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治澳”十五年的回顾与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五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72(2014)10-0001-10 “澳人治澳”属于“一国两制”下的创新产物。由于本身具有创新性与政治性的特点,它必然经过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适应过程。而适时适当的回顾、反思是必不可少的。“澳人治澳”正迈向15年,基本法规定的高度自治50年不变,已走至1/3。从50年的发展战略看,15年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发展时刻,适时回顾及反思有利于总结发展规律和检讨自身发展不足,有助于及时制订下一个15年的“澳人治澳”战略规划。从文献看,学界对“澳人治澳”15年的成功落实几乎是一致持肯定看法(杨允中,2014;饶戈平,2014;杨开煌,2014)[1]1,278[2]9[3]13。不过,这看法更多偏向较宏观的政治层面。然而,“澳人治澳”的成功不但要严格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要在基本法相关规定赋予的高度自治权下,做好“澳人治澳”。所以说,“一国两制”的成功内涵应包括政治与治理两方面。从本人手上掌握的文献看,有关特区管治问题的研究不少,但从“澳人治澳”治理层面结合“一国两制”政治层面的研究相对较少,而以“一国两制”下“澳人治澳”为题的相关反思文章更为鲜见。问题可能出现在学界一直是政治层面思考凌驾于治理层面思考,不排除把“一国两制”成功落实等同于“澳人治澳”成功治理。经过15年的发展,是时候分开来看。这正好是通过“澳人治澳”研究“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最佳时间点与切入点。本文将从治理层面对“澳人治澳”15年的绩效进行回顾,并因应一些治理不足、缺位提出一些反思。 学术界从政治层面对“澳人治澳”15年的成功落实几乎是持一致肯定看法。为了避免重复研究,本文不再从政治层面论述“澳人治澳”15年的成功实践,而选择在治理层面进行相关回顾。由于治理层面牵涉广泛,本文将集中从政治、经济、社会的治理进行相关描述以及治理绩效分析。 (一)政治发展的回顾 从秩序和持续性角度来看,“澳人治澳”15年的政治发展,总的而言,政治发展相对稳定。从秩序看,政治秩序可解读为权力、权利的依法执行,不管是政府权力抑或居民权利。过去15年,一方面,澳门特区没有发生重大的政治性事件,如政治动乱、权力突变等。即使2006年发生轰动一时的“欧文龙事件”,以及今年发生“反高官退休补尝法案”,也没有触发政治动乱和权力突变。此外,由于澳门特区政府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与《澳门基本法》相关规定,在中央的信任下,基本法赋予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正有序地运行,政治互信基础日益巩固。从中央到特区,以至特区内部,政治秩序有条不紊,权力自上而下地有效运作。另一方面,特区内部虽有不少政治诉求,如提出普选行政长官、高官问责制、立法会间选制度改革等,但这些诉求符合基本法和本地法律赋予居民自由表达的权利,完全合法,所以它没有影响,也没有干扰整个政治系统的运作。在“澳人治澳”15年下,特区政治秩序是井然有序的。从持续性来看,政治的持续性可解读为政治不中断下权力的顺利交接。过去15年,在“澳人治澳”下,澳门特区政治没有发生中断,权力交接顺利。2008年,特区政府落实了基本法第23条立法;2011年,为了与时俱进地推行民主政制,特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第47条、第68条及附件一、附件二规定。附件一修改:选举委员会人数由300人增加至400人,附件二修改:立法会直接、间接议席分别增加2个,经过五部曲,2012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申请,澳门立法会随后于2012年8月29日完成相关立法程序,2012年9月3日,时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签署命令,公布了这两个法律文件,澳门政制发展正式迈前了一步。此外,澳门特区经历了3次权力交接,第1次是时任行政长官何厚铧连任,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第2次是权力移交至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第3次是现任行政长官崔世安连任。