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研究学科_女性文学论文

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研究学科_女性文学论文

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研究的学科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科论文,性别论文,理论论文,女性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几年前,在一次女性文学研讨会上,一位男批评家以这样一句语惊四座的话作为他发言的开场白:“我们曾经被告知,文学是有阶级性的;现在我们又被告知,文学是有性别的”。这句话将女性文学这一命名和如今已成过眼烟云无人问津的文学的阶级性问题并置,在不动声色中收到了机智的反讽效果。在场听众大多是多年来在高校和研究单位从事女性文学教学与研究的女学人们,经他这句话轻轻一刺,恍恍然觉得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的确存在着一些习焉不察的未经深思的概念和基本的理论问题,然而我们却无言以对,没有一个人能够以清晰的语言即刻作出回应。我们从这位男批评家所提出的问题前面绕过去了。会场上一片沉默。

几年来,笔者在思考女性文学研究学科化的理论问题时未曾忘怀这句温和的却也是一一语中的的批评。他所涉及到的其实是一个性别理论问题,而性别理论乃是女性文学研究学科建设的一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究竟什么是“女性”什么是性别?性别与文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文学与性别的关系和文学与阶级的关系一样吗?连这些基本的理论问题都没有搞清楚,又谈何学科化?本文拟结合我国女性文学和女性文学研究实际,参照西方女性主义的社会性别理论,谈谈我所理解的“女性”、“性别”以及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问题。在我看来,这实在是女性文学研究学科化的一个最基本的绕不过去也不应该绕过去的理论问题。

根据现代语言学对语言现象与人类经验关系的研究,语言概念与其所指称的对象并不总是同一的和相等的,一个新的概念语词的出现,相对于它所指称的对象,往往既是照亮同时又是遮蔽,它的意义常常包涵着悖论和歧义,有待于人们根据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做出新的发现、填充和更新。词语概念的非自明性和歧义性,决定了一个学科学科化建设的第一步,便是对本学科基本概念的辨析和厘清。

女性文学研究的核心概念“女性”“性别”等便是一些这样的概念。

据美国学者的考据,我国直至清末还没有“女性”这一概念。这是因为中国的父权制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话语不存在一个超越了等级制的家庭人伦秩序的关于女人的概念。凡指称女人的词语都是指处于具体的家庭关系中的女人,如次于儿子的女儿、次于丈夫的妻子、次于父的母等等。这些只存在于家庭人伦秩序中的女人,只有依据自己被规定的角色规范立身行事,才能取得被社会认可的角色身份。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转型的历史进程中,一些受过良好的传统与现代教育的女人由家庭走向社会,出现了一批超越了家庭人伦秩序的新型女人,已有的有关女人的概念指称如“妇人”“女子”等已不足以涵盖这样的女人,话语系统中才逐渐出现了“女性”“职业女性”“革命女性”这些新的有关女人的指称符号。可以大体上肯定的是,“女性”以及其相关人称代词“她”“伊”“他”等是“五四”新文化思潮的产物,它要承担的语言功能是在性别角色上区别于传统的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人。可是“女性”这个词却难以承担这个语义学上的重任。两千年来日积月累、世代相袭的关于女人传统观念顽强地阻挡着新的女性观进入这个对女人的新的指称,新思潮中诞生的新型女人没有办法凭借着这个新的概念把自己与传统女人区别开来。于是有人在“女性”前面又加上一个“新”字以示区别。可是究竟新在哪里呢?新和旧的分界何在?依然是一片混沌莫名。“女性”词义的暧昧不明,它的词义组合“女”和“性”的并置,反倒强化了人类观念中仅仅以生物性的“女”和“性”定义女人的传统观念,遮蔽了这个概念的历史性与现代性内涵,遮蔽了女性作为人的独立价值和人格的尊严。这也是为什么自五四以来几代女作家不愿意认同“女性文学”“女性主义”这些命名的原因。她们说:“我只卖文不卖女”(丁玲),“我是人不是性”(张洁),她们不乐意在自己的作家身份前面特别标出一个“女”字(张抗抗),不乐意在“女性”后面再加上一个“主义”去特别强调这种暧昧的身份(崔卫平)。这是一种特殊的也是无奈的迴避,是以迴避自己的性别身份的方式来守护历尽艰辛而争取到的女人的社会身份和作为人的价值与尊严。

