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假说论文,汇率论文,制度论文,空洞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兴市场爆发了一系列货币危机。危机发生后,引发了人们对造成货币危机原因的探讨,经济学家们已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理论解释,从汇率制度角度看,对货币危机比较直观浅显的解释有两种:其一,这些货币危机主要是由于危机国实行钉住汇率制度所造成的,要是这些国家货币不钉住美元,那么危机可能不会发生,据此,他们提出了需要实行浮动汇率制度来预防投机性货币攻击所导致的深重危机和经济衰退;其二,这些货币危机主要是由于危机国实行“软钉住”所造成的,要是这些国家采用严格固定汇率制度,那么可能会平安无事。
稍作分析可以发现,虽然这两种观点看上去相互对立,但是它们却蕴含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即介于严格固定汇率与自由浮动汇率之间的中间汇率制度已变得不可维持。事实上,经济学家Eichengreen(1994)和Obstfeld和rogoff(1995)依据资本高度流动使得汇率承诺变得日益脆弱为基础,已提出“两极”或“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然而,对于“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也有不少经济学家提出了异议,由此可见,经济学家们对“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在理论上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那么究竟应如何正确地认识这一汇率制度理论难题呢?笔者拟对此作进一步深入地研究。
一、中间汇率制度应有一个一致的内涵界定
汇率制度是有关汇率决定及其调节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传统意义上,根据汇率决定及其调节的方式将汇率制度划分为两类,即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但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这一传统的“固定对浮动”的二分法已越来越难以反映各国的实际情况。这样,在《IMF第二次修正案》(1976年1月牙买加会议)的基础上,1982年IMF依据各国官方宣布的汇率安排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三类:(1)钉住汇率,包括钉住单一货币和钉住合成货币;(2)有限灵活汇率,包括对单一货币汇率带内浮动和汇率合作安排,如EMS联合浮动;(3)更加灵活汇率,包括管理浮动(1997年后按一组指标调整的汇率安排被并入)和独立浮动(或称自由浮动)。根据这种汇率制度分类,成员国保持钉住汇率的比率已从1975年的77%下降到1997年的36%,而采用自由浮动汇率的比率却从1975年的12%增加到1997年的25%,同时,中间汇率制度,如有限灵活汇率(主要在工业国中)和管理浮动汇率(主要在发展中国家中)也有所增长。可见,IMF是把管理浮动汇率划归为中间汇率制度的。根据这种官方分类方案,成员国汇率制度虽然有从钉住汇率逐渐转向更加灵活汇率的趋势,但是这种分类方案存在着许多缺陷,特别地当考虑到成员国实际汇率安排时,则转向更加灵活汇率的趋势并不明显,事实上,根据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案,钉住汇率仍旧是主要的汇率制度安排,1997年约占成员国的63%。
考虑到原有汇率制度分类方案的缺陷以及欧元诞生,IMF重新依据实际汇率制度而不是官方宣布的汇率安排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进行了新的分类(1999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主要分为八类:(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指一国采用另一国货币作为惟一法定货币或者成员国属于货币联盟共有同一法定货币,包括美元化和货币联盟;(2)货币局制度,指货币当局暗含法定承诺按照固定汇率来承兑指定的外币,并通过对货币发行权的限制来保证履行法定承兑义务;(3)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制,指汇率波动围绕着中心汇率上下不超过1%,包括按照固定比率钉住单一货币、钉住货币篮子和钉住合成货币SDR;(4)钉住平行汇率带,指汇率被保持在官方承诺原汇率带内波动,其波幅超过围绕中心汇率上下各1%的幅度,如欧洲货币体系下欧洲汇率机制(ERM);(5)爬行钉住,指汇率按照固定的、预先宣布的比率作较小的定期调整或对选取的定量指标的变化作定期调整;(6)爬行带内浮动,指汇率围绕着中心汇率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同时中心汇率按照固定的、预先宣布的比率作定期调整或对选取的定量指标的变化作定期调整;(7)不事先宣布汇率路径的管理浮动,指货币当局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积极干预来影响汇率的变动,但不事先宣布汇率的路径,货币当局用来管理汇率的指标包括国际收支状况、国际储备、平行市场发展以及自行调整;(8)独立浮动,指汇率基本上由市场决定,偶尔的外汇干预旨在减轻汇率变动、防止汇率过度波动,而不是为汇率确定一个基准水平。
可见,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主要关注的是中间汇率制度的区分,使它们与各成员国实际汇率制度情况更加相符,增加各成员国汇率制度安排的透明度,从而使IMF对各成员国汇率政策和汇率制度安排更好地监督。根据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案,1999年1月1日,IMF185个成员国中,45个为严格固定汇率(包括货币联盟、美元化和货币局),47个为自由浮动或独立浮动,93个为中间汇率制度(包括39个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制、12个钉住平行汇率带、6个爬行钉住、10个爬行带内浮动和26个管理浮动)。
