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9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3月25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讲话论文,职业道德建设论文,会议上论文,新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今天联合召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自1997年以来,我们已经连续三年召开这样的会议了。应该说,几年来由于中央、地方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新闻单位的共同努力,有偿新闻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应当充分肯定,但问题仍然存在,要有充分认识。
去年2月16日召开电话会议以来,中宣部、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加大了工作力度,通过学习教育、举报查处、召开片会、经验交流、检查验收等方式,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多数新闻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规章制度,狠抓新闻报道活动和经营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和经营队伍分开,成绩明显。1997年确定的全国新闻系统41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绝大多数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例如,人民日报开展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加强党中央机关报记者形象建设”活动,积极维护党中央机关报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和形象;新华社广泛进行“行风”问卷调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光明日报认真解决驻地方记者不拉广告问题;经济日报实行“退红包”三联单制度,起到对发放红包单位的警示、收敛作用;中国日报借鉴国际惯例,禁止有偿新闻;长春晚报为编辑记者印制特殊名片,上面写着:“长春晚报为全国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在任何采访活动中拒收礼金、礼品,谢谢合作”;扬子晚报对用稿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制约机制,坚决清除有偿新闻问题。可以说,通过抓“两分开”,新闻媒体的公众形象大为改善。在去年的抗洪抢险斗争中,我们新闻记者不为名利,舍生忘死,和抗洪大军并肩奋战,许多感人至深的优秀报道,都是记者冒着生命危险采写和抢拍的。这些新闻报道对激励、鼓舞广大军民战胜洪灾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我们的新闻队伍是一支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可以信赖的队伍。这是我们进一步治理有偿新闻的坚实基础,也是我们一定能治理有偿新闻的信心所在。
刚才,郑梦燕同志代表四部门总结了1998年工作,部署了1999年工作;吉炳轩同志总结了广电系统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对今年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梁衡同志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就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讲了意见,我都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领导要重视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关键在领导。社长、台长、总编辑,是本单位禁止有偿新闻的第一责任人。作为领导,只有自己首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责任心,态度鲜明地禁止有偿新闻,才能使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开展起来,深入下去,取得实效,才能把新闻工作引向正确的轨道,才能带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
今年我们强调进一步推进“两分开”,落实“两分开”,是因为去年我们抓了一年,效果明显,但同时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两不分”仍相当严重。“两不分”是造成有偿新闻的重要原因,抓住了它,就牵住了牛鼻子,有偿新闻问题就会得到解决。总结那些“两分开”做得好的新闻单位的经验,我看主要是那里的领导思想重视,措施得力,牢牢地把握了新闻宣传和新闻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坚决做到“两分开”。而那些至今“两不分”的新闻单位,关键是领导不重视,对有偿新闻睁一眼,闭一眼,姑息迁就,消极对待,甚至于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要求记者拉广告,搞有偿新闻,致使“两不分”严重,带坏了队伍,败坏了声誉。因此,今年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两不分”单位领导的责任,通过这样的办法解决有组织的集体有偿新闻行为。至于那些隐蔽的个人有偿新闻行为,一旦查实,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包括吊销记者证;那些社会性的被动有偿新闻行为,比如一些单位利用各种名目向记者发红包、开稿费、发奖金等,一律上缴,查实后,还要对这种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第二,学习要加强
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党,一人国家,一个民族,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一个大党、大国和人口众多的民族,如果没有科学理论武装和对各种新知识的掌握,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腾飞,不可能有现代化的前途。所以,学习问题,关系到广大干部自身的进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我们全党全民族都必须有这个共识。”我们对学习问题的认识,一定要提到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高度,把学习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要禁止有偿新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从根本上来说,要通过学习,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素质,我看河南电台“五讲五有”的经验,江西电视台采取脱产学习、办培训班的方法,山西电台开展全台每人每年读12本书的活动都不错,坚持下去,必有好处。新闻单位一定要抓住党中央决定在县级以上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以整风精神开展“三讲”教育的机会,把这件事办好。我们要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与开展“三讲”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三落实”:即把“讲学习”落实到提高新闻队伍理论、思想、业务素质上来,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新闻从业人员真正做到江总书记要求的“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打好“五个根底”,培养“六种作风”;把“讲政治”落实到坚持党性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上来,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把“讲正气”落实到新闻队伍严格自律,树立良好职业道德、良好公众形象上来。
第三,制度要完善
各新闻单位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检查总结,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两分开”工作。
