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再就业转变为再创业_创业论文

要把再就业转变为再创业_创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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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再就业工程,正成为举国瞩目的焦点,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心。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等先后对再就业工程作了重要指示。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从政治高度确立了再就业工程的地位。这使再就业工程从过去简单意义上的促进下岗和失业职工再就业,变为推进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要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最根本的途径是深化改革,靠再创业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之路是深化改革发展的必然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下岗和失业职工的数量逐步增长。因此,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成为人们议论颇多的话题。究其原因在哪里?据有关资料显示,“九五”期间,全国城镇居民约有5400万人需要安置就业,而同期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仅为3800万。除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外,就业对象突出表现为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由于每年大、中专和城镇职业学校毕业生,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上年结转和本年新增的失业人员,城镇年劳动力供给总量达到1400万人左右。显然由于就业岗位不足,使得未能实现分流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遇到严峻挑战。

客观分析,这种状况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和诸多因素。目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增多是我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也是改革和发展进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

首先,这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隐性失业”集中的公开化。过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大锅饭、铁饭碗”,经济建设中存在重复建设,“大而全、小而全”的弊端,导致企业冗员过多。致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职工被迫下岗。加上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由国家安置,统包统配,在不考虑经济效益前提下,实行“全员就业”,这种“工作分摊”和“收入分摊”的实质,是劳动者“不充分就业”和“不充分获得报酬”,下岗现象因此隐藏起来。

其次,这是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得到确认的结果。市场经济就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过去,企业无用人自主权,劳动者不能自主择业,劳动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未得到真正确认。职工进入企业后难以流动,而企业也不能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分流富余职工。当市场起作用后,企业成了买方,劳动力成了卖方,下岗因此成了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这是进入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再者,科技兴国战略逐步深入。企业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同量产出新吸纳的资本份额和劳动份额成反比,造成同量投资新创造的就业机会逾来逾少。而高科技对从业人员高素质的要求,与大量下岗人员自身实际不相吻合。相反,每年城镇仍不断新增就业人员。因此,有限的岗位与日益累加的就业人数矛盾十分突出,所以说各级政府实施再就业工程与深化改革同行。

转变观念把再就业变为再创业

目前,下岗职工主要来自破产、亏损的集体、国有企业,尤以纺织、重工系统居多,年龄多在35—45岁之间,文化程度相对不是太高,长期从事单一工种,技能单一,择业面较窄。可是,部分下岗职工求职的心态却是:等待企业好转、靠政府安排工作,坐等社会救济。这种单纯依靠国家的想法,显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符合。要适应新的形势,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促进再就业,关键是要彻底摆脱各种陈腐择业观念的羁律。必须破除只有在国有和集体单位工作才算就业的观念,破除把工作岗位分成高低贵贱的观念,破除靠国家安排就业,端铁饭碗的观念。要引导下岗职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再就业应当主要通劳动力调节来实现。下岗职工要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投身市场去自主择业、自强创业,依靠市场找职业来实现就业的人生价值。

实践告诉我们,再就业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靠再创业实现再就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再就业工程既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更是一个历史机遇,从根本上看有利于经济发展。对政府,它是一个主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发展新产业、推动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的机遇;对企业,它是一个迎接挑战、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发展自己的机遇;对下岗职工,它是一个人才流动、开创新的生活道路、实现新的人生价值的机遇。在目前的改革改组、扭亏解困形势下,要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仅靠在现有就业岗位中调剂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的是发展经济、创造新事业、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说,再就业依赖于再创业,再就业的过程就是再创业的过程。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再创业思想上,制定再创业政策,开发再创业门路,进行再创业教育,对下岗职工既不能一推了之、撤手不管,又不能全部包下来,而要鼓励和引导职工再就业,为下岗职工再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促进再就业的实现。企业要转变就业思路,广开就业渠道,通过创办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壮大自己,为下岗职工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使下岗职工尽可能地消化在企业内部。下岗职工尤其要正视现实,转变观念。一要树立自强自立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目前的经济困难中,在结构调整的形势之下,必须把自己做为再就业的主体,走自主就业之路;二要树立转业转岗观念。劳动力资源自由流动,劳动者一生中不断上岗下岗,从事多种职业,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之一;三要树立职业平等观念。

科学选择再创业,以再创业实现再就业。首先,再创业必须与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相一致,侧重在一、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再创业。巩固和提高农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这方面还大有可为。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进行农业综合开发,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条龙的产业化道路,发展壮大农业产业集团,大量吸纳农村劳动力。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企业和城镇下岗职工进军农业。同时第三产业是吸纳就业人员潜力最大的产业。目前我国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交通运输、教育科技、信息咨询、商贸服务、餐饮旅游、社区服务等产业普遍落后,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产值,比重还较低,政府和企业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广开就业门路。其次,再就业必须根据市场需求来进行,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决定再就业的方向。尤其是在社区服务和家政服务中,还有很多工作可做。因此,应鼓励下岗职工积极从事家电修理、建筑安装等各类服务工作,增加经济收入,做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第三,再就业必须把安排就业和发展经济结合起来。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集体经济中再创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工商业是就业主渠道,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就业主渠道将从国有经济转变为非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因为个体私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一般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经营灵活、转型方便,既能满足社会的多种需要,又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是再创业和再就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建立就业机制营造再就业工程环境

随着再就业工程的深入推进,全社会对再就业工程的主体——下岗职工,也在发生着一场“再认识”,“下岗职工是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的一笔社会财富”,这已成为各地的共识。近年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一批国有企业的职工走下原有的工作岗位,我们政府必须热忱关心他们的再就业,支持鼓励他们重新走上谋生的道路。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国有企业职工多年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党和政府理所当然地要把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问题,作为我们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

由于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发展,将不断有人下岗,再就业将是一种长期的工作。因此,各级政府努力从建立再就业机制入手,切实完善再就业工程。如安徽省淮南市目前制定的《解困再就业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国有集体企业新增就业岗位,20%以上须用以安置下岗人员;商业、服务业第三产业招工时,30%以上必须是下岗人员;新开办的社区服务项目安置下岗职工的比例不得低于60%;新开办的集贸市场30%以上的摊位须留给下岗人员。对于安置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的企业、政府提供多项优惠政策。最近有的地方政府推出了对部分企业下岗职工实施托管的政策。由于托管经费是由政府财政、社会保险和托管对象所在企业共同负担,因此,此举既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又有利于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生活困难。

社会各方面都要理解,尊重下岗职工,多为他们排忧解难,增强他们走向新岗位的信心。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视野更开阔一些,办法要更多一些,政策更灵活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为自谋职业、合伙就业者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重新安置下岗人员就业,必须加强对他们再就业前的培训,以提高其素质。尤其是在当前,这更是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责任。建立一个完善的培训机制、势在必行。目前,政府及社会方方面面在不遗余力地组织落实培训各项工作。已形成以劳动部门劳动就业培训网络,各类技工学校,各种社会团体和社会办学共同开展劳动转岗转业训练的格局,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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