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王东迁原因新论——周平王东迁受逼于秦、晋、郑诸侯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诸侯论文,原因论文,王东论文,周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周平王东迁洛邑的原因,自《史记》提出“周避犬戎难,东徙邑”的历史性结论后,两千年来,为学者所遵循。直到近现代,一些学者才对史迁说提出异议,如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就指出:“《史记》谓平王避犬戎东迁。犬戎助平王杀父,乃友非敌,不必避也。”现代学者王玉哲还据《国语·郑语》中史伯语指出:“当时势力较强者为申、吕,西夷犬戎均属附从地位,……平王何用远避?”(注:《周平王东迁乃避秦非避犬戎说》,《天津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第 50页。)于是产生了平王东迁是为了“投戎(注:于逢春:《周平王东迁非避戎乃投戎辩——兼论平王东迁的原因》,《西北史地》1983年第 4期。)”、“避秦(注:《周平王东迁乃避秦非避犬戎说》,《天津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第50页。) ”等新说。
以上钱、王诸说主要是针对《史记》周、秦二《本纪》而发的。因为据二《本纪》,从申侯召西夷犬戎杀幽王,到“周避犬戎难,东迁邑”前后还不到一年时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犬戎就由平王之友变为敌邦,这确实令人费解。事实上,关于平王东迁历史上还有一种说法,这就是左昭二十六年《传》记王子朝语及[正义]引《汲冢竹书纪年》的一段话。根据后者,在平王“用迁郏鄏”以前,中国历史上曾有过一段平王与携王之间的“周二王并立”时期(约前771 至前750 年),而平王东迁在前747年(参阅拙作《平王东迁年代新探》, 载《人文杂志》1997年第3期。以下简称《新探》)。那么, 在这长达二十四年的时间里,不仅西夷犬戎与平王政权之间,即使诸侯与二王政权之间,诸侯相互之间等矛盾都可能发生转化。因此,后学以为要找出平王东迁的真实原因,必须全面考查由幽王之死到平王东迁以前的国内形势及各类社会矛盾的变化,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
据《诗经》等古文献反映,“周二王并立”时期,天下陷入一片混乱:“正大夫离居”(《诗·雨无正》)纷纷“出走”(《吕氏春秋·疑似》),“天下诸侯于是更相侵伐”(《雨无正》郑笺)。文献和金文所见,趁周乱率先侵伐弱小诸侯,夺取周土者主要有以下诸国:
1.秦。必先指出,与《秦本纪》不同,《国语·郑语》载幽王死后秦取周土者乃为“秦景、襄”二君,其中“秦景”就是幽王九年史伯预言中所称赞的当时在位的“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的(庄公第二子)“秦仲”,而《郑语》秦‘襄’乃指《秦本纪》继(襄)[景]公而取周土的秦文公(乃为庄公第三子)(注:拙作:《秦文公即秦襄公考辩》,《三秦论坛》1997年第3期。)。由此观《秦本纪》诸篇, 在申侯召西戎杀死幽王后,秦(襄)[景]公就打着“伐戎救周”的旗号,东出陇阪,与戎争夺周土了。到平王五年,秦(襄)[景]公“伐戎而至岐,卒。”其弟文(襄)公代立,退居西垂宫(今甘肃天水市西南)。大约这次秦伐戎受到严重挫折,故文(襄)公在即位的当年就嫁其妹“缪嬴为丰王妻”(注:按金文所见,两周称王者多为戎狄之君,“丰王”只能是西戎灭周后盘据丰邑的戎王之号。因此秦嫁缪嬴为平王妻不得在《本纪》的“襄公元年”而应在文(襄)公元年。)以缓和与西戎的矛盾。直到第三年,文公方“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渭之会,”“营邑之。”经过十多年经营,才于“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歧以东献之周。”至此,秦国就完全占领了岐西之地。
