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甲骨文金文词汇与《诗#183;商颂》的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甲骨论文,商代论文,词汇论文,文金文论文,商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分类号:H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2)01-0083-06
关于《诗·商颂》五篇即《那》、《烈祖》、《玄鸟》、《长发》、《殷武》的来历,《国语·鲁语》最早提及:“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诗序亦有简要叙述:“《那》,祀成汤也。微子至于戴公,其间礼乐废坏,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毛传:“自正考甫至孔子之时,又无七篇矣。”郑笺谓正考甫为宋湣公之曾孙,孔子七世祖。(注:《史记·宋微子世家》:“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认为《商颂》乃宋襄公之大夫正考父(即正考甫)所作,司马贞《索隐》已辨其非。)诗序又谓:“《烈祖》,祀中宗也。”“《玄鸟》,祀高宗也。”“《长发》,大禘也。”“《殷武》,祀高宗也。”(注:《毛诗正义》卷二十,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1983年北京第3次印刷,第352~359页(总620至627页)。)至于制作年代,郑康成谓《那》为大甲祭成汤,孔颖达谓《那》之作当大甲时,《烈祖》作于仲丁以后,《玄鸟》作于祖庚之世,《长发》、《殷武》作于祖庚以后。(注:参阅方玉润《诗经原始》卷首上所附《作诗时世图》(从《传说汇纂》录出),中华书局1986年2月第1版(李先耕点校本),第26~27页。)因无确证,后之说诗者都不甚相信。朱熹《诗集传》即略而不详其制作之世。论者多视《商颂》为宋人祀其先祖之诗。清儒今古文两派对立,争论《商颂》,甚为热烈,陈乔枞、陈奂、魏源、皮锡瑞、王先谦、方玉润诸家皆有述说。(注:参阅陈子展《诗经直解》卷三十,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1187~1189页。 )至王国维作《说商颂》,辨其年代尤详,其结论为:“《商颂》盖宗周中叶宋人所作以祀其先王。”(注: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说商颂上》、《说商颂下》,中华书局1959年6月第1版,1961年6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第1册,第113~118页。)
今人论《商颂》,亦多主宋诗说,可以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和高亨《诗经今注》为代表。陆、冯《中国诗史》折衷魏源、王国维之说,谓《商颂》大约作于公元前七、八世纪之间,认为“只要明白《商颂》非商诗,则作者问题不妨存疑。”(注: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上),1956年6月北京第1版,1983年重庆第1次印刷,第28~33页。)高著《诗经今注》卷首《诗经简述》直言《商颂》五篇“不是商代的作品,而是周代宋国的作品”,“《商颂》五篇都是春秋以前(公元前721年以前)的作品。(注:高亨:《诗经今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版,第10~11页。)主商诗说者较少, 值得注意的是陈子展和杨公骥的见解。陈著《诗经直解》云:“《那篇》,当是殷商后裔宋国统治阶级所保存下来祭祀先祖之乐歌。”“《烈祖》,与《那篇》相次,疑是汤孙祀烈祖成汤同时所用之乐歌。”“《玄鸟》一诗当与《生民》一诗同读,不妨同视为商周时代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自道其先祖开国之史诗。”“《长发》当是大享成汤,以伊尹从祀之乐歌。……《殷虚书契前编》第二十二叶亦有两片卜辞说及伊尹从享成汤,皆可为此《长发》一诗作证。”