解决“两分开”要做的具体工作很多,要抓住关键环节,有坚决的态度,有明确的思路,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新闻采访制度、广告经营制度、记者管理制度、稿件审阅制度等,不仅要建立,还要完善,更要严格执行。
在进一步加强“两分开”制度建设的同时,今年还要建立版面管理制度、确保新闻真实性的制度。现在一些媒体出现出卖版面、节目和虚假报道的问题。出卖版面和节目是典型的有组织的集体有偿新闻行为,这是坚决不允许的。我们的新闻单位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者,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不是某个团体、某个单位,更不是某个个人的宣传工具,这是党的新闻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本质反映。因此,除了党和政府授权、批准主办新闻媒体的部门、单位外,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团体、企业、个人不能介入办报。可是最近我们发现一些新闻单位竟把版面或节目承包出去了,有的公然把版面给卖了,要坚决予以纠正,今后再发生出卖版面和节目的问题,就要吊销刊号。
虚假报道是典型的违反真实性原则和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近来,一些小报小刊时有虚假新闻发生,影响恶劣。究其原因,有的是为追求“卖点”,个别记者和信息提供者有意造假或渲染造成的;有的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编辑不辨真伪,让假新闻登堂入室的。虚假报道危害极大,它影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任其蔓延,就会影响到人们对整个新闻媒体的信任,发展下去,是极其危险的,一定要从信息源、编辑、审稿诸环节上制定制度,严格把关,杜绝虚假新闻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采编人员不准参与商业炒作。现在有一种现象,不值得宣传的电影、戏剧,呼拉拉一堆记者在那儿炒;不值得宣传的一本书,又是一群记者在那儿炒,这种现象绝不是新闻规律使然,而是一种商业炒作。商业炒作应该纳入广告工作范畴,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不准参与商业炒作。
第四,查处要得力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主要靠行业自律。新闻自律关键是建立一种机制。各级记协成立举报中心,是一种发挥行业自律的有效形式。各级记协都要成立举报中心,切实担负起受理举报、查处的责任,推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开展。各新闻单位也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广电部门、新闻出版部门都要支持举报中心的工作,必要时进行联合查办,而且要查有结果,取信于民。要加强对新闻工作、新闻单位的社会监督。我们在开展舆论监督的时候,也要把舆论宣传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因此要鼓励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新闻舆论工作的监督。
第五,改革要深化
禁止有偿新闻,除了加强教育,加强自律,加强监督,还要深化改革。要通过改革,从体制上、机制上、工作上彻底把新闻与广告分开,把宣传报道活动与经营活动分开。从根本上振兴、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使有偿新闻没有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当前,在改革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新闻宣传与经营工作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采编人员要按照新闻规律办社、办报、办台,广告经营人员要运用市场规律搞经营。新闻单位的领导要从规章制度上保证两支队伍按两种规律运作,这就需要建立健全新闻业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建设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等等。而新闻单位的领导,在总体把握上始终要把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第一位。
二是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对于新闻单位来说,社会效益始终是第一位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只有精心办社、办报、办台,坚持正确方向,提高报道质量,才能扩大影响,赢得广大群众的喜爱,促使发行量、收视率的上升;发行量、收视率的上升,才能招徕广告客户,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又为事业发展,为改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提供物质保证,从而提高竞争能力,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可见处理好两者关系,单位内部就会形成良性循环,促使整个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正确处理新闻宣传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对新闻单位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说是机遇,是因为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不仅为新闻宣传拓展了新的领域,极大地丰富了新闻宣传的内容,而且为新闻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新闻单位带来了广告和商机;说是挑战,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舆论引导不断提出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果舆论引导正确、有力,可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信息服务、智力支持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反之,则可能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甚至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一定要处理好上面三个关系,千万不能用搞有偿新闻来增加收入,发展事业,一定要坚持方向,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发展自己,促进新闻宣传和广告经营全面发展。
同志们,1999年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做好今年的新闻宣传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43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推进“两分开”,同时注意解决一些新闻媒体出现的出卖版面、节目和虚假新闻问题,不断扩大工作成果,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新闻宣传和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正确导向、积极主动、深入扎实、创新提高的新闻宣传业绩,以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欢乐喜庆的良好氛围,迎接建国五十周年,迎接澳门回归祖国,迎接新的世纪。
谢谢大家。
全国记协常务副主席 郑梦熊:同志们:
在刚刚结束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媒介的自律机制。今天,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其目的就在于继续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在全国新闻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加大新闻界的反腐败力度,推动新闻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新闻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在,我代表中央四个部门,回顾总结去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情况,并对今年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一、1998年禁止有偿新闻工作情况
