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九五”时期科技经费投入及其特点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疆论文,经费投入论文,时期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经费投入的内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科技经费的筹集,反映科技活动资金的来源与融资;二是科技经费的使用,反映科技经费的配置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本文从科技经费的筹集与使用这两个方面,对“九五”期间新疆这一资源型边远落后省区的科技经费投入的一些变化情况及特点进行分析研究。
一、科技经费筹集额的变化及特点
科技经费筹集额,是指从各种渠道实际筹集到的全部科技活动经费,包括政府资金、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其它经费。“九五”期间,如果按统一口径计算(即各年自筹资金中的企业自筹资金均为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下同),新疆科技经费筹集额共计42.83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5612亿元的比重为0.76%。如果按变化后的统计口径计算(即2000年企业自筹资金的统计范围除了大中型工业企业自筹的,还包括小型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及事业单位自筹的,下同),则“九五”期间新疆科技经费筹集额共计46.17亿元,占同期GDP(5612亿元)的比重为0.82%。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新疆在“九五”期间,按统一口径计算,科技经费筹集额由1996年的74597.6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115929.5万元,除1998年以外,科技经费筹集额的绝对数在不断增加,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这说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在新疆日益深入人心,“科教兴新”战略的实施力度逐步加大,全社会越来越重视增加对科学技术的投入。从统计资料还可以看出:1996-2000年科技经费筹集额在GDP中的比重,新疆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左右。这说明,由于新疆在全国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财力薄弱,全社会对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强度较低。
二、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来源的变化及特点
新疆科技活动经费的筹集,在“九五”期间已基本形成了政府资金、企业和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国外援助和捐助等多种来源的经费渠道。从统计资料可以看出,1996-2000年科技活动经费的筹集中,政府资金由17623.1万元增加到34766.7万元,企业和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由37485.5万元增加到77673.6万元,银行贷款由11640.5万元减少到2090.1万元,其它经费和国外资助经费由7848.5万元减少到1399.1万元。
新疆科技经费筹集额的来源构成比例,在“九五”期间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呈现出新疆的一些地方特点,尤为明显的是大中型工业企业资金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政府资金、银行贷款与其它资金之和。从统计资料可以看出:(1)“九五”期间的政府资金所占的比例,新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有3年高于全国,有2年低于全国,彼此相差在0.4-4.1个百分点左右;(2)大中型工业企业资金所占比例,新疆明显高于全国,约为11-30个百分点;(3)银行贷款所占比例,新疆的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全国。
如果仅从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来源构成的数字比例看,在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九五”期间,新疆大中型工业企业所筹集的资金明显占据了主体地位;不同于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筹集资金所占比重略高于政府资金所占比重(2.56-6.76个百分点)的格局。这是新疆这一资源型经济落后省区所具有的特殊情况:新疆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的总量较小,而“九五”期间,在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的大背景下,新疆的石油和天然气等优势资源的开发取得到了长足进展,与此相应的有关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增加较多,这就造成了新疆大中型工业企业所筹集的资金在全区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的地位相对地突显出来的现象。“九五”期间,新疆大中型工业企业筹集的科技经费所表现出的特点,一是反映在部门所属的差别上,在新疆的中央属企业实力较为雄厚,其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到全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的88%;二是反映在行业的差别上,新疆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就占到全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的73%。如果进一步分析,还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新疆的地方属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多实力很弱,尚未形成有效的追求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动力机制,远未成为地方科技活动经费投入的主体;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以外的诸多工业行业,其大多数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较少。
三、科技经费投入构成的变化及特点
“九五”期间,新疆科技经费总量有了一定增长,缓解了一些经费紧张的状况,但与科技投入的需求相比,仍显得资金严重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新疆科技界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想方设法从多种渠道争取资金,使全区科技经费投入在构成上出现了三个重大变化及特点:
一是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方面,中央财政的投入超过了自治区财政的投入。新疆充分利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国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在“九五”期间争取到“棉花大面积高产综合配套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等一批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得到国家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1.40亿元,超过了同期自治区财政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投入(1.17亿元)。