在IMF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进行重新分类的同时,也有不少经济学家根据自身研究的需要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分类,主要有:Obstfeld和Rogoff(1995)把汇率制度大致分为三类;(1)共同货币和美元化,即严格固定汇率;(2)固定或钉住汇率,指货币当局宣布买卖外汇以维持所承诺的汇率带,根据所承诺的汇率带波幅大小,包括汇率目标区、爬行钉住、传统的可调整固定钉住制和货币局;(3)浮动汇率,包括管理浮动和自由浮动。显然,在Obstefld和Rogoff看来,中间汇率制度指固定或钉住汇率,包括货币局、传统的可调整固定钉住制、爬行钉住、汇率目标区。Summers(2000)则把两极汇率制度界定为固定汇率和灵活汇率,而把中间汇率制度界定为可调整固定钉住制。Fischer(2001)依据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案把汇率制度划分为三类:(1)严格固定汇率,包括IMF的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和货币局制度;(2)中间汇率制度,又称为“软钉住”,包括IMF的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制、钉住平行汇率带、爬行钉住和爬行带内浮动,(3)浮动汇率,包括IMF的不事先宣布汇率路径的管理浮动和独立浮动。显然,在Fischer看来,中间汇率制度不包括管理浮动。Frankel(1999)把汇率制度分为九类,包括货币联盟、货币局、真正固定汇率、可调整固定钉住制、爬行钉住、货币篮子钉住、汇率目标区、管理浮动和自由浮动(或独立浮动),其中,中间汇率制度包括可调整固定钉住制、爬行钉住、货币篮子钉住、汇率目标区和管理浮动。Masson(2000)依据平价变动的程度把汇率制度划分为三类:(1)严格固定汇率,包括货币联盟、货币局和美元化,如非洲金融共同体(CFA)法郎区;(2)中间汇率制度,指汇率平价可以调整或变动,包括可调整钉住、爬行钉住、爬行带内浮动、管理浮动;(3)浮动汇率,指汇率平价自由浮动,仅包括独立浮动。
由上可见,经济学家在围绕“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进行论战时并没有遵循一个一致的中间汇率制度内涵界定,因而也就难以判断谁是谁非,大大地削弱了其应有的理论说服力。因此,笔者主张,应根据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案,采用其对中间汇率制度内涵的科学界定,即中间汇率制度应包括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制、钉住平行汇率带、爬行钉住、爬行带内浮动和管理浮动,在一致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来论证“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是否成立才具有说服力。
二、样本检验:“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难以成立
以90年代以后发达市场经济和新兴市场经济汇率制度安排为例,进行样本检验。发达市场经济为已经融入全球资本市场的国家或地区,实现了完全或近乎完全的资本自由流动,也称之为先进经济或发达经济,样本包括22个发达市场经济。新兴市场经济为正在融入全球资本市场的国家,尚未实现完全的资本自由流动,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资本管制,也称之为新兴经济,样本包括33个新兴市场经济。
有着完全或近乎完全的资本自由流动的22个发达市场经济,现阶段汇率制度安排并不相同,其中,欧洲货币联盟的10个国家实行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中国香港实行货币局制度,丹麦在欧洲汇率机制内实行钉住平行汇率带,挪威和新加坡实行管理浮动汇率制,其他8个国家则实行独立浮动汇率制。发达市场经济中有11个国家实行严格固定汇率制,占50%;有8个国家实行独立浮动汇率制,占36.4%;仅有3个国家实行中间汇率制度,占13.6%。可见,在发达市场经济中,现阶段两极汇率制度确实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似乎有点道理。
在过去的10年中新兴市场经济有从中间汇率制度转向自由浮动或独立浮动的明显趋势。33个新兴市场经济中实行独立浮动汇率制的国家由1991年2个猛增到1999年13个,约占39.4%,其中6个国家(墨西哥、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俄罗斯和巴西)是在严重货币危机后由软钉住转入的;实行严格固定汇率制的国家几乎没变,约占9%;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则由1991年29个猛降到1999年17个,比例也由87.9%下降到51.6%。虽然中间汇率制度比例有了大幅下降,并有转向自由浮动或独立浮动的明显趋势,但是,在新兴市场经济中,目前中间汇率制度仍占据主导地位,约占51.6%。因此,从正在融入全球资本市场的新兴市场经济来看,就现阶段而言,“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难以成立。
另外,从IMF186个成员国汇率制度安排来看,也可进一步证实现阶段“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难以成立。1999年12月31日IMF186个成员国中,实行严格固定汇率制的为45个,约占24.2%;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为91个,约占48.9%;实行自由浮动或独立浮动汇率制的为50个,约占26.9%。这样,两极汇率制度合计占51.1%,中间汇率制度占48.9%,两者相比近乎相当。可见,从IMF全体成员国来看,现阶段中间汇率制度仍占据重要地位,“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难以成立。
事实上,说明一种理论假说能否成立,只要找出一个反证即可否定。由此,笔者认为,根据目前IMF成员国汇率制度安排的客观事实,就现阶段而言,“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难以成立。
三、理论思考与主要结论
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笔者认为,汇率制度是内生制度变量,并受到外生变量的影响,汇率制度的选择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应从短期、中期和长期来分别考虑,在长期内研究得出的结论对于短期和中期不一定适用;反之,也是如此。
