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领域的干涉与反干涉斗争述评_联合国秘书长论文

国际人权领域的干涉与反干涉斗争述评_联合国秘书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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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千年联合国第一个重要的国际会议——第56届人权会议4月28 日在日内瓦落下帷幕。由于美国在此次会议上继续坚持对抗立场,再次提出反华人权提案,中国被迫进行反击,中美之间又进行了一轮干涉与反干涉的激烈较量。但斗争的结果同以往一样,美国以对抗开始,以失败告终,经过长时间精心炮制的反华人权提案再一次被打掉。从1990年第46届人权会以来,中国面对美国挑衅九战九捷的战绩和美国屡战屡败的下场雄辩地证明,世事自有公论、潮流不可抗拒。

今年是千禧之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已于4月3日向联大提交了题为《我们的人民:21世纪联合国的作用》的报告,供今年9月6日至8 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审议。安南特别强调,希望这次会议“不应是一次庆祝会,而应是一次工作会议”。安南的目的很明确,即借联合国千年活动之机,总结联合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对新世纪人类面临的挑战达成共识,采取共同行动,创造一个更加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人权是联合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有必要结合当前国际社会围绕人权、主权和人道主义干预问题的争论,对联合国人权领域干涉与反干涉的历史进行一个简要的回顾,弘扬主权平等、不干涉原则,谴责美国以人权为名推行霸权的行径,以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回顾国际人权领域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首先应该充分肯定联合国为促进和保障人权所建立的历史性功绩。正是《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通过的人权文书以及联合国的设置人权机构保证并促进了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但历史同时也让我们看到,由于价值观不同,社会制度、历史和文化背景各异,国际社会对人权概念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以及对人权保护采取的措施差距甚远。而美国及某些西方国家正是利用上述的差异,从联合国成立之日起就把强权政治引进国际人权领域,致使半个多世纪特别是近20年来,在这里充满了干涉与反干涉的斗争。斗争的一方是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它们以“人权卫士”自居,顽固地垄断对人权的解释权,并以保护人权为名粗暴地干涉别国内政;另一方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它们不畏强权,对西方的人权理论和干涉行为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不仅维护了《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和国家的主权和尊严,而且为发展人权理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实际上,国际人权领域的斗争远远超出了人权的范畴,它已成为国际关系中反对霸权主义斗争的组成部分。半个多世纪人权领域两种人权理论和实践的交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联合国成立初期,围绕制定国际人权公约展开的斗争。1948年第3届联大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 它是历史上第一个系统提出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具体内容的国际文书,为国际人权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基础。但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为解决这一问题,人权委员会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即着手起草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人权公约。1950年,人权委员会向第5届联大提交了第一份人权公约草案, 供大会审议通过。但由于这个草案仅注意保护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没有包括《世界人权宣言》的全部内容,从一开始就遭到苏联、东欧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的强烈反对。在双方立场严重对立、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1952年第6 届联大采纳了由印度和黎巴嫩提出的起草两个公约的建议。于是,人权委员会组织两个班子分别起草两个公约。1954年人权委员会向第9届联大提交了《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草案》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草案》。经过联大社会、人道和文化事务委员会长达十余年的审议,1966年第21届联大通过了这两个公约。这是国际人权领域围绕人权观进行的第一次交锋。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打破了西方对人权理论的垄断,赋予了人权以完整的概念,同时对《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进行了细化,为日后发展中国家维护其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二)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围绕如何公平地落实两个国际人权公约而展开的斗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通过并不意味着双方的分歧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为巩固这一成果,公平地落实两个公约,亚非拉国家进行了艰苦的斗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亚非拉国家积极促成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所起的重要作用。1968年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20周年,在德黑兰召开了第一次国际人权会议。刚刚摆脱殖民统治、正在政治上崛起的亚非拉国家通过《德黑兰宣言》第一次提出了人权及基本自由不容分割,“若不同时享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则公民、政治权利决无实施之日。且人权实施方面长久进展之达成,亦有赖于健全有效之国内及国际社会经济及社会发展政策”。同时宣言多处将人权保护同反对殖民统治、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联系在一起。该宣言因在探索促进人权方面作出重要的贡献而载入国际人权领域的史册。但是,《德黑兰宣言》之后,美国等西方国家依然无视两个人权公约同时在联大通过并相继在1976年1 月和3月生效的事实,企图继续垄断对人权的解释权, 坚持以西方标准作为衡量人权状况的唯一标准。为进一步打破西方对人权领域的垄断局面,维护《德黑兰宣言》精神,亚非拉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又成功地促成1977年12月16日第32届联大通过了《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对该决议进行表决时,126个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赞成,而11 个西欧和北美发达国家由于对这项决议不能认同而投了弃权票。

(三)70年代和冷战结束后,围绕人权外交和不干涉内政问题展开的斗争。东西方两大阵营意识形态的斗争从联合国成立的那天就拉开了序幕。进入70年代,人权作为西方遏制社会主义工具的作用陡然上升。标志之一是,1975年7月底在赫尔辛基召开了欧安会第三阶段会议, 即欧安会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会议结束时签署了《赫尔辛基协议》,把人权问题纳入其中,主要是针对苏联和东欧国家。标志之二是,1977年1月美国总统卡特在其就职演说中明确地提出“人权外交”口号, 称“人权是美国对外政策的核心和灵魂”,公开支持萨哈罗夫在苏联发起的人权运动。翌年美国国务院开始出台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开始充当“国际人权法官”。一时间西方国家利用各种国际场合加大了人权外交的力度,并且与经济制裁和经济封锁挂钩。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抱着冷战思维不放,一方面推行“双重标准”,把发展中国家的人权问题任意扩大化、政治化和国际化,在人权会上随意点名攻击发展中国家,企图把人权会变成“审判法庭”;另一方面强行向发展中国家推行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发展模式。针对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霸权行径,国际社会进行了有力的抵制。1981年12月9 日第36届联大通过了《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重申《联合国宪章》所载的任何国家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其他国家内政和外交,一切国家均有义务履行不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侵害他国主权、政治独立或领土完整的基本原则。1996年第51届联大上不结盟国家和中国又提出了“加强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决议案,大会以112票通过了该决议案, 所有的发达国家均投了反对票。近几年,发展中国家不断在人权会上提出,人权领域应结束冷战时期用人权针对别国、把人权问题政治化的作法,特别是非洲国家强烈谴责西方国家干涉非洲国家的自主权,企图把西方的“政治模式”强加给非洲国家。甚至连西方一些国家也对美国在人权会议上“追求人权以外目标”的作法提出了异议。

