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十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十年代论文,后果论文,原因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过渡的意义讲,50年代与80至90年代一样,都是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只不过前者是我国从旧中国的畸形市场经济,经历新民主主义这个过渡阶段而走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而后者则是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经历改革开放过渡阶段,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5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如此剧烈的否定之否定的演进,其间的经验教训是相当丰富的,值得我们认真探索和总结。本文则试图通过对经济运行中市场机制及其作用的变化,来说明50年代经济体制演变的原因和后果。
一、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分析
5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与市场并重逐步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将市场机制逐渐从经济运行中排斥出去,固然有理论认识上的原因,即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以及对计划、市场作用的认识,但是若从当时的经济体制变迁以及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演变的历史轨迹来看,就会发现人的主观认识只是客观现实的一种反映,排斥市场作用与其说是推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的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促成的。
(一)一百多年来教训的要求和国际环境的压力。
鸦片战争以后的一百多年来,中国虽然在人口和国土面积上是一个大国,但是在经济和军事实力上却“积贫积弱”,受尽西方列强和邻国日本的欺凌。成为工业强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愿望。因此,当民主革命胜利后,即国家的独立和经济发展的障碍扫除后,迅速工业化就成为新中国政府的首要责任。
纵观世界各国的工业化过程,除了英、法、美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外,无论是后起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在工业化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
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是一个自发的社会运动,就国内的经济运行来看,基本上是市场调节,政府的直接干预较少。但是,政府在工业化过程中却有如下两种重要作用:一是在国内通过立法和强制的手段,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通过武力向海外扩张和掠夺,为本国的工业化提供了丰富资源和广大市场。没有上述两种政府的作用,英、法、美等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是不可能实现的。英、法、美等国的工业化和日益强大极大地刺激了德、俄、日以及中国等尚未沦为殖民地的国家。德、俄、日等国利用强大的政府力量,实施了赶超战略。这种赶超战略就是对内利用强大的政府(中央集权)加强对资源配置的管理,扶持现代工业尤其是基础工业的发展;对外则走上军国主义道路,通过瓜分或重新瓜分国际市场和殖民地来掠夺资源和开辟市场。以德国和日本为例,如果没有政府对国内工业的大力扶持和对外侵略掠夺,是不可能很快实现工业化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先后独立并开始工业化过程。由于这些国家已经不可能靠对外掠夺来加快工业化进程,相反却因经济落后而受发达国家的经济剥削和压迫。因此,一方面这些国家不得不主要依靠国内的积累来为工业化积聚资金,资源短缺成为这些国家的共同特征;另一方面,这些国家也必须通过统制对外贸易和限制外国资本来减少不平等贸易和富国的剥削;此外,为了改变经济落后面貌和节约成本,这些国家也必须直接学习和应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再加上要避免工业化初始阶段因贫富差距拉大引起社会动荡;这样,这些国家就更加强调政府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作用,以国有化、社会公平和计划经济为号召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应运而生。总之,这些国家尽管大小不一、条件不同,但是在强调政府干预经济、限制市场作用方面则几乎是一致的。
可以说,在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无论是成功的还是曲折的国家,政府都无一例外地强调国家计划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战后建立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则更是如此。由此可见,强调计划在工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特点,而是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特点。