“《殷武》,殷人立庙以祀高宗之乐歌,祖己既作《高宗肜日》及《训》,亦有作此诗之可能,迭说父德,不嫌重复。祖庚元年当公元前1256年(炜案:据近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成果,当为公元前1191年),诗当作在此年后二三年间庙成之日。”他详论各家得失,最后得出结论:“《商颂》实为商诗,非宋诗也。”(注:陈子展:《诗经直解》卷三十,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1187,1191,1195,1202,1209,1210,1217页。)杨氏著《商颂考》(见《中国文学》第一分册附录一)详论《商颂》为宋诗说之非,并从诗的内容论证,“在《商颂》所反映的现实事件中,并没有周灭商以后的事,没有宋国的任何事件,在《商颂》的思想情感中,并没有《周颂》、《鲁颂》中强调的‘德’、‘孝’思想和道德观念,而是对暴力神的赞美,对暴力的歌颂,显然,这是符合商代社会的统治思想的。”“《商颂》是商代的诗歌,是距今三千年前的商代的诗歌。”(注:杨公骥:《中国文学》(第1分册)附录一《商颂考》,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464~484页。)这可视为《诗》学专家、文学史家对《商颂》所作的另一种结论。
但是,若说《商颂》非宋诗而确为商诗,还须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商代人写得出如是之诗否?甲骨文及同期金文——商代的文字足以写出如是之诗否?如可写出,是否即今日所见之《商颂》?自清末以来,殷虚所出甲骨文逾十万片,单字可识者(含《说文》所无而结构明晰者)约二千文,同时期之金文(尚未有统计)则约有千文。《商颂》若是商人所作,为商诗,理应经得起甲骨文及同期金文之验证。
事实上,认为《商颂》乃宋诗的王国维早已注意及此。他说:“又自其文辞观之,则殷虚卜辞所纪祭祀与制度文物,于商颂中无一可寻,其所见之人地名与殷时之称不类而反与周时之称相类,所用之成语,并不与周初类,而与宗周中叶以后相类,此尤不可不察也。卜辞称国都曰商不曰殷,而颂则殷商错出,卜辞称汤曰大乙不曰汤,而颂则曰汤曰烈祖曰武王,此称名之异也。其语句中亦多与周诗相袭,如《那》之猗那,即《桧风·长楚》之阿傩,《小雅·湿桑》之阿难,石鼓文之亚若也。《长发》之昭假迟迟,即《云汉》昭假无赢,《丞民》之昭假于下也,……凡所同者,皆宗周中叶以后之诗。”(注: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第1册,《说商颂上》、《说商颂下》,中华书局1959年6月第1版,1961年6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第113~118页。)这是他认为“《商颂》盖宗周宋人所作以祀其先王”的重要证据。关于《商颂》“殷商错出”事,前人业已辨明,实乃名不淆乱,义不动摇,《颂》确出殷人之证,具见前引陈子展书。且“殷”既已见于甲骨文(注:殷字《甲骨文编》、《甲骨文字典》失收。参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殷》,中华书局1979年6月第1版;胡厚宣《论殷人治疗疾病之方法》,《中国语文研究》第7期,香港中文大学1985年3月第1版。),不得谓其时无殷。卜辞固称大乙不称汤,然亦屡称唐,唐即汤也,亦不得谓“称名之异”。至于若干词语与“周诗相袭”,则有多种可能,或系流传过程中所添加,或周诗袭颂,更何况语言本有继承性,前代词语出现于后代未足为奇,是以未可一概而论,不足其为宋诗之确证也。(注:黄挺:《〈诗·商颂〉作者作年的再探讨》,《学术研究》1988年第2期。 黄文认为,周人“一定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与习惯”将《商颂》重新加工过。)
尽管王国维的比较是在甲骨文研究之初期进行的,而且仅限于个别的举例性质,从研究方法而论,仍然对后学大有启迪。
笔者近日即以甲骨文及同期金文与《商颂》试作全面之比较,发现《商颂》文字大部分为甲骨文及同期金文所有,甲骨文及同期金文所无者居少数。易言之,《商颂》词语大部分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有证。兹将二者词语比较情况先揭示如次(甲骨文字取宽式,一般取《甲骨文编》、《甲骨文字典》录定之字,个别字虽二书未释而经学者考释鄙意可取者以“△”号别之;同期金文则以《殷周金文集成》为据):