“女性文学”这一命名的尴尬处境与“女性”这个概念的命运大体上相同。它一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首创性照亮了出现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现代文学的一种新的文学类别,使艰难浮出历史地表的属于女性的文学言说得到了语言的照亮,同时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新的遮蔽,遮蔽了这个新的文学类别的历史性和现代人文内涵,使人望文生义地不加深思地误以为这只不过是一种以性别分类的文学而已。美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家肖尔瓦特就曾经指出过那种并不存在的“性别方言”。那位男批评家所理解的女性文学也是这样,他所说的类似于文学阶级性的文学的性别性,不过是按男/女自然性别分类的一种“性别方言”,就像以前所说的按阶级分类的“阶级方言”所谓的“无产阶级文学”“资产阶级文学”那样。

就是在这种种误解和尴尬中,女性文学研究的核心概念正悄然地、不事张扬地向“性别”这个概念转移。在一些女性文学研究论著中,出现了使用频率较高的“性别”以及“性别意识”“性别立场”“性别视角”等词语,与此前的“女性意识”“女性立场”“女性视角”并用,并似有替代以“女性”这词首的一些概念之势。这种悄然的变化,又一次与西方女性主义的变化形成回应。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女性主义学者开始把自己的理论思维重心,转移到了“性别”这个概念上。她们从词源学上发现,性别(gender)和种类(genre)来自同一词根,是一种类别。于是她们将性别这一类别分解为自然性别(sex)与社会性别(gender)这两部分,认为自然性别是与生俱来的生理性别,而社会性别则是后天的由父权制社会意识形态对人的一系列强制性的文化设定。“gender是由社会文化形成的有关男/女角色分工、社会期望和行为规范的综合体现”(注:王政:《美国女性主义对中国妇女史研究的新角度》,《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第273页,三联书店1995年版。)。人们按照这样的设定和期望对自己进行他塑与自塑,他律与自律,构成了一整套等级制的性别关系模式,如主体/客体、独立/依附、阳刚/阴柔、主动/被动、主外/主内、尊/卑、强/弱、大/小、理性/感性、坚强/温柔等。在这里“等级制”这三个字非常重要,它的意思是将本来是自然的男女两性关系及性角色性行为以及性格、气质、心理等进行制度化的刻板定位,形成了一种尊卑高低有序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性别关系模式,从而成为社会权力关系的一部分,是女性争取自身解放寻找新的自我身份所必须加以颠覆的。社会性别理论标志着西方女性主义者的理论自觉,有论者认为正是由于社会性别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前女性主义和后女性主义这两个阶段,前者是政治化与情绪化的,而后者则是学术化的和温和的。以社会性别理论为标志,美国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妇女学”、“女性学”等研究中心纷纷更名为“社会性别学研究中心”,可是考虑到这样有可能淹没以女性为研究主体和以女性文化、女性文学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一特征,便在“社会性别”前面加上“女性学”字样,又考虑到“女性”这个词义的生物性词义,最后决定以“妇女学/社会性别学研究中心”来命名(注:参见崔少元:《从女权主义到后女权主义——妇女学和社会性别学一种思维和策略的转向》,《中华读书报》2001年7月18日。

此文所述“妇女学/社会性别学”命名对我国女性文学女性(文化研究)研究命名的启发是如前所述,如何既实现核心词由“女性”向“性别”的转移又保留“女性文学”“女性文学研究”这一命名的主体性,女学人们策略性考虑的结果是“女性”与“性别”及其相关词语“女性意识”“性别意识”“女性视角”“性别视角”并用,而不以后者取代前者。但其理论思维的重心,已经如西方女性主义者那样,悄悄地转向了性别理论,参见笔者与几名博士生的对话体论文《性别视角与女性文化研究》,《中国女性文化》第二期,首都师大女性文学研究中心编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2001年。)。

社会性别理论是西方女性主义学者对女性文化、女性文学研究的重要贡献,其理论的和实践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第一,将社会性别定义为后天的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对女人的强制性设定而与生物性的自然性别相区分,就为各种女性主义学科,女性学、妇女史、女性文学研究解释妇女的受压迫被歧视找到了历史的与现实的根源,为批判父权制意识形态、男权中心文化提出了合理性依据,也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菲勒斯中心、逻各斯中心的批评解读男性文本中虚假的妇女形象的理论依据。

第二,为各类女性主义学科摆脱和超越各种形式的对女人的生物性定义和宿命的与悲观的性别决定论提供了可能。人们开始认识到尽管人的自然性别是先天的,但既然社会性别是后天的社会文化设定,便是有可能改变的,因而男女两性各自超越自己被强加的社会性别局限,克服对另一性的性别偏见而朝着两性互补合作的方向发展也是可能的。社会性别论是对波伏娃的存在主义思想“存在先于本质”论的创造性发挥,它鼓励女人以独立的个人身份自己创造自己的本质,自己定义自己生命的价值意义。这就大大有利于女性和男性自我意识和心智的主体性成长。