从长期来看,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是货币的购买力评价。在长期内,一国或地区的汇率水平取决于其货币的购买力评价。而各国货币购买力评价的差异又取决于各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宏观经济政策。由于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哪两个国家可能一直维持这些经济因素的同步性,而保持固定或钉住汇率又要求必须维持这些经济因素的同步性,这种内在的矛盾决定了一国或地区不可能在长期内保持钉住汇率制度不变,即使严格固定汇率制度也是不可能长期维持的。因此,从长期来看,各国都会自愿或非自愿地改变其汇率制度,特定的汇率制度可能只适合特定时期特定国家的需要。
从中期来看,现实世界中的汇率制度安排是由经济现象决定的,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有:一国经济金融的开放程度、经济规模的大小、通货膨胀协调能力、贸易集中度、国内货币供应量大小、资本流动管理制度、政府的汇率政策偏好等因素。正如梅尔文(1994)指出:“选择钉住汇率的国家与选择浮动汇率的国家之间存在着系统性差异。经济规模小、经济开放程度高、通货膨胀协调能力强、贸易集中度高、国内货币供应量大的国家多倾向于选择钉住汇率制;反之,则倾向于选择浮动汇率制。”至于资本流动管理制度与政府的汇率政策偏好等因素,如果国内资本市场为增加合意的汇率稳定性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分割程度越大,此时,选择固定汇率制度越适合;反之,与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程度越高,则选择浮动汇率制度越适合。而且,如果一国足够大或不过于厌恶风险,在国际化生产的世界中,应偏向于选择浮动汇率,因为无论当厂商货币确定价格还是当消费者货币确定价格时,选择浮动汇率的收益都更大。但是,发展中国家在无法获取市场控制力情况下,为规避汇率易变性对出口应收货币的风险,往往又不得不选择钉住汇率制,虽说不是最优,但应是次优选择。如Frankel(1999)认为:“对于许多国家来说,中间汇率制度通常比角点汇率制度可能更合适,特别地,对于大规模资本流动尚不构成问题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Masson(2000)也指出:“实际上,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自由浮动汇率是不可行的,因为缺乏发达的金融市场及相关的制度;货币局的严格限制在政治上也是不可接受的;结果,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的选择是不稳定的,在各种中间汇率制度之间波动,并取决于给定维持汇率或限制通胀的相对权重以及经济遭受的冲击等。”
从短期来看,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有:经济基本面特别是金融脆弱性、资本流动冲击、政府声誉、投资者心理预期和金融恐慌等因素。如果一国经济基本面特别是银行体系脆弱,并有大量外币定值的债务,那么实行钉住汇率制是非常危险的。而且,无限制的资本流动与钉住汇率制是不相容的,要想规避投资者金融恐慌引致的自促成危机只有放弃钉住汇率制,应该在危机发生之前尽快地主动变革汇率制度。否则,在政府声誉缺乏下会更易遭受到投机性货币攻击。转向货币局是不合意的,因为在货币局制度下,货币当局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最后贷款人角色,无法为国内银行扩展信用,银行挤兑仍然是可能的。并且货币局制度不能实现社会资源最优化配置;转向独立浮动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是不合意的,因为发展中国家缺乏发达的金融市场及相关的制度来规避汇率浮动可能带来的较大波动风险;而转向管理浮动是合意的,它可以实现社会资源最优化配置并能消除银行挤兑,假如银行储蓄用本币定值、中央银行能够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这样,相比之下,笔者将现阶段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目标锁定在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上。
因此,汇率制度的选择不是一劳永逸的,没有单一的汇率制度适合于同一时期所有国家或同一国家所有时期。从长期来看,各国都会自愿或非自愿地改变其汇率制度,特定的汇率制度可能只适合特定时期(短期或中期)特定国家的需要。由此,笔者从理论上进一步否定了“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结论可归结为:第一,中间汇率制度应该有一个一致的内涵界定,这是论证“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的基础前提。笔者主张,应采用IMF对中间汇率制度内涵的科学界定,即中间汇率制度应包括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制、钉住平行汇率带、爬行钉住、爬行带内浮动和管理浮动,在一致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来论证“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才具有说服力。第二,根据IMF对中间汇率制度内涵的科学界定,通过样本检验,笔者认为,就现阶段而言,“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难以成立。第三,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笔者认为,汇率制度是内生制度变量,并受到外生变量的影响,汇率制度的选择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应从短期、中期和长期来分别考虑,没有单一的汇率制度适合于同一时期所有国家或同一国家所有时期。从长期来看,各国都会自愿或非自愿地改变其汇率制度,特定的汇率制度可能只适合特定时期特定国家的需要。由此,笔者从理论上进一步否定了“中间空洞化”汇率制度假说。
标签:汇率论文; 汇率决定理论论文; 汇率变动论文; 香港汇率论文; 货币国际化论文; 固定汇率论文; 经济学论文; 货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