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的“和”管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_荀子论文

论荀子的“和”管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_荀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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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子是先秦诸子百家学说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荀子学说体系涉猎广泛,对于中国思想史影响深远,其中荀子“和”管理思想独具特色,赋予先秦儒家伦理思想新的内涵。本文对荀子“和”之内涵,“和”的管理模式、管理原则及管理者等理念进行梳理与澄明,以期为时下伦理学研究与和谐社会建构提供启示与借鉴。

      一、人生不能无“和”

      儒家伦理道德的主流价值取向将社会整体利益置于首位,是中华民族文化凝聚力的重要源泉。“儒家把维护社会秩序,造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当成自己的主要任务。为了使群体价值取向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得到贯彻与落实,它以‘贵和’作为其道德上的保证。”“在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管理理论的实践中,一方面要深入学习西方现代管理的理论,另一面,更要重视‘东方的管理学’,要深入对儒家管理的本质、精华、结构体系及其局限性进行探索。”

      “和”是含义丰富的汉字,在《说文解字》中“和”“相应也,从口禾声。”《辞源》中“和”的释义为:“和顺,谐和。《易·乾》:‘保合大和。’《礼·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平。《孙子·行军》‘无约而请和者,谋也。’温和,见‘和风’,调和。《国语·郑》:‘和六律以聪耳。’含有相反相成之意。《左传·昭二十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此以水火相反而成和羹,比喻可否相反相成以为和。交易。《管子·问》:‘而市者……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唐宋以来有和买,和籴、和雇等,皆本此义。车铃。《诗·小雅·蓼萧》:‘何鸾雝雝。’”等。管子指出治国安邦,主要以顺民心、利民生为原则。“和谐辑睦,以备寇戎”、“从令者不辑”、“上下不和,虽安必危”、重视民生问题,才能实现社会和谐。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即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从“一生二、二生三”那一刻开始,“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冲气以为和,宇宙运转于均衡有序的和谐秩序中。墨子和谐思想集中体现为“兼相爱”、“交相利”。他认为“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煖衣饱食,便宁无忧”是和谐的理想社会。

      与诸子相异,儒家“和”思想独具特色。孔子“和为贵”的价值理念,蕴含实现和谐价值的原则与规范。在体现孔子中庸思想的同时阐述了“礼”之“和”内涵。对于“和”,孟子洞见:“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构建和谐社会人际关系非常重要。他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他指出,扶老慈幼是施行仁政的基本原则。“‘和是礼中所有’,是‘礼’之能‘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内在的结构性功能。”

      荀子“和”的管理思想在先秦诸子之学中极富创造性。荀子“在一个极不和谐的时代里极力创造一些和谐,也想在诸多价值的概念中深入到和谐的核心来掌握创造的真理,以使创造和谐成为可能。”在荀子的管理哲学体系中,“和”具有多层意蕴:首先,“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动力。荀子曰:“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大自然的阳光雨露滋润万物,养育人类。自然与人类和睦友好。“和”是人类智慧区别于它物的高级表现。“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者也。”人能高于它物?是人有义,尚和谐。人类是智慧与力量的和谐体,它的产生、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是人类群体合理分工协作劳动、和谐运行的过程。其次,“和”以“义分则和”为管理模式。荀子认为人力不如牛,走不如马,却役使牛马是因为:“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而且人还有“义”会“分”。“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荀子“群”“分”“义”这三个概念,独具儒家伦理特色,是荀子社会管理思想的精髓,是维系群体和谐的关键。再次,“和”以“隆礼重法”为管理原则来实施与保障。“隆礼重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原则。“德治”和“法治”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荀子突破儒法两家礼与法对立的局限性,提出“隆礼”“重法”的合理创见,赋予我国政治伦理思想史上“礼治”和“法治”相辅相成的崭新内涵。最后,“和”是国泰民安,社会和谐的象征,是群的最高境界。和既是实现“群居和一”的途径,又是其目标。“和谐社会的建立和运转,一切开始于这条原则又返归于这条原则,它既是建立的手段又是运转的目标。”荀子构想的“群居和一之道”是特定时代“和”之伦理的最高境界。

