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潜在舆论和潜在舆论场及其引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22(2016)03—0012-3 当今世界各类社会,不论是开放和民主社会,还是保守和封闭社会,总是存在和流动着一种特殊的舆论形态。这类舆论的主体是一些分散的、无组织的公众,相互之间交流联结的是家人、亲属、邻里、朋友、师生等社会族群,他们出于对某些事件和事态的关注,而这些事件、事态、话题、议程又由于某些法律、法规、政策的限制,或政治生活习惯的阻力,而不能在公开场所及大众媒介上讨论表达,只能面对面在私下场域直接传递,或者借助书信、电话、手机、微博、微信等媒介进行。舆论学将这类舆论称之为潜在舆论。 一、潜在舆论的特点:分散、隐匿、趋利 对于公开而显性的舆论,潜在舆论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第一,潜在舆论的主体是分散的、无组织的,往往以普通民众个体为主,集群而发的不多。这是由于潜在舆论的主体关注的对象多种多样,常常涉及民生或民主的话题,大众媒介又不关心或不便关心这些话题。 第二,潜在舆论的表达往往是私下的、隐匿的,或庭舍,或茶馆,或席间,或借助电话与手机。官方的媒介无法表达一般民众私下传递的意见和看法,一般的民间舆论又由于潜在舆论的小众化也往往不参与这种表达,所以听凭潜在舆论在朋友间、亲属间、邻里间、师生间自由地、零星地、低声低调地流传表达。 第三,潜在舆论的内容大多数是不容公开议论和传播的事件、问题、事项、人物、文件、政策等话语、话题。这些话语、话题或者由于明文禁止,或者由于内部限制,或者由于数十年政治生活养成的习惯,不允许在大众媒介发表,无法在一般公开集会上议论,更不能写成文章制成录音刊载传阅视听。明文禁止者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不许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内部限制者如上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下发的若干近期禁止刊载的重要通知。凡此种种,便成为潜在舆论的议论对象。 第四,潜在舆论形成和流动的动力是所议对象同舆论主体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如官员升迁、房屋强拆、个税过高、分配不公、官媒不报等,都在民众所目及和所议论范围之内,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不予关注,公开场合又不便声张,于是就私下发泄,暗地议论,遂成潜在舆论。所议的这些事项,同一定数量的人群私利有这样那样的关联。即便没有直接联系,一些人出于强烈的家国情怀,也会主动关注,并愿意同他人沟通议论。 近年来,由于新媒体及手机的普及,更有人希望借助这些媒介来影响中央的决策,使之议论的对象能为有关部门关注吸纳,并进而影响有关部门的决策或作出相应的调整,潜在舆论涉及的内容有所扩大,舆论影响社会的力度也有所加强。 二、潜在舆论的使命与功能 潜在舆论得以生成和流传,其内在动力不外乎表达内心的意向和影响现存的舆论态势。潜在舆论之所以得以生成、存在和流行,同这类舆论负有一定的社会使命有关。如果考虑到一些潜在舆论的主体实际上可能缺乏肩负这类使命的自觉性,也可以表述为潜在舆论的功能。 使命也罢,功能也罢,潜在舆论同其他各类舆论,诸如官方舆论、普通的民间舆论以及海外、境外舆论相比较,有几个特殊的、难以替代的使命与功能。 第一,显示着同官方舆论、普通民间舆论不同的,部分潜在舆论主体执着坚持的是特殊的使命或特殊的功能。这类舆论不仅不接受,甚至抗拒着官方舆论,也有别于一般的民间舆论,从而宣示着一种不同一般的舆论态势。在平时,各类舆论平和共存、没有太多冲突和交锋的语境下,潜在舆论不会直接挑战官方舆论,同官方舆论对抗,同一般民间舆论也不会公开较量。而如果一旦出现有利于潜在舆论公开表达,而官方舆论则处于弱势或较为尴尬的境地,民间舆论一时不知如何表达、左右观望之时,潜在舆论便会激烈地跳出来公开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战略、主张,这种态势下,潜在舆论必然会从隐匿走向公开,从软弱变为有力,而且必然会从习惯于私下形成和流动的一般性舆论,摇身一变为敢同官方舆论、民间舆论公开叫板、公开冲突的新型舆论品类。1976年的“四五运动”中的舆论战,便是我们观察潜在舆论使命观自我演变的一个极好的案例。 第二,党和政府一旦察觉到潜在舆论的存在和流动,潜在舆论便会成为对党和政府、对广大领导干部和各级官员有一定压力的“舆论阴影”。