2.晋。左襄二十九年《传》记女叔侯说:“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晋是以大。”意思是说,晋是靠不断鲸吞小国强大起来的,即使像韩、魏等同姓之国也不能幸免。其中韩国在今陕西韩城县韩原一带(《韩世家》[正义]),《国语·郑语》韦注及《诗·韩奕》孔疏均谓此韩为晋文侯所灭。无独有偶,传世的晋姜鼎载有晋姜奉文侯之命“征敏汤”之事,以声韵求之,“敏汤”应指《读史方舆纪要》所载位于韩城县东南、韩原东偏的古“繁庞”城(“繁”从“敏”得声,古本一字(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晋姜鼎考释》。),“庞”、“汤”阳部叠韵):晋攻取“繁庞”城显然是为文侯灭韩扫清道路的。值得注意的是,《水经·渭水注》载古郑县(今华县)以西有座城池名叫“峦都”。“都”是春秋初晋人对新拓疆土上所筑城邑的称谓,《晋语一》“狄之广漠,于晋为都”及古本《竹书》晋献公灭虢,“命瑕父吕甥邑于虢都”即为明证,而其“都”名“峦”似与《晋世家》所载,文侯死后辅佐曲沃桓叔的靖侯庶孙栾宾的食邑“栾”有关(“峦”、“栾”均从得声,古可通假)。左隐五年《传》:“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曲沃,今闻喜。庄伯,桓叔之子。曲沃庄伯能以郑,邢之师伐翼(按指晋翼侯),两国至少应为曲沃的附庸。其事上距文侯之死(前746年)不过二十八年, 而文侯死,曲沃始大,晋陷入内乱,无暇外顾,则郑、邢二国臣服于晋自当在文侯时,其中郑国即指距曲沃不远,位于河西峦都城以东约二十里地的古郑国(见《水经·渭水注》)(注:此郑国位于四岳华山之下,疑为姜姓,别有考。),则文侯时,晋拓疆至华山西麓,把位于西麓的峦都城作为靖侯庶孙宾的食邑不是不可能的:也正是由于文侯时晋国攻占了河西不少土地,从东、北、西三面包围了当时携王所居,位于大荔以东的携地,所以到了公元前 750年, 晋文侯杀死携王而并其地(见《新探》)。
此外,晋文侯还攻占了河东不少土地。今本《竹书纪年》:“(平王)赐秦、晋以邠、岐之地。”文中之“岐”显然指秦文(襄)公“伐戎救周”,献“岐以东”之地,平王赐其“岐西之地”的“岐”,《秦本纪》所载文公伐戎,“地至岐”及《匈奴传》“秦襄公伐戎至岐”都清楚说明平王赐给秦的“岐西之地”是包括“岐”地在内的。此事发生在秦文公十六年(前750年), 与以晋文侯为首的诸侯杀携立平乃是发生在同一年的历史大事(见《新探》),则“邠”应是平王赐给晋文侯以彰其杀携立己之功的。“邠”,当从汾水得名(从邑作“邠”)。从文侯死,其孙孝侯迁都于翼(今翼城县东南),曾孙郄迁都于鄂(今宁乡县东北)来看,平王赐给晋文侯的“邠”地当指汾水中下游地区。这些地方当然不是平王主动“赐”给晋的,而是同平王赐给秦的“岐西之地”一样,乃是晋文侯趁周乱强取豪夺得来的,平王不过形式上追封罢了。——从《后汉书·西羌传》“(宣王三十八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的记载看,晋之开拓河东邠地可能从宣王末年业已开始,要早于取河西之地(按今本《竹书》,“晋灭韩”在平王十四年)。
3.郑。在秦、晋两国趁周乱掠取西部周土的同时,周幽王庶弟,原任成周司徒的王子多父亦拓土于河南中部,相继灭掉了郐、虢二国,都于郑父之丘(今河南新郑),是为郑桓公(注:拙作:《郑桓公生平事迹考实》,《人文杂志》1995 年增刊第二期。)。 又据《韩非子·说难》、今本《竹书》记载,大约在桓公死(平王七年?)后的第二年,其子武公嫁女给胡君,趁其不备,灭掉了位于今长葛县以西的古胡国。(注:指《读史方舆纪要》许州条引《水经注》所载胡城。)
此外,据《郑语》载,趁周乱伐国拓土者还有齐庄公。不过齐偏在海隅,所灭国多在东海之表,对时局影响不大。
由此可见,幽王死后,由于周二王并立,群龙无首,中国社会确实出现了诸侯“更相侵伐”的局面。而带头掠取周土者,正是后来以护送平王东迁之功自伐的秦、晋、郑三国之君。
二