      二、“和”的管理思想之内涵

      人,何以能“和”?什么形式的存在才是最佳状态的人类之和?对此,古今中外圣贤们描绘的和谐社会理想蓝图版本各异。古希腊哲人毕达哥拉斯第一个明确地把和谐引入哲学殿堂,认为世界上最美的是和谐。黑格尔认为和谐的产生并非否定差异与对立的存在,和谐的内涵是按照特定的方式使矛盾、对立、斗争的不同事物构成统一。自苏格拉底开始,“和谐”被引入社会人类学领域。柏拉图则明确提出“公正即和谐”,为人类提出“理想国”构想。中国先秦儒者孔子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和而不同”。《中庸》的“中和”思想。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道。荀子则睿智洞见“群居和一”的东方理想国,诠释群体和谐共生的价值导向,赋予儒家理想之和崭新的管理内涵。

      (一)“和”的管理模式

      “义分则和”是理想之和的管理模式。“义以分则和”理论的提出。“义分则和”命题以荀子“性恶论”为立论起点。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是自私的,是不知满足与谦让。顺着这种本性,会“争夺生而辞让亡”;顺着这种本性,会“残贼生而忠信亡”;顺着这种本性,会“淫乱生而礼义亡”。人们何以能弃恶从善?何以能谦让而不争夺?不“残贼”,不“淫乱”呢?善的表现是要“礼义”教之,师法“化”之的结果。荀子和黑格尔共同讲“性恶论”,不同在于:荀子讲“性恶”是立足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角度,而黑格尔的性恶论则是建立在洞悉人们精神层面内涵与外延。面对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社会混乱的现实,荀子建构“群居和一”的和谐理想蓝图,提出“义分则和”的哲学洞见,不能不是拯救时弊的一剂良方,不能不是理想之和的管理模式。

      何谓“义分则和”?荀子指出:人类“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也?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校注·王制》)“义分则和”是荀子阐释儒家管理伦理的重要命题,是对孔、孟儒家管理思想的继承、发展与超越。孔子指出:“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译注·季氏》)孔子意为:社会财富分配公平,那么贫富差异将不会扩大,反之,就会因此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动乱。或者说,人们只有遵守名分,各得其所,按规矩分配社会财富,才能防止无序掠夺。即是一种“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公平公道的合宜合理的制度安排。荀子之“分”是调和各等级之间的人际关系,通过践行以“礼”为制度安排的管理模式,达到构建“有序——和谐”的群居和一理想社会。荀子之分,“其最终目的是保证每个人的付出‘必’获得应有的回报,不付出者则无有回报。且从天子到百姓任何人皆不例外。”荀子认为大家能够和谐地生活在一起的最好措施是:人人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得其所。正如朱熹云:“如天之生物,物物有个分别,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至君得其所以为君,臣得其所以为臣,父得其所以为父,子得其所以为子,各得其利,便是和。”荀子之“义”是道德个体做人的标尺和原则规范。“义”是道德个体安身立命的伦理保证。“义”能够调节社会各等级间的人际关系:“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荀子校注·强国》)一句话,“义”即为人处世的恰到好处。荀子讲“义分则和”,“蕴涵着这样一种思想智慧:要构建和谐社会(和),就必须构建合理的分配制度,对稀缺的社会资源做合宜的分配,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荀孟都重视“义”,但对“义”的理解颇有不同。孟子站在道德个体修身立德的角度诠释儒家理性主义道德理论中“义”的内涵。荀子立足从现实主义道德理论的高度解析“义”的实质。但孟荀之“义”是殊途同归,对是否有“义”,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几希”这个问题上孟荀并没有差异。荀子认为:要实现这个贵贱有等,长幼有序,各司其职,各得其所的“群居和一”社会,“每个人的角色定位和社会分工,依靠什么来彼此配合协调呢?则是靠义,这个‘义’就是协调人与人角色关系的基本原则,这就是所谓‘故义以分则和’,这个‘和’就是和谐,协调。”荀子的“义以分则和”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第一次对人类和谐群体建设提出的光辉论断,彰显荀子对中国社会和谐管理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