换言之,潜在舆论对各级党和政府、对广大领导干部和官员有一种舆论的威慑力。因为潜在舆论不像官方舆论那样容易操控,也不像普通民间舆论那样容易引领。特别是某些条件出现时,比如党和政府一旦失策,做错了事;某个官员被揭露严重违纪违规;某地某部门群众静坐示威,抗议某些严重违背民众意愿的举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爆发等等,潜在舆论就可能由隐匿演变为公开,由平日的温和软弱变为声势浩大压力沉重,这种威慑力就会膨胀放大,令党委和政府不敢掉以轻心,会比较自觉地懂得和习惯于在“笼中生活”。这种“铁笼”,除了领导人常说的“制度的笼子”,实际上还包括潜在舆论这样的“舆论笼子”。这两年,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始重视对舆情、社情、民意的测试和调查,实际上也包含着对潜在舆情的了解、认知和把握。 第三,实现潜在舆论同官方舆论、民间舆论三股舆论的平衡。各种舆论平衡的意义在于这些舆论的主体大致维持着心绪的平静、趋利的接近和对社会秩序的认同,这是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的必要条件。过去由于无视甚至无觉于潜在舆论的存在,因而在分析社会态势和估计舆情的时候,一些党委和政府只是简单地区分为官方舆论和民间舆论,对社会的治理也只是追求维持这两种舆论的平衡。个别党政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官方舆论或主流媒体的舆论足以代表整个社会的民意,因而常常习惯于通过掌握官方传媒来调整社会情绪,而不把民间舆论和海外舆论放在心上。这样,他们所维护的社会舆论实际上是失衡的。现在提出要关注潜在舆论这个表面上不易发现和捕捉的舆论形态,并且努力去实现官方舆论、民间舆论和潜在舆论三种舆论形态的平衡,这样,社会治理的水平就能得到提升。而要实现和维护社会舆情的这种总体平衡,关键就是要时时提醒人们对潜在舆论的使命和功能应有充分的认知。 第四,认识和把握潜在舆论,是加强安国定邦,实施社会综合治理的新着力点。在现实社会中,如果对潜在舆论缺乏深刻的洞察和把握,就谈不上有效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实现。官方舆论基本上由官方媒介来生成与组织,而根据“党管媒体”的原则,党媒的方针和党媒的干部由党委决定和任命,控制了方针与官员,就能控制党媒的方向和舆论,官方舆论同党政机关同腔同调,不会有大的问题。民间舆论内容复杂,但缺乏韧性和稳定,分散又无组织,一般情况下,公开显示的威力并不强大。而潜在舆论则不同,它虽同民间舆论相似,也是分散与无组织的,但它有一种韧性,有一种稳定性,其心理定势和舆论的方向性都很明确,很有力感。这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党政机构和领导干部对潜在舆论过去是不重视不敬畏的,现在即使重视了,但一下子也未免能够了解和把握。处于这种舆论状态下,要实现潜在舆论、官方舆论和民间舆论三者的平衡谈何容易!因此,对官方舆论、民间舆论和潜在舆论三股舆论力量要有全面的认知和把握,能够维持这三股舆论力量的平衡和协调运作,是实现安国定邦、综合治理的关键之一。在这种条件下,潜在舆论就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潜力,引导和利用得好,可以成为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的正能量和社会发展前进的正动力。 三、潜在舆论场的构成及运作机制 辞书称,包含若干相互刺激因素,从而能使许多人形成共同意见的时空环境谓之“舆论场”。所谓场,就是同现存事物相联系的外在环境的总体。无数个人要求和意见只有在场的作用下,经过多方面、多时段的交错、协调、组合、扬弃,才能形成一致性的共识,舆论便成为这种场的产物。舆论场的构成及其形成舆论的要素与机制是:其一,是处于同一空间即场内各要素相互影响和感染,即舆论场的内部要素相互作用;其二,是更大空间即舆论场与整个社会环境的相互影响,也就是舆论场同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如果往细观察,舆论场内的各要素,依据主客体分析,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处在场内空间的舆论主体即参与舆论活动的各色人等,他们既有相同、相似的利益诉求和情绪表达诉求,又有不同的私利和个人情感。这既是场内舆论运作的基础,又是舆论运作的动力;另一类是场内便于或妨碍舆论运作的实物环境、地理条件和场内氛围。这些影响舆论生存与流动的场内物质条件和环境,有人称之为“舆论场环境的渲染力”,这是将客观事态拟人化的一种说法,实际上表达的是因景生情的一种情景。 