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领导阶层构成的变迁与重构论文

论乡村领导阶层构成的变迁与重构论文

论乡村领导阶层构成的变迁与重构

马天一 李旭艳 王 炎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摘 要] 从传统到现代变迁过程中,乡村的领导层随着时代大潮的起落,经历了从“士绅”到“武绅”乃至到“干部”的变迁,治理内容也经历了从“礼治”到“力治”乃至到“吏治”的变化。乡村振兴,贵在用人。现代乡村治理,必须通过重建乡村“威治”型领导层,打造新时代乡村治理人才。最终达到德治、自治和法治相统一的“理治”状态。

[关键词] 乡村治理 士绅统治 政社合一 村民自治 法治保障 乡村治理人才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并且始终是一个基础问题,而且还是一个难题。农村,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国家执政的根基。农村是食物的主要来源区,也是提供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而现代化的核心主要是工业化、城镇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从反面证明了乡村建设的重要性。梁漱溟指出“一部中国近百年史,从头到尾就是一部乡村破坏史”。[1]P481他认为:“任何社会里面,乡村都是居于不利的地位。说作乡村破坏史,绝对指的是乡村的今天和昨天的差距,相对指的是乡村和城市的差距。要想在本质上解必须在这一段历史里面,乡村破坏成了一种趋势,并且乡村成了绝对牺牲品”。[1]P152-154因此解决乡村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从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总结规律,重构乡村的领导阶层。

一、传统士绅统治下的乡村治理

接近2000多年的历史中,高高在上王权的统治中心大多是城市,尤其是都城,随着都城向四周延伸,王权的统治力量逐渐衰弱。出现了,即“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2]县令相当于国家正式干部,师爷属于私人雇佣,也包括衙役都是自筹经费,不属于在编人员也即临时工。“悍吏猛于虎”(孔子)。虽然“国权不下县”,但是中央集权状态下需要大批文臣武将为国家服务,官员的薪俸、军队的军费、大型工程的开支需要通过乡村税收获得,因此乡村出现了一批皇权的“代理人”,一方面负责国家的征粮纳税出徭役,另一方面又负责农村纠纷调解、社会治安和公共服务。此时的乡村可以概括为三类称呼,分别为“代理人”是皇权的象征、“庇护人”是农村民众的象征、“经纪人”是国家与民众的中介。此时期的乡村自治虽然将化解社会的矛盾由乡村社会自身承担,但并不意味着失去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而是形式发生转变,从节约行政成本出发去治理乡村,

2.讨论形成方案。将学生分为10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研究制订相关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了解雾霾的严重性、成因、解决措施以及对应的英语词汇。

传统社会时期的乡村自治,承担自治任务以及取得中央和村民信任的往往是地方精英群体。地方精英群体大致分为三类人:一是宗族长老,因为农村血缘色彩浓厚,而且传统农业耕作主要靠经验,年龄大、辈分高的人对村中重大事件的讲话占有重要的份量。二是地主,经济决定政治。地主拥有充裕的财富和社会资源,在村中具有一定的权力。三是士绅,“士大夫居乡者为绅”,士大夫就是读过书、有功名,而且还有做过官告老还乡的人。在农业社会,农村人改变身份的途径就是刻苦读书、考取功名。有些低层次的人,虽然没有考取上功名,但是在村中仍然有一些特权。对于获得功名利禄的,传统上仍讲究叶落归根、告老还乡,回乡之后他们的地位和声望在这三类人当中最高。士绅因为其自身价值以及在村中扮演的社会角色,使他们获得了村民的认同,从而进行乡村自治。因此封建统治时期乡村社会的统治叫“士绅统治”,即“士绅统治”下的乡村治理。

这种士绅统治下的乡村治理:一是外部势力,特别是政权的支撑做后盾;二是靠“礼”,“礼”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的不同,在于维持它们规范的力量不同。”[3]二者分别来自经验和政府部门制定,有不成文和成文区别;“礼”靠内在自觉,“法”是靠外在强制;“礼”不等于文质彬彬,“二十四孝”在一些方面是残酷的。“礼”靠舆论维持,舆论一般是在“熟人社会”起作用,违背“礼”除了靠族规、家法强制实施刑罚外,更多的是靠群体性社会排斥来执行。所以传统士绅统治下的乡村治理仍然是可圈可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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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现代社会的乡村治理变迁