1998年2月16日中央宣传部、广播影视总局、 新闻出版署和中国记协召开了全国新闻系统电话会议,对1997年禁止有偿新闻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1998年的工作作了部署,确定了1998年的工作重点是狠抓“两分开”,即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队伍分开。围绕这一工作重点,各级领导和新闻单位加大了管理力度,从内部机制上进行改革和调整,重新修订或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两分开”的贯彻执行。去年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可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去年2·16”全国电话会议后, 各新闻单位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认真总结以往“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四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作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把这项工作与宣传工作和事业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人民日报、新华社、广播影视总局等中央新闻单位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湖南、四川、浙江等省市新闻宣传系统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本单位、本系统的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禁止有偿新闻工作作为整个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狠抓落实,下大力气抓好。去年,中国记协分别召开了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中南东北四个片会,广电总局也召开了广电系统20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交流会,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推动了禁止有偿新闻工作。
2.抓好制度建设,加强内外监督。各新闻单位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修订了禁止有偿新闻的实施细则或规定,以规范和约束采编人员的行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两分开”工作落到实处。人民日报坚持开展“树立党中央机关报形象工程”活动,在实行层层承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践诺。为防止利用记者身份从事经营活动,报社要求已转做经营工作的原编采人员一律交回记者证,存放在发证部门保存。新华社结合“2·16”会议精神, 修订出实行“两分开”的具体办法。他们采取将编采人员的证件同广告经营人员的证件区别发放的做法,从根本上杜绝了广告经营人员利用记者身份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同时,他们还采取巡视检查各地分社、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发放问卷、开座谈会、专题研讨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央电视台为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举办廉政小品比赛和党纪、政纪及台规知识竞赛,并将比赛录像在台闭路电视上播放;他们还邀请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到台,用大量生动的案例向全体工作人员讲解法律知识。中国日报在落实“两分开”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规定:采访、编辑、发表新闻不准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各采编部门不许搞创收,不准设立小金库等。湖南《三湘都市报》规定,编辑记者不准接受地、市、县和企业单位以各种名义为采访报道提供的稿酬、奖金等,不准以刊登广告、协办栏目作为刊发新闻的交换条件。
3.树立正气、遏制歪风,营造一个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一年来,各新闻单位注重加强新闻队伍的思想教育,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提高了新闻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增强了他们的自律意识和抵制有偿新闻的自觉性。去年,我国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广大新闻工作者夜以继日地同抗洪军民奋战在抗洪第一线,及时把前方的情况和党中央的声音告诉全国人民,他们付出了艰苦的努力,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做到了中央满意、群众满意,在中国新闻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抗洪抢险斗争中,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表现出色的优秀新闻工作者,他们的先进事迹十分感人。实践证明,我们的新闻队伍是一支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是能战斗的可以信赖的队伍。抗洪斗争胜利后,各地新闻单位及时开展总结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号召大家向优秀新闻工作者学习。同时,有的新闻单位还严肃查处少数搞有偿新闻的人和事,使大家接受教训,引以为戒。这样,赏罚分明,扶正祛邪,逐步形成了“以讲职业道德为荣,以搞有偿新闻为耻”的风气。
4.加大举报查处工作的力度。在禁止有偿新闻工作中,中国记协举报中心的工作多次得到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同志的及时批示,他们的正确指导和有力支持,对各级新闻宣传部门深入开展禁止有偿新闻工作起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1998年,中国记协举报中心共收到举报297件,并对这些举报分别转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各新闻单位对群众举报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查处,有些省市还专门派人到中国记协说明情况,对一些核实清楚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如山东省某地区广播电台要求全员创收,完不成任务则扣除当月工资。山东省有关部门在接到中国记协举报中心转去的举报后,立即责成该台限期改正。该台果断采取措施,将采编工作与创收工作严格分开,并补发了采编人员的工资。
二、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年来,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两分开”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工作整体向前推进,有偿新闻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典型和经验;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一点不容回避。因此,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一抓到底。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