      荀子的“义分则和”在治国安民中起到重要作用,有人认为:荀子是中国最早的社会学者。“义分则和”能使社会层级分明,和平有序,“群居和一”。如果不“义分”,社会就会出现:“老幼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矣”。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荀子的“义分则和”是实现理想的“好”制度的理想模式。

      (二)“和”的管理原则

      “隆礼重法”是构建荀子之“和”的管理原则。“隆礼重法”是荀子“群居和一”理想社会治国安邦的根本礼法。“隆礼重法”是实现人们依礼而行,贵贱有等,长幼有序,各司其职,各得其所这个“群居和一”社会的重要保证。“群居和一”是荀子视域中独具中国特色的东方理想国,理想之和谐社会。荀子面对现实中各类非和谐的社会矛盾,基于对人性本“恶”的深层认识,明确提出“隆礼重法”是治国安邦的重要原则,是实现其“群居和一”和谐理想社会的根本礼法。

      首先,荀子之“礼”。第一,非“礼”之恶。荀子认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疾恶”、“耳目之欲”,如果顺应人们这种“恶”的发展,社会就会出现“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的局面。如果放松名分、等级秩序制度的约束,社会秩序最终导致“归于暴”。“从某种意义说,荀子所描述的人性状况或许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性的真实状况。也是基于此,荀子触摸到了当时的诸侯混战,天下大乱的人性根源。”第二,“礼”的起源。荀子曰:“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荀子认为,为了制止人们这种对贪欲无止境的追求所造成的“争则乱,乱则穷”的混乱,古代帝王“治礼义以分之”来区分人的差别,调节人的欲望,使社会财富和人们的欲望相互保持平衡的状态,这就是礼的起源。第三,“礼”的社会效应。荀子进一步举例论证:隆礼与否表现在为人处事上;隆礼与否表现在人们衣食住行方面;表现在个体修养的内涵外显,举止高雅或者平庸与野蛮。荀子认为遵守礼法的社会效应是这样的:个体不守礼法难以生存,做任何事情不守礼法难以成功,国家离开礼法一刻也不能安定。“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天地、先祖、君长老师是礼之本。

      其次,荀子之“法”。一方面,荀子之法是政治制度。“法者,治之端也”。对于治理社会施以法治是治国安邦,建构社会和谐的需要。“治之经,礼与刑。”治国的根本原则之一是“刑”,荀子认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百姓安,国家治,天下太平。他主张“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认为管理者重视法治,重视礼义,国家就安定。否则,国家容易产生混乱。另一方面,荀子之法是道德个体的行为规范。荀子认为“盗窃之不可以为富也”、“贼害之不可以为寿也”、“犯上之禁不可以为安也”、“为奸则虽隐窜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荀子校注·君子》)是天下皆知的修身立德之规范。唯有治气养生,遵纪守法,修身自强,方能“名配尧舜”,长寿延年。

      再次,荀子礼与法的特色。第一,“礼法”并重,儒者之“法”。荀子曰:“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人、事、国家无礼“不生”、“不成”、“不宁”、“礼者,人之所履也。”礼是人们行为正确的准绳,失去了这个依据,人们就会犯错误。这里的礼具备法的权威与功能,与法相差无几。荀子接着说:“君人者,隆礼重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要称王天下,必须尊重贤人,崇尚礼仪;要称霸天下,必须要爱护百姓,重视法制。第二,“法”之影响力与实效性。荀子曰:主者是“民之唱”;上者是“下之仪”。立法执法的目的是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只有广泛而反复宣传法律,道德主体才能知法守法,遵守“道德人”的道德底线,践行道德生命的自觉。第三,“有治人,无治法”。荀子曰:“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荀子认为有道德高尚的法律执行者,没有完美无缺的法律条文。换言之,法律由执法者来制定与执行,执法者的执行水平决定法律的社会效果。“刑当罪则威,不当罪则侮。”法律使神圣而公道的刑罚与罪行平衡就有威力,否则就失去威力。刑罚尽管简明,却独具权威。法令既出。任何人不许徇私枉法,讨价还价。

