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研究_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论文

我国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研究_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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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1年,日本通产省在其发表的白皮书中第一次提到,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工厂”。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目前还不是世界的“制造中心”。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在制造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大量的技术标准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我们企业做的更多的是OEM的工作, 国外企业凭借技术标准获得了最大的利益。我国在技术标准管理和战略上的差距更大。在国际ISO、IEC现有的16700多项标准中,以我国为主起草或采纳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仅有10余项,和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对称。

一、技术标准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又一瓶颈

由于技术标准管理和战略的落后,使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例如:美国思科公司以我国华为公司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思科路由器的私有标准协议为名,起诉华为及其在美国的分公司。又如,目前全球基于MPEG2的DVD设备90%是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制造,欧、日、韩地区的九大电子商就新一代DVD规格已达成协议,即将推出按新标准生产的“蓝色光盘”,旨在控制下一代DVD技术标准,以高的起点开辟新市场,将中国企业拒之门外。再如:移动通信网络的3G技术标准(欧式WCDMA、美式CDMA2000和中国的TD—SCDMA)之争,已不仅仅是国内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的企业市场竞争,也关系到国家利益。今年2月23日, 在参加世界国际标准组织会议的中国代表愤然退出该会议,以抗议该组织中垄断势力对中国无线局域网推行标准(WAPI)的歧视。

根据商务部的调查,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损失约17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出口额的5.2%。上述各个数字分别比2000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14个百分点、60亿美元和0.7个百分点。

2003—2004年,笔者完成了“深圳市数字视听产业发展推进计划(2005—2010年)”课题,其中完成的《国内外数字视听产业的调研报告》表明:在数字电视产业标准、数字会议远程系统标准、消费类数字视听产业标准(DVD等)、汽车数字视听产品标准方面,国外著名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并获得了绝大的利益,并制约了我国在这些制造产业中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如:在数字汽车电子产品方面,国内企业尽管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是利润的90%为国外企业所有;在DVD方面,国际DVD6C联盟(包括日立、IBM、松下电器、三菱电机、东芝、JVC大型国际企业)作为DVD技术及格式的主要开发公司,它们背靠标准,且手握其中绝大部分核心专利,一直紧扼中国DVD产业的咽喉。中国DVD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向6C联盟缴纳超过15美元的专利费。在我们对国内最大的DVD制造基地(深圳市宝安区)进行调研时得知,由于6C联盟大幅提高DVD专利使用费,2004年上半年宝安地区有37家(占宝安53%)DVD企业倒闭或停业。全国有近100家DVD企业倒闭或停业。

数字电视及其相关产业被认为是未来最具潜力的市场,仅中国国内就有1.5万亿的市场。由于国内技术标准落后,我国已在卫星标准、有线电视传输标准两大系统中全部采用欧洲标准(DVB-S、DVB-C)。在数字电视传输涉及最大市场、最重要的地面传输标准方面,由国内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分别推出的标准,已争论了长达8年,仍未发布实施。目前,尽管我国已有北京、上海等25 个城市开始试播有线数字电视。但中国数字电视制式标准尚未确定,极大地影响了国内数字电视产业的技术创新,特别是技术研发后的以批量化制造为目的的技术创新市场竞争。标准争辩八年之痛,使业界普遍认为,技术标准工作的滞后是目前市场上五花八门的数字电视名称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技术标准落后的重要原因不仅仅是技术落后,还在于我们的技术标准管理体制落后、技术标准市场竞争战略落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与技术标准管理脱节、技术标准管理机构与企业脱节、缺乏有效的技术标准市场竞争战略。

二、国外学者及企业对技术标准管理与战略的重视

(一)技术标准与企业技术创新相结合

长期以来,技术标准一直被作为技术联系和管制的工具,没有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系统地研究应用技术标准问题。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外学术界才将技术标准作为一个与技术创新相关的研究课题。英国爱丁堡大学的萨德海克·卡诺教授(Sadahiko Kano,1991)首先提出了系统创新的概念。他认为,技术创新和技术标准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1)系统创新的概念。 即通过标准化作为一个连续标准产生的过程,在某一阶段会发生全系统框架的创新;(2)作为独立渐进的创新,它们必须在全面系统标准的框架内。标准化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将纷乱的技术创新转变为系统的技术创新活动,并形成新的市场。其次,卡诺教授在通信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根据一系列连续的技术标准产生,分析了移动通信系统创新的演化过程,第一代(IG)模拟标准,第二代(2G)数字标准,第三代(3G)多媒体标准,他认为,在标准化的过程中,不会抑制技术创新。第三,他对区域化市场的技术创新与技术创新标准化进行了比较研究。他的研究表明,从经济学和产业结构的观点看,每一时刻,新一代标准的产生,都会产生一个新的市场,从而给新的竞争者一个进入市场成为新一代系统的主要竞争者的机会。一代新标准的产生,给市场带来活力。美国学者菲利普(Philips.A, 1997)认为,技术的协调发展需要和技术的标准化紧密结合。