鸦片战争以后列强入侵的加深加剧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危机,乡村社会状况恶化、国家应对危机的制度变革等因素使传统士绅治理的存在基础逐渐丧失,乡绅阶层发生分化,乡村士绅逐渐为“武绅”“权神”替代,“力”取代了“礼”。“此时期的乡村精英治理现象很多时候具体表现为传统精英流失状态下的‘土豪劣绅’治理,这是一种精英异化现象。”[4]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农村土地制度紧密联系,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农民的束缚导致干群关系不协调的现象出现,实行市场经济后乡村出现村民自治的良好现象也反衬出农村在治理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

(4)轮轨垂向力与轮重减载率受会车气动流场的影响较小,这两项安全性指标在会车过程中仍有较大的安全余量,但轮轴横向力与脱轨系数在450 km/h的工况下会在短暂的时间中超过安全限值,且这两项安全性指标的最大值均出现在车头鼻端通过观测点的时刻。

(一)近代传统士绅阶层的裂变

人民公社体制的设立,对乡村地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国家对农村地区的控制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因此造成了农村经济的停滞不前。农民不断贫困化,也逐渐影响了干群之间的关系。许多有识之士就农民家庭的模式曾发表自己的观点,指出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传统风俗的影响下,时代发展的高要求和器具的不发达在农民之间建立了一种“形式”的合作制度,他们的合作只是在一定的范式和层面完成,在他们彼此之间没有形成团结、互助的道德风尚,没有形成义务劳动的自愿习惯。因此农村治理中出现的实质性问题需要由内到外进行解决,农村由传统“乡治”状态下开始转变为“村治”的方式。群众自治的方式真正被人民群众所接受经历了较长的发展阶段,由最初的不成熟到逐渐完善的漫长过程,这仍然值得我们深入地学习和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态势,一大批贪腐官员落马,官场风气和政治生态逐渐向好。”[8]在完善对乡村干部的监督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才能留住治理乡村的人才,发挥乡村领导主体的作用。就当前的社会现状我们发现:在现阶段的乡村治理制度下,仍然使少部分干部群体有可乘之机,他们的收入除合法劳动所得、国家财政拨款外,第三部分就是“灰色收入”。在村干部的合法劳动中,务农并不是提高收入的来源,因为一些村干部从事工商业活动占用太多时间;对于国家财政拨款,将村干部全部纳入公务员或者事业编,难度较大,并且很多村干部没有太多晋升的机会,他们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同时在贫富差距较大的农村,相对不那么富裕的村干部,“灰色收入”只能说是“于法不容,于情可原”。因此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关于调整村干部收入的文件也在逐渐完善。

复杂的乡村社会关系使得优秀人才在乡村并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需要由内到外来解决这种问题,更好地发挥干部队伍的作用。第一是从经济收入入手,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乡村干部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处理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同时要具备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第二是大学生村官作为优秀人才,在扎根农村治理乡村中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学生村官的尴尬角色,即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村民,很多情况下重心没有放在治理乡村;二是“水土不服”,即使有心,开展工作在很多情况下不能被群众接纳,因为农村一般对外来人往往不信任甚至怀疑。真正有工作能力、能够处理乡村错综复杂关系的主要还是“本土派”的干部。因为他们在农村生活时间长、对村民状况比较熟悉,也容易被村民接受。因此大学生村官能否在农村做番事业,要不断地充实自身。

(二)探索时期政社合一的产生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农村集体化运动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三大改造完成后,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出现“工农兵学商一体化”。人民生活、生产都是在有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同时农村地区对于国家政策的反响较为明显,因为在国家政治领导下逐渐开始摧毁土豪劣绅在乡村的自治状态,所以此时出现的村级治理,农村干部完全依附于行政体制。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就农村地区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的试验和探索,具体的表现主要为政社合一,就是一个乡一个社,乡代表兼任农村的村干部,乡村地区经历由最初的农民个体到互助组、初级公社、高级社再到人们公社的发展历程。此时的村级治理对传统广大地区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的治理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农民不再以单独的个体存在,被逐渐融入规模越来越大的集体活动中,相较以往的小农经济,这在很大程度上培育了农民群体的团结、集体意识,他们不以“自我”为中心;同时人民公社化把农村地区的生产工具和劳动力最大程度地集中起来,丰富了农村地区在生产过程中可利用的资源。