      荀子跟孔孟不同,不仅重视“礼”而且重视“法”。荀子跟法家不同“反对法家的‘轻刑重罚’,而是强调要‘轻刑轻罪,重刑重罪’,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同罪行的‘轻重’相吻合,从而克服了儒、法两家在这一问题上的片面性。”荀子“隆礼重法”理念对于后世影响深远。如《贞观政要》曰:“‘是故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于法,无不可也,过轻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善。圣人之于法也公矣。然犹惧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上古所务也。”法制和德治相辅相成是上古圣王贤君最关注的问题。荀子洞见:使社会长治久安,实现“群居和一”的理想境界,“只有礼法结合,双管齐下,才能使国家‘合于文理,归于治’。”

      (三)谁使之“和”

      谁使之“和”?怎样实践理想之和?荀子认为是“群道当”理想状态中人与人的和谐互动;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圣王之制”。

      人与人的和谐互动。荀子渴望建立一个“群道当”和谐社会,这个社会的发展动力,是君主、大臣、百姓的和谐互动。首先,君主何以“和”?荀子认为“群道当”的管理模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君主是治国的精英,君主的治国方略,君主的品德,用人路线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中庸》曰:“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四书章句集注·中庸》)有德君子以自身德性为根本,善理天下,其善行举止世代为后代人效仿的标准。《尚书》记载帝与禹的对话,彰显大禹治国治水有方爱民如子的美德。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之上风,必偃。”(《论语校注·颜渊》)对于国家社会而言,人们的道德水准怎么样,社会道德风尚如何,责任不在人民在于统治阶级。孟子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孟子校注·离娄章句上》)国君是治国安邦的关键,国君中正,国家一定能安定,群体就一定能和谐。荀子指出:“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荀子认为君子型人才是治国安邦、富国强国的宝贵财富;君主不仅要修身塑德;而且要具备爱民的情怀和管理国家安定之能力。其次,大臣何以“和”。第一,怎样才是理想之臣呢?荀子认为能做到“谏,争,辅,拂”,辅助君主的是仁人之臣。臣对于君主:“调而不流,柔而不屈,宽容而不乱,晓然以至道而无不调和也”这是臣侍奉君主的原则。臣对于君何以辅佐,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与和平安宁。《尚书》指出:辅臣就是君主的耳目、四肢、臣子要辅助君主考察社会治乱,取舍各方意见,君主做错的事,大臣要匡正,君主要善于采纳各方建议,赏善罚恶。荀子分别列举“态臣”、“篡臣”、“功臣”、“圣臣”四种大臣,他指出:“故用圣臣者王,用功臣者强,用篡臣者危,用态臣者亡。”第二,大臣以修身塑德来实现自身和谐发展。中国历史上优秀贤臣志士不胜枚举,“宋子罕以廉为宝”。“子罕辞玉”再现他廉洁高尚的贤臣品质。《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传》杨震拒金的清廉事迹。“拒金”展现东汉著名的廉吏杨震“清廉诫‘四知’”的高风亮节。第三,臣与臣的关系状态是决定臣之和的重要因素。《史记》载将相和的典故:彰显廉颇与蔺相如两位国之重臣以国家利益为重,以百姓安危为己任,“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促进国家富强,社会长治久安。民众何以“和”?民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民众是人类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的创造者,民众是立国之本。历代政治实践证明:民众与社会管理者能否“和”,怎样和,取决于社会管理者怎样为民,“爱民,为民服务的主观心态。”一句话,统治者要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必须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才能赢得民众的爱戴和拥护。管子强调实现和谐的理想境界必须要“以人为本”。老子则认为“治大国如烹小鲜。”提倡道家的和谐为政之道。庄子向往“至德之世”:大自然万物群生,人人“织而衣,耕而食”。儒者洞见人“最为天下贵者”。“礼之用,和为贵”是孔子“和”思想的精华;孟子洞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憧憬“群居和一”东方理想国。柏拉图预言:“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概而言之,民众何以和,取决于一个“善”的政府和一个“善”的管理制度。