1.一些新闻单位仍存在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活动,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队伍没有严格分开的情况;有的新闻单位仍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作形象广告;有的仍在给采编部门和采编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且名目翻新,形式隐蔽,有的明分暗不分。去年我们对全国新闻界41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进行了验收,发现一些单位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如某省在对该省一家省级党报的验收报告中说,“报社仍存在一定问题,是‘两分开’的问题,效果不很理想”。这说明“两分开”问题在一些新闻单位还没有很好解决,特别是地市以下新闻单位。
2.在一些单位还存在出卖版面的现象,有的还很严重。有的把报纸的某个版面承包给个人,有的甚至把报纸出卖给企业或个人承办,从中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如湖北某报的上级主管部门以搞活机制为名,招聘了一名社会闲散人员任总编辑,让其承包该报。他上任后立即要求全体采编人员每月完成拉广告任务,完不成任务则扣发工资,社会影响很坏。轻工导报、江苏健康报等也因出卖版面,被新闻出版署依照有关法规注销了刊号。
3.虚假新闻不时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生活类、文艺类、法制类等小报小刊为了追求社会轰动效应,获取经济利益,不负责任刊登一些虚假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思想混乱,影响了人们对整个新闻媒体的看法,败坏了新闻媒体的声誉,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1998年被新闻界广泛炒作的惠州“包国军伤害案”、“李晓华向张瑜求婚”、“中国第一恐龙”、“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等影响很坏的虚假新闻,严重损害了新闻传媒在受众心目中的信誉和权威性。
4.有的新闻单位对其下属机构、派出机构和聘用人员管理不严、漏洞较大,有偿新闻花样翻新,在社会上影响很坏。一些记者在参加采访或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时,仍接受采访对象以“车马费”、“误餐费”、“劳务费”等名义发放的钱物。有的记者参加企业举办的活动仍然接受“红包”,企业还为记者“打掩护”。还有一些企业组织的“三包”采访和旅游、娱乐等活动,形成了所谓的“双休日记者”现象。这实际是“新闻走穴”的一种形式,它和新闻单位与记者参与商业炒作一样,都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也都是近两年有偿新闻新的变相表现形式。
三、1999年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意见
在前一阶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大成果,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对如何做好今年的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1.希望各新闻单位继续深入学习《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认真总结一年来禁止有偿新闻工作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今年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出问题和差距。必须看到,尽管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还很严重,不能松懈。要根据新的情况,制定出新的办法,提出新的要求,采取新的措施,使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做到经常讲,经常抓,经常查,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今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重点是:继续深入抓紧抓好“两分开”,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大成果;同时要认真解决两个群众反映比较大的问题,一是出卖版面,二是虚假新闻。新闻单位能否做到“两分开”,是关系到能否做好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关键。那种认为“两分开”是“断财路”、“分不开”、“明分暗不分”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再次重申,严禁向采编部门和采编人员下达创收任务,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作形象广告等明分暗不分的现象发生。有的新闻单位为了经济利益,出卖版面和时段,由企业和私人参与新闻活动,这必然会脱离党的领导,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给新闻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要严格禁止,各地对已经出卖的版面和时段要坚决收回,并做好善后工作。虚假新闻虽不属于有偿新闻,但严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损害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权威,糟蹋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必须坚决制止。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要力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总之,我们希望各新闻单位对如何搞好“两分开”、如何制止出卖版面和虚假新闻,都要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切实抓好,取得成效。
3.继续开展新闻系统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宣部、广播影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中国记协1998年底对全国新闻系统41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从检查验收情况看,绝大多数示范单位贯彻落实《准则》和《规定》的情况是好的,比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和表率作用。但也有个别示范单位继续向采编部门和采编人员下达创收任务,不符合“两分开”的规定。对这样的单位,我们将责令他们采取措施,限期改正,否则将撤消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称号。另外,根据重庆市委宣传部和贵州省委宣传部的申请,经中央四部门研究,批准重庆日报社和贵州日报社为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这样,全国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就由41家增至43家。今年,中国记协还将举办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职业道德建设负责人研修班,交流经验,学习相关法规条例,明确政策界限,进一步把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做好。
4.充分依靠群众,加大举报查处力度。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任务,各新闻单位必须充分依靠群众,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从严查处。要制定有关规定,从制度上堵住漏洞。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查清楚,除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和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外,还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不留情面。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配合我们的举报工作,使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中国记协举报中心的电话是:(010)66020001。 