由于基本法对参选行政长官设有一定门槛,故3次连任都是在没有竞争对手下顺利交接权力,并没有发生政治不持续发展问题。 在政治发展相对稳定下,“澳人治澳”15年的政治治理绩效并没有因为政治相对稳定而有较突出的表现,相反更有政治问题边缘化现象。从政治学看,政治改革的核心主要有三方面:权力改革、政制改革、公共行政改革。从权力改革看,关键是权力再平衡。我们不能一刀切地认为特区政府过去15年没有推行权力再平衡的权力改革,但从一些司局级的官员15年来毫无变动来看,这种权力再平衡的权力改革是十分微不足道的。而在微不足道的权力改革下却发生了巨大的“欧文龙贪腐案”,大致上反映出权力再平衡改革的失败。从政制改革看,重要的是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立法会选举制度,司法制度独立。过去15年澳门在政制改革方面也作出了努力,推进了行政长官选举制度和立法会制度的修订。行政长官产生委员会由原来的300人增加至400人,立法会的直选、间选议席分别增加两席。司法制度继续保持了较高的独立性。改革绩效是循序渐进和有目共睹的。但循序渐进的改革似乎未能满足社会要求,包括行政长官产生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立法会间选制度的认受性和直选制度的公正性,社会一直存有极大争议。从公共行政改革看,其改革治理绩效取决于公务员系统的专业性、制度性、组织性。可以说,过去15年,特区政府在公共行政改革方面是不遗余力的。例如2006年颁布《公务员公积金制度》、2007-2009年推出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2009年制定第14/2009号法律(《公务员职程制度》)、制定第15/2009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2010年制定第24/2010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通则》、第112/2010号行政命令《澳门特别行政区官员守则》,2011年颁布第23/2011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等。但社会普遍对这些改革绩效评价一般,如主要官员通则没有形成有效约束的高官问责制,公务员的职称制度没有形成一种向上激励、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没有产生一支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等。正如有研究指出,特区政府成立14年来在公共行政改革和公务人员制度改革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工作表现评核制度并没有完全调动公务员士气和积极性,而官员问责在一定程度上也没有办法得到全面落实,有待改善(杨允中等,2014)[4]142。 综上可见,就过去15年澳门的政治治理绩效综合权力改革、政制改革、公共行政改革而言,一些核心的改革大部分未能经得起发展所需的检验,绩效未如理想。 图1 澳门GDP增长率与GDP产值(2000-2013) 图2 澳门的GDP、服务出口、博彩业收益,G/GDP(2001-2013) (二)经济发展的回顾 1.本地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双位数 过去15年,在赌权改革带动下,本地生产总值倍增,年均增长率达13.5%,形成博彩经济发展格局。2002年,特区政府推行赌权改革,在法律竞投下,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永利度假村分别夺得三个正式赌牌。2004年,特区政府分别在三个正式赌牌下派生三个副牌,由威尼斯人、美高梅和新豪天地占有,这就是澳门目前赌权改革下的“3+3”模式。新制度经济学代表诺斯指出,制度因素会影响经济成就乃无可争议。而且不同经济体系长期经济成就的差异是源自制度演进的方式也是无可争议的。(诺斯,1994)[5]7“3+3”模式,打破了博彩业过去长期由一家垄断,形成了“3+3”的寡头竞争格局。在新的博彩市场竞争制度下,由图1可见,2002年,博彩收益为234.96亿澳门元,2004年为435.11亿澳门元,较2002年增长85.18%;随着“3+3”格局形成和投入生产,2013年的赌收为3620.19亿澳门元,较2004年增长730.02%(7.3倍),从2002至2013年,博彩业产出年均增长率达28.23%。在博彩规模经济影响下,澳门本地生产总值也水涨船高,2000-2013年均增长率高达13.5%。由图2可见,这种增长并非平稳的,而是呈M形波动的。