      人与社会和谐共生。“明分使群”是理想之群的管理模式,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前提基础。荀子认为人之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人的本性是恶的,是自私自利的,是不知道满足与谦让,顺着这种本性,争夺就会发生。同时,荀子认为:人最为天下贵,人高于动物、高于植物的就是人懂感情、有理性,有知、亦且有义。牛马之所以为人所用,因人能群。人生不能无群,群就是智慧,就是力量。群是人类共同生存的社会共同体,是人类独特的组织形式。“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荀子校注富国》)一个人的能力不能同时精通各种技艺,所有行业,脱离群体,不能相互支持,会造成贫穷。只有生活在群体中,群策群力才会有力量,有力量就能战胜困难。

      那么,人怎样群?荀子认为,“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人类只有在人群中确立名分,才能合群,组成社会,这种分层能否行得通,关键是有礼义。依靠礼义来进行分辨,上下群体就能和谐,国家就能强盛。群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的社会基础。在荀子的治国政治理念中,如果说群的生存方式是社会重要的基础的话,那么,明分之道是实现群之可能的关键。荀子说:“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荀子校注·富国》)治理社会,人与人之间明确各种明分、职责、界限,只有“明分”才能使群。荀子提出“明分使群”的论断使社会避免争夺和暴乱,使社会群体运作正常,秩序稳定。对于分,法家慎子云:“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显然荀子之分有法家的影响。不过法家之分意在“法以定分”,而荀子则是“义分则和”,分以定伦,即在礼治的前提之下来分配有限的社会资源,实现群居和一的理想境界。

      具体而言,荀子是如何分的?第一,等级名分之分。荀子认为,人类社会必须有尊卑上下的等级差别。否则,绝对的平等将无上下层级之分,无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社会将混乱无序,那么社会整体会失去效率与公平。第二,性别人伦之分。用分辨之分组织人群,用德治管理社会,避免灾祸,男女长幼各有相应的名分,长辈晚辈有相应的区别与尊重。第三,社会职业之分。“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孟子译注·滕文公章句上》)个体生存于社会需要依赖多种行业的劳动成果。而个体的能力有限,不可能凡事都亲力亲为。社会分工促进人类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否则社会将出现:“老幼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因此,要使社会安定和谐,人们必须生存于“明分使群”这样一个层级分明、和平有序的社会群体氛围之中。

      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圣王之制”的道德预设是荀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之理想蓝图。荀子把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提到道德治国方略的层面,面对战国时期的动乱局势,希望借用“圣王”的权威,创建“圣王之制”的太平之世。这个太平治世必须要有“圣王”的高度重视,必须要有制度层面的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类保护自然万物的最佳效果。人类在保护自然万物前提下,按照自然万物的规律分别对树木、动物、农业生产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善待自己。荀子借“圣王”之威,达到实现儒家渴望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世理想。荀子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互动理念,的确难能可贵,体现了先秦儒家大师仁者爱人、仁者爱物的情怀。