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与这个时期的国际环境也不无关系。国际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朝鲜战争的爆发,使我国这样一个经济落后、亟待发展的大国,直接与美国这个经济和军事超级大国发生武装对抗,这一方面使我国国防压力增大,发展国防工业成为当务之急;另一方面,朝鲜战争爆发后,不仅我国从西方吸引外资用于建设不可能,而且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使我国无法利用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必须建立自己的独立的工业体系。同时,为了打破经济封锁和避免损失,在对西方贸易方面,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全盘统筹,统一对外;另外,封锁也导致我国的对外贸易重心向苏联东欧转移,而这些国家只愿意以协定贸易的方式与我国开展贸易,不仅私营进出口商被排斥在外,地方国营企业也难直接参与,因此,对外贸易是市场机制首先退出的领域。第二,朝鲜战争爆发后,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主要是苏联和东欧及亚洲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这些国家基本上都是实行计划经济和优先发展重工业,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短缺”和资金不足,对我国不可能给予很大的经济援助;更不用说民间的资金融通了。另外,由于产业结构相近和几乎都实行“进口替代”政策,在贸易方面的互补性也不大。因此,50年代前半期的国际环境使我国必须将快速工业化放在首位。
(二)人均资源短缺(包括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使市场供求
关系紧张,需要加强政府调控。
50年代前半期,总的来说,我国国民经济是在短缺中紧运行的。旧中国经济落后和长期战争造成的贫困、抗美援朝、快速恢复发展经济决策是导致经济紧运行的三大因素。紧运行的表现是物资、资金、技术人员长期和在总量上需求大于供给。从物资方面看,西方经济封锁和国内消费上升,不仅农副产品全面供不应求(粮、棉、油、麻、毛、猪等,作为直接消费品和工业原料),而且重要的是工业产品也供不应求(如布、电力及其他生产资料)。从资金方面看,短缺也是严重的。建国以后,百废待兴而国家和人民的积累能力有限,人民对旧中国通货膨胀犹有余悸,政府也不敢采用通货膨胀办法来扩大信用,因此资金供给不足。物价稳定以后城市资金市场贷款利息过高,经政府限制后又暗息流行、黑市利息过高,在农村土改以后高利贷死灰复燃、普遍存在,即可说明这个问题。从人力资源方面看,是过剩和短缺并存,即一方面低素质劳动力大量富余,另一方面高素质劳动力极为短缺,供不应求。
我们知道,在短缺的情况下,实现供求平衡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市场调节的办法,即通过提高价格来扩大供给、抑制需求。这种办法对于可以较快扩大供给或能够降低需求的产品来说,市场调节是有效的,成本低并且不会引起市场较大波动。但是对于那些短期不能扩大供给并不能降低需求的产品(如生活必需品)来说,市场调节就可能成本过高(如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甚至调节无效。第二种办法是政府调节,即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分配短缺产品,在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抑制需求,实现供求平衡。这种办法对于能够靠提高价格来迅速扩大供给或降低需求的产品来说,弊大于利,但是对于那些短期内不能扩大供给并不能降低需求的产品来说,政府的调节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利大于弊的。50年代前期的短缺,如农副产品、布匹、部分生产资料、信贷资金、技术人员等,大都是属于后一种情况,这就为政府排斥市场机制、实行计划经济提供了客观要求。
(三)资金短缺和农业剩余有限。
我们知道,一国经济发展的快慢,从经济方面来说,与其社会剩余的多少和积累率(又称储蓄率)的高低有很大关系。建国初期,由于一百年来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掠夺和战争的破坏,无论国家和人民手中的财富都消耗殆尽。建国以后,由于我国的经济太落后,社会剩余量很少,积累很有限。1950年,全国人均国民收入仅为77元,1956年,则为142元;尽管全国80%以上的劳动力在农村,但是1950年全国人均粮食479斤、棉花2.5斤、油料9.8斤、生猪0.12头,由于人口增长,1956年的上述人均数也没有多大增加,分别为614斤、4.6斤、14.5斤、0.13头。[①]1950年全国财政收入(包括债务收入)仅为65.19亿元,1956年为287.43亿元;1949年10月至1957年底,政府用于经济建设的财政支出仅为796.51亿元,平均每年近100个亿。[②]在这样低收入的水平上,要维持每年15%以上的经济增长率,资金供给是很紧张的。再从农村看,据1954年全国农户抽样调查,尽管经过四年的恢复发展,到1954年末,农民拥有的农业生产资料仍然相当少,平均每个农户拥有耕地15.8亩、耕畜0.92头、犁0.62部、水车0.11部。由于农业落后,1954年平均每户的农业收入为420.6元(占农户当年总收入的60.7%),尚不足以抵偿生活费用的支出(平均每户为453.8元),必须靠副业及其它收入来弥补。再从农民的消费来看,1954年平均每个农户的生活消费支出占其总支出的68%,尽管比重很高,但是生活水平却很低,人均消费粮食373斤、肉类9.2斤、食油2.5斤、食糖0.8斤、蔬菜141斤。[③]这种低水平的消费说明,建国初期的农业剩余(农业税和出卖的农副产品)只是相对剩余,随着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的食品消费也会相应增加,农副产品的供求关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会是紧张的。另外,由于个体经济和小型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其剩余不仅少,而且非常分散,特别是农民,在当时温饱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靠市场调节并不能提高其产品的商品率。因此,要压低消费,提高积累率,为“一五”计划的实现提供足够的资金,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则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