(一)《那》见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者(重复不计;括号中字为甲骨文、金文之本字或假借字,下同)有:
根据上述比较结果,可制为一表,以便观览:
以比例言,《玄鸟》一诗最为突出,其见于甲骨文殷金文者占了五分之四,而甲骨文殷金文所未见者仅占五分之一,二者为四与一之比。未见的十三字中,代词两个:彼、靡;一般名词四个:畿、发、海、里;动词两个:胜、奄;形容词两个:殆、祁(祁祁,众多貌);虚词两个:是、所;词义不详者一个:景(若谓山名,则是名词,景员,义未详)。有些词语或系宋人所增易。“靡不胜”也许原为“亡(无)不成”,“大熺是承”也许原为“大喜承”,后喜增米旁为熺,且增一虚词“是”,以整齐句式(“百禄是何”同)。因此,从词汇角度看,《玄鸟》之为商诗可靠性最大。其余四篇的主要内容或云主干部分(占全诗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也完全可用当时的文字表述,其主体部分成于商人之手也应该是可以肯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商颂》五篇中那些不见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的词语主要是语气词、象声词、形容词、副词,关键性的名词、动词较少。像《那》篇首句“猗与那与”,都是所谓发语词,犹如今蒙藏歌谣开头的“啊……呀……依……啦”之类,并无实义(毛诗训那为多),而次句仅“鞉”字不见于甲骨文殷金文,“置(可假直为之)我鼓”却是关键的三字。此篇之平、于赫、有汷、有奕、夷怿,亦皆为形容词。此篇不见于甲骨文殷金文的较重要的词语仅鞉、衎、客(甲骨文有宾)、温、尝等,不足十个。其余四篇,亦大致如是。
毋庸讳言,《商颂》中有少数双音词习见于西周金文,如无疆、眉寿、天命、天子、降福,不可能为原诗所有,必为后所改易或添加。
令人十分惊讶的是,试将现存《商颂》中显系后人添加的词语删去,将双音词易为同义的单音词,再除去不见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之虚词、形容词、副词,居然基本上仍能成诗,而其句式大致可易为三言句。试以《玄鸟》为例,经过删除、改易后的形式大致如下:
玄鸟
帝命鸟,降生商,宅殷土,土亡(芒)亡。帝命唐(汤),正四方,命其后,有九州。商先后,受有命,命不危,武丁孙。武丁孙,亡(无)不成。龙旂十,大喜(熺)承。邦千百,肇四方,四方来,各祈祈。员惟河,殷受命,其咸宜,百禄何。这里有几点需加说明:1.商人认为上帝主宰一切,故常有帝令(命)雨、帝降堇(熯,或谓馑),帝它我年之类的占卜,而不称“天”。甲骨文天训颠,又与大同义,与周人所谓至高无上之天无关。故商称帝命,后人改称天命。2.商代方国至多,而不见邦畿之概念,亦不见“里”字,故姑易“邦畿千里”为“邦千百”,言其时臣服之方国众多也。3.甲骨文有四方,分别称东、南、西、北,或曰东方、南方、西方、北方,而无四海之称。故易诗四海一语为四方。
这样的三言诗,用甲骨文及同期金文可以写出,并无困难。因此,我推测《商颂》的原始记录(与其歌唱形式当然不同)不是四言诗而是三言诗。其四言诗形式是后世添加虚词、副词、迭音词等的结果。如此说成立,则中国诗歌的原始阶段固在商代,其文字记录形式实为三言句或以三言句为主。
能支持此说的旁证是商代铜器宰甫卣的铭文。该铭文首四句即皆三字为句:“王来兽(狩),自豆录(麓),在(次),王卿(飨)酉(酒)。”(注:宰甫卣,旧称簋,见《三代吉金文存》八·十九,《殷周金文集成》第10册,第5359号。)狩,古书纽幽部;酒,古精纽幽部,二字同部押韵,此可证商代有三字韵文,商人作三言诗以颂其先祖是可能的。
尽管如此,我仍不敢自是,因为“旁证”毕竟仅此一铭,难免孤证之嫌。关于《商颂》的原始记录形式,鄙见只是较为大胆的一种推测。自知离论定尚远,恳请治文学史、诗学的专家及对此有兴趣的读者不吝赐教。
2000年8月初稿,次年3月修订
附记:此文曾在第五届全国古代汉语学术研讨会上宣读(2000年8月,暨南大学华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