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李白逝世之年_李白论文

再论李白逝世之年_李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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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06)04-0103-02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发表了舒大刚先生所撰《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一文(以下简称“舒文”),提出“李白应生于神龙初年(约705),卒于大历初年(约766)”(“舒文”《摘要》)的新说。稍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分册又在2006年第1期全文复印了“舒文”。笔者认真读后,觉得“舒文”虽然在解读“唐代诸家碑传、序文,考察李白系年诗文”(“舒文”《摘要》)方面,提出了一些不无参考价值的看法;但作为文章核心内容的关于李白卒年的论证至少有两处值得商榷。兹据“舒文”结末表明的“其有错谬之处,尚请识者正之”的态度和意愿,特提出来与作者讨论。

其一,关于《记异》文字的解读。

“舒文”在《摘要》中说:“李士训《记异》中明白记载了李白‘大历初’仍在人世的资料,却始终未被研究者重视。”在文章的三个“关键词”中,亦标出“李士训《记异》”。可见对《记异》所载资料特别倚重,这条资料也是其提出新说的基本依据。“舒文”所引,是五代时周人(或谓宋人)郭忠恕撰《汗简》中征引李士训《记异》的一段话:“大历初,予带经鉏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伯桼拾贰言。初传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笔者校阅了清·郑珍《汗简笺正》卷7中的这段文字(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小学类,第240册第658页),除“仟”“桼”等个别字形作“阡”“漆”外,与“舒文”所引一致。其实,这段文字早在清·王琦注《李太白全集》卷36的“附录·外记”中就已经节录过了,王注节录文字如下:“李士训《记异》曰:大历初,霸上耕得石函绢素古文《孝经》。初传李白,受李阳冰,尽通其法,皆三十二章,今本亦如之。”并注明所出为《墨池编》。其实质性内容与“舒文”所引相同。安旗主编《李白全集编年注释》也在“附录”中转引了王注这段文字。因此,从资料意义上说,《记异》文字并非新发现,这里只存在对这段文字的解读问题。

“舒文”的解读结论是:“它表明李白至迟至大历初仍在人世。”这个结论是错误的。之所以出现错误,似因“舒文”疏忽了“初传于李太白”这句话中十分关键的“初”字的意义。这个“初”字,有如“当初”,是把时间倒回去说。清·刘淇释之曰:“初者,追原之辞也。”(《助字辨略》卷1,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36页)杨树达更详释之曰:“时间副词谓‘初时’也。欲说明后事,必追溯前事,追溯时则用初字。往往居一节之首,以一字为读。”(《词诠》卷5,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92页)《记异》文字的意思是:大历初年在霸上得到的绢素《古文孝经》一部,当初是为李白所得,李白授李阳冰,李阳冰又献给皇太子。这是在追溯往事,往事并非发生在“大历初”,而必定发生在“大历初”之前。所以,据此实不能得出李白大历初仍在人世的结论。

再则,《记异》中“白授当涂令李阳冰”这句话告诉我们,这件事是发生在李阳冰任当涂县令的时候。考李阳冰为李白集所作《草堂集序》曰:“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临当挂冠,公又疾亟……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舒文”也征引了这段文字,但似未认真对待。挂冠,去官也。可知当时李阳冰即将离任当涂令。第二年,即宝应二年,李阳冰就不在当涂令任上了。朱关田撰《李阳冰事迹系年稿》在“唐代宗宝应二年癸卯(763)”也节引了上述文字,曰:“秩满,赴京沿江上溯,途经鄂州。”(《唐代书法家年谱》卷7上,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由此可以判定,《记异》所记李白将《古文孝经》“授当涂令李阳冰”这件事即使确有,也只能发生在宝应二年之前李阳冰尚在当涂任上时,而不可能发生在“大历初”(何况《记异》并非信史,所记内容未必可靠)。

要之,由《记异》中文字断不能得出李白“大历初”仍在世的结论。此前,研究者并非如“舒文”所说没有重视这条资料,而是这条资料对研究李白生平实无价值可言。

其二,关于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以下简称“刘记”)及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以下简称“范碑”)中相关文字的解读。

“刘记”有曰:“代宗登极,广拔淹瘁,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范碑”有曰:“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制下于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官,呜呼命与!”两者关于代宗时李白拜官的记载,一曰“代宗登极”,一曰“代宗之初”,含义基本相同,我们即使不把李白拜官理解为代宗刚刚登极时的事,至少也是代宗登极不久即发生的事。拜官的制命传来时,李白已去世了。

关于代宗即位的记载,《旧唐书·代宗本纪》曰:“宝应元年四月……丁卯,肃宗崩……己巳,即皇帝位于柩前。”(第268页)新书所记同。己巳为当月二十日,代宗是在宝应元年(762)四月二十日即皇帝位的。关于代宗初年“广拔淹瘁”“搜罗俊逸”的记载,有三处:1.两《唐书·代宗本纪》有宝应元年五月丁酉(十九日)大赦的记载(见《旧唐书》第269页;又见《新唐书》第167页)。代宗《即位赦文》有曰:“棣王炎、永王璘及应安禄山诖误反状人等,并宜昭雪……其有明于政理,博综典坟,文可经邦,谋能制胜,及孝悌力田,诸州刺史并宜搜扬闻荐。”(《全唐文》卷49第538页)2.宝应二年,亦即广德元年(763),《旧唐书·代宗本纪》又有上尊号、改元及大赦的记载:“(宝应二年)秋七月壬寅朔。戊申(初七日),群臣上尊号曰宝应元圣文武皇帝,御含元殿受册。壬子(十一日),御宣政殿宣制,改元曰广德,大赦天下。”(第272页)新书所记同。代宗《册尊号赦文》有曰:“诸色人中,有孝弟力田,经术通博,文词雅丽,政理优长,本州各以名荐。”(《全唐文》卷49第539页)3.《新唐书·代宗本纪》:“(广德)二年(764)正月丙午,诏举堪御史、谏官、刺史、县令者。”(第170页)“刘记”所说“广拔淹瘁”,“范碑”所说“搜罗俊逸”,必在上述三处记载的范围之中。最早的一次是宝应元年五月,据《草堂集序》,当时李白尚在世。而最晚的一次是广德二年,即代宗即位第三年正月的事,称之为“代宗之初”,差可;况且这一次是专门诏举“谏官”等人才,李白所授正好是左拾遗。因此,可以设想,李白于广德元年,亦即宝应二年冬去世①,次年正月消息尚未传到长安,所以,朝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迳授其左拾遗。“舒文”也征引了“刘记”“范碑”的上述两段文字,但将李白卒年定为大历初年(约766)。大历元年,已经是代宗即位的第五年,且已三次改元(广德、永泰、大历),即使按“范碑”所说“代宗之初”来考虑,恐怕也推延得太晚了。“舒文”有“代宗初政尚授其(李白)官职”的说法,“初政”所指是怎样的年代范围?实宜再酌。

收稿日期:2006-09-22

注释:

①上世纪80年代中期,笔者与西北大学阎琦先生共同参与安旗教授主持的《李白全集编年注释》编写组的工作,其间,阎琦先生提出李白卒年为广德元年(763)的看法,并撰写了《李白卒年刍议》一文,发表在《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在安旗教授主持下,编写组经过认真讨论,采纳了阎琦的观点,将李白去世定为广德元年(763)冬事。《李白全集编年注释》于1990年由巴蜀书社出版时,至少有三处反映了这一观点:安旗撰写并署名的《论李白(代前言)》中;编年诗中;由笔者执笔的《李白简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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