二是地县财政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超过了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新疆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区)”、“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县(市、区)”的科技创先活动,并把“努力增加对科技的资金投入”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之一,有效地促进了县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和科技投入的增加,“九五”期间地县财政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达到22986万元,超过了同期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20878万元)。
三是通过国内外科技合作引进的资金,超过了新疆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新疆利用其自然资源优势和向西开放的区位优势对外界的吸引力,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多形式地发展同东部地区的科技联合与合作,多途径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了大量科技资金。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新疆同国内22个省区市及港澳地区联合实施科技项目188项,累计合作经费18.73亿元(协议资金);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43项,引进科技资金9004.65万元。而在同期,新疆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88849万元。
四、R&D经费增长和投入强度的变化及特点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标志,是科技活动的灵魂。R&D活动的开展,有赖于人力和财力这两个R&D核心资源的支撑。而R&D资源及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则是一组国际通用的、用于衡量科技活动规模及科技投入强度的重要指标。由于受统计资料的限制,本文对新疆的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在同国内其它省区市进行比较时,只选取了1998-2000年的数据。
据统计资料可以看出,“九五”期间,新疆R&D经费支出的增长经历了由高到低再到高的过程,呈现为一个U字型的形状:1996年为30396.7万元,1997年和1998年大幅度下降,2000年又逐步上升到32381.2万元(注:如果按照“九五”期间的统一口径计算,则2000年R&D经费支出为31062.4万元)。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1999-2001年《科技统计报告汇编》中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排序,1998-2000年,新疆R&D经费支出额在国内31个省区市中分别排在第26位、25位、27位。因此,新疆的R&D经费在全国属于低投入地区,反映出新疆的R&D活动规模比较小,自主研究与创新的能力弱,这同目前新疆工业的大部分技术来源在区外的特点是直接相关的。
从统计资料还可以看出,“九五”期间,新疆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始终在0.16%-0.33%之间波动,其增长状况也呈现为U字型的形状:1996年最高;1997年和1998年均不到1996年的一半;1999年和2000年虽有所上升,但仍低于1996年的水平。同期,新疆R&D/GDP的比值,除1996年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以外,其它4年都是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左右。据对《全国科技进步水平统计监测及综合评价结果》(1999-2001年)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1998-2000年R&D/GDP的比值,新疆在国内31个省区市中分别排在第28位、28位、29位。这说明,新疆的科技财力投入强度在全国属于弱势地区。
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R&D投入,以及相应的技术创新程度,是同这个国家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密切相关的。从国际上的一般规律来看:当处于人均GDP在300美元以下的工业化前阶段时,R&D/GDP的比值大都在低于0.8%-1%的水平徘徊,技术创新能力很弱,一般是以应用他人的技术为主;当处于人均GDP为300-2100美元的工业化第一阶段时,R&D/GDP的比值为1%-2%,技术创新能力由较弱向较强发展,大多是拥有一部分创新技术,但总体上仍以改进技术为主;当处于人均GDP在2100-4750美元以上的工业化第二阶段时,R&D/GDP的比值大于2%,技术创新能力强,一般是创新技术在技术构成中居于主体地位;当处于人均GDP在4750美元以上的工业化后阶段时,R&D/GDP的比值大于2%,创造技术为主已成为技术创新能力的明显标志。2000年,我国人均GDP为855美元,R&D与GDP的比重达到1%,已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而新疆人均GDP达到902美元,R&D与GDP的比重只有0.24%,大体上仅相当于近年来发展中国家R&D/GDP平均比值(0.45%左右)的一半。因此,“九五”期间新疆G&D/GDP比值在0.16%-0.33%之间徘徊的状况,同许多国家人均GDP在400-2100美元时R&D/GDP比值迅速上升(5-10年内增长到2%左右)的一般规律是不相吻合的;新疆在“十五”期间要加快工业化进程,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应当在增加科技投入强度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五、R&D经费的支出结构的变化及特点
按照研究类型分类,R&D经费的支出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以下简称“三类研究”)的经费支出。“九五”期间,新疆三类研究的经费支出占R&D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在逐步接近全国的平均数值。从统计资料可以看出:1996年和1997年,由于基础研究经费支出的数量很少,新疆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R&D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过低,三类研究经费支出分别占R&D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之间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衡(其比例为1:10.3:50.5和1:8.9:22.9);由于R&D经费支出总额较少和基础研究经费支出的相对增长幅度较大,1998-2000年新疆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R&D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与全国的同一比例比较接近(彼此相差0.05-0.55个百分点)。
需要指出的是,新疆基础研究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之所以相对较大,主要是得力于国家的大力支持。例如,新疆1999年承担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中国西部干旱区生态环境演变与调控研究”,2000年该项目的国家拨款为1316.4万元,仅此1个项目的经费支出就占到当年全区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总额(1529.3万元)的86.1%;“九五”期间,新疆选择了一批具有新疆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研究项目予以突破,全区安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7项、政府拨款1628.4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地区基金项目109项、经费1281.9万元(占78.7%),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8项、经费346.5万元(占21.3%)。
