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财政扶贫的质量和效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努力提高论文,效益论文,财政论文,质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项经济工作都要转到以效益和质量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提高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关系国家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和新世纪扶贫开发效率的提高,对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质量和效益是做好新时期财政扶贫工作的重要标志
提高财政扶贫工作质量就是通过不断完善、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减少返贫率。不仅要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且要使贫困地区经济能够长久持续地发展,形成稳定巩固的扶贫成果;提高财政扶贫工作效益就是在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扶贫成本,避免扶贫资金的浪费和损失,使扶贫资金“所费”获得最大的扶贫开发“所得”。质量和效益是一对紧密相联的“双生子”,只有工作质量的提高,效益提高才有保证;也只有较高的效益,才能体现工作质量的改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扶贫开发和财政扶贫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要看到,目前财政扶贫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质量和效益的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突出的表现就是近年来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而贫困人口减少没有呈现出与此一致的相关性。当然这里面有现有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一些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生态环境较差、交通通讯闭塞以及资源贫乏的地区,扶贫成本提高,资金投入需求大的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扶贫资金使用比较分散,重点不够突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和方面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不注意分类指导、科学规划;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科技含量不高,缺乏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形成一个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资金使用超越制度,扩大范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等。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将始终贯穿于整个经济发展之中。从财政扶贫工作来说,能否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工作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格局,将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也是财政扶贫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的关键。因此,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和效益的观念,把提高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放在核心的位置。
二、从合理使用资金和强化资金管理两个方面建立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机制
财政扶贫工作涉及的方面很多,影响其质量和效益的因素也很多,因此,必须从当前财政扶贫工作的现实状况出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建立质量和效益机制这个关键入手,从根本上提高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首先是有效地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第一,科学合理地分配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要与贫困的实际情况基本一致,避免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的“漏出”,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最大限度地体现在贫困人口身上。第二,要突出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结构,集中力量支持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中的关键环节和方面,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从目前扶贫开发的实际情况看,影响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的主要因素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差;种养业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缺乏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支柱产业;乡村集体经济脆弱,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缺乏发展经济的带头人。需要集中资金解决这些“瓶颈”问题。当然,各地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主要的问题也会有所不同,突出资金使用重点也要因地制宜。对于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的大石山区、高寒地区、荒漠地区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贫困人口,也要有计划地实施异地搬迁。
其次,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建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运行秩序将是财政职能实现根本性转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仅是提高财政扶贫工作质量和效益的要求,也是财政职能的本质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思想,加快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目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还不健全,有些规定还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有些规定的界限还不明确,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需要抓紧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核算、考核、监督检查、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一个明确、规范的制度依据。二是要摸清财政扶贫资金的家底。对现有财政扶贫资金的种类、数量和流向要心中有数,加强资金管理不能无的放矢。三是积极引进、推行先进科学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要彻底改变重拨款轻管理和管理办法传统、落后的状况,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积极引进新的、科学的管理办法,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条件成熟后,要及时加以推广。项目管理、报账制、政府采购等都是国际通行的一些资金管理好办法,要在财政扶贫资金的所有项目中逐步推行项目管理办法,在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有条件地实行政府采购,要加快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的步伐。四是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事前防范与事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把重点监督检查与经常化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把对事与对人结合起来,把财政监督检查与社会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逐步构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防范与监督之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依靠科技提高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贯穿于整个扶贫开发工作的全过程。现阶段,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而贫困地区科技水平落后已成为脱贫致富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利用缺乏高层次、高质量的科学研究,丰富的资源还处于沉睡状态,优势只是一种潜在的优势,贫困地区缺乏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支柱产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二是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没有相应的激励资助机制,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得不到及时有效推广应用。三是贫困人口科技文化素质低,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青壮年缺乏必要的科技文化,贫困人口参与反贫困的能力较低。由于这些原因,贫困地区难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市场竞争能力强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即使有一两个有特色的产业或有竞争力的产品,也难以形成支撑地区经济持久稳定发展的群体优势。因此,要充分认识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意义,在政策上、资金上、工作上支持科技扶贫。
第一,较大幅度地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科技扶贫的比重,加大财政支持科技扶贫的力度。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科研部门和科研人员开展对贫困地区资源利用开发的研究以及贫困地区总体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思路的研究,帮助贫困地区做好发展规划和选择确定支柱产业。
第二,扩大财政支持科技扶贫试点范围。1999年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选择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财政支持科技扶贫试点,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试点,探索财政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的途径;更主要的是,以科技为先导,通过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帮助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支柱产业,提高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地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不仅要使现有的贫困人口在2000年底前解决温饱问题,而且要使贫困地区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步入持久、快速发展的轨道。因此,这一试点不仅是瞄准近期脱贫问题,而且瞄准的是贫困地区脱贫之后的长远发展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试点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并引起了比较广泛的社会反响。从试点的范围看,25个县只占592个国定贫困县的4%左右,因此,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试点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
第三,深化贫困地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工作要求”等措施,鼓励、支持、推动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开展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开展技术培训。对于到贫困地区开展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要在资金上予以资助,并通过设立项目,建立项目责任制,把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与脱贫挂起钩来,把科技人员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逐步建立起为扶贫开发服务的科技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