各省(市、区)记协和新闻单位也要重新公布自己的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由于有偿新闻的滋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因此,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任务,这就需要我们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抓领导、抓教育、抓制度、抓查处,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希望全国新闻系统的同志们,要加强理论学习,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遵守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提高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整体效能,把有偿新闻遏制到最低限度。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生产高质量的精神食粮,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依靠各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依靠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1999年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吉炳轩:
近年来,广电系统各级领导普遍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与宣传工作和事业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广电系统以20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为龙头,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禁止有偿新闻工作。
一是从教育入手,注意正面引导。广电系统各单位重点开展了以学习《江泽民同志视察人民日报社时的讲话》、《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宣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促进采编播人员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有偿新闻。许多单位还注意发现本单位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学习教育坚持常抓不懈,有效地增强了采编播人员爱岗爱台的敬业精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机制。广电总局先后制定了《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借播音员、主持人的暂行规定》,发布了《关于重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不得作广告”的通知》。广电系统各单位根据《规定》、《准则》,以及总局的有关规定,普遍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了节目播出、广告管理、经营创收等方面的制度;建立了多级审听、审看,重播重审,监听监看的制度;初步形成了“查职业道德、查有偿新闻、查虚假广告、查新闻导向”的内外监督机制。不少电台电视台紧密结合宣传工作,深入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机制,出台鼓励政策,促进采编播人员钻研业务,引导采编人员深入基层,采写精品,既提高了新闻宣传质量,又提高了采编播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开展执法监察。广电总局以及各地广电厅局多次派出调研组或检查组,调查了解各级电台电视台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共商解决的办法,并督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厅局台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多数单位严肃对待信访举报,对群众举报的人和事认真查清事实,对违纪者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广电总局和广电系统各厅局台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总编室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从总体上看,广电系统多数单位能认真遵守《准则》和《规定》,广大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能自觉维护自身和本单位的形象、声誉,确保了各级电台、电视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在香港回归祖国、江总书记访问美国、党的十五大、’98抗洪抢险等重大宣传报道上,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人民的信任。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禁止有偿新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长抓不懈。刚才郑梦熊同志讲话中提到的当前新闻界存在的四方面问题,在广电系统各单位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单位问题还比较严重。广大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并严肃对待。
第一,要坚持不懈抓教育。一是要结合“三讲”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中央部署的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正在全面展开,广电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这项事关大局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用整风的精神学好理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头脑,促进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党中央保持思想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二是要在全系统组织以观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电视系列片为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法制观念提高廉洁爱岗敬业的自律意识,遵守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要深入研究有偿新闻滋生蔓延的制度原因,堵塞源头上的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当前,各级电台电视台要特别重视针对“两分开”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从各台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包括奖惩办法。各种管理制度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禁止有偿新闻工作要与全面推进广电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是广电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其它各项任务也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贯彻实施,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继续抓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领导干部要在反腐败方面作出表率。要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调动广播电视工作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鼓励采编人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生产高质量的精神产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各单位对作风正派、多出精品、作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要给予奖励。去年年底,广电系统20家“示范单位”通过了中宣部等四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这些单位要再接再厉,把工作做得更好,带动全系统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禁止有偿新闻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广电总局还将进行工作检查;下半年还将召开全系统20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存在问题,部署工作。