博彩业产出占本地生产总值(G/GDP),由2001年的37%到2013年的89%,另外,通过年均增长率计算比较得出,2001-2013年,博彩业年均增长率为23%、服务出口年均增长率为19%、GDP年均增长率为14%,显示博彩业增长高于服务出口和本地生产总值,这说明博彩业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存在高度依赖关系,本文将这种高度依赖博彩业的经济关系,称作“博彩经济”。 2.接近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是指在经济运行中,一种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要素获得充分利用的情况。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把就业放在第一位,体现就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澳门统计局数据显示,由2000-2013年,澳门失业率分别为6.8、6.4、6.3、6、4.9、4.1、3.8、3.2、3、3.5、2.8、2.6、2、1.8。从整体上看,在经济高速增长下,失业率有序下跌,就业情况得到持续改善。由图3可见,澳门劳动人口由2000年的20.95万人增加至2013年的36.78万人,增长率为75.56%;劳动力参与率由2000年的64.3%增加至2012年的72.4%,增加了8.1%;就业不足率由2000年的3%降至2012年的0.8%,下降了2.2%,失业率由2000年的6.8%降至2013年的1.8%,下降了5%,澳门特区时期基本上实现充分就业。以25~54岁主要阶段劳动力为例,2000年男性就业人数为8.61万,女性为7.48万,到2013年,男性就业人数13.58万,女性为13.9万,数据反映,女性就业率较男性就业率高,显示,近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不但有效地促进充分就业,而且还拉高女性的就业率,从而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这是澳葡时期没有发生过的。 图3 澳门劳动参与率、失业率、就业不足率与劳动人口(2000-2013) 3.持续性通胀 通货膨胀是指物价水平持续上升的情况。一般而言,物价水平每年以单位数上升,被视为温和通货膨胀,物价水平每年以双位数上升,被视为急剧通货膨胀,但理论界对此没有达成共识。 澳门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00-2013年,澳门的通胀率分别为-1.61、-1.99、-2.64、-1.56、0.98、4.4、5.15、5.57、8.16、1.17、2.81、5.81、6.11、5.5(图4)。自2004年开始,物价水平出现持续上升现象,而总体而言,升幅在单位数以内,这段时期可视作温和通货膨胀。在正常情况下,通货膨胀是经济增长的伴生产物。在特定经济增长下,不同的经济环境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通货膨胀。以澳门为例,在经济年均增长呈双位数下,其拉动的通货膨胀程度在单位数内,应该属于可接受范围之内。另外,我们发现,澳门经济由2000年开始复苏,由之前的4年负增长变为5.7%的正增长,而通胀开始发生是在2004年,滞后4年。自2005年开始,才察觉经济增长与通胀这种伴生关系。主要原因是2000-2004年是赌权开放下投资前期,资本处于投入阶段,还没有实质性产出,由前期资本拉动的GDP增长没有打破市场价格黏性,所以物价水平维持通缩。直至2005年,陆续有大型博企投入运作,在高薪挖角下,工资水平变化快于劳动力供求变化,使工资黏住劳动力供求关系。工资水平上升,继而打破市场价格黏性,物价水平伴随着经济增长起伏。 由GDP增长率、失业率、通胀率15年的演变可见,澳门正处于经济繁荣时期。 图4 澳门的通胀率(2000-2013) 在经济繁荣下,“澳人治澳”15年的经济治理绩效并没有因繁荣而十分突出,相反更出现治理缺位现象。从经济治理角度看,产业政策、制度创新是主要的治理对象。从产业政策看,过去15年,产业政策过于倾斜博彩业,致使澳门产业结构失衡、博彩业一业独大、产业特殊化问题日益突显,而产业政策从根本上严重偏离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的方向。可以说,过去15年产业政策创造了经济繁荣,但却错失经济多元发展机会,绩效上看好坏参半,长远发展上看并不到位,主要是产业政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将澳门产业特殊化回归产业正常化,产业结构也因政策缺位而发生结构性风险。从制度创新看,主要牵涉产权保障、公平竞争、交易成本。回归前,澳门公布第97/99/M号法令核准之《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回归后,2012年公布第5/2012号法律,修改著作权及有关权利之制度。