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经贸现代企业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经贸论文,若干问题论文,现代企业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1995年改革的重点,是推进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全国改革的重点,也是对外经贸企业改革的热点。
一、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制度,是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适合改革开放的制度。它既有利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并存,又有利于搞活国有经济。
从根本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司法人制度,其最本质的特征应当是有限责任,即公司以其拥有的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只有这样的公司法人才能够广泛集资,分散风险,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国有企业实际上是由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它们同现代企业制度在本质上的差别并不在公司的名义和法人的地位,而在有限责任。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和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要把由国家承担无限责任的国有企业转变为以公司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企业。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一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二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四是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建立科学的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对外经贸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对外经贸企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新型外贸体制。这一取向的基本特点是,既要从我国当代国情出发,又要向国际贸易规范靠拢。
从宏观上讲,就是要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对外贸易市场体系。这一外贸市场体系的形成,归纳起来为四个逐步放开和三个强化管理。“四个逐步放开”是逐步放开进出口经营权,逐步放开外贸企业的经营,逐步放开国内市场,逐步放开外汇管理。“三个强化管理”是以法制为基础,面向全社会实施外贸行政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实施外贸宏观总量管理;以国有大中型外贸企业为骨干,实施外贸企业协调管理。
从微观上讲,就是建设中国特色和国际规范相结合的外贸现代企业制度。对外经贸部门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与其他行业共同的意义和广泛的同一性,也有自己的特殊性。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在于,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独立的法人实体。
现代企业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有着根本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企业管理模式不同,由主管机关归口管理转变为产权管理和社会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目标不同,企业以追求计划任务为主转变为追求利润为主。企业的权、责、利不同,由国家统收统付转变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独立的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建设外贸现代企业制度,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以政企职责分离为前提;以清产核资、明晰产权为基础;以建立企业财产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支柱;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公司法”、“外贸法”为规范;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和企业承受能力为依托;以对外经贸为主业。
外贸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涵可分解为企业产权、企业经营、企业管理三个方面。
企业产权明晰化、有限化是建设外贸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必须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关系基础上进行产权结构的有限化和多元化的改造。所谓有限化,是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出资资本为限,变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所谓多元化,是指维护国有产权在对外贸易领域主导地位的同时,吸收其他经济成分参加,发挥多种经济成分对推动我国外贸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企业经营市场化、国际化是建设外贸现代企业制度的命脉。所谓经营市场化,就是要真正转换经营机制,打破原有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按市场经济规律来经营企业。实现四个转变,由计划导向转变为国际国内市场导向;由追求计划任务完成最大化转变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由上级下达计划转变为自主经营;由商品经营者转变为货币经营者。所谓经营国际化,就是要实行国际化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执行国际化规范。
企业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是建设外贸现代企业制度的支柱。所谓规范化,就是要依照《公司法》建立企业领导管理体系,完善企业财产法人制、有限责任制、国有资产管理制。所谓集约化就是要按精兵简政原则建立企业工作体系,包括决策、信息、执行、监督等工作体系和企业人、财、物管理体系;按精兵简政原则来指导企业经营管理。
对外经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采取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办法。全面规划: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批实施、先行试点、逐步到位。试点企业从清产核资做起,非试点企业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做起,全面推进,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三、我省对外经贸体制改革的现状和对策
1994年我省对外经贸体制改革出台了如下几项新举措:
1.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策》,适应外贸、外汇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加快对外经贸发展的决定》,授权外经贸委代表国家对本级外经贸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管理职能;明确从1994年起对外经贸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退,年末全部返还省外经贸委,用以建立外贸发展基金;从而为我省外贸改革的平稳过渡打下了基础。
2.推行外贸企业目标责任管理,企业法人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并制定了《湖北省外贸企业出口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年初由省外经贸委下达1994年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企业的出口、收汇、利润三项目标。按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半年预奖,全年兑现,连续两年完不成工作目标的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并实行奖惩兑现。对丝绸等19家企业法人分别给予奖励;对9家外贸企业法人分别给予扣发部分和全部风险金的处罚。
3.实施大经贸战略,让我省更多的生产企业、地市县外贸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1994年新赋予13家地县外贸企业、20家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物资、供销、商业、出版等4个行业公司具有外贸经营权,目前我省地市外贸公司开口达32个,自营出口生产企业达76家。
4.实施集团化战略,先后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了四家集团公司。
5.实施股份制改造工作开始起步。去年我省先后批准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五大业务部改组为五个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省畜产进出口公司21个业务部改组为21个有限责任公司,并试行内部职工参股试点。
6.在部分外经贸公司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在大部分企业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行优化组合,增强职工竞争意识。
7.对部分地市县外贸企业的内销网点实行国有民营、拍卖经营、租赁经营。
8.强化内部管理。各单位根据改革的新形势,制订或修订了业务、财务、人事、行政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环节的管理责权,使企业内部有章可循。不少公司针对出口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加强了资金、出口成本、货源和基础工作管理。
1995年我省外经贸体制改革正在进行的几项工作如下:
1.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准备工作。对省直外经贸企业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明确产权关系,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省轻工进出口公司已被列入全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行列,要按照《湖北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工作程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加大推进股份制改造的力度。在总结省纺织品、省畜产进出口公司股份制改造经验的同时,再选择2-3家外贸企业,争取成为股份制改组试点。
3.充实和完善企业集团。对已批准成立的集团公司,要督促其按集团章程,规范化地进行运转,真正发挥集团的作用。同时按照组织规模经营的要求,积极推进成立以外贸为龙头,贸、工、农、技相结合,外贸企业互相渗股,有可能还包括金融的大型企业集团,向实业化、综合化发展的方向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4.深化外贸企业内部改革。拟在省直外经贸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面推行出口收汇制和美元工资含量的办法,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经营目标责任管理,对超常规发展并出现好效益的企业法人重奖,对完不成任务的处罚,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出口、收汇和盈利任务的要就地免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5.进一步促进“大经贸”格局的形成。一是继续拓宽对外经营渠道。对已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地市和生产企业要消灭出口空白点;对备体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出口机电产品的企业和有出口能力的企业,要鼓励、支持并赋予它们进出口经营权。二是积极推行代理制。加紧报关行、公证行、代理行、信息中心、经贸财务公司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建设,为广泛推行代理制创造配套的外部环境。三是抓好基层外贸体制改革。对没有进出口权的亏损企业(包括外贸车队、商场、门市部、仓库、食堂、小型加工厂等)可实行租赁经营,以及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中外合营等多种形式改革,推动基层外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