本文按照舆论场理论,试对潜在舆论在潜在舆论场构成作若干分析。 潜在舆论场的潜在舆论主体即生成、流动潜在舆论的人群,往往是一些对某些事务(尤其是政务与经济举措)不满,自身或周边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又得不到合法方便的渠道得以表达宣泄的人群,他们只能在场内特定的环境中得以表达与宣泄。公开表达的强烈需求和无法表达的被压抑的社会环境,使他们对潜在舆论场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和安全感。潜在舆论场相宜的实物环境,平静的地理条件和轻松而不压抑的氛围,使他们在这里想说、想议、想评论、想讨论,隐抑在内心的想法会尽快地、毫无障碍地宣泄表达,潜在舆论会很快形成和蔓延开来。去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下行,一些关心中国走势的人便同亲朋好友时常议论造成经济下行的原因,而这些“原因”在官方媒体上少有披露,民间舆论也缺少关注的热情,因此,潜在舆论场便成为讨论这些事情的便捷安全的场所。 从更大空间考察,潜在舆论场令潜在舆论主体由于身处相对安全和隐匿的场内,有一种安全感,也由于身处一隅而往外洞察,国事世情能看得更清晰、更客观,也使自己对于想表达与想宣泄的舆论对象更具责任感和担当性,这样又加剧了表达与宣泄的紧迫性。潜在舆论场成了生成与传播重要历史事件和突发事件舆论信息的主要场域。在潜在舆论场中,舆论主体有时也会由于身处一隅而往往容易产生一种过重的责任感与担当性,把事态看得过于严重,把自己想表达和宣泄的事,看得过于宏大和过于不易解决。但奇怪的是,在这种心态下,往往使潜在舆论场更有感染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诱使人们主动寻找多个舆论场的“最大公约数”,即视全社会民众利益相关的事与人为共同的舆论对象。自然,这样做实际上更为不易,更难持久。像潜在舆论场这样的特殊状态的存在,也许是各个舆论场长期共存,各自独好,难以融合的一个原因。 四、潜在舆论的引导和化解 可以说,任何社会制度下,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会有潜在舆论场和潜在舆论的存在。因为潜在舆论是在亲朋好友间生成,在客厅院落中行走,方便、自由、安全,既禁不住,也无禁的必要。尽管潜在舆论同一般舆论一样,有时也少不了错误和偏见。 随着国家政治生态的进步,社会透明度的加大,一部分潜在舆论会失去流行的动力,销声匿迹,自生自灭。一部分潜在舆论则由于官方舆论场的接纳和民间舆论场的张扬而弃潜在舆论场而出走。但我们不必担心,社会生活中又会有新的潜在舆论生成,并在这个场内自由行走。同一般舆论一样,潜在舆论也是生生不灭的。 前面分析过,潜在舆论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流动的必然性。这里还应该指出,每当国家民主政治退步,每当言论自由钳制加重,潜在舆论的生成流动便会加速,潜在舆论场对于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压力也会日日加重。这几乎是一个不必证明的规律。因此,分析其中的缘由,找到引导和化解潜在舆论的路径和办法,在当前有着特殊的意义。 有识者提出过一些路径和办法,笔者认为有启发和有可操作性。 其一,是通过立法,确保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和开放社会公开表达的渠道。记得毛泽东说过,要在中国造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还记得邓小平也说过,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现在的问题就在这里,对于有些领域和有些问题不让人放开说话,不许人充分说理,动不动就给人戴大帽子,那就必然大道不通小道通,令潜在舆论泛滥。而要真正开放言论自由,光有宪法是不够的,要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来保障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落实。 其二,是构建更多的表达宣泄、建言监督的渠道,让广大民众能公开安全地表达自己的声音,讲出自己的不满、痛苦和委曲。互联网技术为更多群众掌握之后,群众有了表达自己意愿和情绪的渠道,党委和政府则建构了社会公开表达意见、实现上下左右自由沟通的新格局,也有了便捷吸纳各种舆论场生成和流行的万千舆论的平台。