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事业发展论文,社会保障论文,年度论文,统计公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取得显著成果之外,在以下方面也有进步: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年末全国共有26个省成立了省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制订了基金监管办法,大部分省市开展了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纠正和查处了个别地区违规挤占挪用基金的问题。
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
在总结辽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5月份启动了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年末,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已有99万人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
三、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2004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修订了《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颁布了《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77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为96.5%。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9万人。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活动。
四、金保工程和社区平台建设
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完成了中央本级立项和各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实现了部与 32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网络联通,并开始上传有关数据,部省之间的视频会议系统正式开通。数据中心建设、统一软件开发应用和其他各项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国际劳工组织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中国就业论坛。成功举办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成功承办了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
摘自:http//www.molssgov.cn/news/2005/0518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