第三,社会性别论尽管以女性为主要研究对象,但“性别”这一核心词所关联的对象,包括了女性和男性这两个性别,关联着互为参照和互为主体客体的人类最基本的关系——两性关系。女性、女性文学研究离不开男性的参照,反过来说对男性及其文学(文化)的研究亦如是。这就扩展了女性文学(文化)的学术视野,扩展和深化了女性文学(文化)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使女性文学研究以女性文学为研究对象却又不局限于女性文学,而是把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与性别有关的问题与现象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把男性文本作为女性文本的互文性进行社会的、历史的和心理的审美的重读或解读,便是女性文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西方女性主义社会性别论标志着人类对性别的认识已开始由盲目到自觉,由无意识上升到意识的、理论的阶段。然而还存在着一些理论上的局限而有待于更加自觉和完善。就笔者的阅读、思考所及,大致有以下两点:

第一,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与联系问题。将性别分解为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这两个部分是一个具有理论灵感的创意,但在具体的理论阐释中却往往强调了二者的区分而忽略了二者的联系。社会性别固然是后天的和社会的文化的设定,但不言而喻却是以先天的自然性别为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对女性社会性别的强塑与自塑,必然以她生而为女这一自然性别为前提。然而这两个本来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却被一些女性主义学者有意无意地割裂了。有的甚至认为社会性别与生理的自然性别无关。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有区别却也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就如同人即是生物性的人同时也是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人一样,是一个完整的多面的整体。一些西方女性主义学者在忽视自然性别的前提下强调社会性别,在我看来并非出于对常识的怠慢,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出于对父权制文化仅仅以生物学的性(sex)定义女人的逆反心理所致,这种情绪化的心理,使她们不愿正视自己的性别,自己的与生俱来的与男人不同的性差异。如何理性地面对自己的自然性别,包括如何认识和对待自己的身体和性欲望性身份,在西方女性主义者内部历来存在着争议,认同与回避、拒斥自然性别,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分裂与偏执,反映了西方女性主义的性别理论尚未完全摆脱前期的情绪化倾向。

第二,性别与阶级、种族等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对女性身份的全面认知,也关系到妇女受压迫根源的历史的和全面的认识问题。作为对女性身份的一种认定,性别身份或社会性别身份只是其一而不是全部,这是因为女人不仅是有性别的人同时也是具有阶级(阶层)身份与种族身份等其他多种身份的人。女人的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性别问题,而性别问题又往往与阶级的、种族的、文化的、宗教的问题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既相互联系而又不能相互代替,这个特点已为19-20世纪西方两次女权主义运动和我国一百多年来与民族斗争、阶级斗争交织在一起的妇女解放斗争实践所证实。21世纪初所发生的恐怖主义事件以及中东民族冲突、宗教冲突所掩盖的性别问题,阿富汗妇女的遭遇和她们对民主、自由的渴望也正在继续证实着性别与阶级、种族之间的复杂关系。西方女性主义在建构自己的性别理论时,尚未完全摆脱早期激进主义者以性别等同和取代阶级、将性别问题等同于阶级问题、阶级斗争的偏执论,表现为社会性别单一论即唯性别论,对性别与阶级、种族之间的复杂关系缺乏必要的理论辨析。有的女性学者提出过“社会身份疆界说”和“多重压迫论”,认为女性的社会身份是一个“多种互不相同的文化结构的交叉点”,“单单用社会性别的词语来界定社会身份是远远不够的”,便是一种很有见地的观点,触及到了性别理论中一个重要的理论盲区(注:参见《社会性别研究选译》,第431页,王政、杜芳琴编,三联书店,1998年版。)。