(二)技术标准的分类及其制度演化

弗兰斯曼教授(Fransman,1998)也是一位在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研究方面卓有成就的学者,他通过比较电信和互联网,研究了其技术创新过程,提出了在电信中的正式标准(Formal Standards)和互联网中的事实标准(De facto Standards)分类。他认为正式标准来自于标准起草组织机构,而事实标准产生于市场运行之中。前者往往具有更高的质量和合法性,但是产生的速度要慢于后者。戴维德教授等学者(David & Greenstain, 1990, Belleflamme,2002)认为:过去我们往往注重正式标准,这是由政府或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而现在,由于技术创新周期的缩短,事实标准越来越重要,它们往往是由市场中的优势企业制定的。英国伦敦大学的保罗教授(Paul Belleflamme,2002)研究了正式标准和事实标准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在过去的20年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已经从独立的或封闭的系统向大规模市场发展。达到上述状况,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标准化的采用使得产品具有兼容性。但是,正式标准具有重要的缺陷:与事实标准相比,产生这些正式标准的步伐太慢,往往跟不上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莱耳(Lehr,1992)指出的:“工业标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快速的技术变化同时增加了由于标准制定的延缓、采用错误标准的社会成本”。安东尼教授(Antonelli,1994,1998)研究了标准作为经济制度的演化过程和技术标准的各种作用和效应;他认为:在传统产业中,技术标准化问题并不复杂,但是随着信息和IT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周期的缩短,对标准化的需求不断提高,技术标准问题也日益突出,技术标准化已经成为一种制度。

(三)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

近期,有一些学者研究了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帕特森教授(Patterson,2002)认为:人们对一种技术标准的需求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对这种专利技术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对技术标准本身的需求。如果将这两种需求都作为对专利的需求话,那么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就存在过度保护现象,他认为应该在专利使用费的谈判中加入最终用户的力量以显示公平。但是先行制度安排仍然有利于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克鲁特·布琳达(Knut Blinda, 2004)在基于对欧洲公司的调查样本的基础上,分析了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及其对标准化过程产生的可能影响。理论研究表明:对技术诀窍(Know how)保护强度越大,参与正式的标准化过程以牟取更大技术组合价值的可能性越高。鲁迪·贝克教授(Rudi Bekkers, 2002)考查了知识产权在形成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产业中的作用。 该行业是一个技术标准扮演主要作用的高技术产业的典范。在形成GSM标准的过程中, 人们对知识产权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目的是为了避免单一的知识产权持有者妨碍甚至全面阻碍技术标准的发展。然而,最终的GSM标准也包含了大量的所谓的基本知识产权,即没有这些知识产权,GSM的生产是不能实施的。当然,学者对把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捆绑在一起,牟取高额垄断利润的企业行为,也进行了分析,指出:两者必须达到平衡。

(四)技术标准与市场竞争战略

蒙特罗教授(Montero,2002)比较了在不同的调控手段下对新的技术投资的激励情况。他认为,必须考虑从降低成本方面促使产出效应的提高。一旦考虑了产出效应,命令和控制手段与市场手段相比就能对技术创新产生更强的激励。这个结论是基于命令和控制手段所具有的战略产出效应。然而,他仍然主张在充分的竞争条件下,基于市场的手段与基于命令和控制的手段相比具有微弱的优势。焦耳·布鲁诺(Joel F.Bruneau, 2004)则认为,从实际的效果看,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 与基于市场的手段相比,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来说产生了更大的激励,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大学约瑟夫·法利尔等学者(J.Farrel and Besen.S.M.1998)研究了电信产业服务的兼容性标准和市场结构。芬克、佩卡姆斯和贝克等学者(Funk, 1997; Pelkams, 2001; Bekkers et al,2002)研究了技术标准的战略问题,他们认为,在移动通信市场,一种标准的成功是靠企业的战略联盟行为来实现的。而一些企业的市场成功也是和标准化的演进紧密相关的。技术标准之间的竞争往往表现为不同技术标准联盟之间的竞争。更重要的是,战略联盟是解决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化矛盾的主要方式。如在GSM标准发展和扩散的过程中, 联盟战略发挥了效应的作用,它也是解决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种方式。

三、我国企业必须加强技术标准战略

2003年,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国家科技部适时提出了“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科技战略,并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列入“十五”重大科技专项,以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研究技术标准战略问题。综合国内这次大规模的研究看,主要集中在下属论题上:(1)制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2)完善并推进国家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3)在战略和体系框架指导下,取得若干技术标准研究的突破;(4)推动地方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显然,这是一次以政府政策为导向的应用研究。旨在推动地方试点城市的技术标准工作。这次研究,大大推进了我国对技术标准的普及和应用。