可惜的是,有的地方,有的部门,这种新平台创建不久,群众使用新媒体表达自己的声音的新气象形成不久,由于对这种媒介新生态不习惯,由于对互联网便捷的传播活动可能产生的负面后果设想得过于严重,这种可喜的局面被一系列政策规定结束了。也就是说,建言大门刚刚打开又被关上了。对此,我们需要必要的反思和检讨,争取把言路拓得更宽,为民众的建言监督提供更多的方便和安全。唯有这样,潜在舆论才会更多地跑出“地下室”,投向公开表达的阳光。 其三,官媒应彻底放下架子,欢迎民间舆论登上自己的平台发言议事。官媒要进一步加大透明度和公开性,以最大空间、最大程度地表达民众想知道的事,想说的话语,想发表的批评。试想,如果我们的官媒透明度有了极大的加强,公开性有了空前的拓展,官方舆论场同社会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和谐进步,官方舆论场同民间舆论场在表达对象和评论主题方面有越来越多的共同话语,潜在舆论的空间、力度和民间接触度还会像今天这样吗? 笔者坚信,沿着以上三个方面努力进取,加强立法以拓展言论自由,开放言路以构建民意表达新格局,改进官媒以强化透明度公开性,潜在舆论和潜在舆论场的弊端一定会得到引导和化解,目前的中国舆情困局也会有一个根本的改变。 为此,党委和政府应更大力度地支持官媒改革开放,民间舆论应更加和谐地同经常处于隐匿状态的潜在舆论平等相处,潜在舆论也应该主动地提升对官媒的信赖度,更好地团结民间舆论共同利用各种社会平台发声,争取这三种舆论形态有更大的“公约数”,有更多的共同话语。 今年以来,习近平三次讲到新闻舆论、网络传播和知识分子问题时,都表达了同一个主题,即支持民众自由思考、自由发声和自由监督。 在2016年2月19日中央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领导干部要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媒体宣传政策主张、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问题、引导社会情绪、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实际工作。”① 在4月19日中央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网民大多数是普通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各自经历不同,观点和想法肯定是五花八门的,不能要求他们对所有问题都看得那么准,说得那么对。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② 在4月26日中央召开的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知识分子有思想、有主见、有责任,愿意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就工作和决策中的有关问题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提出批评。对来自知识分子的意见和批评,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要热忱欢迎,对的就要积极采纳。即使一些意见和批评有偏差,甚至不正确,也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人不是神仙,提意见、提批评不能要求百分之百正确。如果有的人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不妥当或者是错误的,要开展充分的说理工作,引导他们端正认识、转变观点,而不要一下子就把人看死了,更不要回避他们、排斥他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同知识分子打交道,做知识分子的挚友、诤友。”③ 初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上述三个座谈会上的讲话,让我们对潜在舆论的听取、引导和化解有了新的感悟和体会。笔者相信,在新的舆论环境下,中国的潜在舆论场和潜在舆论一定会有可喜的变化,中国的舆论格局也一定会呈现欣欣向荣的新的形态。 ①《人民日报》2016年2月20日。 ②《人民日报》2016年4月20日。 ③《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论潜在舆论场与潜在舆论场及其引导_社会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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