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股流通性增加是一种变相掠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是一种论文,非流通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非流通股流通性的任何提高,都是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一种变相的掠夺;
●“为非流通股股东服务”的市场,牺牲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乃至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是逻辑的必然;
●只要股权割裂继续存在,非流通股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机制将继续发展,市场愈扩大,侵害愈多;
●“补偿”实质只是使流通股股东避免遭受损失,也是使非流通股股东不要再得到额外的好处。
全流通 近期市场下跌的直接原因
近期股市急剧下跌的直接原因在于全流通阴影。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其中专门针对非流通股转让的有两个:《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其综合起来,得出这样的结论;非流通股可以向国内外自由转让了。
非流通股流通性的提高必然导致二级市场下跌,而非流通股如果能够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二级市场将立即崩盘。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最大区别从表面上看是价格不同且价差巨大,实际上是股票的权利不同:流通股具有二级市场流通权,非流通股则没有。股票的流通权不同必然造成价格不同。换句话说,流通股价格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流通股比非流通股具有在二级市场流通的特权。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价格的巨大差异是建立在这样的市场预期之上:非流通股走向全流通即使不是无限遥远的事情,也是非常非常遥远,市场认为非流通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成为流通股。因此,非流通股流通性的任何提高都意味着流通股权利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的丧失,必然造成非流通股价格的上升和流通股价格的下降。
如果把全体股市投资者看作一个整体,非流通股价格相对上升和流通股价格相对下降只是股票价格的结构性调整,几乎不会对股市总市值(指非流通股市值和流通股市值的总和)造成任何影响,投资者总体即不会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也不会得到什么坏处。但是,在投资者之间,这种股价的结构性调整将对流通股股东造成致命的打击,非流通股股东将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这种数字化游戏的真实含义是:流通股股东损失多少,非流通股股东就获利多少。从这个角度来说,非流通股流通性的任何提高,都是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一种变相的掠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规定,大大提高了非流通股的流通性,非流通股流通从非常遥远的未来变成近在眼前,在如此沉重的全流通压力之下,市场岂能不跌?
同股不同权 市场割裂的历史原因
市场被割裂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原因是同股不同权。非流通股不具有二级市场的流通权并没有吃亏,因为它具有一个更大的权利:就是在股票发行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净资产,很多人称之为“融资权”。市场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是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在股份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评估资产折股、首发、配股、增发,使资产不断增加。“融资权”本身是完全合法的,但非流通股股东的控股权如果被滥用,还会派生出很多半合法的“灰色”权利或不合法的“黑色”权利,对流通股股东造成损害,这类做法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不再赘述。控股股东的所有这些合法的、半合法的、不合法的权利(严格来说不合法的“权利”不是权利)综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控股股东从中小股东手中获取利益的可能性。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的某一阶段,为了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必须负担起为国营大中型企业解困融资的功能,但这是对资源配置功能的一种否定。国有大中型企业持有的绝大部分是非流通股,这种要求最终使市场演变成了“为非流通股股东服务”的市场,牺牲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乃至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就成了逻辑的必然。
股权不平等源于资本地位不平等
证券市场要发展,必须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引;平等对待资本,以对流通股股东充分补偿为基础,尽快实现全流通。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的深层次原因是“同股不同资”。非流通股绝大部分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其主体是国有资本,而流通股绝大部分是民营资本,因此“同股不同权”的原因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被赋予了高于其他资本的地位。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割裂对证券市场来说,就好比人体上的肿瘤,随时都有癌变的危险。肿瘤不清除,健康无法保证;不实现全流通,股市将无法发展。因为只要这种割裂继续存在,非流通股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机制将继续发展,市场越扩大,侵害越多。即使市场不继续扩大,非流通股仍然会想方设法不断提高其流通性,最终达到接近流通股的状况,与之伴随的还是流通股利益的巨大损失。因此,全流通已绝不仅仅是想与不想的问题了。
与全流通密不可分的问题是,如何给予流通股股东充分补偿?党的十六大精神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六大报告非常重视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指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对非公有制经济,报告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十六大报告的精神,证券市场必须与时俱进,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方法解决证券市场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最关键的是必须平等对待资本,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
实际上“补偿”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前面已经说过,全流通不会造成股票市值的增加,而是流通股股东损失多少,非流通股股东就得到多少,因此所谓“补偿”只是使流通股股东避免遭受损失,也是使非流通股股东不要再得到额外的好处。
在全流通和补偿问题上,任何“方案设计困难”之类的托词都是苍白的,是否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将成为是否平等对待资本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