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与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协论文,途径论文,利益论文,功能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利益表达的一般理论
利益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不同需要”。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范畴。狭义的利益是指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本文涉及的是社会狭义利益。经济利益是其它一切利益的基础,起着决定性作用。所谓利益表达就是一定的利益主体为了实现既定的利益目标,通过一定渠道直接或间接向政府、执政党和社会各级组织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主张利益,并以一定的方式或手段来影响政治系统公共政策输出的过程。
利益表达机制是在承认利益主体正当利益的基础上,允许社会成员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的方式方法。利益表达的过程就是利益表达主体向政府、执政党和社会各级组织机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政府和执政党则对各类利益进行协调与综合,在政府政策层面上达成各种利益间的高度整合,使分散的特殊利益整合为国家的整体利益的过程。利益表达过程分为“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两个阶段,“利益表达”指个人和团体向政治决策者提出要求的过程,一般通过传播媒体和利益集团来实现;“利益综合”指将要求转变成一般政策选择的过程,主要通过政党来实现。
利益表达主体是由承载社会不同利益的“个人、家庭、集体、集团、国家和社会六个层次”构成,并可归为“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两大类”。利益表达渠道是利益表达主体向政府、执政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途径。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它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包括政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信访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团组织)以及传播媒体等,这些制度为社会利益表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环境。我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利益组织化表达,二是公开舆论表达。
二、政协在社会利益表达中发挥了独特的功能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对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是新形势对政协提出的新要求。
(一)政协已成为社会利益表达的重要途径。
从政协产生和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利益表达是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社会转型阶段,政协通过发挥民主党派、界别、委员、专委会的作用,组织委员运用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和改善民生问题,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等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政协已成为比较通畅、快捷的社会利益表达渠道。
1.政治协商渠道。当前,利益表达已成为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制度设计层面看,政协由界别组成,一个界别就是一条利益表达渠道。各界别利用政协高层谈心会、协商会、座谈会直接反映社会利益诉求问题。政治协商成为各阶层、各党派、各界别、各民族、各群体畅通了一条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
按照协商在决策之前的要求,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操作规程,在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之前到政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以程序规范来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民主监督渠道。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体现了人民群众意志的监督,有利于党委和政府及时地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能够了解到其他渠道难以掌握的社情民意,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充分把各界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意见反映出来。在社会利益表达方面,通过政协委员专项视察、民主评议、大会发言,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应邀担任司法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特约监督人员等方式,调解社会利益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3.参政议政渠道。参政议政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利益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党政部门重视的现实问题,组织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提出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建设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
4.提案工作渠道。提案工作是社会利益表达的有效方式,是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政协提案工作呈现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的局面,发挥了提案在反映群众利益诉求、汇集群众建议、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作用。
5.社情民意渠道。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最有特色的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政协所反映的社情民意具有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真实准确、讲求时效的特点。政协通过会议整理信息、听取有关方面情况介绍、与基层单位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获取大量的真实的社情民意,并将这些信息加以整理,通过视察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反映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
(二)政协在社会利益表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地位。
与其他利益表达渠道相比,政协在社会利益表达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地位。因为,政协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具有把社会中分散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原则组织起来的能力,有序地参与到政策形成过程中;与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相比,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规范、成熟,渠道畅通,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表达之后能得到及时的反馈和办理。
1.政协的性质决定了政协在社会利益表达中具有独特地位。