“周二王并立”,诸侯们“更相侵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一定的政治倾向。由于平王勾结西夷犬戎弑父灭周,所以“周二王并立”之初,大多数诸侯如晋、芮、魏、虞、鲁、卫及西方的嬴秦等都站在虢公翰所立王子余臣一方,奉其为正统王嗣(后被杀废贬称携王),以与平王政权相对抗(见《新探》)。但是到了“周二王并立”后期,形势发生了剧变,以晋文侯为首的诸侯竟杀废携王,转而拥立平王,原来依附申吕拥戴平王的西夷犬戎却倒转予头,“侵暴中国”(按指平王所居骊山申国和镐京,见《新探》)”。那么,发生如此剧变的原因何在呢?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探讨平王东迁原因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晋文侯杀死携王的根本原因当出自诸侯们共同的政治需要:当时,周亡未远,周王室余威还在,对于晋、秦、郑等诸侯来说,当他们趁周乱夺取了大片土地后,就迫切需要一个王室出来承认他们的占有使之合法化,——对秦、郑两国来说还要获取他们梦寐以求的诸侯头衔。——携王显然是因为未能满足他们的政治要求而惨遭杀害的,这从汉代人所著《逸周书·谥法解》给“携王”之“携”所下的“怠政外交”的定义即可看出。本来,按《汲冢竹书》,“携”为地名。两周金文所见,凡在“王”字前冠以国名者多为戎狄之君或诸侯之潜越者(注:参阅拙作:《论骊山之役与西周的灭亡》, 《人文杂志》1995年第4期第97页。)。诸侯们杀废携王,在“王”字前冠以国名“携”不过是把他视作戎狄之君或诸侯之潜越者,言其称王非法罢了。著《谥法解》的汉儒大约不知“携王”一名的来历(《汲家竹书》出土于晋太康年间),误以“携”为谥号,遂根据当时的历史资料和民间传说,按照携王生前的所作所为给携下了如上的定义,从中不难看出,携王被杀是由于他对内荒忽政事,对外怠慢诸侯,无视诸侯们提出的政治要求所致。
周平王则不同。由于他名声太坏,最初拥戴他的仅限于畿内诸羌及西戎乌合之众。因此,当秦、晋等诸侯打着“伐戎救周”的旗号从东、西两方打来,占据了岐以西及河东、河西的大部分土地后,在这一形势下,平王政权若不改变态度,与东方诸侯及西方秦国和解,其在骊山申国就难以存在下去了。而1977年临潼西段村出土的春秋初铜器“陈侯作王妫媵簋(注:临潼县文化馆:《陕西临潼发现武王征商簋》,《文物》1977年第6期。) 。”及《史记·郑世家》等所载郑“武公十年(按当为‘三年’,见上文)娶申侯女为妻”就是平王政权力求与诸侯和解的明证。而郑武公娶申侯之女为妻无疑意味着郑国承认了在申侯庇护下的平王政权,作为回报,平王承认郑国对郐、虢、胡等国的占有,并封其为诸侯(注:按公羊桓十一年《传》称武公之父创建郑国的桓公为“先郑伯”,明桓公时,郑国未被周室承认。),这对秦、晋等诸侯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因此,秦、晋等诸侯,当他们的政治要求在携王那里难以实现时,转而拥戴平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但是,平王谋求与诸侯和解所遇到的头等难题就是其勾引犬戎弑父之事。因为在血缘宗法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两周社会,父权至高无上,弑父乃为首恶大罪,因此,平王若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借口为其弥天大罪辩解,就不可能与诸侯和解。由于当初是申侯、缯侯合谋召西戎伐周,遂杀幽王于骊山之下的,因此平王为其罪行辩解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嫁祸于西戎,这主要表现在《史记》中除周秦两《本纪》外,齐、鲁、晋、郑等十《世家》文所共书的“犬戎杀幽王”一句话上。这句话并非意味着司马迁“善为尊者讳”(注:于逢春:《周平王东迁非避戎乃投戎辩》,见前注。),——在关于幽王死因问题上,十《世家》文与周秦两《本纪》所载不同,诚如班固在《司马迁传》中所说的是因为采自不同经传的缘故;十《世家》文所记当出自我们今天看不到的为(姜)齐、鲁、晋、郑等国旧贵族收藏的,幸免于秦火的十国史记,然追根朔源,当出自平王之口。何以见得?见之于平王东迁时对秦襄(文)公所说的“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见《秦本纪》)一句话。纵观中外历史,凡勾引异族纂权谋国者无不是以土地、金玉子女为代价的,平王和申侯也不能例外,——在王师压境包围了申国都邑的生死存亡关头,申侯和平王以镐京的金玉子女和肥沃的岐丰之地作为诱饵招引西戎伐周不是不可能的:《周本纪》载西戎“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妣,尽取周赂而去”就是明显的例证。若此,周平王把根据盟约送给西戎的“岐丰之地”说成是“戎无道”,是“侵夺”,这不是颠倒黑白,为自己开脱罪责又是什么呢?再征诸当时的形势,“犬戎杀幽王”出自平王之口,再由各国史官记录下来,载入史册应是无庸置疑的。