总之,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剩余)和人均资源以及国际环境(及引进外资)都不具备经济起飞的条件,如果按照自由的市场机制的调控,将是一个缓慢的、长期的、动荡的发展过程。而“一五”计划体现的优先发展重工业、国防工业和经济增长高指标,则必须将资源配置权集中于国家(甚至集中于中央)。
二、后果分析
1949—1957年市场式微、计划经济逐步建立的过程,也是我国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创造的经济奇迹曾令世界吃惊。在此期间,我国的产业发展和地区发展都是不均衡的,就产业结构来看,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发展较快,而第三产业则萎缩:就各个地区的发展来说,由于原料和备战的原因,内地发展速度快于沿海,这种不均衡的发展,实际上是对旧中国另一种经济发展不均衡(即沿海与内地发展不均衡,工业与第三产业发展不均衡,工业内部重工业与轻工业发展不均衡)的纠正,因此,尽管这种纠正不是靠市场调节来缓慢实现的,而是依靠行政性计划经济来强行实施的,但是就改善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极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和适应当时的国际环境来说,其效果是好的。
从这个转变过程可以看出,由供求基本平衡的市场经济向“短缺”(经济紧运行)的计划经济过渡,可以释放巨大的能量,即可以有效地动员和利用(亦可称之为“透支”)贮藏于民间的资源。因此保障了我国在50年代那种资金短缺、社会剩余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的工业迅速增长和独立工业体系的建立。概括地说,其正面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保证短期快速工业化和独立工业体系的建立。
通过逐步加强行政性计划配置资源,保证了“一五”计划期间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建国初期,我国经济十分落后,大多数产品的供求关系紧张。从农产品来看,粮食、棉花、油料、麻、猪等主要农产品始终处于供大于求的卖方市场状态,哪怕是地方政府的调控都是不够的,1951年的棉花中央集中调拨,1953年的粮食统购统销,都避免了市场发生较大波动,保证了短缺条件下的供求平衡,使资源发挥了最大效益。从主要工业产品来看,亦是如此。1952年,全国原煤产量为6649万吨,钢产量135万吨,棉布38.3亿米,人均拥有量太低,仅为发达国家的几十分之一或十几分之一。为了保证市场稳定和重点建设,政府从1951年起,逐步加强了对棉纱、棉布、钢材、水泥、煤炭、汽油、橡胶等重要工业产品供销的控制。再从人力资源来看,虽然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丰富,但是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高素质劳动力却十分缺乏。据统计,1952年,平均每万人口中,仅有大学生3.3人,中学生55人,小学生450人,即使这样低的比例,1952年大学还是面临着招不满的忧虑(应届高中毕业生太少);在就业人口中,每万人中有科技人员7.4人,另具当时的估计,就全国就业人口而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不会超过5%。这种劳动力素质水平,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的需要,1952年大学毕业生尚不到国营企事业单位需要量的四分之一,“一五”时期科技人员的供给与需求之间也始终存在一个较大的缺口。因此,从1951年开始,国家不得不对大学毕业生实行统一分配(调配权在中央);1952年以后,对科技人员的流动,政府也加强了管理,从而保证了重点建设的需要。
(二)保证在高积累下的人民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
以计划管理下的购销替代市场机制调节的自由流通,保证了高积累下社会的稳定。如前所述,建国初期我国的生产能力是很低的,人均国民收入1950年仅为77元,1952年为104元,1955年为129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在这种低收入条件和当时的国际环境下,要想快速恢复经济和发展工业,只有尽可能地压低生活消费,提高积累率,同时,将社会积累较多地投入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即重工业部门)。我国当时正是这样做的,如:1953年以前主要靠增加农业税、1953年以后主要靠农副产品统购来压低农民生活消费,提高农业积累;在城市中,主要靠控制工资增长和降低企业消费资金(如国营企业的利润折旧基本全部上缴,公私合营和私营企业利润“四马分肥”,对私营个体商业批零差价的限制和重税)。为了消除压低消费提高积累时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政府在农副产品统购和城市居民收入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则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在低消费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要保证社会的安定和物价平稳,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供给方面,也需要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如1952年基本禁止企业解雇职工和实行私营企业职工工资向国营企业看齐,1953年禁止城乡之间人口自由流动和粮食统销(1953年仅农村中需要提供商品粮和救济粮的人口即达一亿人),1954年消灭私营批发商等。可以说,计划管理体制不仅保证了高积累,而且使高积累下生活消费品相对平均的分配,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