1840年鸦片战争,腐朽的封建帝国在完成了工业革命的英帝国的坚船利炮面前不堪一击,中国被迫开放。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中国以后,对于农村各方面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李鸿章指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农村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渐解体,外向型商品经济逐步渗入农村。二是西方大量廉价工业品的倾销,机器动力代替人力,导致大批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手工劳动和机械劳动的区别在于产量差别巨大。三是清政府追求“自强”“求富”,统治阶层认识到“无工不富”,实现工业化需要原始资本积累,加大了对农业的剥夺。

(三)新时期干群关系的新发展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的乡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干群关系的矛盾越来越凸显,干部在乡村建设中扮演更多的是领导者的角色。后来人民公社走向最终解体,这也说明了在农村超出宗族和家族范围外实行集体互助合作的困难。这同时也激发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开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干部的权力相对减少,干群关系相对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生活,农民在解决自我生存需要的同时,缓解了社会的压力,在自富的同时帮助国富,使乡村社会的矛盾有所解决,农民的幸福指数有所上升,和谐的氛围使得干群关系越来越融洽。

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政策的倾向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市场经济开始蓬勃发展,出现村民自治现象,村民积极竞选村干部。在村民自治制度下,村干部开始逐步转变自身的定位和角色,乡村治理出现新兴的维护乡村利益的力量。但是随着村庄治理实践的不断发展也开始出现一些弊端,普通村民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甚少,干部仍旧发挥着主导治理作用。到20世纪90年代,农民的收入增长放缓,干群关系又出现了不协调,当时乡村干部主要职责为“征粮派款刮宫引产”。直到2002-2006年,胡锦涛、温家宝在“三农”问题上采取措施,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完善农村社保政策。但是,此时“空心村”“留守村”现象比比皆是,许多农民离开农村走向城区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愈来愈多的农民工数量也反映农村人口和人才流失之严重。至此,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使农民的基本经济独立,并且加上外出打工自由流动空间和自由流动的资源,农村基层干部角色开始变弱,他们可运用和执行的权利越来越少,有些农村地区甚至已经没有了对村干部的需求。对于乡村治理的不断变迁以及出现的秩序失衡,“自治已死”成为一些学者认同的观点,而持反向观点的学者则呼吁“找回自治”。透过乡村领导阶层的变迁,如何有效进行治理成为新时代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重构乡村领导阶层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乡绅也是富人,乡绅控制即是富人控制”。[7]乡绅在治理乡村时有精力、有财力,此外熟人社会的相互制约机制、乡规民约以及乡绅的道德观也是必需的。今天治理乡村的村干部(支书、村主任)“能者看不上,弱者干不了”,部分地区出现“富人从政”现象,造成经济富裕后从政成为获得政治权力和获取社会声望的手段。富人本身在村中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其自身占有的优势使普通民众对其抱有希望。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可能形成“分利联盟”甚至向灰黑势力方向发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除了国家监督外,将更多监督权力授予基层农民。但是对于既无资金又无社会关系,而且对于团结意识不强的部分基层农民来讲,靠个人对抗一些村干部的不良行为较难,同时求助于外界司法的成本也很高。因此造成乡村的干部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不能切实为村民服务和更好的治理乡村。河北定州最牛村主任孟玲芬就是一例。

(一)完善监督,调整收入

在中国乡村治理的不断变迁中,乡村治理的领导层发生了不同时期的变化,但是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始终是起关键性作用。为政之要,贵在用人。新时代乡村治理如何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是乡村振兴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农民在建立强大的、独立的能对国家政治产生明显影响的社会组织时,所遇到的主要困难之一是长期缺乏有组织能力的领导。”[6]因此打造新时代乡村治理人才,要在国家政权组织领导下完善监督、调整干部收入;吸引人才,同时干部要不断充实自身;激发人才活力,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因此,当我们谈论“学生画得是否应该像老师”这个话题时,我们必须明确一个范围:什么样的学生?准备做什么的学生?