究竟什么是性别?这个问题如果放回到人的范畴来看,就会发现问题并不是那么复杂。从人的分类学意义来说,性别不过是人的一种类属性和由这类属性标志出来的一种类身份而已。人有三个基本的类属性和类身份,这就是性别、种族、阶级(阶层),由这三大基本的类属性和类身份在时间(历史)空间(地域)上的交叉作用,又派生出一些其他的类属性和类身份,如家族、国籍、社团党派、代、文化、宗教等。这些类属性和类身份,是在人类历史的演历中综合了时间、空间、政治、文化、思想等种种复杂的因素而形成的人的多种可以指称的类的标志和精神与物质的归属。就归属于各种类属性与类身份的个人而言,他们都是多种类的属性与身份的交叉与集合,任何一个个人都不可能孤零零地只归属于一种类属性和类身份。性别这种类属性与类身份的复杂性在于,一个本来是属于自然的生理的与生俱来的性的类别,却在人类历史的时间性演历中出于人对人的统治、占有的需要而被强制性地异化为等级制的尊卑优劣有序的两个类别,即波伏娃在她的名著《第二性》中所说的等级制的“第一性”“第二性”,并以这种性别的等级制作为封建宗法统治的基础,将女人世世代代禁锢在依附性的家庭身份上而剥夺了她们的社会身份。这样的性别统治是阶级统治、种族统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一环,所谓“王化始于闺门”(《教女遗规》),所谓“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周易》)。性别的和种族的秘密深植于历史那久远的和讳莫如深幽深喑哑的人类生存地带,直到近世与现代二百年间才显露出少许破解这个秘密的语言的晨曦。将性别平等性别互补和种族平等种族融合视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将“性别”分解为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并在其相互联系中区别对待,便是破译性别密码与种族密码,理性和智性地认知种族属性身份与性别属性身份的一缕晨光。在人类对自身的认识中,“种族无意识”、“性别无意识”也许是人类最后两块黑暗大陆,现在这两个“大陆”在人文主义的启蒙之光照射下,正在缓慢地和艰难地浮现于人类理性的和意识的绿洲。仅以我国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女性文学研究所体现出来的女学人们性别意识的觉醒和性别视角的运用来看,已出现一些十分可贵的研究成果。如孟悦、戴锦华的名著《浮出历史地表》这个书名,已成为标志着女性的历史性觉醒的格言。陈顺馨的《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通过以性别视角重读“十七年”小说文本,发现在那个似乎是“男女都一样”的时代,“性别原来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并紧密地与当时的政治运作和意识形态缝合着”。隐藏在小说中的貌似“一样”貌似“无性别”的叙述话语背后的,其实仍然是一种性别压抑性别统治,而在性别的背后,其实是一种隐蔽的权力压抑、权力统治。“传统的男/女的支配/从属关系并没有消除,而是更深层地和更广泛地与党/人民的绝对权威/服从关系互为影响地发挥其在政治、社会、文化、心理层面的作用”。在这样的多重叙事话语作用下,女性和男性同时被“他者化”了。这位女学人以性别意识和性别视角揭示了那个时代权力话语运作的秘密,即如何以一个时代的性别神话实现对人的全面统治的秘密(注:陈顺馨:《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第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性别与种族、阶级(阶层)既然都只是人的一种类属性和类身份,那么由人的活动构成的历史的与现实的活动,便会错综复杂地和千丝万缕地交织着各种各样的性别问题、种族问题、阶级问题以及政治问题、文化问题、宗教问题等,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与现实条件下以一种或两种问题为主,因而被分别归结为不同形式的阶级冲突、种族冲突、文化冲突、政治冲突、宗教冲突等。性别、种族、阶级等人的类属性和类身份,既是相互联系相互交织的,又是不可相互取消和相互替代的。我们过去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片面化和极端化倾向,如曾经主宰着“十七年”和“文革”的主流意识形态,便是一种阶级斗争决定论和唯阶级论,所谓“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一切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等等人们记忆犹新耳熟能详的东西,在思维方式上便是择其一而不及其余的片面化与极端化思维,甚至发展到主观任意地去人为地制造阶级的对立、斗争,从而把部分的真理性推向了荒谬,使残酷的荒谬成为几亿中国人难以摆脱的生存噩梦。这个“历史的教训”,是“性别”这个概念浮现于我们的研究视野时所应当记取的。

这里之所以没有单独提出性别冲突或性别问题,是因为它的特殊性。这个特殊性,是与人类亘古以来普遍的生存方式联系在一起的,波伏娃在她的《第二性》里对此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她认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构成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单位。这一生存论的现实,决定了两性关系不同于阶级、种族、社团等任何一种人和人的关系,“把女人和她的统治者连结在一起的纽带是其他任何纽带所不能比拟的”,“沿着性别界限把社会分为两部分是不可能的”,“她们甚至不可能不分等级的住在一起”。(注:[法]波伏娃著:《第二性》全译本第15页,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这本是有史以来人类生存的基本现实和常识,可是我们却常常在这个基本常识和现实面前出现迷思。性别所关联的两性关系的特殊性有三点:一是它不可能像其他关系如阶级关系那样阵线营垒分明,二是它的遍及全人类的日常性。三是它的更为突出的个人性。性别及性别关系所关联与覆盖的,是涉及每一个男人和女人的恒久而普遍的日常生活,包括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和性生活,是由此而世世代代年复一年积淀在男人和女人心理深层和日常生活中的性别观念、性别无意识。正是性别的这种生活化、个人化和心理化特征,带来了它和文学的天然的联系和亲和力,那位男批评家所说的所谓“文学的性别性”,主要应从这个层面来看。

