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短缺对二元经济理论的修正_农民论文

农民工短缺对二元经济理论的修正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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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等创立的二元经济理论一直被推崇为是指导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的经典模式,但这一理论在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却遇到了“民工荒”现实的严峻挑战。因此,在“民工荒”的现实条件下修正和完善二元经济理论,就成为经济理论必须面对的实践课题。

一、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的前提假定

根据二元经济发展理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将吸引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从农村转向城市,因而工业化的过程也就是农村的城市化过程;同时,大多数农民离开土地,就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经营即工厂化经营,实现农业的工业化,最终走向整个国民经济的一元化即工业化或现代化。这就是说,农民、农村、农业将受益于工业化,即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将不断市民化,农村将不断城市化,农业将不断工业化,最终实现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完成工业化。

但是,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是在以下几个假定条件下成立的:(1)存在劳动力的无限供给,而且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边际成本为零。(2)工人的工资是不变的,而且劳动力的价格是仅够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3)工业部门的效率要高于农业,假定工业部门的工资高于农民收入30%,所以刘易斯又把二元经济称为“高工资经济和低收入经济并存”。(4)工业部门的高利润全部转化为投资,从而保证资本积累源源不断地进行,使工业化进程能够不断持续下去。

撇开其他假定,仅就工资不变假定而言,刘易斯之所以要把工资确定为仅够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目的就是保证工业化的低人工成本,使工业部门获得尽可能高的利润。由于假定高利润全部转化为投资,所以工业化可以快速推进。这就是说,工业化的实现是以牺牲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代价的,因为农民收入提高,就会抬高工人工资,从而减少利润,进而投资降低,工业化放缓。可见,刘易斯收入分配的价值取向非常明确,就是以推进工业化为最高原则。

就一国在封闭经济的假定下而言,刘易斯认为,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部门不断发展、扩张,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会以不变的劳动价格不断向工业转移,工业化、城市化就迅速扩张。只有当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吸干以后,工业部门继续扩张,劳动力市场就会发生改变,即劳动力的供给会低于需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工人工资就会上涨,工资不变假定改变,这时候工业利润下降,投资减弱,经济扩张停滞或者发生萎缩,经济进入比较稳定的正常发展阶段,工业化这时候基本结束。我们可以把工人工资上涨的这一点称为“刘易斯拐点”。

刘易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以不变的劳动价格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分析,是以农业部门的不发展为隐含假定的,因为农业部门的发展,会提高农民收入,从而抬高工人工资水平。拉尼斯和费景汉修正了刘易斯的这一假定,把农业部门的发展纳入分析范畴,并认为农业部门的发展是工业部门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但是,他们认为,在农业部门存在着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多余劳动力”和虽然边际生产率大于零但却小于农民平均收入的“伪装的失业”者。由于存在过剩劳动力,农民的平均收入就不是由市场,而是由道德和习惯决定的。这样,以上两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都不会抬高工资水平,坚持了刘易斯的工资不变假定。只有当以上两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完之后,农民的工资才会由市场决定。乔根森后来修改了刘易斯的工资不变假定,但他是以农业部门不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剩余劳动力为假定前提的。

二、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现实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9%以上的年平均增长率,创造了举世闻名的“中国奇迹”,引起了世界的震惊甚至恐慌。“中国奇迹”的出现,固然与改革开放的制度变迁密切相关,但从发展的角度看,也是自觉或不自觉遵循刘易斯二元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果,即通过维持工人的低工资(工资不变假定)不断推进工业化。据广东省总工会200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12年来,珠三角地区民工月工资平均只上涨了68元。这与我国年均9%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相比,可以肯定地说是工资不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工业化迅速发展,正是得益于工资不变的大量农民工的流入即“民工潮”,如现在在广东的外来工就有1000多万人。这也验证了刘易斯二元经济发展模式在中国的有效性。

但是,进入2004年底以来,全国各主要加工制造业集中地区先后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民工荒”。这一现象甚至成了今年“两会”的重要话题。据广东省统计局2004年底对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的调查显示:2005年广东省民工短缺数量预计超过100万人,且仍有上升的趋势。调查还显示:短缺的民工主要是普通工,尤其是对年龄较轻、身体健康、反应灵活的普通工需求量最大,而对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需求则较少。(注:《北京青年报》2005年2月26日。)另据珠海企业调查队2005年1月公布的数据:该市企业用工缺口估计在3.8万人左右,而且制造业用工缺口最大,约占八成以上。(注:《深圳商报》2005年2月21日。)

从“民工潮”到“民工荒”,是否意味着刘易斯所揭示的工业化已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吸干,从而需要转向开放经济,通过引进外国移民来解决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这样一种结果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呢?显然不能做出这样的结论。这是因为在中国,农村仍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人口统计表明,乡村人口仍然占全国人口的58.2%。但是,我国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只有15%左右,人口与GDP的贡献是极其不相称的。