      荀子“圣王之制”的预设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有利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群居和一”的理想境界。在这个理想境界里,圣明的帝王用唯一正确的治国原则统领一切,“一与一,是为人者”、“上察于天,下错于地”。圣明的帝王高瞻远瞩,明察天时,掌握地利,关怀人民,用正确的原则统领一切的人。在这个理想境界里,圣明的帝王用礼义检点自己的言行,以法规为准绳判断处理各种事务,用敏锐的政治洞察力使大小事情都能够发挥作用,举动措施与时俱进。这就是称王天下的人。在这个理想境界里,王者之制是“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在这个理想境界里,王者之论是“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这就是统一天下之志的君主用人路线。朝廷和百姓中难有靠侥幸赢得职位和不劳而获的幸存者。在这个理想境界里,王者之制是“草木荣华滋硕之时”、“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不夭其生,不绝其长”。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不误农时而百姓富裕盈余,国家稳定富强。在这个理想境界里,王者之法即为管理好国家的物质资源,养育天下百姓,按礼仪制定的等级赋税,妥善处理好百姓的各种事情,“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财物粮食相互流通,“四海之内若一家”。这个“圣王之制”的理想境界独具东方特色,酷似柏拉图的理想国。这个“圣王之制”是荀子毕生孜孜以求所期盼的“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理想国,是“一天下”的和谐之家。

      三、荀子“和”管理思想的现代启示

      荀子之“和”的目的是构建“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荀子阐释何谓“和”,“和”的管理模式,管理原则,管理者的“和”理念在中国历史上对国家的安定和谐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来说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借鉴价值。

      第一,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人‘和’不争,国‘和’无战。‘和’会使社会安定、秩序井然。”和则家业兴;和则国昌盛;和则天下太平。荀子构建“群居和一”的和谐社会是中国式的理想国。荀子“和”理念“在实践上体现为一种理想的制度安排,一种理想的‘好’制度。”笔者认为:要实现这种理想的好制度,必须具备实践“和”的原则与规范。笔者洞见:以原则求和谐,和谐则存。以和谐求和谐,和谐则亡。对于治理国家而言,“德治”和“法治”,任何时候一定“两手都要硬”。

      第二,荀子“隆礼重法”治国理念有利于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构建。礼与法,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管理方略,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法。荀子的礼与法突破以往儒家和法家相对立的局限,吸取儒法之精华。尽管他援法入礼,这里“法”仅是礼的一个方面,但他洞察法治的重要性。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荀子开创“礼法并重”的先河。他的礼法并举是价值导向性与行为强制性相融合的刚柔相济、矛盾统一的特殊社会规范。是富国安民构建社会和谐秩序的源头活水。是社会安定的“群居和一”之道。荀子“隆礼重法”的伦理特质是治理社会、和谐秩序。荀子“隆礼重法”的治国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启示与借鉴。

      第三,荀子“义分则和”管理之道有利于社会和谐秩序的建构。“分”就是和谐的管理制度。“义分”与“明分”有利于社会成员相互配合,各有其位,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各得其所。荀子提醒人类:是否有义,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几希”。道德个体在寻求利益时切勿践踏闪烁人性光辉的“义”这一道德底线。“义以分则和”有利于道德个体的身心健康,和睦人生环境的形成,和谐社会群体的构建。当然出于时代的局限性,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难免存在某些理想主义因素,则另当别论。

      第四,“和”之管理者的可贵。“群道当”的管理精英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栋梁。群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和谐是群的最高境界。人是群体性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自然基础;人与人的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人际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是实现和谐需要的和谐人生环境。社会群体中关系处理得当,万物施展优势,繁荣发展,社会才能“群居和一”。对于治国而言,人才的培养和任用是社会管理建设的关键,是增强国家国际竞争力软实力的重要举措。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培养、储备大批德才兼备的管理精英。荀子洞见:社会管理精英必须是“爱群”、“善群”、“合群”的人;“群道当”之管理者与君子型人才必须修身塑德;必须有为民爱民的情怀;必须有安定国家、促进和谐之能力。这些论断值得我们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高度重视、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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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荀子的“和”管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_荀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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