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把社会利益表达作为重要职责。首先,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能够发挥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的优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始终如一地加强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团结,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其次,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能够通过协商议政,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和建议案等来表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最后,作为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能够通过协商民主的形式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使社会各利益主体就所关心的利益问题进行协商与对话,从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实现社会利益结构的动态平衡。因此,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政协在社会利益表达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2.政协的职能决定了政协具有社会利益表达的独特优势。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主要职能。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都是建立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之上,与社会利益表达关系密切。群众的利益诉求是政治协商的客观依据,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将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通过政协向党委、政府反映,向有关部门呼吁,努力促进落实,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工作。仅从政协的民主监督来看,它既不同于普通意义的群众监督,也不同于执政体系自身的内部监督,它既具有“旁观者清”的客观效果,又具有群众自发监督所不具有的实效性。因为,第一,政协相对独立的地位,能够了解社会利益诉求的真实性,并客观地反映社会利益的诉求。第二,政协既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政策的执行者,便于与社会利益主体沟通,容易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第三,政协民主监督具有灵活性,对政府工作既可以“事前监督”,也可以“事后监督”,完全以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为前提,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在监督中实现利益表达。第四,党派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代言民意,表达利益诉求,是通过与利益主体的直接沟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这种理性的、负责任的、形式灵活多样的民主监督能够更广泛地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有利于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社会利益主体的意愿,解决社会利益矛盾。
3.政协的界别设置有利于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
界别是政协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是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显著特征。政协的界别基本涵盖了社会各党派团体、各阶层、行业和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不同利益主体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界别设置为社会各界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保障,体现了社会各界别群众的利益与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政协根据社会结构的变化对界别进行多次调整,不断扩大其包容性。界别的组成特点使得政协已经成为社会各个阶层和社会群体表达利益要求、协调利益矛盾的重要平台。在实际工作中,政协充分运用界别讨论、界别发言、界别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反映各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愿望要求;通过界别渠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引导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平等对话,促进社会利益主体的妥协和各种社会利益整合,从而在体制内化解社会利益矛盾,减少了利益冲突的发生。
4.政协委员的特点决定其为社会利益表达的主体。
目前,政协委员主要由一定代表性的社会人士、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与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等构成,与人民群众关系紧密、联系广泛,是政协开展社会利益表达工作的主体。因此,政协委员具有社会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优势。部分政协委员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有社会利益表达的意愿,而且具有社会利益表达的能力。同样的话语,由政协委员向他们代表的群众说出来,更容易被接受;同样的工作,由政协委员到他们代表的群众中去组织开展,效果会更加显著。六十多年来,政协委员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断拓宽联系面、扩大工作面,在履职、建言中做到知民情,达民意,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中,积极发挥自身资金、技术、专业等各种特长和优势;在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参政意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为做好社会利益综合和利益表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在社会利益表达方面政协应当而且能够发挥更好的功能
面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在机制设计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配套的薄弱环节(如界别划分),造成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不够畅通;在功能拓展上,应该发挥更大作用的组织要素(如政协委员职能发挥等)没有发挥出来。这种功能受限与社会利益表达的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各级政协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界别的作用,创新政协工作方法,增强利益表达动力,进一步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
(一)建立平台,发挥民主党派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
政党的表达功能就是要反映和代表所联系社会成员的利益和要求。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组织,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具有组织优势和群体优势,同样担负着社会利益表达的职能。
1.创新利益诉求表达通道。
从制度设计来说,民主党派及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建议与要求,表达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与愿望,为执政党决策提供参考,是参政党存在的基本原因,也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责和重要政治功能。因此,民主党派成员要与自己所联系的群众保持十分密切的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为此,要创新利益诉求表达通道,如建立主动接受“社情民意”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是感受民生疾苦的传感器和协调各种利益和矛盾关系的稳压器,是社会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快捷、直接等优势。民主党派可以通过热线电话与网络平台,建立起内部成员向党派组织表达利益诉求的通道,听到最基层会员的声音。民主党派通过这个开放式的渠道,广泛接听会员意见,从中了解与把握住会员的思想脉络,针对性地解决成员的各种利益诉求。
2.建立利益表达综合机制。