尽管提供了产权保障制度,但创新明显不足。公平竞争主要建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前者打击欺骗行为,后者打击合谋定价。《澳门商法典》第160条被视作不正当竞争条例,但仅针对欺骗行为,一直以来没有作出修改,而反垄断法至今仍未立法,因此,现行制度无法确保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交易成本在制度创新中非常重要,交易成本低能够激励投入生产。过去15年,澳门的交易成本因制度僵硬,欠缺创新而相对较高。例如,2006年“欧文龙贪腐案”的寻租成本;2010年澳门非凡航空破产、2013年澳门莲运巴士破产的契约成本;的士滥收车资的不确定成本。一个微型市场,发生如此各种各样的不合理交易成本,显示制度僵化,欠缺创新。 (三)社会发展的回顾 1.居民收入水平 从经济角度看,居民收入水平是体现社会进步的关键指标。如果大多数居民达至中等收入水平,显示的是一个橄榄型社会,而橄榄型社会是一个相对进步的社会。由图5可见,澳门居民总收入由2002年的837.44亿澳门元增加至2013年的4981.8亿澳门元,增长率高达494.88%;澳门本地居民月收入中位数由2000年的4822澳门元增加至2013年的12000澳门元,增长率高达148.86%;澳门本地居民存款由2000年的832亿澳门元增加至2013年的4324.03亿澳门元,增长率高达419.71%。以上说明澳门居民收入水平在过去15年有显著的提高,社会在进步中。 2.幸福指数 美好生活指数(Your Better Life Index),又称为幸福指数,它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参考指标。澳门经济学会自2010年开始开展澳门居民幸福指数研究。2010-2013年澳门整体主观幸福感为7.03、6.92、6.91、6.98[6]86。(柳志毅,2014)由于数据只有4年,未涵盖至15年,而数据变化不大,基本上徘徊在中上水平。若从澳门的经济状况推断,澳门居民主观幸福感应该较回归之时有所增进,显示社会有所进步。 图5 澳门本地居民收入水平(2000-2013年) 3.人文发展指数 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这是联合国用作衡量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准,是社会进步的集中体现。由图6可见澳门人文发展指数走势,回归之时,人文发展指数由2001年的高位0.906回落至2002年的0.776,之后的十多年,呈持续上升,至2011年时为0.868。如果按照联合国的标准划分,0.868属于极高人文发展指数,属于进步地区。由于澳门特区并非该组织成员,故没有被纳入排名。但从数字上看,过去15年,澳门的社会经济发展处于整固进步阶段。 图6 人文发展指数 由居民收入水平、幸福指数、人文发展指数15年的演变可见,澳门的确发生了社会进步。在社会进步下“澳人治澳”的社会治理绩效并非想象般突出,相反更形成深层次矛盾。然而,社会进步是否可以代表社会治理绩效,当中还要看社会进步是由资本力量推动抑或政治力量推动。如果由资本力量推动,这是环境压逼下的一种社会进步;如果由政治力量推动,这是环境相对公平竞争的一种社会进步。本文认为,澳门目前的社会进步很大程度属于资本力量推动。原因有二:第一,经济繁荣由资本创造,社会进步必然深受资本影响。根据马克思理论中提到生产力影响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影响上层建筑,如果生产力由资本力量主导,那么,生产关系的变化必然受到资本力量影响。而澳门过去15年的经济繁荣,它是由资本推动的,这是理论界普遍认为的。所以,根据马克思理论,澳门的社会进步某程度上看也是由资本推动的,这是理论上的一种检验。第二,如果社会进步由政治力量推动,而不是由资本力量推动,应该说,澳门的社会进步是一种属于整体相对合理的进步,居民都能通过社会进步实现安居乐业,例如新加坡的社会进步是由政治力量推动的,新加坡人都能安居乐业。而事实上,目前的澳门社会现实还谈不上安居乐业,主要因为楼价飆升使澳门发生住屋问题,甚至延伸至住屋贫穷,这是客观的一种检验。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客观上看,澳门目前的社会进步很大程度上是资本力量推动的,而它反映的恰恰是政府的社会治理未如理想。 反思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没有反思,就没有改革,没有改革,就没有可持续发展动力。澳门学界很少采用反思研究。我认为,这也值得学界反思,例如,我国开放改革的成功是公认的,但从来都没有缺少这方面的反思研究,为什么澳门就没有?这是一个关注点。过去15年,澳门特区的确发展进步了,在落实“一国两制”方面是成功的,这毋庸置疑。