(三)保证了资金短缺条件下的集中使用和重工业的优先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的绝大部分劳动力是从事家庭经营或小作坊生产的(据估计1952年这部分劳动力约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95%),这种生产规模狭小并极度分散的经济结构,使得社会资源和剩余也是非常分散的(1952年个体经济在国民收入中占71.8%),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小生产者必然将自己的有限积累投入到自己的生产中去,因此经济增长将表现为小生产的缓慢发展,工业化的速度将是很慢的。再者,在市场调控下,民间的投资不仅不会流向国防工业,也不会流向建设周期长、资本有机构成高(当时劳动力价格很低)的重工业。第三,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使得沿海与内地之间的生产力布局很不合理,如果依靠市场机制调节,资金将会流向基础设施好(如能源、交通)、劳动力素质高的沿海城市,继续扩大沿海与内地的经济差距。而计划经济在上述三个方面则发挥了市场机制不能起到的作用,如用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统购统销、公私合营集中了社会上分散的积累,并将其投入到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建设中,以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目标。在生产力布局方面,政府也不是从短期效益考虑,而是从长远发展和备战考虑,将相当多资金投资于内地(1952年内地投资占全国投资总额的39.3%,1957年则上升为49.7%)。以棉纺织工业为例:1949年,全国500万棉纺锭中,83.6%集中在沿海的3省2市(江苏、山东、辽宁、天津、上海),其中上海就拥有236万锭,占全国的47.3%,而3省2市的棉花产量只占全国的18%,人口只占全国的20%;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西、陕西、浙江、安徽8个省的棉花产量占全国的71.8%,人口占全国的39%,但棉纺锭只占全国的8.8%;其余占全国大陆人口41%的16个省、市、自治区,除四川、云南、黑龙江、江西有少量棉纺厂(仅占全国纺锭总量的6%)外,其他12个省、市、自治区没有一个棉纺厂。到1957年底,经过8年的建设,棉纺织工业的布局已有较大改善,初步建成了西安、郑州、邯郸、石家庄、北京五个棉纺织工业新基地,沿海3省2市棉纺锭所占比重已由83.6%降为58.3%,沿海地区与内地棉纺锭的比例关系由旧中国的6.4∶1调整到3.5∶1。[④]
(四)市场消失使经济运行成本大大增加。
尽管50年代计划经济逐渐替代市场调节,保证了“一五”计划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和优先发展重工业,但是市场消失的代价和计划管理的成本也是相当大的。
就理论上说,众多企业和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不等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在资源短缺和不能迅速增加有效供给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就象剧院失火后人们争先恐后拥挤在门口反而比有顺序出去效果更差一样。但是由于市场机制对于社会经济微观活动(即企业和个人)的调节是靠利益驱动的,因此它的调节尽管对整个国民经济不一定是最佳的,但是对企业和个人来说,却是调节成本最小效果最佳的办法,经济越落后、计划管理水平越低就越是如此。在50年代,当我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即以传统生产方式的农业和手工业、小型企业为主)时,保持市场机制在微观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则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经济体制。
第一,市场调节的消失,使得政府失去来自外部的正确信息和参照,长官意志和空想的经济计划有可能得到贯彻,从而增加了宏观计划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由于50年代国民经济的生产社会化水平很低,经济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大(如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比重的农业仍靠天吃饭);同时,政府也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统计信息渠道和计划管理机构,计划往往不准确,当时称之为“一年计划,计划一年”,“计划赶不上变化”,“八月十五月亮明”(意思是年度计划结果如何,要等秋天农业收成确定后,才能心中有底),因此当市场机制退出经济运行后,宏观计划管理就失去了一个准确的信息来源和决策验证对象,不得不依靠行政性的自下而上的层层报告,由于下面报的数字多是估计,很不准确,往往影响中央决策的正确性;同时,也使中央的决策容易出现主观性和随意性;从而使宏观计划管理的成本和风险都大为增加。市场消失后出现的“大跃进”就是最好的说明。
