管理方面保持相对平衡,在产学研合作上形成稳定的技术链上下游关系,逐步向独立自主研发为主、开放型合作为辅的技术创新目标模式转变。
3.集中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健全创新激励制度,吸引人才并形成团队能力。上海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不大,创新激励方式单一,加之机构组织不健全,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不足。因此,逐步加大研发投入,才能激励企业克服技术创新中的困难,跨越创新过程的障碍,使人才团队、组织机构与激励制度相互依存,在中长期发展目标和研发战略指引下,逐步形成长效的、可持续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
4.以提高技术创新绩效为重点,改进企业其他方面的创新尝试和经营管理工作。创新绩效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本身,同企业经营管理的诸多方面,同企业技术以外的其他创新也有密切关系。目前,绝大多数上海民营企业的竞争和发展之路不可能单纯基于技术优势,相对低成本、市场适应性、经营创新仍是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价值的关联因素,企业品牌和社会形象对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至关重要,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自我保护也不能掉以轻心。要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的实践中,寓技术创新于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之中,寓技术创新于企业活力和持续发展过程。
注释:
①《上海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报告》,上海市工商联合会2006年6月。
②唐豪:《中小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研究》,《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9期。
③唐豪、胡浩:《技术创新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以上海为例》,《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