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特色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5—2674(1999)11—35—04
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识码:A
近来,中国人民大学的两位教授卫兴华和方生在《当代经济研究》这个论坛上,就究竟怎样正确全面理解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展开了一场论战。(注:卫兴华和方生的论文分别载于《当代经济研究》1999 年第4和第7期。 )方生同志的《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以下简称《方文》)一文,对他和卫兴华同志的争论,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本文仅从两个方面对《方文》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要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适当区别开来
《方文》认为,他与卫兴华同志的争论,“主要在于,是不是可以把非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把“社会主义”同“社会主义社会”这两个科学概念搞清楚,再把“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这两个科学概念搞清楚。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或称为社会经济形态。“社会主义”有时是指社会主义学说,有时是指社会主义制度,有时是指社会主义性质,有时是指社会主义公有制,有时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具体所指为何,要看当时论述的对象和内容。列宁在《告贫苦农民》一文中写道:“我们要争取新的、更好的社会制度:……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就叫社会主义社会。关于这个社会的学说就叫社会主义。”(注:《列宁全集》第7卷,第11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第2版。)在这里, 列宁把“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区分得很清楚,前者指社会形态,后者指学说。后来,列宁提到“社会主义社会初期”(注:《列宁全集》第29卷,第35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第2版。),提到“开始进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271 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第2版。), 提到“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阶段”(注:《列宁全集》第34卷,第4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第2版。), 提到“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的社会”(注:《列宁文稿》第3卷,第48页。), 提到“资产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197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0 月第2版。)。这些提法中的“社会主义”, 实际上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只是他把“社会”二字省略了,如“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阶段”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初期”,“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
在邓小平的著作里,他提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提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7页。),提到“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注:《邓小平文选》第 3卷,第138—139页。)。在这些提法中,“社会主义社会”同“社会主义”是有区别的:前两处讲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后一处讲的是合资合作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一方。“十五大”的报告多处提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在初级阶段”。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它只是省略了“社会”二字而已。这种方法,和列宁的方法是相同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来的,在那种社会主义社会里,完全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但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尚未充分发展、生产力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再经过新民主主义阶段过渡来的;在这种社会主义社会的很长时期,不能完全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否则就无法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也就无法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论述的社会主义,甚至连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可能灭亡。因此,邓小平和党中央把马列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说。这种学说,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指出,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上不仅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而且有非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为伴体);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经济,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又有非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如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把“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完全等同起来,进而把“社会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完全等同起来,那就错了。至此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为伴体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
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一文中明确指出:“外资是资本主义经济”,一部分华侨投资“也可能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形式”,说明他并不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前引小平同志说“合资合作企业的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 那是1985年即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事,那时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为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外方为非公有制(非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企业收入的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即归公有制所有,另一部分当然归非社会主义所有即非公有制所有,这里不正是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非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的界线划得很清楚吗!
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是属于经济体制的范畴,社会主义经济则属于社会经济制度的范畴,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是不一定等同的。“十五大”报告所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象列宁那样省略了“社会”二字的提法。小平同志在回答加拿大林达光教授的提问时指出,中国初始阶段的市场经济,“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这里意思很明确:中国初始阶段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它虽然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但由于这个社会的经济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所以它的经济关系主要是社会主义的。那末,按小平同志的论述,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是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理解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方文》认为,它与卫兴华同志的争论,“要害又在于,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经济究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呢,还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方文》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定义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原理中某些不适应今天中国实际情况的部分。”我同意,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原理中某些不符合今天中国实际情况的部分,我们不应该遵循,而应该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地加以发展。然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活的灵魂,怎能把那些不符合中国现今实际的部分称作“传统的……理论”呢?
列宁早就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注:《列宁全集》第28卷,第163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10月第2版。)邓小平在论及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时说:“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的改造。……由于我们是根据中国自己的特点采用这些方式的,所以几乎没有发生曲折,生产没有下降还不断上升,没有失业,社会产品是丰富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3—314页。)可见, 列宁和毛泽东等人都曾经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活的灵魂办事。“传统”的主要特征是世代相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正是从马克思到列宁到毛泽东到邓小平世代相传吗?为什么不把这个列为“传统的……理论”呢?