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问题,是自有女性文学以来的一个认识的盲区。一般认为,文学之特别以“女性”命名,除了其作者的自然性别之外,大约不外乎题材风格方面的女性文化特征,如古代和现代的闺秀派、新闺秀派、婉约派,评语也大多重复使用着几个用滥了的字眼,如“清秀”“温婉”“细腻”等等。现当代男性批评家评女作家作品,大体上仍然沿袭这个惯例,只不过增加了以社会革命、民族、阶级斗争的社会观和文学观来要求女性文学,得出了女性作家作品题材狭窄的结论。如茅盾认为庐隐“题材的范围很狭窄”后来的作品是从早期问题小说的起点上“后退”“停滞”了;对萧红到香港后的力作《呼兰河传》的评价基本上也停留在题材范围和作用生活范围上面,有的男性评论者甚至认为此作中“看不见日本帝国主义那种血腥的侵略和罪行”,说明她“现实的创作源泉已经枯竭”,“把握不住时代的脉搏”等等。其他如冯雪峰评丁玲,胡风评萧红《生死场》等,都脱不了题材决定论与女性风格论的窠臼。九十年代女性散文的繁荣,一些男性批评者抓住“小女人散文”中这个“小”字大做文章,潜意识中仍然是男大/女小、男刚/女柔观念和心理在起作用。以固定的或先验的题材、风格的性别定位来分析女性文学,如伍尔芙所指出的“男人写战争”“女人写生小孩”男性风格的“男性化”女性风格的“女性化”等等,仍然不过是从文学与性别的角度强化了男/女社会性别的刻版定位而已。

性别与文学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或者换而言之,性别之于文学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后面所隐藏的另一个问题,其实是究竟有没有一种除了作者性别及题材风格之外的不同于男性的文学?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关系到女性文学和女性文学研究这一命名的合理性依据问题。对于这个对女性文学研究学科化至关重要的问题,一般女学人习惯于凭自己的阅读直感相信的确存在,然而却不能或不愿从理论上来说明。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分为英美与法国两派,前者从女性写作的基础是“女性经验”来论述,后者从女性写作的本源是“身体”来论述。两派在我看来并无根本分歧,综合起来看,问题的关键是构成女性文学基础的“女性经验”或“身体经验”。在这方面,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肖尔瓦特的意见更富建设性。她认为,文学创作和作者的生命经验联系在一起,女性文学建立在女性经验之上,女性文学和女性批评是“靠经验幸存的孤儿”。这里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是作者是有性别的,那么不言而喻女性文学文本中存在着由于自然性别和社会性别不同而出现的不同于男性经验的女性经验。正是这经验的差异性,构成了不同于男性文本的女性写作基础。而经验的差异性不同于题材、风格的差异性。与生命活动生活世界相联系的经验是丰富多样的,它来自女人和男人不尽相同的生理、心理构造和审美意向,也来自男人和女人中千差万别的个体经验个性特征,而不是来自先验的不可更改的“绝对理念”,如两性刻板化的社会性别观念等等。这一论述,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文本实证上,都是可以成立的。