第二,市场调节的消失,使得微观经济的运行失去了一个有效的调控机制,不得不依靠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结果造成低效率。在50年代,现代化的大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小,除了农村几乎没有现代大企业外,城市中的国营、公私合营以及合作社企业,大部分规模都很小,对于这些数量众多、规模很小的企业,计划管理的成本太高(管理成本、获得信息成本、监督成本)。由于企业失去外部的制约机制和信息,政府陷入两难境地:管的多,体制僵化,造成效率低,成本固然高;但管的少,地方和企业又乱来,同样因浪费、资产流失或综合平衡被破坏等,使成本很高。于是政府为了提高效率,就在集权和放权之间来回摆动,使国民经济陷入“一统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统”的周期性波动中。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农业合作社对于政府来讲,仍然是独立的企业,政府的管理仍然是一种外部的干预,除了要求其遵守合作社章程外,计划管理只能是指导性的。但是由于合作社缺乏市场机制的制约,加上又不准社员退出(即用脚“投票”),因此只能对其实行行政性计划管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产生和存在了20多年,即反映出没有市场的计划经济只能采取行政管理的办法。
第三,市场调节的消失,使得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失去了一个有效调节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根据效率和社会需求(常体现为高回报),而不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五”计划期间取消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固然有利于当时迅速调整农轻重之间、地区之间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助长了投资效率的低下和外延型经济增长。从1956年开始,国家领导人(包括毛泽东在内),都说要重视农业和轻工业,并提出了农轻重的顺序,但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实际上始终实行着重工业偏斜发展的政策,导致了产业结构的失衡,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市场机制的制约和自发调节。
三、1949—1957年市场式微的特点和启示
纵观50年代市场逐渐萎缩的过程,可以发现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市场主体基本消失,是市场萎缩的根本因素。50年代所有制结构由初期的私营、个体经济占优势到末期的“政社合一”、政企不分的单一公有制的转变,使市场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从50年代市场与所有制结构的相关关系来看,市场机制存在的基础是独立自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而独立自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存在也必须以市场为前提(1953年以后实行统购统销、消灭私营批发商和生产资料计划供应后,私营企业陷入困境即是证明),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2.市场机制退出调控领域的顺序恰好与现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顺序相反,即先是金融领域,再是劳动力资源配置,最后才是产品市场,换句话说,市场的式微首先是从资金市场开始,然后是劳动力市场,最后才是产品市场。
3.市场机制除了与所有制多样性呈正相关关系外,还与社会的供求关系呈正相关关系,即供求关系平衡或供略大于求,市场机制就可发挥较大的调节作用,而需求大于供给,经济处于紧运行状态时,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就被政府的行政调控所替代。
通过对50年代市场萎缩的过程及其原因后果的考虑,我以为它起码能够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1.市场调节的范围和作用的大小,可视当时的资源稀缺程度、经济运行中宽紧程度,由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把握,但是,市场机制能否存在并发生作用,则必须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为前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想利用市场调节作用,已不可得。
2.民营经济(这里借用此词来指那些既非国营又非国家直接控制的经济)占一定比重,可以对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宏观计划起到提供修正坐标和制衡的作用。由于政府不能用直接计划管理的方式来管理民营经济,不得不利用市场机制来调控它们,因此,当政府的宏观计划管理目标和手段不当时,在民营经济方面就会立刻反映出来,如1950年统一财经“刹车过猛”出现的私营工商业萧条(即“后仰”现象),1952年“三反”、“五反”中出现的私营工商业萧条,都迫使政府“调整工商业”;同样,1953年农村出现“五多”,1954年国家征了“过头粮”,也都立刻在个体农民中反映出来,迫使国家去修正政策。只要国家不打算消灭民营经济,目标或政策的不当就会引起这部分经济的萧条或不安,而立刻反映出来。另外,由于市场机制的存在,它还能以物价波动的形式来反映政府的经济增长计划和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如果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跃进”那样的悲剧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注释:
① 《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农业出版社1989年5月出版。
② 《中国财政统计(1950—198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10月出版。
③ 《1954年我国农家收支调查报告》,统计出版社1957年出版。
④ 《当代中国的纺织工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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