由于某些误导,在日常生活中,乱贴“传统”标签者比比皆是。例如:甲的思想比较保守、陈旧,就有人说他“思想这么传统”。乙反对给上级送钱送礼,就有人责怪他“怎么这么传统!”丙在观看革命传统题材的电影时掉了泪,就有人窃窃私语:“这人可能比较传统”。丁说他去参加了一个比较严肃、正规的研讨会,就有人说:“哦,那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会”。诸如此类,把是非都搞乱了。
可是,毛泽东有“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的题词。邓小平关于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报告,十分精辟。实事求是、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光荣传统。“十五大”报告和江泽民今年七一讲话,都要求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是马克思主义的优良传统。因此,我不同意把马克思主义中不符合中国现今实际的部分列为“传统的……理论”。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相对的,可称为“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那么,什么是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呢?联系到前面分析的“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实际上存在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为主体),一是有中国特色的非社会主义经济(为伴体,其中主要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经济)。
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大致有如下特征:1.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2.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按邓小平所说“能发展就不要阻挡”。对公有制或私有制经济的正常发展,都不乱加干预。3.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一切企业(含垄断性企业)都要回归市场,无论宏观还是微观的计划都要在不同深度广度上受市场调节。4.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5.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6.衡量体制、机制、政策、业绩、功过的根本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加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大致有如下特征:1.社会主义经济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要包含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两大部分。它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在混合经济中控股和参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创造新的形式。2.国有经济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3.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是沪深股市的主力军,是香港股市上中国概念股的主力军,是大陆市场上竞争的主力军,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主力军,是科技产品创新的主力军,是保证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的主力军,是发展民族工业的主力军,是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主力军,是创中国名牌的主力军,是自主出口创汇的主力军,是稳定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秩序的主力军,是创造国家财政收入的主力军。4.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以营利为重要职能,靠自己不断增强的实力,开展竞争,带动竞争,把国民经济搞活。它是上述12个方面主力军中的主力。5.垄断性领域的国有企业,除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的以外,都将放开竞争,参与竞争,包括:企业上市,参与国家内外资本市场的竞争;经营业务分解,适当放开竞争,通过依法招标、投标、定标、引进局外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者,选择优秀经营者;放开各种物料采购供应的竞争;开放产品和劳务销售的竞争,参与国内外同类或相关产品和劳务销售的竞争;开放技术开发和研制的竞争,参与国内外技术市场的竞争;适当开展多角化经营,参与国内外多种市场的竞争;在专业化和多角化经营中,通过资本积聚与集中,参与国内外产权市场的竞争;开放并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
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非社会主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中,主要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经济大致有如下特征:
1.它由外国在中国大陆的资本主义经济、港澳台侨在大陆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大陆新生的资本主义经济构成。所有资本主义经济都要接受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管理。2.它们的实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在混合经济中控股和参股。3.它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生力军,是科技产品创新的生力军,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生力军,是出口创汇的生力军,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生力军。4.大陆新生的资本主义,其原始积累相当多是合法经营所得,它来到世上时并无血污。有一部分资本原始积累,是靠非法所得(特别是侵吞公有财产、诈骗、走私、黄赌毒、掠夺式管理)而来,它来到世间,也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5.大陆私有企业主和港、澳、台、侨在大陆的企业,很多带有发展民族经济的愿望,他们是发展民族经济的主力军,也是创中国名牌的生力军。6.大陆的私有企业主,有不少热心于光彩事业,实践着“先富带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光荣使命。有些人自己生活俭朴,但科技创新、为国争光、造福桑梓、回报社会不遗余力。多数私有企业主致力于圆“大款”梦,也有一些人毒化社会,甚至变成黑社会势力和新恶霸,成为党政干部腐败的社会基础。还有人“以商养政”“以商谋政”,也是国家干部腐败的社会基础。
收稿日期:1999—9—24
(被讨论文章分别转载于本刊1999年第8期和第11期)
标签: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公有制论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