至此,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问题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性别对文学并不构成直接的和必然的关系,它是文学作品的一种非结构因素,并不直接构成文学的结构要素如人物情节、环境、语言等。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通过有性别的(主要是社会性别)作者功能这个媒介来实现。性别不同的男作家或女作家基于不同的性别经验和心理功能,一般来说会将他(她)的性别观念或性别无意识自觉不自觉地投射到文学文本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文本的结构因素和人物塑造、情节设计、人物关系、话语方式等,构成文学文本中不同的性别内涵。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这不同的性别内涵,对于有性别的男读者与女读者来说,其意义并不是一种现成的自明的性别姿态,而是潜隐在文本之中,是一个有待发现和分析、阐释、显现的过程。身为女读者、女学人对潜隐其中的性别内涵习焉不察视而不见的现象,所在多有。90年代以来,我国女性文学研究者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一些研究专著及论文开始以性别视角分析比较女性文本与男性文本中不同的性别内涵,如《两性写作与女性在文本中的命运——从凌叔华的〈酒后〉到丁西林的〈酒后〉》(注:见于陈顺馨:《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第144-153页。),对这一女性原著(小说)和男性改编(话剧剧本)的典型个例进行分析,凸现了其中不同的性别内涵。在小说原著中,女主人公采召作为一个已婚的女性,在一次家宴的“酒后”这一特定氛围中,产生了对醉卧在客厅椅子上的男性客人也是她和丈夫共同的朋友子仪的爱怜心情,在一瞬间萌发了想要吻一下子仪的冲动。在得到丈夫的允许后,她一步一步朝沉睡的子仪走去,待走到他的身边时,采召又突然停下脚步回转身来,“不要Kiss他了”。凌叔华基于自己真实的女性婚后生活与心理体验,写出了女主人公作为五四新女性婚姻生活中一次真实的感情波动和情绪变化过程。论者认为,“凌叔华刻划的是女性的感情活动,一种微妙的对异性的心理状态和一个偶然机会碰撞出来的真挚的内心流动”,可以看出女主人公“是一个真诚坦率的女人,一个把握着表达欲望的情感主体”。“采召在作品中的主动位置,不仅是叙事意义上的,也是主体意识意义上的”(这个主动位置和叙事与主体意义上的主动性包括她想要和不要吻异性朋友子仪——笔者注)。可是到了丁西林改编的话剧中,女主人公却成了“被丈夫调侃的对象”,而男主人公却“取代了主体的位置,男性叙述方和修辞一直紧紧地逼迫着女主人公走向丑角的位置”。据此,论者认为,“无论在视角、叙事方式和语言风格方面,都会因女作家和男作家在经验和性别认同上的差异而有不同的表现”。这个结论是有说服力的。丁西林的《酒后》在一些细节处理和语调上也渗透着男性性别经验的局限。那位男主人公还不习惯尊重和理解妻子作为一个情感主体欲望主体的位置和心理,而是以名为“大度”实为“嫉妒”的姿态将妻子置于依附的、被动的尴尬地位:“这可不怨我,这是你自己……”这句没有说完的台词,表达了一种男性的性别集体无意识,在以后的诸多男性文本或男性对女性原著的改编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来。

刘慧英在她的女性文学研究专著《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中,在分析了《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习惯死亡》(张贤亮)、《废都》(贾平凹)等小说之后,指出“菲勒斯中心意识对不少作家来说至今依然是一道非常强大的紧箍咒,使他们远未达到一种超越世俗实利或偏见的自在自为境界”。这里说到的“偏见”,便是社会性别的偏见,而这种偏见何以会在一些男性作家作品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使文坛几代男作家难以摆脱它的阴影的缠绕,刘慧英认为,这是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的关于男人和女人的观念,“他们头脑中的男权意识之丰厚和坚固往往令人惊讶,这与他们在性幻想方面的贫弱和轻浮恰成鲜明的对照”(注: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三联书店1996年5月版,第159、161页。)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几千年父权制男性中心的意识形态对男人和女人的强制性塑造内化为一种顽固的性别心理定势,就是性别的心理化、个人化和生活化,这也正是性别与文学的内在关联点所在。

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问题,还有另外一个层面就是性别与女性文学研究的关系。在明确了性别与文学主要是通过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或无意识潜在地或曲折地折射到文本中,影响到文学文本的人物塑造和话语方式之后,我们便可以大体上认识到性别之于女性文学研究,主要是一个从什么角度去发现和阐释文本中的性别内涵的问题,这也就是近年来开始引起女学界关注的性别视角问题。

说到性别视角,又有种种歧见或盲见需要辨析。性别视角很容易被误解为类似阶级分析那样的单一的性别分析,而已有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由单一的片面的所谓阶级分析和性别分析,不仅无法抵达文本意义的发现和阐释,而且会造成对意义的遮蔽和误读,甚至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这是因为性别不是一切,它只是作为文本创造者和研究者的一种类属性和类身份,本身并没有文学批评所不可或缺的价值论认识论与方法论的份量,不能单独构成对文本意义的发现和阐释。性别不是世界观、历史观和文学观,不能以性别来解释世界、历史和文学,就像不能像以前那样以阶级来解释世界、历史和文学一样。性别也不是价值尺度,不能简单地情绪化地翻转男尊女卑男优女劣为女尊男卑女优男劣,并以这样价值尺度作为对文本意义价值判断的标准。性别本身也不是方法论,不能像以前那样以简单化的阶级分析来对文学进行性别分析,像以前给文学贴阶级标签那样贴上性别标签便万事大吉,或者去寻找一些先验的有悖于女性生存经验的题材或风格上的性别姿态。如此种种对性别的误用,在过去和现在的文学研究中并不罕见,其结果不过是为以往的庸俗社会学批评增添了一个庸俗性别学批评的新品种而已。这也是那位男批评家对女性文学研究的反讽性批评所没有说出的潜台词。