民主党派联系对象中的每个个体、群体、阶层都有自己特定的利益要求和意愿,这就构成了民主党派利益表达内容的“原始数据”。因此,任何一种利益表达机制本身都需要具有调节功能,把各种特殊需求变成综合要求。各民主党派必须对收集上来的各种利益要求,进行压缩或凝聚,通过核实与分析、综合和提炼,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在此基础上将群众的个体的分散的利益要求,集中形成民主党派的政策建议,通过民主党派的信息渠道,向党委、政府反映,为党委、政府实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作参考。
3.建立利益表达信息体系。
民主党派在社会利益表达过程中,要建立社会化的信息输出体系。注重借助媒体,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影响面。一是与新闻媒体建立定向联系,播发调查成果,形成社会关注;二是与党委、政府部门建立联系,通过多种方式来反映民主党派研究成果;三是与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合作,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成果,由新闻单位公布调查报告,有关部门落实调查意见,达到政府、党派、媒体和社会的在协调社会利益机制上的良性互动。
4.建立利益矛盾化解平台。
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处在多元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复杂矛盾之中。一方面要代表和反映所联系党派群众的合法利益及合理要求,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各自所联系党派群众的工作。因此,民主党派本身也要成为化解利益矛盾的平台。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是站在参政党的高度上进行的,在履行职能时要把握全局,对其所联系的党派及其群众的利益取向作一定的规范,明确其利益群体在社会整体利益结构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利益之间的关系,对其联系党派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组织学习、宣传等工作,以达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确保其个别利益和其他群体的利益。
(二)创新机制,发挥政协委员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
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关键是要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利益表达中的主体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协委员的兼职制度越来越影响政协的生机与活力,在选人机制上制约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从而影响到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的发挥。
在兼职制度下,政协委员产生机制有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委员人数过多,议事效率不高。全国政协从建立之初的600多人发展到目前的2200多人,基层政协少则近200人,多则达400人。委员人数过多给委员议事带来困难,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简化,会议时间简短、会议议程简单;政协专门委员会弱化;政协小组虚化等。第二,选任委员过于看重名人。有的名人工作繁忙,长时间不能参加政协方面的工作。在兼职委员制度下,不少委员把委员身份当作一种社会地位,把参与政协工作看作是一项副业,履行职能时缺乏时间、物质、质量等方面的保障,不能深入所代表的界别群众之中,难以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第三,有的委员素质不高。在兼职制度下,由于委员的选择机制不科学,在界别分配名额基础上的推荐制等,导致委员素质难以保证。部分委员不能转换界别代表角色与思维方式,不能代表界别群众进行利益表达。第四,部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不大。不少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发挥不明显,难以对党委、政府重要决策进行政治协商,对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对社会利益矛盾提出科学建议。
1.探索建立专职委员制度。
调动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参与社会利益表达工作是现阶段政协工作的新特点。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把握专职化是世界政治治理的大趋势,对政协委员兼职制度进行改革,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协委员职业化的新路子,建立政协委员职业化制度,为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提供制度性保障。
探索政协委员由兼职向专职改革。政协委员实行专职化有利于强化政协委员主体意识,有利于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实行政协委员专职化是个系统工程,既要有观念上的转变,还要有制度上的建构。一要修改章程。将政协委员的专职化以章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政协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二要变政协委员资格定位为政协委员职务定位,赋予政协委员实质性的权力与义务,委员在任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公职。三要建立政协委员任职的保障制度,如薪金保障、办公条件保障、适当工作人员保障等。四要制定《政协委员组织法》,规定由选举产生政协委员。五要减少委员人数,这样既减少运作成本,又提高议事效率。六要构建一套有利于发挥政协功能、体现政协委员主体地位的组织架构及相关运作程序,为提高社会利益表达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2.探索引进竞争选举制度。
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引进竞争选举制度,使得选举与协商并举,这有利于增强利益主体的表达动力。政协委员产生中的选举与协商并举,就是在第一道程序中引入选举程序,即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界别向政协组织提出的推荐名单,不是通过内部协商产生,而是通过选举产生,最后由政协组织通过协商决定政协委员的产生。2010年,深圳市在全国首批引入选举机制产生了政协委员。在“协商民主”中加入了“选举民主”产生政协委员,有现实意义。政协委员产生引入选举机制后,通过选举和协商后产生的政协委员更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他们不是把政协委员作为政治待遇,而是作为服务社会的平台,作为社会利益表达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政协委员产生程序引入选举机制,增强了政协利益表达的动力,拉近了政协委员与所在界别群众的关系,促使政协委员更经常、更深入到群众中去,全面了解群众的利益需求,并对群众利益需求进行综合,及时向有关方面表达。
3.创新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创新委员联系群众的机制,是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利益表达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确保参与的有效性,让群众利益充分表达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尝试建立委员助理制度。助理制度是政协委员专职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每个委员可以设立若干个助理,让助手处理有关事务,如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建议或意见等。助理可以是兼职的。助理制度有利于政协委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社会利益诉求表达。二是建立健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创建基层政协组织新平台,通过建立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工作站,推进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贯通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相结合的通道,使政协工作真正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三是设立委员工作室(联系点)。定点定时联系界别基层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将群众的利益要求和呼声及时反馈到决策系统。