(四)80年代围绕发展权问题展开的斗争。关于发展权是否是一项人权的问题,早在制定两个国际人权公约时已经涉及到。此后,在国际人权领域西方发达国家与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就这一问题的争论始终未曾中断过。进入80年代后,由于经济全球化世界上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一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反对发达国家把公民政治权利视为人权发展的前提,同时批评联合国设置的人权方面的机制80%以上只重视公民政治权利,而忽视各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发展权。为此,1986年12月4日第41届联大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在对宣言表决时,多数西方国家投了弃权票,只有美国一家投了反对票。冷战结束后,每次人权会议审议发展权问题时,发展中国家都要求人权委员会建立落实《发展权利宣言》的后续机制,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权。目前,尽管西方国家仍然拒不承认发展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特别是美国至今尚未参加《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但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的斗争,以及鉴于世界上12亿人口依然生活在贫困中的现实,国际社会正在逐步认识到发展权对人权保护的重要意义。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鲁滨逊夫人在1999年8 月撰文承认:“对发展权的否定使其他所有权利都受到了威胁。如果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外,我们要为世界所有国家寻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话,那么我们就能在世界人权事业中向前迈出一大步。”

(五)纪念《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期间,围绕如何平衡义务与责任,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问题发生的碰撞。冷战结束后,美国加紧了在全世界范围内推销西方人权观和价值观的步伐,引起了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在国际社会开展纪念《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活动期间,两种不同人权观的交锋成为当时人权领域斗争的焦点。首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在1997年7 月会见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时明确提出,应当修改宣言某些条款。马哈蒂尔认为,宣言是在大国主导下制定的,没有考虑穷国的利益;再者宣言过分集中于个人权利,对社会稳定关注不够。此外,印尼外长阿拉达斯表示,人权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个人四种权利,不能偏重任何一面。他还提出,现在世界上至少有124个发展中国家和新独立的国家, 其中许多国家根本就没有参与宣言的起草过程,有必要在适当时候重新检讨宣言的合理性。在此期间,最引人注意的是国际行动理事会向联大提交了它们的《世界人权责任宣言》,呼吁联大在纪念宣言50周年之际进行讨论,以补充宣言的不足。该理事会的成员大多为东西方资深政治家。他们认为,50年前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所代表的主要是西方的观点和文化背景,而继承了东方文明的国家大都重视人类的义务与责任,当今有必要对自由和责任“两种观念加以平衡”。该理事会名誉主席前西德总理施密特批评美国在人权领域搞双重标准,他认为当今“人权”一词已被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政治家当成施加外交压力的“侵略性工具”。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对此反应强烈,明确反对对人权宣言的任何形式的削弱。这场争论的结果是,在1998年12月联合国举行的纪念大会上,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一项决议,主张一切人权都是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国际社会必须站在同样的地位上,用同样的眼光,以公平和平等的态度全面看待人权”。这场争论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是表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主动性在增强。二是西方国家在人权观传统共识上出现分歧。在第53届人权会上,法国政府率先决定不参与反华人权提案,主张在人权问题上同中国进行“建设性对话”,并使欧盟放弃了一直以其名义提出反华提案的惯例。

(六)科索沃危机之后到第54届联大期间,围绕人权与主权、人道主义干预等问题展开的激烈交锋。冷战结束后,国际安全领域最大的变化是,国与国间的战争减少,但一国内因种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冲突增加,进而影响到地区安全。据联合国统计,近10年世界范围内国内战争已吞噬500万人的生命,并出现了多于死亡人数好几倍的难民。 国际形势的这一变化使联合国维和行动面临诸多新挑战。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出于全球战略的考虑,将70年代把“人权外交”作为与苏联争夺霸权的工具,转为现阶级把人权作为推行“西方民主”的工具,提出“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等口号,并且在科索沃以人道主义干预为名实施它的新战略。因此,科索沃危机之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对西方新干涉主义理论十分警觉,看到了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兜售这些论调的实质是假借“人权”以使武力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合法化,机制化。第54届联大上,关于人权与主权以及人道主义干预问题成为各国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大会的一般性辩论中就这一问题各抒己见,泾渭分明。尽管某些发达国家也注意到人道主义干预的“合法性”问题,但它们仍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和进行跨国干预包括军事干预的必要性。发展中国家则强调国家主权不容侵犯。最具代表性的是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代表非洲国家的发言,他把国家主权视为“发展中国家的最后一道防线”,表达了发展中国家对这场争论的关注程度。目前,这一争论远未结束,并且将延续到今年9 月联合国大会和千年首脑会议上,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国际斗争的焦点之一。

回顾战后半个多世纪国际人权领域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国的霸权主义不仅对国际关系形成了最大威胁,而且也是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只要美国一天不改弦易辙,放弃对抗,国际人权领域干涉与反干涉的斗争就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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