因此,在我看来,性别是女性文学研究的一个合理的分析范畴一个切入和解读文本的视角。

“视角”是阐释学与接受美学的一个基本的方法论概念,意为从一个特定的观察点或角度切入文本所能够看到的东西。类似摄影镜头的“焦距”,是文学研究者进入文本意义的角度和方式。视角决定了研究者能够看到什么和对什么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用什么样的视角来阅读阐释文本意义一般来说可以看出研究者自觉或不自觉的关注点和盲点,看出其有意无意地要彰显什么和压制什么掩盖什么。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在那个“男女都一样”的时代,所用的视角长期滞留在阶级视角、民族视角,80年代以来文化视角大行其是,而性别视角却长期阙如,以致文本中早就存在着的各式各样的性别内涵,在男读者和女读者们的阅读中成为视而不见的盲区,直到90年代以来一些女性文学研究的女学人们开始意识到性别视角对文学研究的意义并适当调整了自己的阅读视角,文本中所固有的令人触目惊心的性别内涵才开始浮现出来,令众多的女读者和男读者感到震惊,文学的性别问题才作为一个问题在文学研究者的视野中彰显出来。王蒙在给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批判》所写的序言,第一句话就是:“刘慧英的书稿——我要说几乎是——使我大吃一惊”。接着他便列举了生活中许多被大家习焉不察的现象及刘著对他在性别问题方面的启发,认为“刘慧英的书稿改变了我的许多认识与观念。我惊讶于我在女性问题上的皮相与粗疏,粗读了这份书稿我不禁惭愧于自己的视而不见与麻木不仁”。(注: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第1页,第2-3页,三联出版社1996年版。)

王蒙的这个序言表明,对生活和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意识和警觉,以及对男性或女性性别偏见的意识和警觉,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以男女两性性别划线女性天然具有认识的优先性而男性的男权中心意识注定不可改变和超越。男女两性的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作为一种天长日久的心理积淀都存在着应该克服也可以克服的偏见或不见,这个问题如果从阐释学的视角理论来解释,便是视角与前理解的关系问题。为什么视角的改变、调整会发现同一种文学现象同一个文本过去所没有发现的内容呢?为什么在新的视角下出现的新的文本意义会被读者(包括男读者与女读者)所理解和认同呢?就是因为视角的选择与运用与前理解有关。前理解不是一成不变的,作者、研究者与读者无论男女,都有可能实现前理解的变化、充实和提升,有可能克服、弥补自己的偏见和不见,从而对文本意义作出合理而有效地发现与阐释。

阐释学与接受美学关于与视角相关联的前理解(又译为前判断、前结构、前见、偏见等)包涵着价值论问题,是国内学界近年来所关注的一个理论问题。“价值是我们共同生活的意愿的产物,是使我们自己,使人类更出色的愿望的产物”,价值正在指导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在绝对的意义上讲,价值的消失是根本不可能的”,“那将是人类的崩溃”。(注:参见《思想的盛宴——与西方著名思想家伽达默尔等对话》,[德]U.伯姆编,王彤译,第108、112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价值论向人们揭示了一个有别于事实形态的价值形态的存在。事实形态并不必然地和全部的符合人的主体需要,而价值形态则是按照人的目的人的需要建构起来的价值体系,包含了人的主体需要、信念和理想,包含了对生命的价值和潜力以及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基本信赖。事实形态需要经过价值之光的鉴别选择和烛照才能符合人的主体需要。就文学批评而言,所谓文本意义阐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从根本上说是对人而言的,意义也就是价值,合理、有效本身就是一个价值辞,它的尺度是对人而言的合理或不合理,有效或无效,是人的生存之真的敞开或遮蔽,烛照或伪饰。因此,文学文本的阅读者、阐释者本身的前理解中的价值意向、价值立场就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了。它是判断文本价值和对文本意义阐释的立足点,或隐或显地制约着他对文本意义或伪意义的判断与阐释,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能够看见什么和对什么视而不见熟视无睹。(注:参见冯平:《评价论》,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及笔者论文《意义阐释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问题》,《河南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近年来的一些有新见和洞见的女性文学研究专著,之所以在文本意义上能够见前人与同时代人之未见,能够发现长期以来被遮蔽或被误读的文本的性别内涵,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就是因为成功地运用了包涵着价值论的性别视角。