(二)吸引人才,充实领导干部

在此时代背景之下治理乡村社会的传统士绅出现了士绅阶层裂变。尤其是1905年清政府“废科举,兴新学”之后,乡村的传统士绅失去了存在根基。新学大多设在都市,而教育以都市化为主要内容,乡村新人才离开乡村。原来仅存的士绅有的离开农村,投资于城市工商业;有的变为城居地主,失去“庇护人”作用。一些留在农村的蜕变为“劣绅”:“他们在农村中之最大工作,厥为(一)挑拨是非;(二)包揽词讼;(三)为地主保镖;(四)凌辱无知农民;(五)四处敲诈。”[5]P403在这一时期,土豪劣绅掌管着治理乡村的权力,使传统的地方精英治理乡村开始没落。特别是民国期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劣绅”兴办民团成为“武绅”。随着士绅阶层的裂变和流失,传统“士绅统治”下的乡村治理走向下坡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所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土地革命时期的口号“打倒土豪劣绅”进而过渡到“打土豪,分田地”,突显了当时乡村社会的民众诉求。

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大学生村官首先在道德品质上,虽然“舍己而为人难以做到”,但要做到“利己而不损人”为底线。另外,作为干部,“吏不畏我严,畏我廉;民不服我能,服我公。故公则明,廉则威”。[9]其次是工作技巧,娴熟的工作技巧不是一朝一夕历练成的。现实社会往往是“正式制度的非正式运用”,但是在法治之下的运用,不能违法是底线,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问题时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费孝通指出“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10]P58

(三)优化制度模式,提供发展空间

发挥乡村领导主体在治理乡村中的作用,要不断激发人才活力,为人才治理乡村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实施农村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11]要想留住优秀的人才和干部,要在体制与机制内做好留住人才的制度和政策安排,更好的发挥优秀领导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同时乡村领导主体要在充实自身的基础上实现德治、在提供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实现自治、在权力受监督同时实现法治,将“德治”“自治”“法治”有效的结合,更好地实现乡村治理。

国家首先要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深刻反思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部分,不断地改革创新制度。例如,在乡村人才引进和培育方面存在僵化现状,直接影响人才在乡村的进一步发展和晋升的空间,影响人才在乡村的长远发展。其次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人文关怀,留得住人才要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和人文关怀。村干部的收入大多来源于财政补贴,国家在农村的财政补贴要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实在在解决乡村治理主体在生活、工作开展、家庭子女教育就业方面的问题。做好对乡村治理主体的人才培养以及人才的持续发展做好保障。最后乡村治理主体要从自身角色转变做起,转变干群紧张状态。从传统的干群冲突中解放出来,发挥干部在新时代乡村的实践作用。

“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12]分析从“士绅”到“武绅”再到“干部”的一系列乡村领导层的变迁,能够更好地推动新时代乡村治理领导层治理作用的发挥,同时不断地提高乡村干部治理的能力。乡村基层干部作为领导层在引领乡村振兴道路上发挥的是领头人、守护人、带路人的作用,发挥了乡村治理主体应有的作用,带动村民完善乡村治理、参与乡村建设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9月2日凌晨,中国游客曾先生携父母在凌晨时分抵达瑞典斯德哥尔摩一家旅舍。由于未到入住时间,曾先生提出让父母在酒店大堂休息,但酒店回绝了这一请求,并叫来警察将曾先生一家强行带离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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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蔡文成.基层党组织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分析[J].理论与改革,2018,(3):62-71.

[12]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N].新华每日电讯,2018-03-09(01).

[中图分类号] D 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473( 2019) 04-0048-05

DOI: 10.16162/ j.issn.1672-3473.2019.04.012

[收稿日期] 2019-04-20

[作者简介] 马天一(1995-),女,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李旭艳(1992-),女,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王 炎(1995-)女,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降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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