毫无疑问,周平王背信弃义,出卖昔日的盟友,乃是导致平王政权与西戎联盟破裂,西戎倒戈,“侵暴中国”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
综上可知,幽王死后,中国社会严重动荡不安,《十月之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诗句就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在这一激烈变动的历史时期,各类社会矛盾错纵交织,各种社会势力都在不断地分化和重新组合,都在不同时期按照各自的利益寻求新的伙伴关系,确定着对两个王庭的态度,当然也就决定着周王室的生存和去向。
史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平王东迁洛邑一是因镐京残破,不如“洛邑居天下之中,八方辐凑,经济发达。”二是镐京“邻近西戎和正在崛起的秦,故不如迁往东都安全”,因为“支持周王室的晋、郑、卫等都在洛邑附近。”(注: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 6期第20页。)然据《周语下》记卫彪傒语说,早在幽王时,成周“已亡其百姓,其坏之也久矣”(注:成周残破当与郑桓公“迁其民洛东”,后率成周之众灭郐、虢有关,详拙作《郑桓公生平事迹考实》,见前注。)。再从《左传》等文献记载周室迁洛后常向晋、鲁等诸侯乞讨车辆,财帛的史实看,当时洛邑经济未必发达。洛邑固然处于四方姬姓诸侯之中,但这些诸侯在携王被废后并不都是拥戴平王政权的,如《春秋》隐三年所记,平王死,鲁不奔葬就是明显的例子。何况洛邑西邻虢国,乃是平王政权的死敌,在携王被杀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虢国也立即改变态度拥戴平王室了,则平王迁都洛邑又“安全”在什么地方?相反,关中沃野千里,乃是周室根基之地,即使失去岐西,仍有镐、郦及秦晋新献的岐丰及河西之地可使平王政权丰衣足食。且平王所居郦山申国及其毗郐的吕、许等姜姓诸侯乃为平王母舅之邦。周平王怎能甘心情愿地放弃土地肥沃,物产丰饶的丰、镐、郦、携之地,脱离母舅之邦的庇护,投身于对他尚有敌视情绪的东方诸侯的怀抱中,建都于财政来源极度困乏的洛邑废虚上当叫化子天子呢?
毫无疑问,平王东迁完全是不得已的,是为势所迫。
那么,平王东迁是受逼于西夷犬戎吗?回答是否定的。西戎泛指陕(今河南陕县)以西的鬼方、严允、犬夷等戎狄民族,他们中有不少是“先进于礼乐”的部族,但在殷周王室长期压迫下,其经济文化明显落后于诸夏。他们或“依随水草,”或“以产(农)牧为业”,虽种号繁多而不相统属(《后汉书·西羌传》)。所以,终西周一代,西戎虽多次入侵,但只有在依附较先进的申吕诸姜才得以灭周。而其在退出镐京,占据了“岐丰之地”的一段时间里,并未形成一个或几个强有力的政治实体,所以,当平王为了讨好诸侯,出卖昔日的盟友时,西戎虽怒火中烧,发兵“侵暴中国”,但由于是鸟合之众,根本难与秦晋等诸侯大军相抗衡。据《秦本纪》载,自文(襄)公将西戎驱逐出岐丰之地,其后关中虽有亳王、彭戏氏等戎号,但大多已退居泾渭以北近关中北山一带的地方(注: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秦与西戎》。),对居于骊山申国的平王政权已构不成多大的威胁,故蕴涵着文(襄)公以兵送平王的石鼓文(见《新探》)中“无一字及戎夷之暴”了。(注:马叙伦:《石鼓文为秦文公时物考》,《北平图书馆刊》7卷2号。)
平王东迁既不是受逼于西夷犬戎,当然更不可能为母舅之邦申、吕、许诸羌所逼。洞察当时的风云变幻,迫使平王东迁的只能是趁周乱夺取周土最多的,且为了土地和爵位杀废携王于前的秦、晋、郑等诸侯。
这里,让我们首先探讨一下秦、晋二国在杀携立平,伐戎救周之后,为什么要献地给平王政权?