(三)加强建设,发挥政协界别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
政协界别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团结渠道,是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民主渠道,是反映社会利益诉求的重要表达渠道。界别在社会利益表达上的作用以其广泛性、包容性为基础。参加界别的主体越广泛,界别的利益表达作用就越显著;界别联系人民群众的范围越广,就越能发挥界别的利益表达功能。
目前,界别还存在一些与社会利益表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第一,现有界别还不能适应社会利益表达的需要。一是界别未能覆盖社会各阶层。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在界别构成中没有体现。二是一些界别边界不清,出现交叉、重叠现象。三是“特别邀请人士”界别特色不明显。以中共人士、党政部门领导为主,这是一个没有界别特色的界别。第二,界别的意识不突出。一是政协组织的界别意识不强。政协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的较少,经常性工作一般不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界别整体优势发挥不够。二是委员界别意识不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多数以个人名义出现,对界别代表的身份意识不够。委员与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也不够,难以表达群众利益。第三,界别的代表性不突出。现有界别委员构成不够合理,在界别委员的构成中,一些行业的委员人数偏多;社会上层所占比例过大,中下层比例较小。界别没有成为各界别群众愿望表达和利益诉求的主渠道。在政协工作中,界别提案少,提案者以界别代表的身份反映本界别问题的也很少。第四,活动形式单一。目前界别活动明显弱化,同一界别的委员之间是在每年召开全会期间见面,一般以讨论组的形式出现。一些委员在履职中缺少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沟通的意识,缺乏对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化解意识。全会后界别活动较少,出现了“开全会有界别,会后界别无活动”的现象,界别没有很好地发挥利益表达的作用。
针对界别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界别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需从以下方面着手。
1.在制度设计上,完善政协界别设置
在缺乏社会其他群体界别的情况下,政协委员突出强调所在界别的群众利益,就会淡化其他群体的利益,同时会产生社会强势者的利益过度代表、社会弱势者的代表不足的弊端。所以,界别的设置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及时调整,保证各社会阶层、各职业群体在政协中有自己的界别。一是按照人口规模和结构设置界别。使政协组织能广泛吸纳“各界的代表”,使政协界别设置覆盖社会更多方面、更多群体。二是按照社会阶层变化增加界别。要充分吸纳各个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如金融从业人员、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团结不同的社会阶层,凝聚不同的社会力量,满足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的需求。还可以考虑设置农民、青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界别。三要调整部分界别。将性质相近、外延和内涵趋同、交叉重叠的界别进行合并。如共青团界和青联界、科协和科技界、工商联与经济界等。四要优化界别的委员结构。一是对部分界别的委员构成人数进行调整,二是对界别组成人员进行个别微调。
2.在操作层面上,拓宽界别活动方法
拓宽政协界别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发挥政协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的有效途径。一是提高界别在政协活动中的声音。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围绕本界别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调研或视察等参政议政形式中有突出表现。二是建立界别集体提案征集制度。把界别的集体提案作为选择重点提案的重要来源。各界别要聘请一批特邀信息员,有计划地召开一些界别座谈会,综合相关界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界别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三是建立健全界别活动的组织机制。建立界别委员联系(或活动)小组,确定界别活动召集人,保证界别顺利开展活动,及时反映和表达群众利益诉求。四是突出界别的整体性。在政协全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等协商会议形式中要求政协委员以界别名义进行大会发言、专题议政发言;以界别编组进行分组讨论和组织政情交流会、座谈会;把界别群众普遍反映的利益问题和建议以界别的名义提交提案。
3.在运行机制上,优化工作各个环节
界别要畅通与政协各层面力量的关系,使界别与常委会、主席会、专委会等各层面活动有定向的对接,形成联动呼应,进一步丰富界别活动的内容。一是建立常委联系界别制度。根据分工,政协常委要联系几个界别,了解相关界别的活动情况,指导和推动界别开展利益表达工作。二是建立专委会联系界别制度。界别可以通过专委会的信息渠道,为界别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民主监督提供通道;界别活动要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有机结合,在开展调研、视察、研讨、座谈、咨询服务以及与党委、政府部门开展对口联系和协商等活动时,要以课题为纽带,发挥界别委员的整体功能。三是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界别制度。与政协界别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应采取向该界别委员通报情况、联合调研等方式,为界别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工作计划、规划和出台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等,事先向相关界别通报,听取界别意见,以利于界别充分表达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
(四)创新方法,在政协工作中发挥社会利益表达功能。
要进一步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就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有序扩大社会各界的政治参与,使各界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愿望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反映和表达出来。为此,政协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载体,努力走开放式政协的道路,不断提高社会利益表达的实效。
探索“请群众走进政协”的方式。根据会议议题,尽量吸收有关群众参加政协例会旁听,赋予群众发言权,让群众与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职能部门一起交流、交锋,积极稳妥地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让群众走进政协。探索“让政协深入群众”的方式。政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深入群众,才能表达群众的利益要求。一是创新政协会议的方法。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会议可以在基层召开,如可以在企业、社区(街道)、矿山等基层召开政协例会,就协商讨论的问题直接问计于基层和群众。二是大力组织委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加强对委员区域活动组的工作指导,实行每个区域活动组对口联系一个社区,开展“一对一结对”,努力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利益协调在基层、矛盾解决在基层。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政协应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开展社会利益表达的工作方法。一方面探索利用互联网收集社情民意的新方式、新方法、新途径,另一方面鼓励政协委员开博客、写微博等,关注民生问题,汇集民众意见,反映社会利益诉求,让政协工作深入群众,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社会利益表达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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