第四,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广电系统各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其中包括禁止有偿新闻工作负总责,在抓好宣传工作和副业建设的同时,务必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工作提到更突出的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要亲自过问、负总责。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构,把有关各项任务分别落实到各级组织、各个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管理权,切实履行业务监督的职责,把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和宣传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协调,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严重顶风违纪者要从重处理。各单位还要加强外部监督,继续坚持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的做法。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核查,严肃执纪,不护短,要做到件件举报有结果。广电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禁止有偿新闻工作的责任考核,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发生问题的,要实行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梁衡:
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是我们党对新闻工作的一贯要求。自1993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以来,报纸质量和新闻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禁止有偿新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一些新闻单位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向编辑记者下达创收任务,以新闻形式刊发广告、出卖或向企业承包版面等现象仍然存在。
去年以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出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有偿新闻”列入报业治散治滥范围,从严管理和处罚。凡查实从事有偿新闻的报社都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报纸、记者站实行年度核验制度。去年全国有20多家报社因搞有偿新闻被缓验;在记者站核验中,有十多家记者站因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受到警告或撤消的处罚。
三、表彰管理先进典型。为积极推进报社内部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在全国1700多家地方报社中评出102家管理先进单位, 进行表彰。评比条件包括:模范执行出版管理法规、报纸导向正确、不搞有偿新闻、严格经营管理和规范记者站管理等八个方面。这项活动在报业中产生了良好影响。
1999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强化管理,维护出版秩序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在禁止有偿新闻活动中,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
一、禁止出卖版面和转让报纸出版权。近年来,报纸作为信息产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企业也在积极投资合作。有的报社在利益的驱动下,以各种形式出卖版面。一是企业出资买出版权,以宣传企业形象和产品,稿件内容由企业提供,并不注明广告;二是将部分版面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报社收承包费;三是企业出资、出人参与办报,或部分专版内容由企业定。我国实行报纸出版审批制度,报社享有专有出版权。买卖版面、转让出版权,是严重破坏国家出版秩序的行为。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对这些报社除给予警告、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报纸许可证。
二、报社不得向编辑部、记者站下达创收任务。目前有些报社仍存在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队伍不分的情况,或明分暗不分;甚至以各种形式向编采人员下达创收指标。有的报社给记者站下达广告额,确定为A、B、C三级,未达三级任务的, 将被撤换站长;达到A级的发奖金。 新闻出版署1992年就制定了《记者站管理规定》,明令禁止记者站从事任何经营活动。1997年四部门发布《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强调,新闻单位不得向编采部门下达创收任务。记者编辑不得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规定,对于向编辑部、记者站下达创收任务的报社,要坚决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刊整顿。
根据出版管理规定,对有偿新闻的处理包括两个方面:
(一)、属于集体的、有组织的有偿新闻行为,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凡报社买卖版面、向编采人员下达创收任务等均为法人行为,可依据规定对报社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刊整顿或吊销报纸许可证。同时追究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二)、有偿新闻中有相当一些属记者个人行为,如收受红包、私自组织“三包”采访、记者私下拉广告从事经营活动等。一般由新闻单位内部批评教育或给予其他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见诸报端公开批评,或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吊销记者证。
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虚假报道。近年来,报纸上虚假、失实报道问题较突出。有些报道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甚至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政府部门形象,影响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定。过去,对于报刊报道失实,造成公民、法人名誉权损害的,主要按照《民法通则》、《出版管理条例》以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但对于虚假报道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没有处理依据。最近新闻出版署制定了《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对刊载虚假、失实报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处理。
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后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偿新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力度,以推进报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