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论文_陈慧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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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企业实际,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终止四方面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进行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运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职能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终止等全过程的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基础。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企业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企业在招用员工时,有权了解有关员工的个人情况,但必须是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员工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应明确填写,合理描述。对于因生产工作需要,或者是因企业工作性质工作场所流动性较大的,工作地点可进行约定);工作内容及岗位属性;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比如接受专项培训员工的服务期条款或负有保密义务员工的竞业限制条款。

4.企业招用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调入员工,应在企业确定招录之后,正式用工之前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包括:员工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开始的时间,就是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时间;该项工作或者工程完成时,劳动合同即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前,经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删减的法律行为。

1.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员工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与合同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变化,员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如工作岗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各执一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遇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予变更。

2.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法律法规调整、企业转产、员工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前,由于合同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的手段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则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6.企业与员工任一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同时企业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7.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8.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兼顾到国家和企业的利益,除了必须提前通知企业外,还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企业协商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时间,同时应根据企业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员工不得违反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如违反,需按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员工与企业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结语

劳动合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对于提高劳动者的绩效,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论文作者:陈慧珠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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