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制企业工会组织整改的探讨_企业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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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制企业工会组织整顿和重建情况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会组织论文,情况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基本情况

经过这些年的改革,我省大部分地方国有中小企业退出了单一国有体制,但大部分地方国有大型企业的改制还没有完成。到2002年底,全省205户大型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仍占4/5,其资产占全部大型企业的9/10。全省340户含国有成分的地方大中型企业,57%没有改制,已改制的146户中的66%仍为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今年,我省启动了新一轮国企改革,总体目标是:利用三年时间,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第一阶段基本完成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任务,为我省的全面振兴打下基础。

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工会组织基本情况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我省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行政)的支持下,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强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全省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整顿和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共有5913家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其中4396家建立了工会组织,改制企业建会率为74.4%。已建会改制企业中,有3856家实行了职代会制度,建制率为87.7%;有3134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为71.3%。全省改制企业现有工会干部10940名,其中,专职工会干部2867名,兼职工会干部8073名,专职工会干部比例为26.2%。全省改制企业原有会员103.3万人,改制后,现有会员70.1万人,减少33.2万人。

我省国有企业改制后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工会组织和工作也因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一是改制后仍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类企业工会依然沿续原有的工作格局、工作思路开展工作,职能作用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机构合并、人员编制减少、干部兼职特点已经比较突出。二是职工平均持股和经营者持大股的股份制企业。在这类企业中,工会机构完全合并、工会干部基本为兼职,开展活动大部分在业余时间,但工会作用仍能够正常发挥。三是改制为民营企业。这类企业情况比较复杂,也是工会工作难点所在,工会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个人素质的高低。如果经营者为改制前企业的领导、国家干部或劳动模范,他们对工会有正确的认识,尽管改制后工会组织与其他部门合并,工会干部兼职,依然能够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的职能也能够发挥。如果经营者的素质不高,他们或是不建工会,或是建立了也形同虚设,不发挥作用。比如某市有一家企业,有近一个亿的资产,改制前是上缴工会经费的大户。产权变更后,工会经费分文不缴,只顾抓生产经营,党群工作都不管了。企业原党委书记无事可做,已经正式向市委申请重新分配工作。

企业改制后,企业工会工作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在组织结构上,普遍存在着工会机构设置合并化、工会干部兼职化和工会活动业余化的情况。某市百货大楼,出售给外省一企业集团后,公司设了一个办公室副主任,工会来检查工作,她就是工会副主席;妇联来检查工作,她就是妇联副主席;共青团来检查工作,她就是团委副书记。二是在工作内容上,改制企业工会变化十分明显。在一些改制企业中,除了日常工作,工会还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并且参与企业管理。总之,在一些改制企业中,工会正成为一个平台,一个载体,工会通过抓企业文化建设,抓思想政治工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维护职工权益,正在成为企业真正需要,职工不能离开的有生命力的组织。这也许就是基层工会今后发展的方向。

三、改制企业工会组织整顿和重建中存在的问题

1.一些改制企业对工会组建认识不正确,组建工会难。在部分改制企业中,主要是改制为民营的企业,企业主对建立工会有抵触情绪,他们认为:我不能自己出钱建一个组织管着自己,谁要维护职工利益,谁就出钱建。还有一些改为股份制的企业,对建立工会也提出了质疑。比如某市白酒厂,企业效益好,改制后,工会仍然在按照传统模式运转,但在调查过程中他们提出,过去是国家出钱养工会,现在,我们是股份制企业,股东没有义务出钱养工会。因而不愿建、拖延建,甚至根本不建工会。虽然党委重视,工会积极推进,广大工会干部做了大量艰苦工作,但我省改制企业仍然有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目前,全省地方国有改制企业3619户,没建工会的有560户,占15.5%;集体改制企业2294户,没建工会的有957户,占41.7%。

2.已经建立工会的改制企业,工会发挥作用难。在改制为非公有制的企业中,一是工会干部端着老板的饭碗,很难站在工人的立场上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二是工会主席多数是企业主指定,基本上是其亲属或朋友,从感情上讲,只能站在维护企业主利益的立场上。三是职工会员意识差,认为工会起不到什么作用,不愿参与工会的活动。四是很多改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工会专、兼职干部没有享受到规定的待遇,而这些企业的工作负荷一般比较大,运转较快,工会工作一般在业余时间进行,兼职干部没有补助,积极性得不到有效发挥。

3.改制企业多数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改制企业很少有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其他的保险就更谈不上了。比如某市33户改制企业中,没有一户企业参加全部五险,仅欠缴养老保险的企业就有20户,总额达4000多万元。改制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十分困难。大部分改制企业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总体看,改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要好于非公有制的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的企业,90%不缴纳工会经费,仅有个别企业缴纳一部分,还要靠工会干部与企业业主的感情,额度也要协商确定,无法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执行。

4.改制企业中职代会如何发挥作用值得研究。国有企业改制前,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重大事件经过职代会讨论决定是有依据的。但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按照《公司法》,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没有股份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缺乏依据。一些人认为,在国有企业工人是主人,在股份制企业,如果说工人是主人,股东是什么?职代会参与决策,董事会干什么等十分尖锐的问题。现行的《国有工业企业职代会条例》是1986年颁布的,已经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特别是不符合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上导致了职代会与股东大会在地位、作用、权限方面产生了矛盾,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维权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5.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用不明显,职工入会愿望不强。虽然多数改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但因为改制中资本占据了主导地位,加之劳动力过剩,使集体合同确定的职工工资水平很低,特别是民营企业职工工资偏低,工资总额占企业利润比例太小,劳动要素在分配中所占比例过小。职工多数是处于无奈状态,工会组织的吸引力不强。

四、几点建议

1.改革工会组织形式,克服现行体制的弊端。建议逐步推行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和派出制,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打破工会干部对企业行政的事实上的依附关系,把工会主席的任免、考评、薪酬等权利还给工会和职工。在有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组建工会时,应当坚持基层工会主席民主选举,坚持业主亲属回避制,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在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强的行业推广工会联合会形式。主席由县区级工会组织各成员单位职工选举产生后任命为专职主席,工资由县区级工会支付。

2.确立工会二元制的工作体系。国有企业改制使企业产权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将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这必然要求工会及工会工作与之相适应。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改革。建议全总组织专家研究确立工会二元制的工作体系。即: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仍然按照目前的工会工作体系开展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调节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新的工作体系,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基本任务、组织形式、组织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做出科学界定,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现有工作体系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3.国家应出台政策,界定资本和劳动所得比重,防止和禁止资本过度剥削劳动。当前,资本过度剥削劳动的现象大量存在。比如某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职工每月工资700元左右,而且企业还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这在目前县域企业中是相当好的,但这家企业仅用3年时间,其资产就从3000万元迅速扩大到3个亿,当然这其中有企业改制中政府折价出售和赠与部分,即便如此,其资本增长仍然过快,远远超过劳动所得。上述企业在我们调查中是情况比较好的。目前,县以下大部分企业职工月收入只有300元左右,而且基本不交纳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险。企业资本的迅速扩张,是以资本对劳动的过度剥削和加大未来社会稳定风险为前提的。劳动力失去了优化、再生产的基本条件,每月300元的收入,仅能勉强维持生存,劳动者本人如何提高劳动技能和子女教育都是十分现实的难题。众多的企业不缴纳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险,加大了社会不稳定的风险。劳动力的优化、再生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剥夺了劳动力的优化、再生产的条件,也就等于毁掉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议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对资本和劳动所得进行科学的界定,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要求其必须如实公布其所得情况。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监控制约制度和机制。

(本文为2004年全国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的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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