但是不是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答案肯定不是。从治理层面看“澳人治澳”,如上所述,尽管澳门特区取得了政治相对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发展局面,但在这种发展局面背后产生的一些治理不足问题,当中存在一些治理绩效与社会期待形成强烈反差,这都是构成反思的理由。未来15年,澳人如何治澳,当中我们需要反思什么?如何反思? (一)政治发展的反思 一方面,我们看到“澳人治澳”15年的政治相对稳定,另一方面,我们也意识到在政治相对稳定下,政治治理相对不足,当中以权力改革最值得社会深刻反思。 1.政治相对稳定由权力集中抑或权力垄断所致? 权力集中与权力垄断的最大分别,前者是制度产生,后者是政治形成。从治理角度看,权力集中是政治改革的动力,权力垄断是政治改革的阻力。澳门社会需要反思的是,为何在政治治理相对不足下,澳门政治仍相对稳定?理论上,政治稳定属于一种均衡状态,一般由权力制衡或权力垄断产生。从澳门特区情况看,基本上可排除这种政治相对稳定是在权力相互制衡产生的。因为在基本法规定下,澳门实行的是特别行政区制度,行政长官权力高度集中且由行政主导,它不属于西方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制度。即是说,澳门的政治相对稳定是由权力集中下产生。至于在政治治理相对不足下,澳门政治仍相对稳定,社会就要看这种稳定是否经得起检验?从政治学看,如果没有发生任何政治缺失现象,如官员不作为、腐败等,即使政治治理相对不足,但这种权力集中下产生的政治相对稳定仍经得起检验,反之亦然。过去15年,澳门的实际情况是,一方面,2006年“司级官员欧文龙贪腐案”的发生证实了政治治理相对不足产生的政治相对稳定是经不起检验的。另一方面,一些司局级官员据位掌权长达15年,横跨三任特首,但长期不作为,这样的政治相对稳定也是经不起检验。尽管还不能一刀切地认为澳门过去15年的政治相对稳定是由于权力垄断所致,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本文认为,社会有必要深刻反思,“澳人治澳”不能建立在权力垄断下而必须建立在权力集中下。如果权力垄断下产生的政治治理相对不足导致政治相对稳定,这属于重大的政治问题。它不符合基本法有关规定,也不符合“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精神,更不符合当下国家政治发展需要,而且治理成本相当高,不利于“澳人治澳”可持续发展。 2.权力再平衡 权力改革的核心是权力再平衡。它一般指打破权力垄断,由集中到分散,或由主导到制衡。政治要健康发展,权力再平衡是必然的选择。 澳门过去15年的政治相对稳定经不起检验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其是在权力垄断下产生的,未来,澳门的政治治理之路如何改革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政治稳定?第四任行政长官候选人崔世安曾在竞选大纲中,承诺推行公共行政改革,但并没有提及政治治理中最核心的权力改革。澳门社会需要反思的是,这是不是澳门未来要走的政治治理之路?如果未来5年,只推行公共行政改革而没有推行权力改革,它会否重蹈过去15年的发展覆辙——政治稳定有余,改革治理不足而导致政府管治缺位。理论上,在权力集中制度下,没有权力改革支配下的公共行政改革,其绩效有限几乎是肯定的。中国作为一个权力集中的国家,自十八大后致力于反腐反垄断的权力改革,改革绩效前所未有,社会有目共睹,值得借鉴。“澳人治澳”是否要仿效中央走权力再平衡的政治改革道路?社会上恐怕存在不同想法。但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如果不推行权力再平衡的政治改革,权力集中有可能被扭曲至权力垄断。二是澳门目前的政治生态,权力再平衡宜循序渐进推行。我认为,从目前的政治生态看,权力再平衡要符合基本法有关规定,不宜大刀阔斧,宜循序渐进。例如,有人提出2019年普选行政长官,希望由家族政治迅速走向民主政治。这不符合澳门目前的政治生态。较符合“澳人治澳”长远发展利益的政治治理,应该通过“有序过渡”以实现权力再平衡,即家族政治过渡至官僚政治再过渡至民主政治。其中,官僚政治是权力再平衡的关键。这里的官僚政治强调的是专业化水平操作,行政长官由专业化官僚系统产生。当专业化官僚系统形成后,社会才可能形成相对理性;当社会形成相对理性的橄榄型社会时,权力可以通过民主政治达至再平衡。如果跳过官僚政治专业化操作,而直接通向民主政治,社会的非理性因素有可能使权力无法实现再平衡,甚至发生权力失衡。台湾是一个典型的由家族政治直接进入民主政治的例子,结果是族群分裂和权力垄断腐败。总的而言,可持续发展的“澳人治澳”需要权力再平衡,如何有序过渡实现权力再平衡,社会可反复思考。 (二)经济发展的反思 一方面,我们看到“澳人治澳”15年的经济繁荣,另一方面,我们也意识到经济繁荣背后衍生的各种经济治理问题,其中经济政策的取向最值得社会反思。 1.资本管控 资本管控(Scott Davis,2014)[7]是当下全球聚焦词,它正在政治大国之间达成共识并试图加大全球影响力,其中涉及防范恐怖性质的洗黑钱活动。 在全球资本管控下反思澳门的经济繁荣有其现实意义。原因在于,澳门的经济繁荣与资本关系密切,可以说,澳门的经济繁荣是高度依赖博彩资本堆砌出来,这是众所周知。近年,博彩业一业独大,已引起外界高度关注繁荣背后的隐忧。综合而言,理论界普遍认为繁荣背后的隐忧是来自博彩业的高产出,如博彩财政、挤占效应构成经济单一性、脆弱性风险等。但本文认为,繁荣背后最大的隐忧并非来自产出,而是来自(资本)投入,其中的最大隐患是非法资金经澳门赌场流出。尤其近年在全球资本管控下,加上澳门的赌权改革、自由港制度、监管漏洞,使澳门成为恐怖活动洗钱的机会增加,这都容易或可能触及以美国为首的全球反恐利益。前车可鉴,2005年美国指责澳门汇业银行为朝鲜洗黑钱。如果认为繁荣背后的隐忧是非法资本,那么,社会需要深刻反思的是,澳门是要继续放任资本窜流抑或采取资本管控?2014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电视讲话,决心要铲除伊斯兰国。这可谓是美国反恐政策的转折点,表明美国将决心铲除恐怖威胁,随之而来必定是更严格的全球资本管控,以杜绝非法资本助长恐怖活动。本文认为,全球形势的快速变化,澳门没有条件再放任资本窜流,即使牺牲繁荣也要采取资本管控。否则,有可能因不小心而抵触美国的反恐利益,经济繁荣因制裁而衰退。 2.走产业正常化道路 理论界鲜有提及走产业正常化道路,就连博彩研究权威的王五一教授也认为澳门发展博彩业是宿命(王五一,2012)[10],也有认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袁持平,2011;王五一,2012)[9]60[10]。而宿命论、历史决定论支撑了澳门走产业特殊化道路,回归之初,特区政府果断地推行赌权改革,至今赌收已超越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成为全地区赌收之最。过去15年,产业特殊化政策下促使了澳门经济繁荣,但同时也引发了上层与基层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也存在极大隐忧。面对产业特殊化下经济繁荣景象,社会有必要回归理性思考,澳门一直走产业特殊化道路是否可行?如果不可行,可不可以走产业正常化道路?本文认为,澳门一直走产业特殊化道路是不可行。原因有二,它不符合发展的本质;它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目前,澳门有条件走产业正常化道路,第一,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中医药发展便是澳门一条产业正常化出路;第二,澳门特区具有财政丰裕的比较优势、产业政策制定的后发优势和高度自治的制度优势,这些优势条件足以让澳门走产业正常化道路。如果澳门继续走产业特殊化道路,在全球资本管控日趋严格下,不久将面临资金断层引发的经济危机。从长远看,产业特殊化更会使澳门畸形发展。更重要的,在经济治理中,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产业特殊化政策永远不能凌驾于产业正常化政策之上。 3.发展高科技产业 过去15年,特区政府在发展高科技产业方面只讲不做,理论界普遍认为澳门作为一个微型经济体,科研力量薄弱,没有条件发展高科技产业。社会是否要反思,澳门要不要发展高科技产业?澳门是否真的没有条件发展高科技产业?本文认为,不管大国抑或微型经济体,不奉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原则,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经得起历史发展的检验。因此,无论基于可持续发展抑或产业正常化考虑,澳门都必须发展高科技产业,除非社会不认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甚至不顾及产业特殊化产生的代际发展问题。理论上,资本、政策、制度是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而澳门正具有具备这些必要条件的优势,因此,澳门完全有条件发展高科技产业。发展高科技的核心是科研力量,澳门目前没有优势,但可以通过资本、政策、制度等优势向外吸纳,也可以通过本地培养。《力报》在2014年9月11日报道,镜平2位中学生著首部朱砂新毒性文献而获得中国科协主席奖,勇攀科技创新巅峰。说明澳门本土有潜力培养出科研人才,科研力量薄弱并非发展高科技不可跨越的门槛。在可见的将来,全球将迎来第三次科技大爆发,如生物科技、信息科技(4G)、3D打印、纯电动车、中医药生物技术等,将引领这次科技大爆发。