(一)技术标准战略和企业自主创新战略相结合

技术创新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当程度上依赖“技术标准”。因为经济增长需要技术创新的扩散,而“标准”不仅影响着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进程,同时还决定着企业能否从技术创新中获得利益。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具有基础性作用”,同时“技术标准化过程既有正的效应,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技术标准不仅会引发符合标准、质量优异、价格低廉的大型企业“制造”某种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又会诱发其他同行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甚至会触发后者的“标准创新”,即推动新的标准化过程,这又会诱发市场结构发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从战略角度出发,技术标准既可能导致积极的“技术追赶”,也可能导致“追赶者徒劳的技术努力和资金耗费”。因此,对企业来说,要提高标准化的效率和效益,采取包括联合制定标准的多种标准战略。波特的竞争理论表明技术标准化恰恰有利于规范市场结构和竞争秩序,使同业之间的竞争处于有序状态之中。我国应重视技术标准化工作,制定明确的国家技术标准化战略。

(二)从商业化的角度应用企业技术标准

从商业化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从技术的角度)研究技术标准问题,技术标准是技术标准化过程的产物,而技术标准化过程是带来新的、市场可接受的产品/服务标准的一系列活动。“技术标准”影响着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扩散的进程,影响着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同时决定着企业能否从技术进步中获得经济利益。因此,从商业化的角度应用技术标准化对市场结构和竞争的影响实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讨论:第一,在产品—市场结构中配置技术标准,在差异化(消费者可感知的价值或质量)和成本中找准技术标准的定位,以获得基于技术标准的竞争优势;第二,在企业价值链包含的各种活动中,广泛应用技术标准;第三,企业为选定的技术标准、市场竞争投入资源,进行资源配置;第四,企业运用组织设计和管理方法来进行管理技术标准的职能。

(三)加强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管理

在确定了企业技术标准战略框架后,加强企业标准战略的管理是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企业技术标准领先战略、企业技术标准跟随战略、特别是创新网络给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提高资源和知识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形成和巩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国内企业在TD2CDMA上的技术联盟创新网络的建立, 就是基于打破国外对通讯领域的垄断地位,以期形成自己技术核心优势的结果。因此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大唐与南方高科、华立、华为、联想、中兴、西门子、北电、中国电子和普天等结盟以与WCDMA和CDMA2000标准抗衡,以提高TD2CDMA技术成员核心竞争能力。学者和行业人士在总结我国WAPI标准失利的重要原因时,管理因素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WAPI缺乏国内厂商的支持,缺乏把强大的市场作为后盾,国内多方利益难以协调,技术标准管理混乱。针对上述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企业在技术标准与战略制定、管理上的主导地位。在国际上,技术标准更多地来自企业技术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主导地位。例如在GSM标准制定中,在该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最强的Motonola、Ericsson、Nokia、Siemens和Alcatel五大企业集团组成了GSM技术标准化联盟。 成为该领域技术标准制定的核心集团。因此,必须以企业为主体,确立企业在技术标准制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四)加强企业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标准管理的结合

技术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和趋势是在技术标准中包含了越来越多的专利技术,如何解决技术标准的“开放性”和知识产权的“私有性”之间的矛盾,在今后很长时期内对企业和国家建立技术标准战略都是一个难题。目前,国际普遍采取的模式是把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模式。这一点对我们发展中国家企业来说具有启示作用。科技成果快速转换为技术标准是跨越科技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标准化三方面的组织管理活动,我国现行技术管理体制,对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管理造成了障碍。表现为标准化与技术创新活动及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严重脱节、三者的政策内容不交融、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传导不畅通所造成的。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标准制定的关系以及企业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的组织模式与管理体制的结合,特别是在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中如何构筑技术标准管理的组织结构并建立使其良好地运行的机制,是技术标准管理的核心。在竞争的环境下,必须使组织适应管理体制的要求。以调整资源配置、组织层级与新的政策。

(五)将技术标准战略与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相结合

目前,国外技术标准化发展战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趋势是突出国家技术创新的重点课题和重点领域,强调产业技术经济发展。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均把确保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国际标准化战略、标准化政策和研究开发政策的协调、实施,作为标准化战略的重点。日本将信息技术的标准化、环境保护的标准化等放在重点领域的17个标准化课题上。美国和加拿大将健康、安全、环境、贸易、产业等方面的标准化作为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各国在研究制定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同时,将科技开发与标准化政策统一协调。

对于我国来说,把技术标准管理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相结合是重要的。第一,我国作为技术创新的跟随者和赶超者,“组织型”的技术标准化过程能够避免“市场型”技术标准化过程产生的多重标准导致资源浪费现象;第二,技术标准的开放性和国家化,是技术标准化的趋势,需要政府及产业相关机构加强国际合作;第三,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特别是正式标准,需要具备超前性,特别是需要超越相关部门的利益。这些无疑对政府等管理机构制定技术标准政策和技术标准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置、破解与跨越以技术标准等为主体的技术壁垒,实质上是各国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较量。

前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调查使我们深切体会到:“企业的竞争体现在市场上,市场上的竞争体现在技术上,技术的竞争体现在技术创新上,技术创新的竞争体现在知识产权上,知识产权的竞争体现在技术标准上”,“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注:杨武,申长江.深圳市数字视听产业发展研究报告[R].2004.)

因此,必须研究技术标准战略与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把技术标准战略的制定与管理纳入到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机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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