新疆同全国一样,目前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大力加强试验发展活动的同时,应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区情的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开展一些能为合理利用自然条件与发挥资源优势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基础、具有新疆特点和科研条件的基础研究(例如,同新疆石油、有色金属等矿藏的成因相关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地质构造研究,在新疆干旱条件下的盐碱土、沙漠、冰雪的形成和演变规律的研究)。只有这样,新疆才有可能逐步形成与优势资源相关的领域和学科的科学研究优势,从而为技术创新提供必不可少的原始创新源泉,并在理论依据和科学基础方面作出努力来防止续代引进现象的出现。这就是说,适应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新疆应当稳定地加强基础研究,而“九五”时期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过少的状况应当加以改善。根据测算,许多国家在人均GDP达到300-2100美元和2100美元以上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对技术创新的需求以及支持的程度日趋增加,便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使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R&D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逐步达到10%-20%;多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三类研究经费占R&D经费总额比重之间的比例基本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大约为1:2:5。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形势需要,国家已经提出的一个应对举措,就是大幅度增加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把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比例由目前的5%左右尽快提升到10%-20%的水平。因此,新疆应当按照科技投入的自身规律,顺应国家科技投入重点变化的大势,并根据自身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财力的承受程度,在增加R&D经费总量的同时,稳定地增加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
按照执行部门分类,“九五”期间R&D经费的支出主要为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1996-1999年的统计口径为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支出。从各执行部门的经费支出及其所占比重的变化情况的统计资料可反映出:新疆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的R&D活动,1998-1999年比1996-1997年得到较明显的加强,2000年比1999年又有所削弱;大中型工业企业的R&D活动,1998-1999年比1996-1997年有较明显的削弱,2000年(当年的R&D经费支出为19680万元)比1999年又有所加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1999-2001年的有关数据,1998-2000年新疆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8%、0.70%、0.96%(全国的同一比重分别为1.28%、1.35%、1.49%),这同企业要成为技术开发和创新的主体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
六、财政科技拨款的变化及特点
从资金的投入形式来看,新疆地方财政对科技的经费投入同全国一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资金投入,即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经费支出,支出科目主要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基建费;二是间接资金投入,即政府通过减税让利等各种优惠政策,将本来应上缴财政的部分资金留给企业或科研单位,鼓励它们加速科技进步和新产品开发。“九五”期间,新疆地方财政对科技的直接资金投入(即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其中含中央对科技三项费用等的补助经费)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呈现出下降趋势。从统计资料可以看出:1996-2000年的新疆地方财政科技拨款,金额由17818万元增加到22520万元,各年在全国各省区市的排序分别为第23位、22位、27位、25位、26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1997-2001年《科技统计报告汇编》中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排序);新疆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数值由1.55%下降到1.10%,在全国各省区市的排序后退了10位;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拨款的金额,五年中在10467-13912万元之间波动,2000年与1996年基本持平;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4.12%下降到1.74%。
从国际社会的一般发展规律来看,政府的科技投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在工业化前阶段和工业化第一阶段时期,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科技投入占据主体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的比重都在50%以上;进入工业化第二阶段以后,由于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能力发展得较快,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财政府投入的比重逐步下降至30%-40%的水平。我们把这一规律性的现象同新疆的全社会R&D投入结构作一比较:新疆目前尚处在由工业化的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变的经济发展阶段,而在新疆2000年总量不大的全社会R&D投入中,政府投入所占的比重为28.38%,企业投入所占的比重占到53.65%;相对于目前新疆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投入能力不足的现状而言,政府应该作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其R&D资金在全社会R&D经费投入中未超过30%的比重显然是过低了,因为这一比值是许多进入工业化第一阶段后期甚至第二阶段的国家也未曾达到的水平。需要认识到,即使是在加入了WTO后的今天,新疆仍然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强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使政府的R&D投入比重保持在50%左右的水平,并逐步地把企业真正培育成为技术开发和创新投入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