面对将要到来的科技大爆发机遇,澳门要不要发展高科技产业?社会应该再三反思。 (三)社会发展的反思 一方面,我们看见“澳人治澳”15年的社会进步,另一方面,我们也意识到这种社会进步是由资本推动,其背后衍生的治理问题,如贫穷、社会保障等应引起社会高度反思。 1.住屋贫穷 不了解澳门的人会问,为何澳门经济如此繁荣,年年现金分享(派钱),怎会出现住屋困难现象?对澳门居民而言,楼价不合理飆升不但产生住屋困难现象,而且还产生住屋贫穷问题。自2004-2013年间,楼价由每平方呎8259澳门元升至每平方呎81811澳门元,升近10倍;居民每月收入中位数由5167澳门元升至12000澳门元,升2.3倍。以每月收入中位数12000澳门元计算,没有任何支出下,都要工作7个月才能买到一平方呎的楼。可见,楼价已严重脱离居民实际购买力,一般家庭要买楼普遍要背上30年或以上的楼贷,这就是澳门的住屋贫穷。一旦美国进入加息周期,住屋贫穷更有可能变成“隔代贫穷”。回归前,澳门没有产生住屋贫穷问题,为何回归后在“澳人治澳”下会产生住屋贫穷?可以说,这是社会治理中最失败的表现,不但没有消除旧有的医疗贫穷,还制造出新的住屋贫穷。社会及特区政府都应该反思原因何在。按道理,特区政府财政如此丰裕,没有税收负担,怎可能让居民跌入住屋贫穷陷阱。本文认为,这与政府不作为有关,由此反映了澳门目前的社会进步并非由政治力量推动,而是由资本力量推动。 2.现金分享的机会成本 由2008开始,特区政府开始现金分享计划,至2014年的7年总支出接近300亿澳门元。此措举深受社会拥护,近日,更有立法会议员将现金分享计划与政府财政盈余挂钩,形成长效派钱机制,学术界中也有人认为做法可行,社会更拍手称赞。理论上,任何支出都会产生相应的机会成本。例如,300亿的支出,其牺牲的机会成本是:支持弱势家庭(包括残障在内)、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投入科研、产业升级等等。只要将300亿投放到其中一项上,其集中投资产出的效用都大于现金分散产生的效用。如果形成派钱长效机制,其机会成本便构成刚性累积,其牺牲的代价将难以估计。此外,现金分享计划这种一刀切的派钱方式是严重偏离公共财政的理财原则,不管你是有钱或无钱,不管你是有纳税或无纳税,只要有澳门身份证,一律照发,这种做法实在有违“用得其所”的基本理财原则。社会如此非理性地拥护是否值得深刻反思。 3.特区式福利型社会 澳门现时的社会保障系统包括供款式的社会保障制度、非供款式的社会援助和全民式的社会福利。2014年的施政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由于社会保障系统中很大部分支付由政府承担,本文称为特区式福利型社会。而有迹象显示,澳门特区有可能步入特区式高福利型社会。特区式福利型社会与西方式福利型社会有很大的分别。前者是建立在政府支付上;后者是建立在用者自付上,以瑞典为例,个人所得税率平均为51%(余致远、谷亚光,2012)。由于澳门职业率最高仅为12%,它不足以支付现时社会保障系统,政府是通过博彩专营税35%从中分配支付的。社会需要反思的是,这种高度依赖特殊产业专营税支撑的社会保障系统是否安全、可行?第一,这种用者不用自付的保障系统会否弱化社会竞争力(养懒人),甚至加速社会老年化?第二,如果博彩业增长走下坡,以什么应对庞大的社会保障支付?尤其担心的是,社会正酝酿将一些社会保障以法律化、制度化确立。 本文在澳门特区成立15年时进行回顾与提出反思,并没有否定之意,主要目的是希望澳门各界以及特区政府能够在繁荣背后下居安思危,通过恰当的反思共同推进澳门特区可持续发展。毫无疑问,如果把治理因素纳入“一国两制”实践分析,“一国两制”并非是完全的成功实践。综上澳门特区15年来在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检验,“澳人治澳”在治理方面存在不足和缺位,有些地方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当下,澳门特区需要从不同层面进行反思,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下一个15年,澳人如何治澳可能是一个反思的方向,“治理”因此成为衡量践行“一国两制”成功与否的重要标杆。因此,本文认为,政治治理上是否可以优先推行权力改革,通过权力再平衡防止权力由集中到垄断;经济治理上是否优先可以制定产业正常化政策,通过资本管控、发展高科技产业达致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社会治理上是否可以优先解决住屋贫穷问题。标签:政治论文; 社会进步论文; 行政长官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经济资本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