就具体的操作性意义来看,性别视角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性别与超性别问题。如上所述既然性别只是人的一种类属性类身份,而且社会性别又是可以改变和超越的,那么性别视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便是有限度的而不可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学研究方法,例如在那些完全超越了社会性别局限的作品上它的合理性有效性便会受到质疑。根据荣格对人类心理原型的研究,男女两性心理原型结构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女性的男性化或男性的女性化是完全可能的,正如我国古老的阴阳太极图中那个跨越到白色图形中的黑色小圆点和黑色图形中的白色小圆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你不是我我也不是你,你我相区别而又相统一的存在。伍尔芙在她的女性写作经典论著《一间自己的屋子》中反复强调“任何人若想写作而想到自己的性别就无救了”,“只要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在那里说话,那她就无救了”,(注:《一间自己的屋子》,王还译,第128页,三联书店1992年版。)伍尔芙是在提醒我们不能把性别简单化和绝对化,这样性别将不再是一种合理而有效的分析范畴和阅读视角,将会成为限制、禁锢我们的一个新的牢笼。有性别而不唯性别,注重性别而又超越性别的写作是可能的也是现实存在的,这就是在90年代以来复兴的女性个体言说或曰个人化写作,也就是伍尔芙所说的“成为你自己比什么都要紧”(注:《一间自己的屋子》,王还译,第136页,三联书店1992年版。)。从“类”的桎梏中走出来的个人,认识到性别以及其他种族、阶级等类身份类属性对于个人的生存发展乃至写作来说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个人的独立和尊严,是精神的自由,是个人的自救、选择和承担。“男女之间的差别不再比男女在个人水平上的差别更重要了”(注:波伏娃语,转引自康正果《女权主义与文学》第152页。)。正是这个从“类”的抽象中超拔出来的个人,这个正在生成中的“自我”“自己”,综合着性别与超性别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使女性文学研究超越已成为思维惯性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模式,实现着文学研究生存本体论与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的内在统一。

与此相联系的是作者的性别属性与民族、阶级属性在文本中综合的而不是割裂的体现问题。作者既然不仅仅是一个有性别的人,那么他(她)有意无意投射到文本中的就不仅仅是性别意识这一种内涵,他(她)的民族意识、阶级意识也会或深或浅地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在文本中,只不过由于语境的影响或限制而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而已。因此,在运用以价值论为支点的性别视角阐释文本意义时,就需要以性别为切入点综合分析相关的民族、阶级内涵,而不能只见性别不见其他,重复以往以阶级视角而遮蔽性别等其他内涵的失误。萧红30年代的成名作《生死场》,便是一个这方面的典型文本。在《生死场》诞生以来的接受史上,男性批评家们的确彰显了其中的民族的抗日的内涵而对构成《生死场》意义主体的性别内涵视而不见,其原因不仅有语境的限制也有批评者性别经验的局限。可是90年代以来,一些女学者却反其道而行之,强调、彰显了其中的性别内涵而否定了其中的民族的和阶级的内涵,在阅读、阐释视角上由性别盲视而一下子跨入了性别过渡阐释。萧红是以个人的作为人也作为女人的苦难体验为基础和起点,扩展到全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苦难,其中的性别内涵与民族内涵阶级内涵在文本中是一个浑然一体的存在,任何单一性割裂性的二元对立的视角和思维方式,都会损伤文本意义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研究学科化的关联点自然不仅仅是一个性别视角问题。中国女性文学二十余年的繁荣与发展,一代又一代女作家的成长,已经向我们提出了许多富有挑战性也充满创造性思维乐趣的性别理论问题。譬如女性身体写作中女性欲望的天然合理性与必要的节制问题,也就是怎样既不回避欲望又不陷入肉体和精神的纵欲(一些女作家以性为卖点做秀便是一种精神纵欲);个人化写作中如何处理个人与性别的和其他的类属性类身份问题、个人与他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女性写作的飞翔与坠落的悖论、女性文学接受史上看与被看的悖论、男读者与女读者接受心理的差异性和共同性问题;女性文学文体学上的女性小说女性散文女性诗歌等的文体特征问题,如写作心理中从早期的以小说的艺术虚构性隐藏自己到近期的有意无意地暴露和放大自己的隐私等。最后,也是最有意义的一个论题,是性别意识(或具体为女性意识)与生命意识的关系问题。这个论题的创造性是将中外女性写作的内驱力——追问与探寻人生是什么、女性是什么、我是谁、认识自我实现自我等统摄到生命哲学的范畴之内予以哲学上和生命美学上的整合和提升。这将是一个更富挑战性的也是更具诱惑力的尝试。

总之,女性文学研究学科化的路已经开始,有许多非常有意义的题目可做。我愿以自己的有生之年,和大家一道共同努力,把这件有意义又充满了乐趣的事情做好。

标签:;  ;  ;  ;  ;  ;  ;  ;  ;  ;  ;  ;  ;  

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研究学科_女性文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