在农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出现“民工荒”,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的:第一,农民工工资偏低。珠海的调查显示:月薪在800元以下的企业,用工缺口占61%,月薪在800~1000元的企业,用工缺口占27%,月薪在1000元以上的企业,用工缺口只占12%。在深圳,月工资是否达到1000元也是企业招工难易的一道坎。第二,中央2004年支农政策的大规模投入,使农民的比较利益大幅提高。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农民收入的大幅增加,除农产品价格回升外,关键的因素就是中央政策给农民直接减负增收,如“两减免、三补贴”五项政策就使农民受惠451亿元。中央政策的投入使民工工资低的问题就更加突出。由于中央将继续坚持和加大支农的力度,而且我国政府向世贸组织承诺将对农民的补贴提高到GDP8.5%的水平还远没有达到,农民的收入将因此还会持续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工业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不相应做大幅度的调整,“民工荒”绝不会是一个短暂的现象。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与“民工荒”的并存说明:刘易斯二元经济发展模式的运行机制被中国的实践改变了,或者说“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了。按照刘易斯的观点,这是不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从广东省的调查来看,许多企业特别是对劳动力需求最为迫切的制衣、制鞋、玩具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小企业,由于利润率过低,缺乏承受提高工资待遇的能力,正面临着生死的考验。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提高农民收入对不对?刘易斯实际上认为,为了工业化,就是要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但他同时也认为,只有实现工业化,才能真正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提高农民收入又是必须的。这是因为,一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3年已达到3.23倍,有人预测按现在的速度到2020年会达到7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已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会引发政治和道德问题。二是由于我国城乡分割的特殊国情,当我国的工业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时,农村市场对工业化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市场贡献作用,但由于农民收入低,农村市场相对萎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阶段工业化的发展。因此,我国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又需要扩大农村市场。(注:黄泰岩 王检贵:《工业化新阶段我国农业基础地位的转变》,《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三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不可能在一二十年的时间内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吸干,因而工业化、城市化就成为一个较长期的任务,如中科院《2005年中国现代化报告》披露我国2001年的现代化水平与美国差100年,与日本差50年。工业化长期化,但工资不变假定不可能长期化。

工资不变假定的放弃,从而农民收入的提高,就必然与我国现在奉行的刘易斯工业化战略发生尖锐的矛盾。因为中国的工业化也不可能停止,也不能放缓,而且还要加快。这就需要我们在两难中寻求化解这一矛盾的出路。

三、工资可变假定下的中国工业化战略

在工资可变的假定条件下,就需要修正刘易斯二元经济的工业化战略,建立新的二元经济的工业化战略。这主要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从而为工资的提高创造空间,实现工资提高与企业赢利不变甚至提高的双赢结果。这可使资本积累不变甚至增加,保证工业化进程得以继续甚至加速。这就需要加快技术进步,努力开发新产品,以及加强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建设。但这里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企业技术进步的路径选择。对于那些应付工资增长都很困难的加工工业企业来说,让他们投入大量的资金搞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可能的出路就是与技术先进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分工合作,以及接受政府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但是,技术提高是双刃剑,它在提高企业赢利空间、消化工资上涨压力的同时,又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产生新的变化。这具体表现在:一是提高对就业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以适应技术提高后的岗位变化;二是技术进步会直接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这就可能出现我们所不希望的严重后果:那些希望增加工资的普通劳动力却被企业的技术进步所排挤成为失业者,从而延缓城市化进程和恶化就业环境。

这就决定了我国加工工业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升级不能是整体性的,而只能是局部的,甚至是少部分的。特别是对我国这样一个需要转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国来说,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发展低劳动成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绝不能放弃的工业化战略。

2.促进产业的区域间转移。我国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实质是延长制造业的产业链,而绝不是片面地推进我国的制造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丢掉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就是说,我国不仅要发展高端产品,而且也不放弃中端和低端产品的制造。我国不仅要成为真正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而且也要当“世界加工厂”,从而形成多层次共同发展的制造业格局。这是因为,一是我国存在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制造业作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产业,应该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形成推进工业化与就业的良性循环。二是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这就在客观上为制造业的多层次共同发展提供了可能,如东部地区随着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价格的上升,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就可以向西部地区转移。这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的梯度扩散,就有助于形成推进工业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因此,在工资可变的假定条件下,对于那些不可能和不需要提高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说,通过从发达地区向相对欠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降低企业经营的要素成本如土地成本、环境成本、劳动力的迁移成本和生活成本等,提高企业的赢利空间,实现工资提高与企业赢利不变甚至提高的双赢结果,保证工业化进程得以继续甚至加速。

但是,产业的区域转移,对转移企业来说,需要付出巨大的迁移成本。如何有效地降低企业迁移成本,就成为我国新阶段工业化战略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全国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市场对产业在一国不同区域间转移的调节作用会极其有限,这就需要政府发挥重要的作用,即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土地管理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税收政策等,形成对产业转移的利益诱导。

3.在工业化优先、兼顾农民利益的原则下统筹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是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为之奋斗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明确指出:要力争再用20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工业化,从而制订了我国实现工业化的时间表。因此,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就是我国必须坚持的硬道理。这就决定了我国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一切经济工作都要围绕和服务于这一最高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必将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城乡收入差距的消除就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更何况,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在传统农业经济的框架内,无论对农业采取什么样的特殊优惠政策,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惟一的出路就是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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