《秦本纪》载:“十六年(前750年),文(襄)公以兵伐戎, 戎败走。文(襄)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后学在《新探》一文中指出。文(襄)公献“岐以东”——“岐丰之地”给周,“是要以土地换取秦国梦寐以求的诸侯头衔,并以牺牲岐东之地以换取周平王对其占有岐西之地的承认。”而如上所考,晋文侯趁周乱也夺取了河东、河西不少土地,但文侯通过杀携立平、伐戎救周(注:晋文侯伐戎救周见《尚书·文侯之命》。),周平王赐给他的只有河东邠地,显然,同秦献地一样,晋文侯也曾以牺牲河西之地以换取周平王对其占有河东邠地的承认。这一方面当出自政治斗争中的对等原则(秦献地,晋不能不献),另一方面也是当时形势所要求的:打开地图,人们不难看到晋国趁周乱所占有的河西峦都城已逼近平王所居的骊山申国,而据《山海经·海内东经》记载,古代泾水在(今临潼县东四十余里的)“戏北”入渭,这就是说秦驱逐西戎所占据的位于“泾渭之间”的“岐丰之地”较今要辽阔得多,向东伸延近百里:北达富平县西南迤山(注:即《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三引孔氏言“昔周东迁,以岐丰赐秦,东至迤山”是也。),南及泾河入渭处,距申国都邑骊戎城不到二十里地。因此晋、秦两国在杀废携王,拥立平王为合法王嗣之后,假若不把他们打着“伐戎救周”的旗号占有的河西与岐丰之地献给周,必然会因占地过多引起其它诸侯的强烈不满和反对,而且还使他们刚刚拥立的,当时居于骊山申国的平王政权严重不安,这在当时对秦、晋两国来说显然是不利的。因此,为了安天下诸侯之心,稳定新拥立的周平王政权,巩固已获得的胜利成果,秦、晋两国暂时献出岐丰与河西之地乃是明智的抉择。
既然秦晋两国献地只是一种权宜之计,那么当秦晋两国巩固了在岐西、河东邠地的统治后,在他们因杀废携王引起的国内风波逐渐平息后,向周平王室索回岐丰与河西之地也就势在必行了。这从平王东迁时赐给秦晋的土地即可看出:宋代出土的襄公鼎铭云:“天公迁洛,岐丰赐公,秦之幽宫,鼎藏于中。”(《秦会要》卷十一引)明平王赐秦“岐丰”之地的确是在襄(文)公以兵送平王东迁之时。又《吕氏春秋·疑似》:“平王所以东徙也,秦襄、晋文之所以劳王,劳而赐地也”。明晋文侯同秦襄(文)公一样,通过护送平王东迁也获得不少土地,——按照对等原则,这次平王赐给晋国的必然是当初同秦国一起献给平王室的河西之地,上考文侯死,晋拥有携、韩、峦等河西之地即其明证。毫无疑问,公元前747年平王东迁时赐给秦晋的, 也就是秦晋两国向平王政权索取的,也正是由于秦晋两国向周平王室索取昔日献给他的岐丰与河西之地,使平王政权在镐、骊之地难以立足,不得不东迁了。
在秦晋两国决意向周王室索取昔日奉献的岐丰与河西之地时,在东方出现了一个郑国。这是一个趁周乱新建的国家,大约在平王十年通过与申侯通婚才得到周天子的承认,在诸侯中没有多大的威信,所以,这个新建的郑国自然希望借天子以抬高其在诸侯中的地位,并阴谋控制周王室,假天子之命以扩疆拓土,这也从郑国通过参预平王东迁一事所得到的赏赐及周平、桓之世郑伯的所作所为即可清楚地看出:据《左传》记载,郑武公通过护送平王东迁不仅得到虎牢以东之地(庄二十一年杜注),而且攫取了执掌周室军政大权的“卿士”之职(隐三年,襄二十五年)。武公死,其子庄公嗣位,目无王庭,先后假天子之命,调动王师和诸侯军队伐卫(隐元年),伐宋(隐十年),灭许(隐十一年)。郑武公即怀有此野心,自然与秦、晋之君一拍即合了。
由此可见,平王东迁即不是为了“避戎”,也不是为了“避秦”,而是受逼于晋、秦、郑等诸侯,也就是说强迫平王东迁的正是历史上以护送平王东迁之功自伐的,享有“夹辅”、“肱股”(《晋语四》)美誉的晋文、秦襄、郑武等“贤”、“卓”之君。而且极有可能,他们还故伎重演,把平王东迁说成是为犬戎所逼,并以“周避犬戎难,东徙邑”布告天下,蒙骗世人;并载入史册,从而也骗过了一代巨匠司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