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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3.3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入世,国内商贸零售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入世,对商贸零售业的影响是革命性的。这次“入世”服务贸易的谈判中,开放力度最大的就是流通业,基本上是按大流通概念开放的。开放范围涵盖了外贸、批发、零售到交通、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同时,影响也是十分严峻的。虽然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属于率先开放的行业,几年来也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但这种开放只是局部性的,竞争也是低层次的,真正体现国际流通业水平的一些大企业和其全新的营销方式还尚未进入,而零售业还只是有限度的开放。
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目前,我国国内商业对外开放的现状,尚未达到需要加以控制的警戒线,还是在“绿灯区”中运行。从数量上看,外商投资零售企业还不到全部企业的千分之一,按照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网点占全国零售网点的比重看,更只有十万分之三左右。从销售额上看,包括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零售额也只占到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2%左右。 虽然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在数量上和市场份额上比重还都比较小,但从目前看,进入我国商贸业的外商大多都是“重量级”的企业,他们在我国的扩引势头强劲,随着我国市场壁垒的逐步取消,其竞争优势将会日益显现出来。虽然我国的商贸业全面开放还有一个过渡期,但这一过渡期也不过是三至五年的时间。因此,国内的商贸企业必须加快自身的改革步伐,壮大实力,才能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国雄对此发表评论说,“入世后,中国零售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样意味着压力和挑战。黄国雄说,各个国家的零售商进入中国,实际上是把国际竞争引进了国内。对国内零售企业来说,国内竞争已经走向国际化,不仅要面对国内企业竞争,还要面对国外企业的竞争,所以,有的企业束手无策甚至发生倒闭都是可能的。黄国雄还认为,零售业必须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虚心学习,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营销理念、促销手段,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
事实正是这样,“入世”后,所有的企业都在同等环境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能否生存完全取决于自身的素质。对国有零售企业来说,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否则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有立足之地。目前国内零售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国有零售商业的改革还未到位,许多企业还未走出困境,私营、个体零售业还不强大,就整体而言,国内零售业还难以与国际大集团相抗衡。所以,政府部门要把握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度”,做到有序开放,逐步实施。
一、政府的政策法规支持
1.尽快制定外商参与我国零售业经营的法规。目前,我国涉及零售业开放的法规数量极少,即使是已经存在的法规,大部分也是粗线条的,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不仅透明度不高,而且还很不完善,使外商常常有空子可钻,以各种变通形式钻入中国市场,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开放进程。总结这几年的经验教训,结合有关规定的实际执行情况,应尽快制定一部完备的零售领域及整个流程领域利用外资的法规,对外商进入的条件、资格、标准、投资比例、合营年限、合作方式、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今后的开放进程中,严格的按法律规定来进行管理。
2.制订明确的开放日程,稳步扩大开放范围。在以往的开放中,政府并没有制订明确的开放日程,这就使得开放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突然性和随意性,不仅外商很难把握,而且国内企业也缺乏思想准备,在今后的进程中,政府应根据发展的需要,制订长期的规划,定期向外公布,使开放稳步进行,减少工作的随意性。我们应该结合各地开放进展情况,稳步地扩大开放范围,把零售业的开放引入内地,并逐步扩大到批发、外贸等其他流通领域。
3.建立一个有效的开放管理机构。目前,我国零售业开放的最终审批权由国务院掌握,但国务院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主管机关,只是按职能不同由不同的主管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也插手零售业的开放,于是就形成了多头管理和多头对外的格局,削弱了管理的有效性,建议政府成立包括内贸、外贸、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内的统一管理机构。
二、零售业的竞争策略
1.学习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采用新型零售业态。连锁经营是零售业的发展方向,被认为是零售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连锁经营是将零售业进货和销货两个功能相分离,由公司总部进行大量集中进货,利用分散的店铺大量销售商品来克服零售业的小规模、分散性的缺点,并将大量销售所需的大量进货变成计划进货,加强了与生产厂家的谈判力。连锁经营可以通过进销功能的分离,使商店专心销售,而总部可以有效地发挥单一商店难以实现的进货功能,从而降低进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在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形势下,内资零售企业要想有生存的空间,必须尽快采用新的业态,改变原有的企业组织结构,向规模结构要效益,走连锁经营发展的道路。
2.开展联合、协作,实行开放型大集团战略。我国现有的零售商业企业规模过小且缺乏合作。1995年我国最大的50家商场的销售总额仅为490亿元,而其中的“大哥大”上海一百的销售额仅为26.7亿元, 与同期美国沃尔玛集团的销售额高达940亿美元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因此,我国的零售企业应走联合协作之路,实行集团化经营,否则面对实务强劲的外资企业将不堪一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零售商业企业集团的跨国经营,形成有雄厚资本的跨国企业集团,积极开展海外投资活动,其形式可以是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有利于绕过贸易屏障,即突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有效进入国际市场,用这种形式发展开放型商业,有利于利用东道国的各种优惠政策,有利于利用国外资金、先进技术与管理、自然资源,有利于带动商品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国开放型零售商业向更高的层次方向发展。
3.零售商业要创建名牌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现代商业竞争已不是单一的产品质量和销售服务的竞争,而且还应表现为高级层面的企业形象的竞争。因此,在外资进入我国零售商业的形势下,我国的大型零售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自己在长期经营中所形成的信誉优势,采取各种措施,树立本企业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服务形象、环境和职工形象,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上一档次,创造知名企业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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