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中实现所有制结构动态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结构论文,动态论文,在改革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所谓“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可以理解为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按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实际要求,合理配置各种经济成份,实现所有制结构动态优化。本文就此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所有制结构动态优化的客观依据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物质内容,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而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具有相对稳定性。但是,作为生产关系基础的所有制关系及其结构形式,总是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它既不能长期落后于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要求,又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否则,就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众所周知,我国12亿人口中近9亿在农村,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后列;一部分现代化工业与大量传统工业、手工业,同时存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与科学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的状况,同时存在;少数现代化大城市与多数工业化水平不高的中小城市及广大比较落后的农村,同时存在。总之,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层次多、不平衡,社会化生产程度不高,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因为如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制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事实证明,这种所有制结构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
那么,为什么还要“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呢?一是由于我国目前初步形成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结构尚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国有经济布局不尽合理,有相当一批国有企业难以为继,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必须实行战略性改组,优化所有制结构;二是社会生产力必然有一个由低到高的逐步发展过程,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及其实现形式也就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必然呈现着这样的态势: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结构,将长期存在,必须坚持;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各种经济成分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所占的地位和作用不尽相同,它们之间配置和结合的关系,应作合理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
所有制结构动态优化的基本原则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首先,从质的规定性来说,这种所有制结构之所以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因为公有制是主体,其它经济成分是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并为后者的发展创造条件;后者依附于前者,并为其服务。正是这种关系,使多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协调发展,才有完善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因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这种关系、发展这种关系。其次,从量的规定性来看,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应有一个适当的配置比例。也就是说,在社会总资产中,公有资产占优势,其它非公有资产占一定比重。但是,非公有制经济在不同发展领域所占比重,不能千篇一律,应有所差别;只有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才能在所有制结构上实现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辩证统一。这是确定多种经济成分配置比例的重要原则。
坚持从发展生产力出发,因时因地制宜,是所有制结构动态优化的又一重要原则。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合理配置,优化所有制结构,不是出于别的什么目的,更不是向私有化演变,搞两极分化;而是为了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正是按照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必须以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最高标准,从实际需要出发,因时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各种经济成分的比例,形成开放型的结构。只有这样,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其它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及“三资”经济等,才能各得其所,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积极作用。具体来说,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各种经济成分的配置,既要有所侧重,保持适当比例;又要随着经济发展的态势有所变化,作必要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单一的公有制结构被冲破,各种经济成分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公有制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在国民经济和市场占有中的比重在逐步上升。在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国产业结构、投资结构、贸易结构的调整,经济开发的重点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趋势的推动下,各种经济成分的配置比例还会变化。因此,我们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继续鼓励、引导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这是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根本原则。江泽民同志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它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性质。”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为了确保公有资产量的优势和质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在非重要行业和非关键领域,不仅“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集体经济的发展”,而且“要继续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使之健康发展”。事实表明,非国有经济如能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并占有适当比重,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活跃市场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广开就业门路,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今后,随着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改制逐步深化,各种经济成分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趋势不可避免。特别是在一部分股份制企业中,国家、集体、个人和外商投资参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将大量存在,在微观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中很难规定一个具体不变的比例关系。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在股份制企业中,国家股和集体股只要占有一定的份额,能够牢牢掌握控股权,公有制经济不仅削弱不了,而且会更加壮大。因为,这种股份制,只是把多种经济成分在社会上的共存落实在一些企业内部共存,它并不影响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只会强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在平等竞争中优化所有制结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怎样实现所有制结构动态优化,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的问题。目前,通常反映所有制结构状况的主要有产值结构、资产结构、就业结构,但由于各种数据所反映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因而测算出来的所有制结构状况也不大相同。所以,不论采取哪几种计量方法,最终还是以生产力标准衡量所有制结构,配置各种经济成分的比例。那么,什么样的结构比例更符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能靠主观愿望来规定,更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任意调整,应当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通过市场竞争来反映和确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有制多元化同经济主体市场化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都是市场的主体,都应在法律的保护下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动态配置、协调发展。从国有经济来看,只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才能强化管理,改善经营,提高效率,不断巩固和壮大它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目前,国有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产品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相当一批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困境之中。这就迫使国有企业必须通过改组、改造、改制,本着“抓大放小”的方针,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实施战略性改组,下大气力搞好大中型骨干企业,淘汰一批小型企业,放开搞活一批小企业,以便从总体上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实力。应当看到,在那些决定和影响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拥有雄厚资源、巨大资产、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并且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下,还会增量投资,发展高科技产业,在许多方面具备优越的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凭借自身的优势,可以实现对社会资本的吸纳和支配,壮大自己的实力。随着产权制度的变革,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将成为融多种经济成分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公有制经济将在更开放的结构里寻找其多样化的实现形式和发展壮大的广阔天地。1996年底,全国以国有企业为主改建或新建的股份有限公司9200户,股本金6000亿元,向社会筹集资金1500亿元。许多人购买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但由于我国私人资本薄弱,只能在国有股份不退出的前提下吸收分散的个人出资者入股。即便是股权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转让,私有经济也难以在总体上成为控股者,国家仍占控股地位。1996年底,上市公司共有530家,其中373户国家控股,集体控股83户,国家和集体控股企业总数占上市公司总数的85%,坚持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仍然是市场竞争的第一主角。
在许多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又与地方资源和区域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产业,将是各种经济成分竞争的场所,呈现着优胜劣汰、相互依存、在竞争中发展的局面。其中,城乡集体经济大部分集中在农业、轻纺工业和第三产业系统,它具有对市场需求的灵活应变性和对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的适应性,而且在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合一基础上形成较强的内聚力,所以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经济技术实力,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性导向性作用。今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三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仍然可以在不少地方和产业找到立足之地,占有一定比重。特别是外资经济还会保持增势,并引导它向中西部地区投资,使之健康发展。外资企业,只要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照章纳税,防止其借助资本和技术的优势高价收购民族工业的名牌和产权,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在一些行业形成垄断,就应继续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鼓励外商兴办企业,使之同样可以在平等竞争、互利合作中得到发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的配置关系不会是固定的,只会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充分发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不仅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将会不断得到强化,其它非公有制经济也会有相应的发展,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所有制结构将日益趋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